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裝潢工程施工合同 篇1
建築裝潢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 條 工程概況
.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日曆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質量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同價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第3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3. 合同語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適用法律法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適用標準、規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條圖紙。
4. 圖紙提供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圖紙提供套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3圖紙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__________________
第5條甲方駐工地代表。
5. 甲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實行社會監理的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其被授權範圍(如果有):___________________
第6條乙方駐工地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7條甲方工作。
7. 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_________________
7.3施工場地內主要交通幹道及其與公共道路的開通時間和起止地點:_________________
7.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5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提供和交驗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7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8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8條乙方工作
8. 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3施工防護工作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4向甲方代表提供辦公和生活設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5對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6成品保護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7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8施工場地整潔衞生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9條進度計劃
9. 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______________
9.2甲方代表批准的時間
第 0條延期開工。
第 條暫停施工。
第 2條工期延誤
第 3條工期提前。
第 4條檢查和返工。
第 5條工程質量等級。
5. 工程質量等級要求的經濟支出:____________________
5.2質量評定仲裁部門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 6條隱蔽工程、中間驗收。
6. 中間驗收部位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 7條試車。
第 8條驗收和重新檢驗。
第 9條合同價款及調整。
9. 調整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調整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xx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發包方(章):___________ 承包方(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鑑(公)證意見: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
鑑(公)證機關(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h2 style="text-align: center;">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範本)【二】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開户行: 開户行:
賬户: 賬户: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 (指分包部分之間工程名稱)
第二條 工程地點 。
第三條 工程範圍 。
第四條 質量標準 可依照工程施工詳圖、施工説明書及《安裝工程施工驗收技術規範》列出)。
第五條 承包人 (如按預算實行包工包料,屬於總承包人及發包人負責供應之材料,分包人應將材料品種、規格、數量、交貨時間、技術要求等用附表詳細註明)。
第六條 工程總價 本工程包價計人民幣 元整。
第七條 工程包價 本工程包價計人民幣 元整(本工程全部總造價減去發包人及總承包人供應材料總值)。
第八條 付款辦法
第九條 工程期限 按本合同第三條的工程範圍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止全部完工。
第十條 中間開工 本工程範圍內的 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於 年 月 日完成交工。 第十一條 雙方聯繫制度及協作辦法 。
第十二條 關於工程保密辦法 。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
第十四條 特殊條款 。
第十五條 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辦理交工驗收款項結清後失效。
第十六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總承包人收執 份(其中送撥款銀行及發包人各一份)分包方收執 份。
第十七條 合同附件
總承包人: 負責人: 地址: 電話:
分 包 方: 負責人: 地址: 電話: 年 月 日訂立
附表 : 工程項目一覽表 工程預算號 工程名稱 單位 工程數量 預算(概算) 價值 預定工期 開工 竣工
備註
附表2: 總承包人(發包人)負責供應材料表 品種 規格 單位 數量 交貨時間 交貨地點 備註
h2 style="text-align: center;">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範本)【三】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___。
4.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羣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 )。
6.工程承包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計劃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天。工期總日曆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曆天數為準。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四、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
.簽約合同價為: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元);
其中:
