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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擔保借款貸款合同(通用24篇)

借款合同 閲讀(1.5W)

抵押擔保借款貸款合同 篇1

經______(以下簡稱貸款方)與______(以下簡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抵押擔保借款貸款合同(通用24篇)

第一、自至,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貸款。

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期借款計劃:

分期還款計劃日期:

金額(大寫):

利率:

用途:

日期:

本金:

第二、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即為%。

第三、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計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計算。

第六、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借款方以,價值元,作為借款抵押品,由借款方保管(或公證機關保管)。公證費由借款方負擔。

第八、貸款到期後1個月,如借款方不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依照法律程序處理借款方作為貸款抵押的物資和財產,抵還借款本息。

第九、本協議書一式份,借貸款雙方各執正本1份,公證機關1份。

第十、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貸款方:______(公章) 借款方:______(公章) 保證方: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

抵押擔保借款貸款合同 篇2

抵押借款合同(三)

合同號:_______(______)抵借字第_____號

貸款人(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銀行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貸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種類與用途: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貸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種類為_________,借款用途為:購房。

第二條 借款期限:本合同借款期限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實際放款日期與上述約定不一致的,以借款借據為準。

第三條 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__‰。若遇中國人民銀行基準貸款利率調整,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本合同所約定利率不變;借款期限超過一年的,則利率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利率政策調整而作相應的調整,且貸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抵押人。

第四條 還款方式:本合同約定還款方式為按_______(月、季或年)付息,每_______(月、季末月或年末月)的20日為結息日,次日為付息日,逾期付息視為違約。本金到還款期限屆滿時一次性歸還,利隨本清。但如借款借據特別約定了當筆貨款還款方式的,則當筆貸款的還款方式依此約定。

第五條 抵押人自願以有完全處分權的財產(見附件1《抵押物清單》)作為抵押物,為本合同貸款人的債權提供抵押擔保。同時特別約定如下:

(一)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本金、利息(包括罰息、復息等)、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律師代理費、催討差旅費和其他合理費用。

(二)抵押效力及於抵押物之從物、從權利、孳息及賠償金、保險金等物上權利。如抵押權人要求抵押人辦理抵押物保險,則抵押人須為抵押物辦理足額的保險。在抵押關係存續期間,貸款人為該保險的第一受益人。抵押人應將抵押物權利憑證及保險單等交由貸款人保存;抵押人授權貸款人代為抵押人辦理全部保險理賠手續,並確認如貸款人出示本合同條款於保險公司或第三人即足見貸款人有特別代理權;若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內的損失時,抵押人應將所得保險理賠款提前償還相應貸款本息或交由貸款人進行提存。若抵押物發生毀損,抵押效力及於抵押物殘值或修復後之抵押物全部價值。抵押物價值價減少時,借款人應在三十日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抵押物或其他有效擔保。

(三)貸款人依法轉讓債權,抵押人仍應以抵押物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四)抵押登記手續由抵押人負責辦理,貸款人應密切配合抵押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五)本合同主合同若無效,但抵押條款仍有效,且抵押人同意對貸款人在主合同無效情況下的一切債權(權利)仍按本合同有關抵押條款的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六)本合同貸款人債權如另設有人的擔保或物的擔保,則抵押人仍以全部抵押物價值作為貸款人債權的擔保。

(七)如抵押物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或採取其他保全措施的,抵押人必須及時告知抵押權人。如抵押人不及時告知而使抵押權人遭受損失的,抵押人應負全部賠償責任。

第六條 貸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日前以書面方式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和抵押人同意後,由貸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另行簽訂展期還款協議。抵押人承諾對展期後的貸款繼續以本合同所涉抵押物承擔抵押擔保責任,並由借款人、抵押人根據展期還款協議辦理抵押物抵押登記相應手續,貸款人予以配合。貸款展期後,其利率按累計期限的現行利率檔次確定。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

1.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含展期),從逾期之日起按約定利率加收________℅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2.不按期償付貸款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3.不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對擠佔挪用的貸款在挪用期間按約定利率加收_________℅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4.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須經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對提前歸還的貸款有權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但如徵得貸款人同意,可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天數計收利息。

5.借款人發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尚未發放的貸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和提前處置抵押物清償貸款:

(1)不按期償還貸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據特別約定的還款方式歸還貸款本息的;

(2)不按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

(3)不接受或不配合貸款人對其貸款使用情況的查詢或監管的;

(4)未按期歸還貸款人其他貸款或未按期清償其他任何金融機構或第三人到期債務的;

(5)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東、高級管理人員等參與重大賭博、吸毒等違紀違法行為的;

(6)財產遭受哄搶等事件的;

(7)捲入重大不利訴訟的;

(8)被行政機關處以重大行政處罰的;

(9)因經營不善而停產歇業的;

(10)隱瞞企業財務狀況、經營狀況或抽選資金(本)的;

(11)未徵得貸款人書面同意而實行承包、租賃、合資、兼併、分立、轉贈、股份制改造或減少註冊資本等的;

(12)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股東、住所地或經營範圍等工商登記事項,未在變更一個月前書面告知貸款人的;

(13)發生偷(逃)税、被責令停業整頓或被吊銷(撤銷)營業執照的;

(14)發生其他嚴重影響償還貸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二)貸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

貸款人未依約向貸款人提供貸款的,應向借款人承擔下列責任:

1.按違約金額、逾期罰息利率和違約天數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

2.向借款人賠償超過違約金部分的直接損失(間接損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賠償範圍)。

第八條 合同的成立、生效與解除: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抵押登記辦妥之日起生效;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抵押人未辦妥抵押登記手續的,貸款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 合同的履行

(一)借款人應在本行(社)開設賬户,貸款人將貸款劃入該賬户時即視為履行了發放貸款之義務。

(二)貸款人收回到期貸款本息或依約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可直接從借款人賬户中扣劃。

第十條 借款人、抵押人同意貸款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和其他金融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在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息基礎數據庫及有關信息系統上錄入(查詢、披露)借款人、抵押人的有關信息。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 附則

(一)借款借據和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所發生的抵押登記費、保險費、鑑定費、評估費和公證費等,均由借款人或抵押人承擔。

(三)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抵押人對本合同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對本合同字體加粗部分向借款人、抵押人作了特別提示和充分的説明;本合同主要條款在訂立前均進行了充分磋商。

(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貸款人持二份,借款人和抵押人各執一份,效力同等。

貸款人(簽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人(簽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人(簽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擔保借款貸款合同 篇3

借款人:____________

貸款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質人: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___借款,經出質人質押擔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上述貸款。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主要借款內容

1.貸款金額用途、種類、利率、期限: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_____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 提款和還款

1.分期提款還款計劃:

2.借款人在提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提款計劃,並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3.貸款人按提款計劃辦理借款憑證手續,在___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內,實際放款日、還款日和實際借款額以借款憑證為準。

4.借款人應主動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並按雙方約定的分期還款計劃還款;不主動歸還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賬户中扣收。

第三條 還款資金來源

借款人應用下列資金,但不僅限於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第四條 質押內容

出質人自願以____________等動產、權利(詳見抵押物品清單)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質物,出質給貸款人,主動質押擔保內容如下:

1.押擔保期間:自設定抵押之日起至擔保範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2.質押擔保範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

3.質物評估價值____________萬元,實際質押額為____________萬元。抵押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4.質物未設定其他擔保,所有權無爭議。

5.出質人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將質物移交貸款人佔有,質物的權利證書和相關文件一併移交貸款人保管,質押期間,貸款人應妥善保管質物。貸款人為安全、方便也可將質物委託與出質人約定的第三人保管。

