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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合夥經營協議書(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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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浙江省_______________公司

白酒合夥經營協議書(通用3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系甲、乙雙方共同組建並經依法核准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該公司承包給甲方經營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公司承包給甲方經營,自年月日止,共計年。

二、承包期間,甲方必須保證每年交納承包款萬元,該承包款就體現在該公司的財務會計報表內,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後二個月內由甲、乙雙方按法律規定進行分紅。超出承包款部分的利潤歸甲方所有。

三、承包期間,甲方經營虧損,由甲方自負。承包期間,所有的債權債務關係均由甲方自行處理,由此造成公司財產損失的,應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在承包期間,甲方享有充分的經營自主權和人事權。經營資金由甲方自籌(該公司的註冊資金也交由甲方用於經營),經營人員和所有的財會人員由甲方自行聘任或委派,經營人員的工資、獎金也由甲方支付但可列入公司的經營費用帳內。

五、承包期間,甲方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依法經營,按照工商、税務機關的規定和要求辦理公司年檢、送交會計報表並依法納税。

六、本協議生效三天內,承包公司的公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銀行帳號及財務帳冊由雙方列清單移交給甲方,雙方確認。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九、本協議如發生糾紛,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管轄。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浙江省_______________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白酒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2

協議編號: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根據《_____》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餐飲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名稱及經營場所

1、本企業為合夥企業,是根據協議自願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合夥人願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税,守法經營。

2、企業名稱:

3、企業主要經營場所:

第二條?合夥期限

1、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2、到期後,若雙方仍需合夥經營,可進行協議續簽。

第三條?出資方式

1、甲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佔出資總比例_________。

2、乙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佔出資總比例_________。

3、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齊。

第四條?企業法人

1、經過甲乙雙方協定,為了便於生產運營,現決定由_________為企業法人代表,負責辦理工商、税務、衞生等經營手續。

第五條?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1、利潤分配,雙方同意按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家庭或個人財產同等比例承擔。

3、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依據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4、企業年度的或者一定時期的利潤分配或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或者按照合夥協議約定的辦法決定。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轉讓

1、新合夥人入夥時,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協議。訂立書面協議時,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物狀況。

2、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協議約定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無法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4、出資的轉讓:

(1)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2)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擅自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合夥的繼續

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第八條?合夥事務的處理方式及負責人

1、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2、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3、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企業依法或法定事由終止時,企業盈虧按照本協議書相關條款規定的比例承擔。

4、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雙方共同決定。

5、合夥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6、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1、未經雙方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因此獲得了利益應歸合夥,造成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對合夥經營的飯店做單方處置,如抵押、出租、轉讓、變賣等行為。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同的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雙方均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的目的無法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被撤銷。

第十二條?解散與清算

1、本企業發生了法律規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夥企業無法存續,合夥協議終止,合夥人的合夥關係消滅。

2、企業解散、經營資格終止,不得從事經營活動,只可從事一些與清算活動相關的活動。

3、企業解散後,由清算人對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結算,處理所有尚未了結的事務,還應當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4、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5、清算人主要職責:

(1)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3)清繳所欠税款。

(4)清理債權、債務。

(5)處理合夥企業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6)代表企業參與民事活動。

(7)清算結束後,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企業註銷登記。

6、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_____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7、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8、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如果一方違反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如果一方做出有損合夥企業發展的行為,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而造成合夥企業解散,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後的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三份,合作人各執一份,送工商部門留存一份。

3、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地?址: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地?址:

白酒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公司名稱、合夥經營項目合夥公司名稱為:_______________合夥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夥公司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公司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公司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  ___________________。

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公司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公司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公司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公司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公司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公司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公司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公司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公司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公司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公司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公司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公司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公司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公司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公司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公司的內部經營和管理。

其權限為:

1、公司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公司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公司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公司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公司的業務經理;

6、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公司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公司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公司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公司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公司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公司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公司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

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公司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公司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兑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公司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公司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公司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公司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公司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公司所有,給合夥公司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公司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公司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公司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