( )安全文明施工費: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元);
(2)材料和工程設備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元);
(3)專業工程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元);
(4)暫列金額: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元);
2.合同價格形式:__________________。
五、項目經理
承包人項目經理: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構成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 )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2)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果有);
(3)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條款;
(5)技術標準和要求;
(6)圖紙;
(7)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於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須經合同當事人簽字或蓋章。
七、承諾
.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籌集工程建設資金並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承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組織完成工程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不進行轉包及違法分包,並在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承擔相應的工程維修責任。
3.發包人和承包人通過招投標形式簽訂合同的,雙方理解並承諾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簽訂與合同實質性內容相背離的協議。
八、詞語含義
本協議書中詞語含義與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的含義相同。
九、簽訂時間
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
十、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
十一、補充協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生效。
十三、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_________份,承包人執_________份。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公章)承包人: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裝潢工程施工合同 篇2
發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 。具體施工內容以發包人蓋章確認後下發的施工圖以及設計變更通知為準。
第二條:承包方式及承包範圍
一、承包方式:承包人以包工、包料、包機械、包質量、包安全文明、包工期、包市場風險、包驗收合格、包所有税費、綜合單價包乾的方式承包。
二、承包範圍: 。發包人有權視發包人開發建設情況、承包人的施工進度、質量等履約情況增加或減少承包人的承包範圍和工程量。
第三條:工程質量標準
一、承包人須嚴格按國家、地方頒佈的現行最新的施工驗收規範和有關法規規定進行施工。
二、 其它條款按通用條款第9條執行。
第四條:驗收標準
一、本工程的施工及驗收應嚴格按國家和省、市相關設計及施工驗收標準、規範及規程執行,要求工程質量合格;需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樁檢測報告,並通過政府相關部門的驗收。
二、 其它條款按通用條款第12條執行。
第五條:質量保修期
一、質量保修期為設計文件規定的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二、其它約定按通用條款第13條執行。
第六條:合同工期
一、開工日期:本工程具體開工日期以發包人下發的開工令為準,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則工期順延。
二、合同總工期: 個日曆天以內完成合同約定的所有工作,且完成所有設備離場、泥漿、土方等的清運工作。
三、節點工期: 。
四、本工程的所有工期均指日曆天數,包括所有法定假期、休息日、暴風雨霧、高温、低温、冬歇期等天氣在內。
五、承包人須在發包人移交場地並通知進場施工後 天內組織 台(套)以上機械設備進場施工,並根據工程的進度增加機械設備,若承包人未能達到發包人的進度要求,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承包方無條件退場。
六、承包人從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起的第 天開始須每天向發包人交出不少於 根已經澆築成型的樁。如承包人連續 天不能完成相應的工作量,則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增加機械設備,承包人須在 天內達到發包人根據施工情況提出的新進度要求,若承包人仍未達到進度要求,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承包方無條件退場。
七、其它約定按通用條款第14條執行。
第七條:合同價
一、合同暫定總價: 。
二、各單項工程暫定總價如下: 。
三、包乾單價及暫定工程量:具體見附件1。
四、以上包乾單價包含內容:
包括但不限於完成本工程所有的材料費、人工費、機械費、工程及材料所須的各種檢測費及試驗費、各種材料損耗、材料場內二次運輸費、樁機進退場、樁機安拆、樁機就位、護筒的埋設、成孔、加泥漿、泥漿製作、泥漿池的砌築及拆除、泥漿外運、孔內釺探及障礙物排除(包括使用抽砂筒及反循環清渣等)、鋼筋製作安裝、澆搗樁成型、各種特殊地質的處理、各種原因導致的塌孔處理費、土方場內轉運、合同工期內的趕工費、施工水電費、技術處理費、技術措施費(包括雨季、冬歇期及其他異常氣候施工措施費等)、安全措施費、文明施工措施費、臨時設施費及其它措施費、施工現場排水、管理費、税費、利潤、各種施工風險、市場風險和以下工作內容及本合同雖未提及但承包人在完成本工程過程中必須支付的與本工程相關的其他費用。
□褥墊層施工:平整場地、鋪設石屑(砂、碎石)、壓實
□入巖增加費
□樁間土開挖:開挖樁間土至設計標高
□土方外運
□樁頭鑿除及外運
五、超聲波檢測管:
如採用超聲波檢測方法,則由承包人負責埋設超聲波檢測管(檢測管採用螺紋口連接,下端封閉,上端加蓋),則檢測管制作安裝費用為 10 元/米,此單價已包含檢測管制作安裝的人工、主材、輔材、材料價差、機械、市場風險、損耗、採保、運輸及保修、税金等一切費用,結算時不再作任何調整。
六、包乾單價不因地質情況的變化、施工過程的實際充盈係數和超灌高度等不同、市場價格和政府税費的變化而作任何調整(除本合同第八條有約定的除外)。
七、計量方式:
(一)空樁:
1、自樁頂設計標高以上1米至原自然地面標高(發包人提供工作面標高)為計價長度,乘以樁設計截面積以立方米計算。即空樁工程量=(原地面標高-設計樁頂標高-1m)*樁設計截面積
2、樁頂設計標高至至原自然地面標高(發包人提供工作面標高)不足1米,則不計取空樁。
(二)實樁:
1、成孔:
自樁底驗收標高至樁頂設計標高為計價長度,乘以樁設計截面積以立方米計算。即
成孔工程量=(設計樁頂標高-驗收樁底標高)*樁設計截面積
2、混凝土澆築:
自樁底驗收標高至樁頂設計標高為計價長度,乘以樁設計截面積以立方米計算。即
混凝土澆築工程量=(設計樁頂標高-驗收樁底標高)*樁設計截面積
(三)褥墊層:
按設計要求壓實後以面積乘以厚度以立方米計算,按實方量計算。
(四)樁間土開挖:
按底面積乘以挖土深度以立方米計算。按實方量計算,超挖不計量,扣除樁頭所佔體積。
(五)樁頭鑿除:按個計算。
(六)檢測管:自樁底驗收標高起計至樁頂設計標高以上0.5米的長度為計價長度,超聲波檢測失敗的不予計算檢測管制作安裝費。
八、樁基檢測的費用:
(一)成品樁檢測(如抽芯、靜載等)合格則檢測費用由□發包人□承包人承擔;若檢測不合格,由承包人須採取補強措施,直到合格為止,並承擔不合格樁的檢測費用及補樁費用。
□九、冬季施工混凝土澆築增加費僅對採用了冬季施工措施(包括但不限於 等措施)的樁基礎混凝土澆築部分進行計取。
十、 其它約定按通用條款第16條執行。
第八條:調價方法及調價內容
一、調價方法
□(一)□鋼筋制安、□混凝土澆注綜合單價調價方法:
1、由於非承包人的原因,該施工段(批次)實際開工日期的鋼筋、商品混凝土材料價格比合同簽訂日期的鋼筋、商品混凝土材料價格漲幅或跌幅大於5%(不含5%)的,則鋼筋制安、混凝土澆注綜合單價可作調整。