6.質押財產在質押擔保期間,由質押人辦理財產保險,保險單由貸款人保存,如發生保險責任內損失,保險理賠款應作為出質財產較貸款人存入專户或用於提前清償貸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

7.按民法典規定,應辦理質押合同登記的,出質人應按規定向有權部門辦理質押登記和其他法定出質手續,所登記質押權存續時間,應與質押擔保期間一致。

8.未經貸款人同意,出質人不得將質物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而取得的轉讓費、許可費或價款,應向貸款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9.質物的保險、鑑定、運輸、保管、評估、登記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10貸款到期借款人不能歸還或不足歸還貸款本息時,貸款人有權以質押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兑現的價款優先受償,實現質權。不足受償部分,貸款人有權繼續向借款人追償。

1貸款人按照本合同規定提前收回貸款時,有權按第四條第 款規定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權。

2.當出質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產或解散,捲入或即將捲入訴訟糾紛,或其他足以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時,貸款人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債權。

3.在本合同擔保期間內,出質人的擔保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條款的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4.出質人應予賠償因其自身過失造成的貸款人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的賠償金。

第五條 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借款人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於政策性貸款賬户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計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貸款人對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計收利息。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會報表和統計報表等資料,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包括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等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賃、合併、分立、聯營等改變經營方式行為,均應最遲於變更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並積極落實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範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對他人債務提供擔保,以擔保政策性貸款得安全。借款人對外任何擔保均應提前30天通知貸款人,並以不超過其淨資產總額為限。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範措施。

7.借款人發現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情況時,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並應及時採取保全措施。

8.貸款人應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未能及時提供貸款的,應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借款人____________違約金。

9.對貸款人的違約行為,借款人有權向貸款人的上級行反映;因貸款人的違約行為而受到損失的,有權要求貸款人給予賠償。

10.承擔政策任務的借款人,有權享受政策性貸款的各項優惠政策;貸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貸款利率,不得無故提前收回貸款。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

1.合同生效後,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 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出質人同意後由貸款人決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還款的,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各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擔保方更換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後 0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合同附件

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延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託書、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議、抵押物清單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出質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 其他事項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出質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抵押擔保借款貸款合同 篇4

貸款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為___________________資金。

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

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

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3.貸款期限:在上述貸款總金額下,本貸款可分期、分筆週轉審貸。

因此,各期貸款的金額、期限,由雙方分別商定。

從第二期貸款起,必須有雙方及雙方法定代表簽字蓋章的新的抵押貸款合同,並將其中的一份送交__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貸款期限為:_________個月,即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中國______________銀行的規定執行。

5.貸款的支取:各期貸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並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貸款分_________次提br> 6.貸款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

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為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它收入。

如甲方要求用其它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

第一期貸款最後還款日為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二條 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製造廠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件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置放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抵押物發票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抵押期限:_______年(或為:自本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給甲方。

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

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貸款,並追償已貸出的全部貸款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______________,並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______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為保險受益人,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管,保險費由甲方承擔。

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公司的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貸款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並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_______%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它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貸款,並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貸的本息。

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帳户內扣收,並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貸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

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 其它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並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裁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後,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定的條件。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它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的估計、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系經__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並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乙雙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自公證書籤發之日起生效,公證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可選擇:

1.向經濟合同機構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

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擔保借款貸款合同 篇5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五條抵押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户,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抵押期間,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抵押期間,甲方經乙方書面同意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七條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户中的資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條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解決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按下列第________項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均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正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件

________號《抵押合同》項下抵押物清單

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產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處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評估價值________萬元

已經為其他債權設定抵押額度________萬元

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擔保借款貸款合同 篇6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五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 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户,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期間,甲方經乙方書面同意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户中的資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解決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按下列第________項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均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正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件 ________號《抵押合同》項下抵押物清單 

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產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處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評估價值________萬元

已經為其他債權設定抵押額度________萬元

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抵押擔保借款貸款合同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_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

營業執照號註冊號:___________

丙方(擔保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當事人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出借人)出借人民幣_________,期限___個月,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止。借款期限屆滿日為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的,順延至節假日、休息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利息按實際佔有天數計算。

第二條:借款利率為月息______________%,從出資人實際交付借款之日起計息至本金結清之日。

第三條:乙方借款用途為經營週轉。乙方承諾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作違法活動。 第四條:_____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後當日,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具體借款金額和借款時間以支付憑證為準。

第五條:乙方還款方式為:按月還息,每月___________日為乙方的付息終結日。在每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日(含___________日)期間借款的借款人需將第一個月利息直接交給出借人;___________日之後借款的借款人應在次月的___________日之前(含___________日)支付的第一個利息。本金分期歸還或到期後一次性歸還,具體歸還辦法見還款計劃書。

第六條:根據乙方之請求,丙方願對本合同項下甲方對乙方的全部債權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在借款到期之日起三日內如乙方未能足額將借款本金償還甲方時,丙方保證將應付款項(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償付給甲方。

第七條:因乙方不履行還款義務,丙方為乙方代為償還借款後,甲方即將本合同項下的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等在內的所有債權轉讓給丙方,丙方即成為乙方新的債權人,丙方享有本合同中甲方對乙方享有的所有合同權利。

第八條:本合同如須辦理公證,乙方承擔公證費用。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交的資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

2、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抽回資金。

3、借款交付後,配合丙方對乙方使用借款進行管理和監控

第十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借款,不得將借款轉作他用,更不得用於違法行為。

2、 乙方應根據丙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文件及資料,並保證所提供資料、文件的真實性

與合法性。

3、 按照約定向丙方支付擔保服務費。

4、 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5、 乙方的居住地、聯繫方式、單位的變遷等發生變更,必須在變更後三日內書面通知

甲方及丙方。

6、 乙方服從丙方的貸後管理與風險監控。

7、 自甲方實際向乙方發放貸款當日,乙方應向丙方繳納人民幣______保證金。

第十一條: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對乙方提交的資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對乙方的資信、資產狀況進行調查。

2、按照約定承擔保證責任後,丙方成為乙方新的債權人,享有原債權人的所有權利和義務。

3、受甲方委託對乙方使用借款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催收,並對借款風險進行監控。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 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期限每月___________日(含___________日)之前支付利息,由丙方於三日內代為償付(節假日順延),同時乙方應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額每日千分之___________向丙方支付滯納金。

2、 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期限償還本金的,應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額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 因乙方未按期、足額向甲方履行還款義務而導致丙方向甲方墊款的,乙方應自丙方墊款之日起,向丙方支付墊款金額40%的違約金。若丙方墊付之後,乙方仍未償還墊付款,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額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滯納金。丙方有權在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通過報紙、電台、電視台、網絡等媒體發佈乙方的具體違約行為等信息。

4、 在借款期間,若借款人預留在_____公司的聯繫方式、實際居住地、工作單位等發生

變化導致無法與借款人取得聯繫,而借款人明知還款義務和期限卻不主動和公司聯繫,也不按期還款,最終導致公司進行催收的,上述行為每發生一次,乙方應向公司支付__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5、 在借款期間,乙方拒不履行還款義務或無力清償欠款,而導致公司採取相關措

施的,除支付採取相關措施而支出的全部費用外(包括律師費),乙方還應向公司支付__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6、 借款合同簽訂後,若甲方不按時、足額將借款交付給乙方,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

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7、 自甲方實際向乙方發放貸款當日,乙方應向丙方繳納保證金。在乙方按時付清本息後,丙方無息全額退還保證金。若乙方發生上述任何一項違約行為,則丙方有權直接從乙方所交納保證金中扣除相應違約金和滯納金,且在保證金金額不足以支付當前違約金和滯納金的情況下,丙

