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概念範文網>合同>買賣合同>

建材採購合同範本

買賣合同 閲讀(1.68W)

建材是指在建築物中使用的材料統稱為建築材料。那麼建材採購合同是怎麼一回事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建材採購合同範文,感謝您的欣賞。

建材採購合同範本
建材採購合同範文一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購買橋架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簽訂本合同。

一、標的及數量

1、標的名稱、品種、型號規格、單價、金額詳見合同“貨物清單”,乙方交付的貨物必須與“貨物清單”的內容要求相一致。

2、供貨數量:本合同“貨物清單”的供貨數量是預計數,實際供貨數量以每次甲方實際要求的供貨數量為準。

二、價格

1、本合同總價格為預計數,實際價格按每次實際供貨數量乘以本合同單價為準。合同單價已包含各種税費、設計、製造、檢驗、包裝、運輸、售後服務等發生的所有費用及一切税費,乙方按甲方要求的交貨地點交貨。

2、除雙方同意根據合同規定對合同進行變更或修改外,不論實際數量大於或小於合同預計數量,在合同執行期間按本合同單價執行。

三、貨物清單

四、交貨時間和地點

1、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按“貨物清單”中的貨物(包括數量增加部分),在接到甲方的當批交貨通知後2天內將當批貨物送到甲方施工地點。交貨時必須攜帶送貨清單,並明物資名稱、型號規格、單位、數量、單價、總價,同時開具有效單據。

2交貨地點 甲方施工現場

五、支付

按合同單價和乙方實際送貨數量,而且每批貨物通過質量驗收合格後以人民幣為貨幣單位結算,貨到付款,同時乙方需提交下列完整單據和經甲方簽收的送貨清單。

六、專利權

乙方應保證甲方在使用該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時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專利、註冊的設計、版權、商標、商品名稱或其他知識產權工業設計權的起訴及索賠。若甲方受到此類索賠或起訴,則責任由乙方承擔。

七、包裝和裝運

包裝必須與運輸方式相適應,包裝方式的確定及包裝、運輸費用均由乙方負責;由於不適當的包裝而造成貨物在運輸過程中有任何損壞由乙方負責。 八、質量標準

1、根據國家或行業的有關標準。

2、以貨物的型號規格及經甲方確認的乙方提供的封存清單樣品作為本合同貨物的質量標準。

九、驗收與質量保證

1、驗收標準

a)、甲方對貨物制訂的檢驗標準(鋼性鍍鋅板,純板材厚度為1.2mm)

b)、以經甲方確認的乙方提供的封存樣品、技術性能參數、質量參數和國家質量標準作為對貨物的檢驗標準。

2、檢驗方法

a)、採取目測和簡易測量的方法對貨物的外觀檢驗,對照合格證書對產品進行檢驗。

b)、採取送驗的方法對貨物進行檢驗。如檢驗不合格,檢驗費由乙方支付。

c)、採取使用的方法對貨物進行檢驗。

3、質量保證

a)、乙方保證合同物資完全符合國家有關質量標準和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嚴禁提供假冒偽劣產品,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b)、合同貨物質保期為驗收合格後30年,保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由乙方在七天內免費負責更換,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十、違約索賠與賠償

1、誤期索賠

除非雙方書面同意延遲到貨,若乙方未能按雙方協商確定的到貨期交貨,且延遲超過2天,甲方有權對超過2天以後的延期追索違約金,該違約金應是延遲交貨的貨款以每滿一天0.2%計算,誤期索賠金額最高不得超過貨物總價的5%。如果延遲是由於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到貨時間可相應延長。如果乙方未按合同執行或因疏忽而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以致嚴重影響項目進行時,或由於乙方延誤導致其應支付的違約金額達到合同規定的限額時,乙方應在甲方限定的時間內採取有效措施補救上述失誤或疏忽。

2、質量索賠

乙方應提供與合同要求相符的貨物,如經檢驗,證實所供貨物與合同不符或存在缺陷,或使用的材料不合適,甲方可根據本合同有關質量保證或檢驗的規定,在質量保證期內及時提出索賠,乙方同意甲方選擇下述一種或多種結合的方法解決索賠事宜:

1)乙方同意甲方退貨,並將貨物被拒收前甲方已付的所有款項退還甲方,乙方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保管、維護和退回被拒收貨物所發生的其它所需的費用。

2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建材來更換有缺陷的部份,以使貨物達到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並負擔甲方遭受的一切損失。同時乙方相應延長被更換貨物的質保期。

3、所有違約金和賠償金的支付不減輕乙方合同項下的任何責任和義務。如果甲方所遭受的損失超過違約金,乙方應對超出違約金部分的損失給予賠償。

4、乙方在履行合同義務時,因其過失(合同項下的過失、侵權或其他)直接對甲方設備或財產造成的物質損失或損害,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十一、合同變更與修改

1、因甲方的原因變更合同貨物的,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經雙方協商一致簽署有關變更文件。如因此造成乙方履行合同義務的價格或時間增減,將對合同價、交貨時間進行公平調整。乙方據此要求的調整必須在收到甲方通知後15天內提出。

2、無論是按原合同要求,或是根據現場實際情況作出變更提供貨物,乙方都不能免除其對貨物應承擔的責任。

3、除了甲乙雙方簽署書面修改協議,併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況之外,本合同的條件不得有任何變化或修改。

十二、爭議的解決

1、凡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後還不能解決,雙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向平邑縣人民法院起訴。

2、在法院審理期間,除正在進行審理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十三、合同生效

合同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本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日期 以最後簽字日為準。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簽約地點:

建材採購合同範文二

甲方(需貨方): 編 號:

乙方(供貨方): 簽訂地點:

本合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法》等有關法規和建設規章的規定,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數量、價款:建築消石灰粉,每噸單價260元,數量以實際到貨,經正規過磅,以磅單數據為準。

第二條 質量標準:乙方所賣物資的規格與質量必須符合國家設計技術要求。

第三條 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提供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合格證書。

第四條 交(提)貨地點、方式:供方生產廠,需方安排車輛自行提貨,過磅。

第五條 付款方式:材料全部供完後按照實際發生數量一次性付清貨款。供貨方需提供相應發票。

第六條 本合同解除條例:按《合同法》規定的一般法定解除的條件執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不能按期提供合格產品;

(2)不能提供相關質保證書;

(3)產品出現嚴重質量問題;

(4)需方不能履行合同約定的條款付清貨款。上述四種行為視為嚴重違約。嚴重違約將賠償受損者全部損失。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首先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按實際到貨量進行結算,如以後因工程需要追加貨物,均按本次報價進行追加,不再進行談判採購。

第十條 本合同在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一份。

建材採購合同範文三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經協商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訂貨總價值為人民幣 ¥1005000 元。

第二條: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貨款在合同有效期內結清。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有效期二月。

第三條:產品名稱、規格、型號、質量、等級(技術指標),見附表。

第四條:驗收方法:嚴格按照國家建材標準執行。

第五條: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 所有貨物由供方送往供需雙方共同約定的交貨地點,所需運輸費用由供方承擔。

2.交貨日期:

3.交貨地點:

4.運輸費用:

第六條:經濟責任

(一) 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 乙方產品規格、型號、質量、等級不符本合同規定時,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退貨或保換,由於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影響工程進度,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百分之三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 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果不需要,可以退貨。由於退貨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又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5%的罰金。

3. 產品交貨時間不符本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三的罰金。

(二) 甲方應付的經濟責任。

1. 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品種、規格、數量、型號、等級。應提前3 天與乙方協商解決。

2. 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時,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30 %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時,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收貨。

3. 屬甲方自提材料,甲方應在提貨前3日內告知乙方。

4. 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甲方應向乙方提前告知,説明原因,取得對方諒解。如有問題協商解決。

第七條:產品價格如需調整,必須雙方協商,在雙方沒有達成協議前,乙方仍應按合同供貨,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日,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百分之三作為罰金交給甲方。

第八條:如因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按本合同規定的某廠家產品、規格、型號、貨物不全,要用另外廠家同規格、型號的產品頂替時,乙方必須提前 天與甲方協商解決。否則作為延期罰金。

第九條:本合同擬定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供貨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條: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同意後,並按照本合同《附加條款》實施。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並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如一方對仲裁不服,可於接到仲裁書後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作廢。

第十三條: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共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經辦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