2、基準期價格及施工期價格
以 發佈的 (以下稱“信息價格”)作為參考。
(1)鋼筋
①基準期價格:以合同簽訂當期的鋼筋信息價格為計算基礎(合同簽訂當期無信息價格的,以合同簽訂前最近一期信息價格作為計算基礎),按實際使用不同規格的鋼筋信息價格的加權平均價作為基準期價格。
②施工期價格:以實際開工當期的鋼筋信息價格為計算基礎,按實際使用不同規格的鋼筋信息價格的加權平均價作為施工期價格;實際開工當期無信息價格的,鋼筋制安綜合單價不作調整。
(2)商品混凝土
①基準期價格:以合同簽訂當期的商品混凝土信息價格作為基準期價格;合同簽訂當期無信息價格的,以合同簽訂前最近一期信息價格作為基準期價格。
②施工期價格:以實際開工當期的商品混凝土信息價格作為施工期價格;實際開工當期無信息價格的,混凝土澆注綜合單價不作調整。
3、具體調價方法
(1) 若鋼筋、商品混凝土材料價格漲幅大於5%:
調整後的綜合單價=合同綜合單價+(施工期價格-基準期價格×1.05)
(2) 若鋼筋、商品混凝土材料價格跌幅大於5%:
調整後的綜合單價=合同綜合單價-(基準期價格×0.95-施工期價格)
4、由於承包人的原因導致該施工段(批次)實際開工日期比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延誤超出一個月的:
(1) 若鋼筋、商品混凝土材料價格上漲,綜合單價不調整;
(2) 若鋼筋、商品混凝土材料價格下跌;
調整後的綜合單價=合同綜合單價-(基準期價格-施工期價格)
(3) 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且承包人需於24小時內無條件退場。
□(二)若本工程因設計變更導致設計樁端入巖工程量(以m3計,全風化巖、強風化巖不作入巖)有所增減,則由此引起的增減費用計算如下:
增減費用=合同成孔入巖增加費綜合單價×(最終設計樁端入巖工程量-原設計樁端入巖工程量)。
(三)其他調價方法:
本協議書第八條第二款約定的調價內容依據以下原則進行計算:
1、本合同附件報價表中有相同項目的,按相同項目的綜合單價計算;
2、本合同附件報價表中無相同項目,但有相近似項目的,則參考相近似項目的綜合單價計算;
3、本合同附件報價表中無相同項目,也沒有相近似項目的,由承包人報價,經發包人審核後按審核單價進行結算;如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則發包人有權另行委託其他施工單位進行施工,且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與分包單位簽訂相關的分包合同,承包人應無條件配合。
二、調價內容
(一)設計變更
承包人收到發包人承包範圍內工程的設計變更起5天內,向發包人提交相應報價書,發包人自收到承包人的報價書之日起7天內對其進行審核,雙方自承包人收到發包人的審定意見後5天內共同核對完畢。承包人延期提交相應報價書的,當工程費用增加時,視為承包人放棄調價要求,當工程費用減少時,以發包人的預算造價為準。
(二)簽證
1、發包人確認的簽證的工程款支付:隨整體工程進度款進行支付,發包人每次按該部分工作量的80%支付進度款,隨整體工程一同結算。
2、單項累計簽證金額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上的,必須簽訂合同。
(三)委託工程
1、工程造價在3萬元以上10萬以下的零星工程需辦理工程委託。
2、發包人另行委託的增加工程在施工前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確定委託工程內容和費用。
3、 承包人自收到發包人現場代表的書面委託書之日起2天內,向發包人現場代表提交相應報價書,發包人在2天內對相應報價書給予審核,雙方自承包人收到發包人的審核意見後2天內共同核對完畢。承包人延期提交相應報價書的,視為承包人同意免費完成委託或變更工作。
4、增加工程費用按委託書規定的付款方式付款。
5、造價在10萬元以上的委託工程必須簽訂合同。
三、除本條款約定的內容外,其餘均不調整。
第九條:付款時間、條件與付款方式
一、每月支付至承包人完成合格施工工程量的80%;
二、(各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提交相關的資料後,承包人可提出申請結算,工程結算後兩個月內發包人累計付款至(各單項工程)結算價的95%,餘結算造價的5%作為工程保脩金。
三、保脩金支付:自工程竣工之日起兩年後無任何質量問題一個月內無息付清。
四、施工水電費扣除:施工用水、用電量經發包人、總承包單位及承包人三方簽字確認,水電費由發包人代繳後在承包人當期進度款中扣回。當期進度款不足以抵扣的,從承包人下期進度款或結算款中扣除。
五、其它付款條款按通用條款第17條執行。
第十條:現場移交標準
一、場地移交可以全部或分段移交,以基本滿足本工程合同總工期,各節點施工工期為前提;所移交的場地能基本滿足施工要求。
第十一條:材料、設備
一、以下材料由發包人指定生產廠家、品牌,承包人自行採購:
□1、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鋼材,必須為 所生產的鋼材,若因市場貨源不足而需採用其它企業的同類產品代替,承包人必須事先報發包人審核批准。
□2、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水泥必須為以下產品: 的產品,且禁止使用立窯水泥。若因市場貨源不足而需採用其它企業的同類產品代替,承包人必須事先報發包人審核批准。
□3、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商品混凝土,必須為 所生產的商品混凝土,若因市場貨源不足而需採用其它企業的同類產品代替,承包人必須事先報發包人審核批准。
以上未列舉的所有材料、設備由承包人按發包人確定的樣板自行選擇供應商採購。
二、材料、設備進場檢驗
1、材料、設備進場後,承包人應按規範要求或協議書的約定,向發包人提出報驗申請。材料、設備經檢驗合格且由發包人下發了《材料、設備使用許可證》後,承包人方可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經檢驗後被確認為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須立即將相關材料、設備退出現場。在材料、設備經檢驗合格的前提情況下,發包人從收到承包人報驗申請單後三天內須簽發《材料、設備使用許可證》,否則,發包人按已簽發了《材料、設備使用許可證》承擔責任。
2、根據國家、省、市的規範和相關規定要求,材料、設備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測的,承包人應承擔完成材料、設備的全部檢測工作,並在使用前將檢測結果的正式報告提交給發包人。
3、發包人有權制止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任何未通過法律、規範或合同要求檢驗與測試的材料、設備。
4、發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進行規範及合同中未要求的但發包人認為必要的檢驗和測試,以證明材料、設備性能或證實材料、設備滿足合同中技術規格、指標和標準的要求。若經檢驗和測試,證實材料、設備滿足合同中約定的技術規格、指標和標準,則所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負責,因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若經檢驗和測試,證實材料、設備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技術規格、指標和標準,則所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且因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5、不因材料、設備的合格檢驗、測試或是檢驗報告的出具,而免除承包人應承擔的合同約定的質量保修義務或其他義務。
第十二條:雙方現場代表
一、發包人授權 為現場管理代表,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負責設計圖紙的變更,工程期間的質量驗收及其他事宜。
二、承包人委派 為項目經理,委派的項目經理須持有與工程項目相適應的真實有效的資格證書,負責施工期間的施工質量、安全等問題。
第十三條:其它約定
一、合同簽訂生效後超過三個月未施工的,發包人有權終止合同另行發包。若工程分期分批施工,後一期(批)部分的工程超過前一期(批)6個月未施工的,發包人有權調整承包人工程承包範圍,終止後一期(批)部分的施工後另行發包。
二、在履約過程中,如承包人有任何違約行為,發包人均有權終止合同,另行委託單位進場施工,承包人不得有異議。
三、合同簽訂後7個日曆天內,承包人應向發包人交納□ 履約銀行保函□ 履約保證金。
四、合同簽訂後發包人根據現場施工進度需要分批或集中免費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圖紙 份(其中包括竣工用圖 份),地質勘探報告 份。
五、施工組織設計中應有對特殊地質以及雨季、冬歇期及其他異常氣候施工等的專項施工方案。