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8、 若丙方違反上述第七條約定,則丙方應賠償甲方違約金,即每超過一日賠償甲方人民幣___________元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乙方提前償還借款的,除按照實際用款期間支付利息外,還應當向甲方再支付一個月的利息作為提前還款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丙方住所地所在法院管轄。乙方自願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自甲方實際向乙方發放貸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聲明條款

1、 甲方、乙方已詳細閲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乙方要求,丙方已經就本合同做

了相應的條款説明。甲方、乙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充分了解。

2、 甲方、乙方、丙方有權簽署本合同。

甲方(簽章):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丙方(簽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抵押擔保借款貸款合同 篇8

經中國_________銀行__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______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根據《民法典》和中國_________銀行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計算。貸款利率如遇國家調整,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 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和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 借款方願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並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_____%利息。

第四條 借款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並以_________(詳見清冊),上述財物的所有權歸____________(借款方或第三方),現作價_________元,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抵押財物。借款方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本息,又無特定理由的,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財物,從中優先受償。對不足受償的貸款,貸款方仍有權向借款方追償。

第五條 抵押財物由_________保管。抵押期間,借款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抵押財物,不得重複設置抵押。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抵押財物的保管方應當保證抵押財物在抵押期間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貸款本息未清償期間,發生抵押財物毀損、滅失的,由保管方承擔責任。

第六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和抵押財物的保管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均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户中扣收。

第七條 貸款到期,借款方不能歸還貸款本息,又未與貸款方達成延期協議的,由貸款方按照規定程序處理抵押財物,清償貸款本息。從逾期之日起至貸款全部清償前,貸款方按規定對未清償部分加收_________%的利息。並隨時可以從借款方的存款賬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八條 在借款方抵押財物之外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時,借款方願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九條 借貸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需要訴訟的,向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仲裁的,按有關仲裁規定辦理。

第十條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貸雙方各持_________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

貸款單位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

抵押擔保借款貸款合同 篇9

(   )農銀借合字第_______號

經中國農業銀行_____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_________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根據《民法典》和中國農業銀行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利率按月息____________‰計算。貸款利率如遇國家調整,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 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和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 借款方願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並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____%利息。

第四條 借款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並以_____________________(詳見清冊),上述財物的所有權歸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方或第三方),現作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抵押財物。借款方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本息,又無特定理由的,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財物,從中優先受償。對不足受償的貸款,貸款方仍有權向借款方追償。

第五條 抵押財物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管。抵押期間,借款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抵押財物,不得重複設置抵押。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抵押財物的保管方應當保證抵押財物在抵押期間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貸款本息未清償期間,發生抵押財物毀損、滅失的,由保管方承擔責任。

第六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和抵押財物的保管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均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户中扣收。

第七條 貸款到期,借款方不能歸還貸款本息,又未與貸款方達成延期協議的,由貸款方按照規定程序處理抵押財物,清償貸款本息。從逾期之日起至貸款全部清償前,貸款方按規定對未清償部分加收________%的利息。並隨時可以從借款方的存款賬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八條 在借款方抵押財物之外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時,借款方願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九條 借貸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需要訴訟的,向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仲裁的,按有關仲裁規定辦理。

第十條 其他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借、貸雙方各持一份。

借方

借款單位公章

(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章

經辦人章

開户銀行及帳號貸款方

貸款單位公章

(或合同專用章)

負責人章

經辦人章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製表單位:

抵押擔保借款貸款合同 篇10

立合同單位: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方(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現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元,用於購買、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單位為(寫明售房單位全稱) 。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根據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規定立此合同,並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及其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的各項規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貸款,甲方只能用於購買、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轉帳方式劃入售房單位或施工單位(翻建住房時)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户。

四、甲方以(抵押物名稱) 交乙方作為借款的抵押(抵押物詳細清單附後)。抵押物的現值為 萬元,擔保 萬元貸款的償還。

五、借款期限 年,即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貸款利率為月息 ‰。

六、借款採用本金法按月歸還本息,甲方必須於每月 日前向乙方歸還貸款,本息 元。

七、如遇國家統一調整存貸款利率時,按國家有關規定調整貸款利率,依此重新確定每月還本付息金額。

八、貸款期內,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貸款本息,逾期一個月以內的,應於下月償還貸款本息時一併歸還,乙方不予處罰,但上述情況一年不得超過兩次。逾期超過一個月或一年內發生兩次以上逾期的,乙方有權按超過的逾期天數每天向甲方收取逾期額萬分之三的罰息。

九、如遇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有權對抵押物進行處理。處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貸款本息和處理抵押物引發的各項費用後,剩餘部分退還給甲方,並限甲方按期搬出用於抵押的住房,不足部分由甲方所在單位負責在三個月內無條件償還。

1。甲方在貸款期內六個月內未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或全部貸款到期後六個月未還清全部貸款本息的;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死亡或宣佈失蹤或移居國外,其法定繼承人拒不繼續履行甲方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或無力繼續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義務的;

3。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條款的。

十、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應積極協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償還借款本息。在甲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本息且抵押處理不能履行時,還款保證人必須無條件地負責償還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還款保證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償還借款本息的通知後,應於三個月內無條件地代為歸還借款本息。三個月後仍未歸還的,乙方有權從其在銀行開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户或其他存款户中扣收。

十一、甲方在未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對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權益讓渡給乙方,並不得對抵押物作任何有損乙方利益的處理。

十二、甲方需對抵押物辦理保險,保險單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毀損,甲方應負責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和乙方,保險公司的賠償金應首先用於歸還借款本息。若保險賠償金不足以歸還借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負責歸還。

十三、乙方應按合同規定辦理貸款,如因乙方原因影響甲方用款,乙方應按影響金額和天數,每天付給甲方相當於影響金額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十四、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雙方均有權按《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執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副本 份,由甲乙雙方及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三方蓋章並經法人代表簽名、公證處公證後生效,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之日起失效。

十六、補充條款:

甲方簽名(章):

地 址:

電 話:

乙方簽名(章):

地 址:

電 話:

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簽名(章):

地 址:

抵押擔保借款貸款合同 篇11

借款方 (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方 (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根據國務院頒發的《民法典》《民法典》規定立此合同,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簽訂本 質押合同以作擔保,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自己名下(有處分權)的 ,牌照號 ,發動機號 大架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乙方作質押。

第二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 元,(大寫)

第三條 借款用途 。

第四條 借款月利息 % ,月綜合費用 % 。

第五條 借款期限 月,即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條 還款資金來源和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的來源 。

2、還款方式 。

第七條 保證條款

1、甲方到期不能償還乙方的借款,乙方有權對質押物 進行處理,甲方到期如數償還了乙方的借款及利息,綜合費用時,乙方將質押物 退還給甲方。

2、甲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的 規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用於非法活動。

3、甲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綜合費用。

第八條 雙方自願通過公證處對借款合同進行公證。(公證費由甲方(借款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借款期內,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借款本息和綜合費用,逾期3天以內的,按5日收利息和綜合費用。逾期十日不還借款,按照本合同月利息及綜合費用乘2,承擔違約責任。

2、借款合同到期後,沒有按時償還乙方的借款,也沒有提前和乙方協商續簽借款合同和續交下月的`利息和綜合費用,乙方可憑本合同和公證書對質押物進行處分(銷售)以償還借款,利息和綜合費用。或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甲方不的提出異議並承擔乙方因借款合同引起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起訴費,執行費,交通費等費用。

3、本合同生效後,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它條款,應經雙方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xx區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強制執行。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其他車輛抵押協議書範本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抵押擔保借款貸款合同 篇12

訂立合同雙方:

貸款抵押人(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抵押權人(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為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抵押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大寫):。

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於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3.貸款期限:

在上述貸款總金額下,本貸款可分期、分筆週轉審貸。因此,各期貸款的金額、期限,由雙方分別商定。從第二期貸款起,必須由雙方及雙方法定代表人簽訂蓋章的新的抵押貸款合同,並將其中的一份送交市公證處公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一期貸款期為:個月,即自起,至止。

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中國銀行的規定執行。

5.貸款的支取:

各期貸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議,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天通知乙方,並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第一期貸款次提取。

6.貸款的償還

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為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他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他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第一期貸款最後還款日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二條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

2.製造廠家:__________________。

3.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件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置放地點:_____________。

7.抵押物發票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

8.抵押期限:年(或為:自本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按合同約定日期和數額發放貸款。

2.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3.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還給甲方。

(二)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貸款,並追償已貸出的全部貸款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並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税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保險公司分公司投保,以乙方為保險受益人,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管,保險費由甲方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貸款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並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他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貸款,並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貸的本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賬户內扣收,並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貸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並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裁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後,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定的條件。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雙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的評估、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系經市公證處公證並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乙雙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本合同自公證書籤發之日起生效,公證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借貸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抵押合同登記部門、公證處各留存一份。

甲方:(章)

代表人:(簽字)

地址:

開户銀行及賬號:

乙方:(章)

代表人:(簽字)

地址:

訂立時間:

抵押擔保借款貸款合同 篇13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_____年_____字第_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質押。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質押的財產為:(附詳細質物清單及出質人所有權證明):

(1)質物名稱:

(2)規格:

(3)數量:

(4)帳面價格: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質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_____(大寫)元整,質押率為_____%,實際質押額為_____(大寫)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後五日內將質物移交乙方佔有,雙方商定移交事項如下:_____

第四條 在質押有效期內,乙方應負責妥善保管質物,並不得挪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取保管費_____元整。

第五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質押財產中的_____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於主合同約定期限。如主合同經雙方同意延長期限的,甲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意外損失,所得賠償金應由甲方到_____銀行辦理專項存款,並將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質物,須經乙方書面同意,並將轉讓所得款項交_____銀行專項存儲,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或者以該款項提前清償債務。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物。

第九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財產:

(1)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或經延期後仍未履行債務;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質物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主合同債務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合同的,質權即自動終止,乙方應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依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質物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2)乙方擅自挪用質物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挪用行為,或返還原物,亦可請求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因隱瞞質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類似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九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債務總額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出質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義務,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6)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三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質物移交完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質物清單及有關證書、單據一式_____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

(注:如果合同當事人為公民或非法人單位,應由該公民簽字或單位主要負責人或經其授權的委託代理人簽字)。

抵押擔保借款貸款合同 篇14

甲方:_____ (債權人)

乙方:_____ (債務人)

丙方:_____ (擔保人)

經甲,乙,丙平等協商,一致同意,關於乙方向甲方借款,由丙方提供擔保。為此,,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還款內容

1、甲方出資方式:_____

2、借款利率:_____

3、返還方式:_____

第二條 甲方將委______交付本合同項下的借款,乙方認同所支付的款項即為甲方的借款。乙方將在收到該款項後,向甲方出具借條。

第三條 借款人乙方義務,責任

1、乙方應如實向甲方提供與借款相關的資料,提供真實的身份證複印件等資料;借款資金使用去向,還款的資金來源。

2、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費用(包括甲乙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均由借款人乙方支付或償還。這些費用還包括評估,拍賣,律師代理費,因調查取證而支出的費用,因產權轉移而產生的費用,税率及其它費用。

第四條 擔保人丙自願對該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承擔擔保責任

1、保證範圍及方式

a、本合同保證範圍為乙方根據借款合同應向出借人履行的全部債務,包括借款本金(幣種/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 及借款利息並由此產生的顧問費,損害賠償金和評估,拍賣,律師代理等為實現主債權而產生的費用。

b、本保證條款項下的保證為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借款人無論何種原因未按借款合同約定履行到期應付債務(包括因借款人違約而由出借人宣佈提前到期的債務),保證人應在收到出借人的書面通知後,立即按照出借人指定的貨幣,金額和付款方式履行清償責任

2、保證期間:本保證條款的保證期間為主合同債務履行之日起______年。

3、保證的連續性:保證人在本保證條款項下的擔保義務具有連續性,其效力持續到借款人償清全部債務為止。

4、擔保人須提供營業執照及税務登記證複印件。

第五條 保證人的承諾:

1、保證條款是獨立的,絕對的,如果本保證條款所保證的主合同依法被宣佈無效或部分無效,本保證條款並不因此而無效,保證人仍承擔本保證條款下的全部連帶保證責任。

2、只要不增加保證人的保證責任範圍和變更保證期間,本保證條款並不會因為借款人乙與出借人甲作為對上述借款合同的修改、補充或因借款人與其他第三人簽訂的任何合同而受到影響或失效。

3、賠償:保證人不可撤銷地保證,出借人因保證人的保證行為無效或未履行或推遲履行本合同的任何條款而蒙受的任何損失,均將成為保證人對出借人的一項獨立的,見索即付的債務。

第六條 其他約定:每逾期一日,按借款金額的______%承擔違約金;本合同為不可撤銷的。若有不可協商的爭議,雙方和擔保方均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七條 合同的生效

本借款及擔保合同一項式份,甲,乙,丙各執一份,籤(章)字生效。

出借人(甲):_____ 擔保人(丙):_____

籤(章)字 籤(章)字

借款人(乙):_____ 見證人:_____

籤(章)字 籤(章)字: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抵押擔保借款貸款合同 篇15

抵押權人:

抵押人::

為確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_的履行,抵押人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產作抵押。抵押權人經實地勘驗,在瞭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產抵押。乙方將房屋抵押給甲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甲方。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用作抵押的房產坐落於_區_街_號_棟_單元_層_户號,其房屋建築面積_,產權證號:_,土地使用權證號:_。

第二條根據本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抵押期限為_,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利息_‰,乙方應於每月____日給付甲方,不得拖欠。

第四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房產;乙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應取得甲方書面同意。

第五條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如需延長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甲方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六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1、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債務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第七條抵押權的撤銷:本合同債務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註銷抵押登記。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

第四條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有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乙方違反

第四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並可要求乙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_8的違約金。

3、乙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

第八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_8的違約金。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簽訂地點:____市____區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擔保借款貸款合同 篇16

編號:

立約人: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人(以下簡稱乙方):

現甲乙雙方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平等協商,就下列條款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見本合同 第十八條。

第二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

本合同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借款合同的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等。

第三條 抵押物和抵押物權屬憑證的保管及責任

一、抵押期間,抵押物由乙方或乙方委託的代理人保管,乙方及其代理人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  抵押期間為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關費用全部還清之日止的期間。

二、抵押期間,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其行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經甲方認可的新的39;抵押財產。  因恢復抵押物價值或設定新增的抵押所花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抵押期間,乙方應將抵押物的權利證書及其它相關證明文件交由甲方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好抵押物權屬憑證。如因保管不善,造成抵押物權屬憑證滅失的,甲方應承擔補辦費用。

第四條 抵押物登記

一、本合同項下抵押物依法必須辦理抵押物登記的,甲乙雙方應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____日內,持本合同及有關資料到相應的政府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登記。

二、本合同項下抵押物依法無需辦理抵押物登記,甲乙雙方自願辦理抵押物登記的,甲乙雙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持本合同及有關資料到乙方所在地的公證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

三、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積極配合甲方按照本條第 一、二款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如因乙方的原因未能在前述期限內辦妥相關手續,乙方應對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保險