六、在移交場地後,承包人自行負責施工場地內樁機移位、就位的場地處理(包括回填磚渣或碎石等),費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擔。
□七、若樁頂標高超過樁頂設計標高+800mm,則超出部分樁頭砼的破除由承包人負責;如果承包人不能按發包人的要求及時完成樁頭砼破除或自動放棄,發包人有權直接委託其他單位完成該項工程,其費用由發包人與其他單位商定並直接在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八、若由承包人原因造成樁質量問題須進行補強糾偏的,則補強糾偏的施工費、材料費、檢測試驗費等一切費用均由承包人支付。
九、承包人須負責泥漿、土方的排放及清運,如承包人不及時清運,發包人有權責令停工,承包人承擔一切後果;或由發包人委託第三方清運,所發生的清運等費用由承包人承擔,該費用以發包人與第三方協商一致所確定的費用為準,且發包人有權在應支付給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十、承包人負責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確保施工期間周邊建築物安全,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損失或損害的,由承包人承擔賠償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十一、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如出現異常情況不及時報告所引起的損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擔責任。
十二、如現場無法提供市電,則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自帶發電機以滿足施工的需要。
十三、雙方當事人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對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的條款進行了協商。乙方對於“通用條款”的修改意見,已經完整地包含在本協議書中。雙方自願遵守“通用條款”中未修改的部分和本協議書。
十四、關於杜絕假髮票的約定
1、承包人提交虛假髮票,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2、承包人提交的發票必須真實、合法、有效。若承包人提交虛假髮票,承包人必須在發包人規定時限內更換髮票。發包人尚未支付款項的,發包人停止支付並按虛假髮票金額的20%扣除承包人違約金直至承包人發票符合約定;發包人已支付款項的,發包人有權從次筆進度款或結算款中扣回已支付的款項並按虛假髮票金額的20%扣除承包人違約金,承包人提供合法有效發票後發包人繼續付款;對已完成結算並支付款項完畢,承包人拒不提供合法有效發票並按虛假髮票金額的20%承擔違約責任的,發包人將通過法律途徑追究承包人相關責任。
十五、關於杜絕假銀行保函的約定
1、承包人提交虛假銀行保函,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2、承包人必須保證履約保函的真實性與效力,如採用虛假手段開具保函或因其他承包人原因導致保函無效或效力存在嚴重瑕疵的,承包人應按履約保函金額向發包人提交等額的履約保證金,並按合同總價(暫定總價)的3%向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否則發包人將通過法律途徑追究承包人相關責任。
第十四條:合同通用條款的修改
一、 通用條款3.1款、3.2款、3.3款取消。
二、 通用條款3.7款修改為:
3.7 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以下情況的,發包人有權直接減少承包人的承包範圍直至解除合同,對此,承包人無權向發包人提出任何補償或賠償要求:
(1)超過協議書規定或工程師指定的開工日期5天,承包人仍未進場的;
(2)承包人雖已進場,但承包人未按協議書約定或工程師指定時間開始實際施工,並且在發包人或工程師給定的寬限期內承包人仍未開始實際施工的;
(3)承包人實際施工進度,與協議書約定的工期、節點工期或承包人提交併經工程師審核認可的進度計劃相比,延遲10天以上, 且承包人沒有采取切實可行趕工措施的;
(4)承包人無合同依據且未經發包人同意中途退場的;
(5)在驗收過程中(含中間驗收),承包人的工程施工質量被判定為不合格,承包人未在工程師指定的時間內開始整改,或者超過工程師規定的期限仍未整改合格的;
(6)對工程師或政府主管部門提出的安全文明生產整改要求,在指定期限內未予落實的;
(7)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擅自分包、轉包的;
(8)承包人偽造、虛報企業資質的;
(9)承包人在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商業腐敗和欺詐行為的;
(10)有證據證明承包人組織民工向發包人示威、聚眾鬧事等影響到發包人正常工作的;
(11)協議書中規定的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 通用條款4.2款修改為:
4.2 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承包人未經發包人的同意,不得將合同約定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給第三人,用於本工程的主要設備(如塔吊)或主要材料(如鋼筋、混凝土、砌體)必須要承包人直接採購,不得由第三方採購,否則發包人視為承包人違規分包。
四、 通用條款12.9款修改為:
12.9承包人承包工程的施工質量經竣工驗收被評定為合格的,發包人應在3天內向承包人出具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承包人承包工程的施工質量被評定為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須在發包人限定期限內進行整改,整改完畢後,承包人應重新申請驗收,重新驗收合格的,以最後重新送交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承包人工程施工質量經驗收被評定為合格的,發包人無故不按時或不向承包人出具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不影響本通用條款17.9款的執行。
五、 通用條款25.1款修改為:
25.1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工期如期竣工移交工程的,每延遲1天,承包人應按合同總價或合同暫定總價的1‰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六、 通用條款25.2款修改為:
25.2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節點工期如期完成合同約定區段完工移交的,每延遲1天,承包人應按合同總價或合同暫定總價的0.5‰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承包人此項違約金的支付,不免除其應依照25.1條向發包人支付的工期延誤違約金。
七、 通用條款25.3款修改為:
25.3在每一期進度款申報期內,承包人工程施工實際進度落後於經工程師核准執行的進度計劃目標的,每落後一天,承包人應按合同總價或合同暫定總價的1‰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此種延誤持續存在的,承包人應就每一期進度款申報期所存在的進度延誤,分別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承包人此項違約金的支付,不免除其應依照25.1、25.2應向發包人支付的工期延誤違約金。若承包人最終通過努力,使總工期未延誤的,發包人應將依據本款計取的違約金之100%給予免除。
八、 通用條款25.5款修改為:
25.5因3.7款中承包人之原因導致發包人解除合同的,承包人須按合同總價或暫定總價的30%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如上述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發包人的損失,則發包人有權對不足部分予以追償。
九、通用條款25.10款修改為:
25.10 除因發包人所欠承包人工程款金額巨大情況外,承包人拖欠其工人或所僱人員工資或報酬,導致其工人或所僱人員向有關部門投訴、控告、檢舉或以聚集的方式討要工資或報酬事件的,每發生一次,承包人須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10萬元;本款情形與第25.9款所述發包人直接支付工資或報酬的情形同時存在的,不免除承包人依該款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的責任,承包人須按25.9款和本款分別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五條: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且收到承包人遞交的□履約保證金□履約銀行保函後生效。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署補充合同。
三、合同附表及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文本正本副本各貳份,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各執貳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表及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人(蓋章): 承包人(蓋章):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建築裝潢工程施工合同 篇3
(編號:ZS×××-×××-[20××]-×××號)
甲方:(項目部(施工局)全稱)
乙方:(營業執照登記名稱,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確保工程優質、按期完工,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原則,經自願、平等協商就工程施工事項達成一致,且乙方已充分注意、理解本合同各項格式條款的約定,並自願履行由此產生的全部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1、項目概況
1。1項目名稱:
1。2項目地點:
2、合同範圍2。1主要合同內容
,具體以施工圖(含業主同意變更的部分)為準。
2。2主要施工工序
(1),
(2),
(3),
以及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做的其它一切準備工作。
2。3主要工程量
序號項目單位數量備註
2。4合同工期
2。4。1開工日期年月日,完工日期年月日。節點控制工期見下表:
節點工期要求
序號項目名稱完工日期備註
2。4。2工期延誤
如果關鍵線路的節點工期在發生以下情形之一而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後,工期順延:
a。重大設計變更;b。不可抗力;c。由於業主原因要求停工;
d。甲方書面同意工期順延的其它情況。
2。4。3乙方應在發生工期延誤造成窩工事實後7日內就延誤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向甲方書面報告,甲方就相關事項及時向業主提交報告。如乙方未提交或逾期提交的,則視為乙方放棄順延工期及賠償的權利。如乙方雖按約定提交上述書面報告,但遇業主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時,則乙方認可甲方因此採用的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的處理意見。
2。4。4因乙方原因導致工期延誤,工期不予順延,且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趕工費用。
2。4。5業主及甲方需提前完成工期時,有關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另行約定。
3、承包方式
根據本合同的施工內容及主要施工工序,乙方同意按(單價或總價)方式進行承包。本合同(單價或總價)在合同執行期間,無論工程量是否變化合同價格均不做調整。
若在合同簽訂個日曆天之後,因國家頒佈新的法律、法規等導致燃油費(柴油)等其它原材料價格的上漲,並且主合同有相關補償條款時,雙方才可以協商調整合同執行期間受影響項目的單價或總價;否則合同價格不做調整。由於非上述原因影響的燃油費(柴油)等其它原材料價格的上漲,合同單價或總價均不得調整。
4、合同價格
4。1合同總價
合同總價:(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含%税金),固定總價/暫定總價。
4。2合同單價
合同單價見附件B《工程量計價清單》。合同單價包括完成施工項目所需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包括施工所需各種材料運輸及配合人工費用;包括人員和機械的進出場費、安全文明施工費、綜合管理費、合理利潤、%税金等所有可能發生一切費用;包括因氣候季節以及工序協調等因素導致的施工停滯窩工費等;乙方應充分考慮本工程施工的風險,風險費用已含在合同單價中,甲方不再承擔由於任何風險引起的費用。
4。3税費的承擔
營業税、城市維護建設税及教育附加費等均由乙方承擔,税金%;甲方負有代扣代繳的義務,並在乙方每月進度款結算中扣除。其他税費已包含在合同價格中,由乙方自行繳納。
5、雙方權利與義務5。1甲方權利與義務
5。1。1甲方負責工程施工期間工程總進度計劃安排、組織、協調工作及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環保、文明施工的管理、監督、檢查。
5。1。2甲方負責提供施工圖紙、有關施工文件,並提供施工場所。
5。1。3甲方負責組織相關施工圖紙的技術、質量、安全、環保等交底工作。
5。1。4甲方負責組織現場調度會,協調現場施工。
5。1。5甲方負責與業主、監理工程師、設計單位的各種工作聯繫(包括協商、簽證等)。
5。1。6甲方負責向乙方發佈書面開工通知,並向乙方下達承包工程總體進度計劃、月工程進度計劃及周進度計劃。
5。1。7甲方有派專業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指導和監督的權利。
5。1。8就承包工程範圍內的有關工作,甲方隨時可以向乙方發出指令,乙方應執行甲方根據本合同和甲方項目管理規章制度所發出的所有指令。乙方拒不執行指令,甲方有權採取相應措施或直接委託其他施工單位完成該指令事項,發生的費用(包括因拒不執行指令給甲方造成的其它損失,含業主的罰款、重新安排隊伍施工造成的單價差、趕工費等)由乙方承擔,乙方同意從工程結算款中扣除。
5。1。9甲方負責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5。1。10甲方負責對乙方完成的工程量進行審核、計價結算,並按業主資金到位情況進行工程款的支付。
5。1。1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撤換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管理及施工人員。
5。1。1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程質量等級、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維護、初驗、檢查和返工、終驗進行檢查和監督。
5。1。13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工作面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監督、檢查,並督促乙方採取整改措施。
5。1。14雙方約定甲方的其他權力與義務:。
5。2乙方權利與義務
5。2。1在本合同簽訂後日內,乙方應組織人員接受甲方的技術、質量、安全、環保等交底。
5。2。2乙方負責組織人員研究和熟悉施工圖紙、按照施工總佈置要求、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
5。2。3乙方負責按規定每月日向甲方提交已完成月工程量統計報表。
5。2。4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對工程進度的檢查、監督和管理。工程實際進度不滿足計劃進度要求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整改措施和方案,經甲方批准後執行;但並不免除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和應由乙方承擔的一切損失責任。
5。2。5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施工調度及甲方轉發的業主或監理工程師與承包工程有關的指令。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直接致函業主或監理工程師,不得直接從業主處收取工程款。
5。2。6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及當地政府有關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和甲方相關規定及制度,乙方必須嚴格質量、職業健康安全、環境保護等管理,並及時提供相關各種見證資料及記錄,對所屬員工及因其過錯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失等負責。