乙方根據國家規定或貸款人的要求辦理 第一受益人為甲方的保險,保險金額不得低於貸款金額。保險公司的選擇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將保險單交甲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於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期限延長,乙方需辦理延長投保期手續。投保的財產如發生損失,甲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借款本息及其他費用。如乙方未辦理抵押物投保手續或延長投保期手續,甲方有權代理乙方直接辦理,有關費用仍由乙方支付,甲方有權從乙方在甲方處開設的賬户中直接扣劃或以其他方式追索。

第六條 對抵押期間處分抵押物的限制

一、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出售、交換、贈予、轉移或以任何其他不適當的方式處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在向貸款人提供擬承租人已知曉抵押物已抵押給貸款人、並承諾自行承擔因抵押權實現而提前中止租賃合同的所有損失的書面證明後,借款人(抵押人)可以出租抵押物,但出租期限不得長於——年,出租期限長於——年的出租,必須徵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租賃所得應存入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用於歸還貸款的存款賬户中,作為每月還本付息款項來源的一部分,不得挪做他用。

二、抵押期間,如乙方確需有償轉讓本合同項下抵押物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才可以進行:

1.必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乙方未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或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2.乙方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以致不能足額抵償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的足額抵押財產;乙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3.乙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足額價款劃入甲方指定賬户,以用於到期或提前清償借款合同項下所有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關費用。  在乙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足額價款劃入甲方指定賬户以後,甲方可以協助乙方辦理註銷抵押物登記手續,並將抵押物得權屬憑證退還乙方。

第七條 費用承擔

本合同項下的有關保險及 費用由乙方承擔。公證費用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50%。)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後,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九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以依法處分抵押物:

一、借款合同規定的還款期限屆滿後,借款人未能按時歸還借款本息或借款合同延長的期限屆滿後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違反有關法律規定或違反借款合同,導致出現甲方依法可以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的情況;

三、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四、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之後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放棄繼承;

五、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之後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雖接受繼承或遺贈,但拒絕履行償還借款本息義務的;

六、足以危及借款合同項下債權實現的其他事由。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六條的規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其擅自處分抵押物的行為,並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要求乙方提供甲方可以接受的其他抵押財產,或依法提前處理抵押物。

二、乙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 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孳息收取

借款合同履行期屆滿後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關費用不能按時清償,甲方因此主張抵押權,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或扣押的,自查封或扣押之日起甲方有權收取由抵押物分離的天然孳息以及乙方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

第十二條 抵押權的實現

一、當出現本合同 第十條規定的任何單項或多項情況,抵押權可經下列方式實現:

1. 甲、乙雙方達成協議直接以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抵押物;

2. 依照法律規定程序處理抵押物。

二、以上述方式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甲方有權優先受償。其價款超過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關費用的部分,歸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甲方另行追索。

第十三條 抵押權消滅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全部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全部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消滅。甲方保管的乙方財產權利證書或證明及財產保險單等應退還給乙方。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註銷抵押物登記手續。

第十四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方式

一、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法規,甲乙雙方的權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障。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辦理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後,甲方為追索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欠的債務,可以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二、爭議解決。見本合同 第十九條。

第十五條 抵押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項下抵押物依法必須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本合同經乙方簽字並經甲方有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自辦理抵押物登記之日起生效,至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費用全部還清時失效。

二、本合同項下抵押物依法無需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本合同自乙方簽字並經甲方有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費用全部還清時失效。

第十六條 關於立約人的説明  抵押權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電話: 編碼:  抵押人:  住所: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電話: 編碼:

第十七條 本合同的簽訂鑑於  (即借款人)申請向甲方借款 整(大寫),甲方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此項借款,甲方和借款人為此簽定了編號為  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

第十八條 抵押物

一、名稱:

二、數量或面積:

三、購入價:

四、評估價及抵押率:

五、處所:

六、使用期限: 至

七、權屬來源:

八、權屬證明:

第十九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二者擇一):

一、 向貸款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條 補充條款

第二十一條 貸款人有權向有關個人徵信系統提供貸款信息;借款人嚴重違約影響貸款人債權實現時,貸款人有權通過社會公告的形式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公章)  有權簽字人:

乙方(簽字):

合同簽署日期

抵押擔保借款貸款合同 篇17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人:(以下簡稱乙方)

經貸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以下內容的貸款:

(一)貸款種類:

(二)借款用途:

(三)貸款金額(大寫)

(四)貸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五)貸款利率:

(六)還款方式:

第二條 抵押人自願以本人有權處分的財產,經評估後價值 萬元(明細見“抵押物清單”),作為抵押物,為借款人提供擔保。

(一) 當借款人不能依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時,抵押權人有權依照我國法律規定,將抵押物作價、拍賣、變賣或以其它方式處置,從所得價款中優先得到償還。

(二) 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該筆貸款的本金、利息和實現債權的費用。

(三) 抵押擔保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四) 抵押擔保期間自設定抵押之日起至擔保範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五) 抵押物清單所列的抵押財產在抵押期間由抵押人保管、使用並負責保養、保全。財產權屬證明交抵押權人保管。

(六)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不得列入破產財產範圍,抵押物的價款還清抵押貸款本息和有關費用後的超過部分,可列入破產財產範圍。

第三條 借款人承諾:

(一)按期償還貸款本息;

(二)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不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三)向貸款人按月提供真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所有開户行、帳號等資料;

(四)接受貸款人對其使用信貸資金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的檢查監督;

(五)法定代表人變更、法人住所或經營場所及註冊資金髮生變動,應及時通知貸款人;

(六)因實行承包、租賃、合併(兼併)、分立、股份制造、對外投資等經營體制變更時,保證提前通知貸款人並落實債務和還款措施。

第四條 抵押人承諾:

(一)抵押人對本合同所列抵押物依法享有處分權。若將已出租的財產抵押,應書面告知抵押權人;

(二)保證抵押物在抵押期內的安全、完整,並承擔保養、保全抵押物所需費用;

(三)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有償轉讓抵押物,應徵得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應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權或者與抵押權人約定辦理提存;

(四)為抵押物辦理足額投保,保險理賠款應提前清償貸款本息,或者與抵押權人約定辦理提存;

(五)接受貸款人對抵押物的檢查、監督。 第五條 貸款人承諾:

(一)按期、按額向借款人提供貸款;

(二)妥善保管抵押物權屬證明,待貸款本息清償完畢,即行歸還;

(三)不向借款人收取合同以外的費用;

(四)對借款人提供的資料保密。

第六條 借款人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償還貸款,可在落實好有關的抵押擔保手續後,於貸款到期日前期協議後,方可延長還款期限,但貸款利率要按累計期限檔次確定。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

1、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又未獲準展期,從逾期之日起按日利率萬分之利息。

2、不按期償付貸款利息,按規定計收復利。

3、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對擠佔挪用的貸款在貸款挪用期間按日利率萬分之 計收利息。

4、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二)至(六)項內容,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尚未發放和提前收回尚未到期的貸款。

(二)貸款人違約:

1、貸款人不能按期、按額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時,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處以日利率萬分之 的違約金。

2、遺失抵押物權屬證明,應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登記,直到補出權屬證明,費用由貸款人負責。

3、違反第五條第(三)項時,借款人有權予以拒絕。違反第五條第(四)項時,可向人民銀行投訴。

(三)抵押人違約:

抵押人違反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各款內容,使貸款人因抵押權不能實現而受到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第八條 貸款人到期收回貸款或按本合同第七條規定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人帳户中扣收。貸款到期,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置抵押物,從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處置抵押物價款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及實現抵押權所需費用時,貸款人有權繼續追索。