5。2。7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持證上崗規定,確保所屬人員按規定持證上崗。技術崗位人員、特殊工種工人均應持有通過國家或有關部門統一考試或考核的資格證明。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將人員持證情況及有關證件複印件一併報送甲方備案。
5。2。8為確保合同履行,乙方必須於年月日前按照本合同14。1條要求安排人員進場;並向甲方書面報告,便於甲方組織現場檢查。
5。2。9為確保合同履行,乙方必須於年月日前按照本合同14。2條安排進場設備,並保證進場設備完好率達到%以上。在設備進場後日內及退場前日內,乙方均須將設備情況書面報送甲方,便於甲方組織現場檢查驗收。
5。2。10乙方應按甲方與業主的主合同、國家規定的有關標準、規範及甲方提供的圖紙完成工程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進度及安全等滿足合同要求;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衞生管理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甲方要求,並承擔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5。2。11乙方負責施工現場的看護、保衞及未完工程的安全工作,按時向甲方移交工程。保護期內發生損壞的,由乙方自費修復。
5。2。12乙方應對在保修期內承包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保修。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時間內進行修理的,甲方則有權另行指定第三方修理,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直接從乙方質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5。2。13如承包合同工程跨年度,乙方應在其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税務登記證等相應證書年檢或到期更換新證書後日內將通過年檢或更換的新證書複印件(需加蓋乙方單位公章)送交甲方備案。
5。2。14乙方確保其施工人員工資及時發放,並配合甲方對其施工人員工資發放情況的檢查和監督工作。
5。2。15乙方負責其施工人員的培訓、安全教育、持證上崗、職業病防治、工資發放、各種社會保險、傷亡事故處理、勞動爭議等事宜,並負責因其施工人員作業不當給第三人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失賠償。
5。2。16乙方必須為其施工及管理人員辦理意外傷害(或僱主責任)保險,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
5。2。17乙方應該及時提供年度及完工清算資料,以備甲方審核。
5。2。18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其它任何活動。
5。2。19業主或監理工程師的指令,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業主或監理工程師明確不予補償或賠償的事項,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補償或賠償要求。
5。2。20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已經充分了解到施工現場條件及自然地理環境的風險,並承擔由該風險所帶來的損失和責任。
5。2。21乙方確認為本合同工程項目經理。乙方依據本合同發出的請求及通知,必須由分包項目經理或授權代表簽字,否則視為無效。
5。2。22乙方的分包工程項目經理須常駐工地或委託工地全權代表,全權負責乙方施工進度、質量、技術、安全、結算、民工管理等職責,分包工程項目經理離開工地時,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單位請假,經甲方單位同意後方可離開工地。
5。2。23乙方已全面瞭解並遵守甲方各項管理制度,服從甲方對施工現場管理的各項管理規定及指令。
5。2。24乙方不得將本合同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包括再次分包、事實上的轉包等)。
5。2。25乙方須按照合同及甲方的管理要求,及時向甲方提供施工技術措施、施工報表、施工原始資料、竣工驗收資料等相關資料。如不能按時提供資料,甲方有權暫停給乙方的工程款結算和支付。
5。2。26雙方約定乙方應做的其他工作:。
6、施工輔助設施6。1施工供水
a(甲方供應)甲方設置施工用水的主管路至工作面米處,由方裝表計量,並經甲方驗收確認。乙方負責該點到工作面的支線管路的安裝、維護及拆除,相關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單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主管路由甲方管理維護。每月甲方按元/m3的價格和實際用量在工程款支付時予以扣除。
b(自備)乙方自備水源時,其水池/泵站到各工作面的整個設施安裝、拆除方案要報經甲方批准,並由乙方負責日常維護和承擔運行安全責任及費用。
6。2施工供電
a(甲方供應)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電壓或容量)的電源端口(盤櫃)至處,由方在端口處裝表計量,並經甲方驗收確認。乙方負責該點到工作面的支線安裝、維護及拆除,相關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單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主線路由甲方負責管理維護。結算時每月甲方按元/KWh的價格和乙方實際用量在工程款支付時予以扣除。
b(自備)乙方自備電源(備用電源)時,其發電站(機)到各工作面的整個設施安裝、拆除方案要報經甲方批准,並由乙方負責日常維護和承擔運行安全責任及費用。
6。3施工用風
a(甲方供應)甲方設置施工用風的主管路端點至距現場作業面米處,該點以上管路由甲方管理維護,該點以下至工作面的支管路由乙方安裝維護並拆除。結算時甲方按元/立方米的價格和乙方實際用量在工程款支付時予以扣除。
b(自備)乙方自建自營施工用風系統,其壓氣站(含移動式)、供水站、池(含移動式)和相應管路設施佈置要符合甲方現場總體要求並報甲方批准,同時做好日常維護。
6。4現場施工道路
a(甲方提供)甲方按工程主合同要求(另見圖表)向乙方無償提供如圖所示的施工道路,該道路的維護保養由乙方負責,完工退場時乙方將道路及道路設施恢復為起始狀交還給甲方。
b(自建)乙方自建臨時施工道路要事前報甲方批准並符合甲方總體現場要求和技術要求,同時應無償提供給業主、監理、甲方和其他施工方使用。
6。5施工住房
a(甲方供應)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臨時房屋平方米。使用期間,其上述區域內的安全責任、文明建設責任由乙方負責並接受甲方監督、檢查。若有償使用臨時房屋,每月由甲方按元/m2向乙方收取費用。生活用電
元/KWh,生活用水元/m3按表計量收費。其以上費用在工程款支付時予以扣除。
b(自備)乙方自建住房或營地(包括其它臨時設施和場地)要符合甲方現場的總體要求並報經甲方批准,該住房或營地的安全責任和文明建設責任由乙方負責並接受甲方監督、檢查。
6。6其它:。
7、材料供應
7。1本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統供材料(見下表),由甲方按約定消耗量向乙方有償提供,按月進行核銷,且超耗部分的材料按核銷日市場價(含採保費、運雜費;若採購時價格高於核銷日市場價,則按照採購時價格計算)加計%費用收取材料款。
統供材料表
序號材料名稱規格型號單位統供價格備註
7。2上述統供材料,乙方必須提前天向甲方報送使用計劃;使用時由乙方書面授權指定專人出示身份證明到甲方指定的倉庫(或地點)進行調撥,發生的轉運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單價中。
7。3若屬構成工程實體的其它主要材料,乙方必須委託甲方代為採購。並提前天向甲方報送使用計劃,材料價款為採購價格加%採保費、運雜費,在每次工程結算時予以扣除。
7。4乙方從甲方倉庫領用的材料,出庫後材料管理的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領用及採購材料的堆放和管理要符合甲方總體規劃的要求,並且按甲方標準化要求設置標識。
7。5乙方為完成本合同項目所需的特殊材料:,由甲方統一管理,並服從甲方有關特殊材料的管理制度。
7。6週轉性材料的管理
乙方自備週轉性材料必須在甲方物資部門進行備案,退場時由甲方物資部門對其週轉性材料進行核實,辦理週轉性材料退場的相關手續。
乙方使用甲方週轉性材料另行簽訂租賃協議。
7。7乙方領用的材料僅限在本合同工程中使用,不得改變其材料的用途。否則應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7。8其他:。
8。施工設備
8。1本合同工程施工時由乙方自備的設備,並按甲乙雙方約定按時進場(按照本合同第5。2。9條及第14。2條要求)。乙方施工設備進場後,應通知甲方現場書面認定並備案。乙方施工設備未經甲方批准不得擅自離開現場,否則應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8。2乙方設備停放與管理要服從甲方現場總體要求,不得隨意進出特定區域和亂停亂放。
8。3乙方使用甲方設備,必須書面申請,由甲方統一安排,並簽訂租賃合同,雙方按租賃合同進行管理和結算,乙方應每月向甲方上報運行記錄。零星使用甲方設備由甲乙雙方協商確認計量方式及台時費標準,費用在工程款結算時扣除。
8。4對於甲方零星使用乙方機械設備,由甲方部門簽證及審查後按第8。3條同等原則結算。
8。5乙方每月應將自有主要設備的完好、使用、維修等情況上報甲方部門,供甲方對施工資源與生產進度進行及時分析和掌握。
8。6乙方施工設備應安全裝置齊全、性能可靠,其施工設備的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使用甲方施工設備造成損壞的,應負相應的賠償責任。
8。7其它:。
9、質量要求
9。1質量目標與要求
本工程質量標準按執行,工程質量全面達到設計要求和標準。其中:單元驗收合格率%(優良率達%)以上,工程綜合驗收質量評定達標準。
(依據主合同條款補充具體工序的標準、要求)
9。2質量檢查與驗收
9。2。1乙方應確保承包工程的質量達到約定標準,並就承包工程向甲方承擔主合同相應項目約定的甲方應承擔的義務。
9。2。2本合同工程所約定的工程範圍內施工測量由方負責(包括按規定填報資料),費用由方承擔(視工程項目具體情況約定)。
9。2。3本合同工程所約定的工程範圍內施工檢驗、試驗由方負責,費用由方承擔。
9。2。4乙方須允許並配合甲方或監理工程師進入乙方施工場地檢查工程質量。工程具備覆蓋、隱蔽條件或達到合同約定的中間驗收要求時,乙方必須在自檢合格以後,及時申請甲方驗收。乙方的施工必須經過甲方質檢人員及監理工程師的檢查、驗收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並簽字蓋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甲方的檢查和檢驗不免除乙方按合同規定應承擔的責任。
9。2。5工程經甲方驗收後,仍需業主、國家或地方質檢部門驗收合格後方視為正式驗收。
9。2。6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不合格,乙方應無條件進行返工或修理,使工程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承擔所有費用,並賠償甲方損失,且工期不予順延。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未進行整改,則甲方有權指定第三方整改,並有權將發生的全部費用直接從乙方結算款項內扣除。
9。2。7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對本工程質量管理的規章制度。
9。2。8本合同提前解除的,不免除乙方應承擔的工程質量責任。
9。2。9其它:。
10、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
10。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程規範、標準,遵守甲方的安全規章制度和現場防護要求,確保施工安全。並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見附件C,並應向甲方繳納安全保證金。乙方發生安全事故及重大環境事故,該保證金不退還。
10。2乙方負責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作業安全以及消防、防汛和抗災等工作。乙方必須配備合格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名、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名,加強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
10。3乙方必須對所屬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並隨時接受甲方安全檢查人員的監督檢查。由於乙方違章作業或安全措施不力等原因造成傷亡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0。4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對乙方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及安全生產作出指導,並對其安全生產管理進行監督、檢查以及按甲方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10。5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若甲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10。6乙方在施工現場內必須使用合格的安全保護用品,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格中。
10。7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時,乙方應採取必要的措施,及時搶救傷員,並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減少損失,同時須立即報告甲方。
10。8乙方必須為其施工人員辦理意外傷害(或僱主責任)保險,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須將保單複印件在簽訂合同後天內報送甲方備案。超過天未辦理保險的,由甲方代為購買,費用在工程款支付時扣除。
10。9乙方應教育其施工及管理人員遵紀守法,服從工地各種管理規定,共同維護工地的社會治安,協助現場治安管理機構做好施工工地和生活區的治安保衞工作。
10。10乙方必須遵守甲方有關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乙方應保持自己生活區及施工區內的環境衞生,並做好環境保護工作。本合同工程完工退場時,要清理施工場地和生活住地的垃圾,保障環境衞生乾淨、整潔。
10。11非甲方原因,乙方遭受到財產和人員(包括乙方僱員、乙方施工範圍內其他人員)生命、健康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如果因此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交納的安全保證金不予退回。由第三者造成乙方的生命財產損失的由第三者負責,由不可抗力造成乙方的生命財產損失的由乙方從保險公司的賠償中補償,甲方給予協助,不能補償的由乙方自行承擔。
10。12其它要求:。
11。職業健康與環境保護
11。1職業健康
11。1。1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須與甲方簽訂《職業健康安全責任書》,見附件
D,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1。1。2乙方應為自己僱用人員配置勞動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安、防塵面罩、雨衣、雨鞋等勞動防護用品。其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格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1。1。3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防護標準和防止污染環境的要求組織施工,按國家有關規定保障安全投入的有效實施,並承擔由於自身有關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
11。1。4其他要求:。
11。2環境保護
11。2。1在施工場地涉及危險區域或有害因素等環境問題需要安全防護、環境保護措施實施時,乙方應提出安全、環境防護措施方案,經甲方批准後實施,發生的相應費用由乙方承擔。
11。2。2乙方對固體廢棄物進行控制,工業垃圾按照指定要求進行堆放棄渣,生產生活產生的廢棄物分類收集,統一處理,減少對環境的影響,危險廢棄物/不可回收的廢物/可回收廢物分類收集、按規定統一處理。
11。2。3乙方對危險化學品、放射源實行有效管理、專人負責,放射源實行有效存放,專人負責,有效控制。
11。2。4乙方對生產生活廢水做到規劃管理,污水排放符合國家排放標準和滿足當地環保部門的要求,不污染河域環境,生產生活廢水必須經沉澱池、化糞池、隔油池處理。
11。2。5乙方在工程項目設計要求範圍內進行施工,不發生施工設計規劃以外的破壞環境保護性質的施工行為。
11。2。6乙方對工作生活場所大氣污染環境因素(源)進行控制管理,大氣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排放標準。
11。2。7乙方生產、施工場界噪聲控制指標應符合《建築施工場界噪聲限值》GB12523-90標準。