第九條 抵押登記由借款人負責辦理。有關抵押所需的鑑定、評估、登記及保險費用由借款人負責。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此合同內容經借款人、擔保人認真閲讀已完全理解合同內容,沒有歧意,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辦理。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貸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各執一份。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章並依法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擔保借款貸款合同 篇18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五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 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户,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期間,甲方經乙方書面同意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户中的資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解決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按下列第________項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均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正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件 ________號《抵押合同》項下抵押物清單

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產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處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評估價值________萬元

已經為其他債權設定抵押額度________萬元

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抵押擔保借款貸款合同 篇19

借款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人: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貸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以下內容的貸款:

(一)貸款種類:_____

(二)借款用途:_____

(三)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

(四)貸款期限: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五)貸款利率:_____

(六)還款方式:_____

第二條 抵押人自願以本人有權處分的財產,經評估後價______元(明細見“抵押物清單”),作為抵押物,為借款人提供擔保。

(一) 當借款人不能依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時,抵押權人有權依照我國法律規定,將抵押物作價、拍賣、變賣或以其它方式處置,從所得價款中優先得到償還。

(二) 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該筆貸款的本金、利息和實現債權的費用。

(三) 抵押擔保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四) 抵押擔保期間自設定抵押之日起至擔保範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五) 抵押物清單所列的抵押財產在抵押期間由抵押人保管、使用並負責保養、保全。財產權屬證明交抵押權人保管。

(六)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不得列入破產財產範圍,抵押物的價款還清抵押貸款本息和有關費用後的超過部分,可列入破產財產範圍。

第三條 借款人承諾:

(一)按期償還貸款本息;

(二)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不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三)向貸款人按月提供真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所有開户行、帳號等資料;

(四)接受貸款人對其使用信貸資金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的檢查監督;

(五)法定代表人變更、法人住所或經營場所及註冊資金髮生變動,應及時通知貸款人;

(六)因實行承包、租賃、合併(兼併)、分立、股份制造、對外投資等經營體制變更時,保證提前通知貸款人並落實債務和還款措施。

第四條 抵押人承諾:

(一)抵押人對本合同所列抵押物依法享有處分權。若將已出租的財產抵押,應書面告知抵押權人;

(二)保證抵押物在抵押期內的安全、完整,並承擔保養、保全抵押物所需費用;

(三)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有償轉讓抵押物,應徵得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應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權或者與抵押權人約定辦理提存;

(四)為抵押物辦理足額投保,保險理賠款應提前清償貸款本息,或者與抵押權人約定辦理提存;

(五)接受貸款人對抵押物的檢查、監督。

第五條 貸款人承諾:

(一)按期、按額向借款人提供貸款;

(二)妥善保管抵押物權屬證明,待貸款本息清償完畢,即行歸還;

(三)不向借款人收取合同以外的費用;

(四)對借款人提供的資料保密。

第六條 借款人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償還貸款,可在落實好有關的抵押擔保手續後,於貸款到期日前期協議後,方可延長還款期限,但貸款利率要按累計期限檔次確定。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

1、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又未獲準展期,從逾期之日起按日利率萬分之_________利息。

2、不按期償付貸款利息,按規定計收復利。

3、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對擠佔挪用的貸款在貸款挪用期間按日利率萬分之 計收利息。

4、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二)至(六)項內容,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尚未發放和提前收回尚未到期的貸款。

(二)貸款人違約:

1、貸款人不能按期、按額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時,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處以日利率萬分之 的違約金。

2、遺失抵押物權屬證明,應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登記,直到補出權屬證明,費用由貸款人負責。

3、違反第五條第(三)項時,借款人有權予以拒絕。違反第五條第(四)項時,可向人民銀行投訴。

(三)抵押人違約:

抵押人違反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各款內容,使貸款人因抵押權不能實現而受到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第八條 貸款人到期收回貸款或按本合同第七條規定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人帳户中扣收。貸款到期,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置抵押物,從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處置抵押物價款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及實現抵押權所需費用時,貸款人有權繼續追索。

第九條 抵押登記由借款人負責辦理。有關抵押所需的鑑定、評估、登記及保險費用由借款人負責。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

第十二條 此合同內容經借款人、擔保人認真閲讀已完全理解合同內容,沒有歧意,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辦理。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貸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各執一份。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章並依法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抵押擔保借款貸款合同 篇20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質押擔保借款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出質人:(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___借款,經出質人質押擔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上述貸款。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用途、種類、利率、期限

金額(大寫)

用途__________

種類_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_

期限__________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___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 提款和還款

1.分期提款、還款計劃

分期提款計劃

分期還款計劃

2.借款人在提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提款計劃,並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3.貸款人按提款計劃辦理借款憑證手續,在_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內,實際放款日、還款日和實際借款額以借款憑證為準。

4.借款人應主動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並按雙方約定的分期還款計劃還款;不主動歸還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帳户中扣收。

第三條 還款資金來源

借款人應用下列資金,但不僅限於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質押內容

出質人自願以____________等動產、權利(詳見抵押物品清單)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質物,出質給貸款人,主動質押擔保內容如下:

1.質押擔保期間:自設定抵押之日起至擔保範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2.質押擔保範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

3.質物評估價值____________萬元,實際質押額為____________萬元。抵押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4.質物未設定其他擔保,所有權無爭議。

5.出質人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將質物移交貸款人佔有,質物的權利證書和相關文件一併移交貸款人保管,質押期間,貸款人應妥善保管質物。貸款人為安全、方便也可將質物委託與出質人約定的第三人保管。

6.質押財產在質押擔保期間,由質押人辦理財產保險,保險單由貸款人保存,如發生保險責任內損失,保險理賠款應作為出質財產較貸款人存入專户或用於提前清償貸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

7.按擔保法規定,應辦理質押合同登記的,出質人應按規定向有權部門辦理質押登記和其他法定出質手續,所登記質押權存續時間,應與質押擔保期間一致。

8.未經貸款人同意,出質人不得將質物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而取得的轉讓費、許可費或價款,應向貸款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9.質物的保險、鑑定、運輸、保管、評估、登記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10.貸款到期,借款人不能歸還或不足歸還貸款本息時,貸款人有權以質押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兑現的價款優先受償,實現質權。不足受償部分,貸款人有權繼續向借款人追償。

11.貸款人按照本合同規定提前收回貸款時,有權按第四條第11款規定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權。

12.當出質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產或解散,捲入或即將捲入訴訟糾紛,或其他足以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時,貸款人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債權。

13.在本合同擔保期間內,出質人的擔保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條款的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14.出質人應予賠償因其自身過失造成的貸款人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的賠償金。

第五條 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借款人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於政策性貸款帳户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計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貸款人對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計收利息。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會報表和統計報表等資料,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包括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等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賃、合併、分立、聯營等改變經營方式行為,均應最遲於變更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並積極落實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範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對他人債務提供擔保,以擔保政策性貸款得安全。借款人對外任何擔保均應提前30天通知貸款人,並以不超過其淨資產總額為限。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範措施。

7.借款人發現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情況時,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並應及時採取保全措施。

8.貸款人應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未能及時提供貸款的,應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借款人_______違約金。

9.對貸款人的違約行為,借款人有權向貸款人的上級行反映;因貸款人的違約行為而受到損失的,有權要求貸款人給予賠償。

10.承擔政策性任務的借款人,有權享受政策性貸款的各項優惠政策;貸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貸款利率,不得無故提前收回貸款。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

1.本合同生效後,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1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出質人同意後由貸款人決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還款的,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各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擔保方更換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後10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合同附件

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延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託書、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議、抵押物清單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出質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出質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借 款 人

借款人      公 章

(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籤 章

(或授權代理人)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 款 人

貸款人     公 章

(或合同專用章)

負責人     籤 章

(或授權代理人)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 證 人

(1)   (2)    (3)

保證人                 公章

(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簽章

開户銀行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擔保借款貸款合同 篇21

(_______)________銀借合字第_______號

經中國_________銀行__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______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根據《民法典》和中國_________銀行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計算。貸款利率如遇國家調整,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 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和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 借款方願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並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_____%利息。

第四條 借款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並以_________(詳見清冊),上述財物的所有權歸____________(借款方或第三方),現作價_________元,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抵押財物。借款方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本息,又無特定理由的,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財物,從中優先受償。對不足受償的貸款,貸款方仍有權向借款方追償。

第五條 抵押財物由_________保管。抵押期間,借款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抵押財物,不得重複設置抵押。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抵押財物的保管方應當保證抵押財物在抵押期間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貸款本息未清償期間,發生抵押財物毀損、滅失的,由保管方承擔責任。

第六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和抵押財物的保管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均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户中扣收。

第七條 貸款到期,借款方不能歸還貸款本息,又未與貸款方達成延期協議的,由貸款方按照規定程序處理抵押財物,清償貸款本息。從逾期之日起至貸款全部清償前,貸款方按規定對未清償部分加收_________%的利息。並隨時可以從借款方的存款賬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八條 在借款方抵押財物之外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時,借款方願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九條 借貸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需要訴訟的,向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仲裁的,按有關仲裁規定辦理。

第十條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貸雙方各持_________份。

借 款 方

借款單位公章

(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章

經辦人章

開户銀行及帳號貸款方

貸款單位公章

(或合同專用章)

負責人章

經辦人章

抵押擔保借款貸款合同 篇22

(_________)_________銀借合字第_________號 經中國_________銀行__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______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根據《民法典》和中國_________銀行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由貸款方向

(_________)_________銀借合字第_________號

經中國_________銀行__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______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根據《民法典》和中國_________銀行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利率按月息 _________‰計算。貸款利率如遇國家調整,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 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和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 借款方願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並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_____%利息。

第四條 借款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並以_________(詳見清冊),上述財物的所有權歸_________(借款方或第三方),現作價_________元,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抵押財物。借款方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本息,又無特定理由的,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財物,從中優先受償。對不足受償的貸款,貸款方仍有權向借款方追償。

第五條 抵押財物由_________保管。抵押期間,借款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抵押財物,不得重複設置抵押。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抵押財物的保管方應當保證抵押財物在抵押期間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貸款本息未清償期間,發生抵押財物毀損、滅失的,由保管方承擔責任。

第六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和抵押財物的保管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均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户中扣收。

第七條 貸款到期,借款方不能歸還貸款本息,又未與貸款方達成延期協議的,由貸款方按照規定程序處理抵押財物,清償貸款本息。從逾期之日起至貸款全部清償前,貸款方按規定對未清償部分加收_________%的利息。並隨時可以從借款方的存款賬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八條 在借款方抵押財物之外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時,借款方願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九條 借貸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需要訴訟的,向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仲裁的,按有關仲裁規定辦理。

第十條 其他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貸雙方各持_________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貸款方:_______________

抵押擔保借款貸款合同 篇23

合同編號: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借款,經抵押人提供最高借款餘額的保證擔保,貸款人同意根據資金可能向借款人分次發放上述貸款。在本借款合同期間和額度內,不再逐筆辦理抵押擔保手續。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餘額、用途、種類、利率、期限: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__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 提款和還款

1.借款人在分次提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提款計劃,並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2.貸款人按提款計劃辦理借款憑證手續,在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內,每筆貸款的實際放款日、還款日和實際借款額、還款方式以借款憑證為準。

3.借款人應主動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並按雙方約定的分期還款計劃還款;不主動歸還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賬户中扣收。

第三條 還款資金來源

借款人應用下列資金,但不僅限於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抵押內容

抵押人自願以____________等財產(詳見抵押物品清單)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抵押物,主要抵押擔保內容如下:

1.抵押擔保期間:自設定抵押之日起至擔保範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2.抵押擔保範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

3.抵押物評估價值____________萬元,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____萬元。抵押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的從權,從權利和孳息。

4.抵押人負責依法向有權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所登記的抵押權的存續時間應與抵押擔保期間一致。

5.抵押物由抵押人妥善保管、使用。在抵押期間,如發生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並在30天內恢復抵押物價值,或另行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貸款人有權隨時對抵押人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進行監督檢查。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轉讓、變賣、轉移、租借、重複抵押或用與清償其他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或行使抵押權。

6.抵押人應當擔保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貸款本息未清償期間,發生抵押物毀損、滅失的,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7.在抵押擔保期間內,抵押物由抵押人辦理財產保險,財產保險單交由貸款人保存。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保險到期,借款人(抵押人)應負責續保;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發生保險責任內損失,抵押人應立即通知貸款人,保險理賠款應用於提前向貸款人歸還貸款本息。在理賠款不足以歸還相應貸款本息時,不足部分由抵押人彌補或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否則,貸款人有權降低相應的貸款額或收回貸款。

8.抵押物的保險、鑑定、登記、運輸、評估等費用由借款人負擔。

9.貸款到期,借款人不能歸還或不足歸還貸款本息時由貸款人按照法定程序處理抵押物,收回貸款本息。不足受償部分,貸款人有權繼續向借款人追償。

10.貸款人按照本合同規定提前收回貸款時,有權按第四條第10款規定行使抵押權。

11.當抵押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產或解散,捲入或即將捲入訴訟糾紛,或其他足以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時,貸款人有權提前處分抵押財產,實現抵押權。

12.在本合同擔保期間內,抵押人的擔保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條款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13.抵押人應予賠償使貸款人因抵押權不能實現而遭受的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_____%的賠償金。

第五條 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借款人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於政策性貸款賬户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計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貸款人對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計收利息。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會報表和統計報表等資料,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包括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等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賃、合併、分立、聯營等改變經營方式行為,均應最遲於變更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並積極落實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範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對他人債務提供擔保,以擔保政策性貸款得安全。借款人對外任何擔保均應提前30天通知貸款人,並以不超過其淨資產總額為限。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範措施。

7.借款人發現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情況時,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並應及時採取保全措施。

8.貸款人應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未能及時提供貸款的,應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借款人_____________違約金。

9.對貸款人的違約行為,借款人有權向貸款人的上級行反映;因貸款人的違約行為而受到損失的,有權要求貸款人給予賠償。

10.承擔政策性任務的借款人,有權享受政策性貸款的各項優惠政策;貸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貸款利率,不得無故提前收回貸款。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

1.本合同生效後,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1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抵押人同意後由貸款人決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還款的,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各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擔保方更換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後10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合同附件

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延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託書、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議、抵押物品清單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抵押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抵押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擔保借款貸款合同 篇24

抵押權代理人:

抵 押 人:

債券發行人:

第一章 總則

根據《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之規定,為了確保丙方於 年 月發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債權的實現,乙方願意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為抵押資產,為丙方從債券持有人融入資金所形成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

根據 ________要求,甲方代理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體債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以下簡稱債券持有人),與乙方和丙方簽訂本合同並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

丙方作為債券發行人,在此承諾對此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協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權利的期限為:在抵押登記機關登記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券到期日止,其後本合同項下權利由債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債權人分別或聯合行使。

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資產抵押擔保,為明確甲、乙、丙三方的權利、義務,依照國家有關法律及其他有關規定,特制訂本合同。

第二章 定義

第一條 債券發行人__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發行特種金融債券的金融機構,即丙方。

第二條 特種金融債券__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丙方發行的專門用於清償證券回購債務的有價證券。

第三條 抵押人__即本合同項下乙方,指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為抵押資產為丙方發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進行擔保的第三人。

第四條 抵押權人__指丙方發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部債券持有人。

第五條 抵押權__指在抵押民法典律關係成立後,當丙方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義務時,甲方依照法律的規定以抵押資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資產的價款優先受償的權利。

第六條 抵押資產價值由中國人民銀行指定或甲方確認的評估機構評定。

第三章 甲方聲明

第七條甲方作為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聲明: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出租、轉讓給第三人的,其出租、轉讓行為無效,甲方仍可對抵押資產行使權利;

2. 任何第三人對債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產生侵害,甲方有權提起訴訟;

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再設立任何形式抵押的,其抵押行為無效;

4.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只能用於防範特種金融債券到期兑付風險;

5. 如丙方提前或如期清償債務,乙方可要求甲方通知抵押登記機關解除抵押登記;

6.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每年投保財產險,並向甲方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

7. 當本合同項下的設定的抵押物價值不足抵償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償還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止。

第四章 乙方聲明及保證

第八條 乙方作為本合同項下抵押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聲明及保證:

1. 乙方董事會已同意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進行抵押;

2.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是乙方依法取得併合法佔有的;

3.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上的建築物為乙方合法取得並具有完整的所有權;

4.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在權屬方面不存在任何爭議;

5.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在建築和使用上完全符合法律規定;

6. 設立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7. 在本合同簽字前未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設立過任何抵押和轉讓;

8.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

9.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如在本合同簽訂之時已部分或全部出租,乙方保證將設立抵押事宜通知承租人,並將有關出租情況書面通知甲方;

0. 根據《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之規定,甲方作為債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代表債券持有人簽訂本合同,債券持有人和甲方可行使抵押權,也可委託其他代理人行使抵押權,乙方不就此提出抗辯;

. 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債務未獲清償前,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要求抵押登記管理部門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抵押登記;

2. 當本合同項下的設定的抵押物價值變化,不足以擔保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將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償還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止;

3. 乙方保證每年度依法進行營業執照年檢,並在其營業執照有效期滿之前,續辦工商登記手續。

第五章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的被擔保的主債權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

第六章 債券發行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第十一條 債券發行人應在債券到期日或在此之前償還債券本金及相應利息。

第七章 抵押擔保的範圍

第十二條 本合同抵押擔保範圍包括:債券本金、利息、罰息、應支付給乙方的託管費用,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的費用。

第八章 抵押資產

第十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包括:

以上抵押資產建築面積共計

第十四條 根據______資產評估有限公司,經甲、乙、丙三方確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價值為人民幣。

第十五條 有關資產抵押的有效證明文件和資料,乙方應根椐甲方要求,交甲方保管。

第九章 抵押資產的佔管

第十六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由乙方佔管。乙方在佔管期間應維護抵押資產的完好,甲方有權檢查抵押資產的管理情況,並提出加強和改善經營管理的要求。

第十七條 乙方佔管的抵押資產發生毀損、滅失的,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並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及時向甲方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發生毀損、滅失的原因證明。

第十八條 在抵押期間,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因毀損、滅失而獲得的賠償金,屬於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

第十九條 在抵押期間,因其抵押資產發生毀損、滅失而取得的保險金,乙方應書面要求並保證保險公司匯入甲方指定帳户,該項資金作為抵押資產。

在乙方另行提供了經甲方認可的、相當的抵押資產並進行抵押登記後,甲方應將該保險金返還給乙方。

在主債務履行期滿而債務未獲清償前,甲方有權從該保險金中優先受償。

第二十條 乙方在抵押期間,應為抵押資產投保,並按期足額交納保險費,履行《保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保險合同中規定的義務。

第十章 抵押資產的處分

第二十一條 甲方在代理抵押權人行使本合同項下抵押權時,有權採取如下方式:

1.依據法律規定,將抵押資產折價以抵償丙方所欠的債務。

2.依據法律規定,將抵押資產拍賣、變賣以取得價款優先受償。

3.甲、乙、丙三方就甲方行使抵押權發生爭議協商不成時,______________調解和處理。

第二十二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處分抵押資產時,乙方和丙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二十三條 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處分權利包括部分處分權和全部處分權。

第十一章 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根據乙方的抵押資產價值變化情況,可要求乙方對其所抵押的資產進行調整,包括更換和增加抵押資產。

2.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有關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所有合法有效證明及有關資料 。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協助以避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權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4.為保證債券持有人利益,甲方有權在抵押期間,對抵押資產狀況進行監督,並組織評估機構進行再評估和出具評估意見。

5.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處分部分或全部抵押資產,並從處分後的價款中代理抵押權人優先受償。

(1 ) 乙方或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宣告解散、破產或歇業的;

(2) 丙方與第三人發生訴訟,法院判決丙方敗訴,以致對丙方清償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產生重大影響的;

(3) 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還款期限已到,丙方未歸還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

(4) 出現使甲方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債權難以實現或無法實現的其他情況 。

6. 甲方處分抵押資產所得,不足以清償其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全部債務的,有權依法另行追索;清償其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應將剩餘部分退還給乙方 。

7. 當因國家需要徵用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時,甲方有權依法要求乙方重新設定或增加抵押資產,以確實保障甲方的權益不受損害。

8. 在丙方清償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後,經中國人民銀行核准,甲方應通知乙方和有關登記機構解除抵押。

第二十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有關抵押資產的所有合法手續和有效證明資料。

2.乙方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財產保險、鑑定、評估、登記、過户、保管和審查本合同項下增加或變更資產的律師服務等費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抵押資產作出轉讓、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

4.在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5.在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時,乙方有義務通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免受侵害。

6.在丙方或乙方清償了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全部債務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抵押登記。

7.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及資產評估機構,做好抵押期間抵押資產狀況的監督和再評估工作。

8.當本合同項下設定的抵押物價值,在抵押期間發生變化,不足以擔保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時,對不足部分乙方有義務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第二十六條 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丙方應協助甲、乙雙方辦理抵押資產登記手續。

2. 在甲方行使本合同項下權利時,丙方應按甲方要求給予協助。

3. 在甲方或其他債券持有人的代理人提起訴訟以實現抵押權時,應給予協助。

4. 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供抵押資產狀況的情況説明,如抵押資產發生毀損、滅失、價值變化或其他使抵押權的實現有可能遇到障礙的情形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配合甲、乙雙方對抵押資產進行調整,包括更換或增加抵押資產。

5. 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關抵押材料的真偽負有審查義務。

6. 督促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其他義務。

第十二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丙三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有關人員的變動而對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造成影響。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給債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損失時,丙方負有連帶責任。

第二十八條 乙方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給債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1. 隱瞞抵押資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被監管或已經設立抵押等情況的;

2. 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有關抵押資產完備手續和真實資料的;

3.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處分抵押資產的。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條 不可抗力指訂立本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造成的後果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情況。

第三十條 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須進行修改時,乙方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乙方在本合同中應承擔的義務,不影響或不侵犯甲方在本合同項下享有的權益。

第十四章 抵押登記

第三十一條 在本合同簽訂後30日內,甲、乙、丙三方應到當地有關的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資產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五章 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二條 如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甲、乙、丙三方應通過協商或調解方式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時,在__________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六章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自到有關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合同併到有關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變更或解除抵押登記。在書面合同達成並至登記機構辦理變更或解除手續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的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第十七章 附件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以下文件均為複印件):

1.__________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

2. _________有限公司國有土地使用證;

3. _________有限公司營業執照;

第十八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抵押登記機關、_________各執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