11。2。8乙方應加強節能降耗,控制高能耗設備和超產品能耗設計性能設備的使用。
11。2。9乙方負責教育本單位現場工作人員,不斷提高環境意識。
11。2。10乙方應確保本單位在施工活動中遵守國家、地方有關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和法規。
11。2。11乙方應遵守甲方環境管理規定,適時接受並配合甲方對環境管理工作實施的監督檢查活動。
11。2。12其他要求:。
11。3責任劃分
乙方如發生職業健康安全、環境污染等事故時,應立即通知甲方,同時接受甲方、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調查處理。乙方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承擔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對此作出的責任追究及處罰。
12、技術條款
對於非臨時工程以甲方與業主主合同有關本合同項目的技術要求為準,對本合同同樣有效;對於臨時工程以甲方對本合同項目的技術要求為準。詳見附件E。
13、乙方人員工資保障措施
13。1乙方施工人員工資發放形式
a。為確保乙方施工人員工資及時發放,乙方委託甲方代發其施工人員工資。每月由乙方製作“員工工資發放表”,列明工資月份、姓名、工資數額,並經乙方負責人簽字確認後交甲方。代發金額視為乙方收到工程款數額。
b。為確保乙方施工人員工資及時發放,甲方對其施工人員的工資發放進行監管。每次結算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上月“員工工資發放表”,列明工資月份、姓名、工資數額,並經乙方負責人、員工本人簽字確認後交甲方。不提交“員工工資發放表”或提交表格不合格、不真實的,甲方有權暫時拒絕支付工程款。
13。2工資保證金
乙方同意:由甲方在每月結算中按當月工程款的%扣留其員工工資保證金,如合同執行中發生拖欠員工工資需由甲方代為支付時,甲方有權從工資保證金中代付;如乙方未拖欠員工工資,提取的保證金分別於每年7月和次年1月返還累計扣留額的%,剩餘部分待工程完工驗收且無拖欠員工工資情況時全部返還(不計利息)。
14、資源配置
乙方投入的人員及機械設備必須滿足工程項目實施的要求,併為其承諾投入的人員、設備負責。當乙方資源配置影響承包項目實施時,甲方有權要求增加人員及設備等資源的配置,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14。1人力資源投入
序號崗位數量進場日期簡要工作業績備註
14。2機械設備資源投入
序號設備型號/規格數量進場日期現在何處備註
15、施工協作
15。1乙方應配合甲方對其工作進行初步驗收,以及甲方按業主、監理要求的涉及乙方工作內容、施工場地的檢查、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甲方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乙方配合時,乙方應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15。2乙方按約定完成施工作業,必須由甲方或施工場地內的第三方進行配合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工作或確保乙方獲得第三方的配合。
15。3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現場有關的管理制度。
15。4其他要求:。
16、計量原則及工程量確認
16。1計量原則
16。1。1甲方按施工設計圖紙及技術規範規定的計量方法和標準為依據,對乙方已完成的質量合格的工程進行驗收、計量。隱蔽工程部分,乙方須通知甲方進行現場驗收,驗收合格後才能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辦理現場簽證方可計量。
16。1。2乙方按照設計圖紙實際完成的、符合合同質量要求的、經甲方確認的工程量才能作為結算的依據。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範圍或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且不免除承擔因此造成甲方的損失的責任(含業主、監理的罰款等)。對於規範允許的超挖超填工程量已計入單價中。
16。1。3甲方與業主主合同的結算簽證,均不作為甲乙雙方之間結算的依據。
16。1。4(根據本合同的專業性質逐條列明清單項目的計量原則)
16。2工程量確認
16。2。1甲方在計量或由監理工程師計量前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若乙方收到通知後不參加計量,則計量結果有效。
16。2。2乙方的結算工程量以甲方確定為準。乙方按照5。2。3條上報已完工程量報表,經甲方部門校核,經部門審核,經批准方作為結算依據。
17、結算與支付
17。1結算方式
本合同執行按(按月結算或按工程進度分階段結算)結算。
(本合同不設預付款。)
17。2支付方式
17。2。1本合同所有結算均採用銀行轉賬支付,乙方必須在(地點)
銀行開設結算專門賬户,在合同執行期間甲方不提供現金。
17。2。2工程結算時段為每月日至日,過期不予辦理,乙方憑甲方確認的工程量、驗收報告及庫房領用材料結算單統一結算,從每月結算款扣除%為質保金、%為履約保證金、%為安全生產保證金、%為乙方僱傭人員工資保證金。
17。2。3甲方有義務代扣代繳乙方承擔的營業税、城市維護建設税及教育附加費等税金%,並在乙方每月進度款結算中扣除。其他税費已包含在合同書價款、單價中,由乙方自行繳納。
17。2。4原則上工程款支付與業主給甲方結算同步同比例支付,工程餘款根據業主給甲方實際支付一次或分期支付(不計息)。
17。2。5若本合同工期超過12個月,則在每年1月份須對前一年的完工項目進行清算。乙方能夠按合同履行義務,在年度清算時,返還已扣留履約保證金的(不超過25%)。
17。2。6乙方僱傭人員工資保證金返還按照本合同13。2條執行。
17。2。7在本合同項目施工結束後,乙方按期足額發放了本單位工人的工資、並清理完自己的債務後,甲方在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不計息的剩餘履約保證金。
17。2。8施工期未發生任何安全事故,在完工驗收後,甲方在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不計息的安全生產保證金。若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安全生產保證金按照安全生產責任書規定進行部分返還或罰沒處理。
17。2。9在本工程保質期屆滿後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不計息的質保金。
18、變更
18。1施工中如需對原工作內容進行變更,甲方應提前天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並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説明。乙方按照甲方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施工。
18。2在緊急(防洪、搶險、救災等)情況下,乙方應立即執行甲方的變更指令。
18。3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否則,由此發生的費用和導致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8。4變更處置原則
a若變更引起工期變化時,則按以下原則調整工期:
若變更需要延長工期時,應按第2。4。2、2。4。3款的規定辦理;
若變更使合同工作量減少,甲方認為應予提前變更項目的工期時,由雙方協商確定,但確定的完工日期不得晚於業主對該項工作批覆的完工日期。
b若變更需要調整合同價格時,則由雙方協商確定新的單價或合價,並簽訂補充協議。
19、竣工驗收與完工結算19。1竣工驗收
19。1。1乙方施工完畢,應向甲方提出驗收申請,由甲方在日內組織驗收。若由於業主、監理原因不能及時驗收,乙方應予充分理解,不能以此要求增加任何費用,但甲方應該積極協調,儘快組織驗收。
19。1。2如乙方所完成工程質量,經驗收不符合本合同約定,乙方應負責無償返工或修復。乙方如未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返工或修復時,由甲方組織人員返工或修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在質量保修期內發生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處理,直至符合合同約定標準;否則,由甲方組織人員修復,費用由乙方承擔。
19。1。3乙方應注意成品的防護工作,不以中間交工驗收免除乙方成品的保護責任。
19。1。4其他要求:。
19。2完工結算
19。2。1完工結算時,乙方須遞交證明不拖欠僱傭人員工資的文件、已完成與工程有關債務的清算文件、與項目部各部門手續清理文件、質量證明文件、完工工程量統計表、完工結算統計表等其他甲方認為應該遞交的相關文件。
19。2。2甲方收到乙方遞交的相關文件,在工作日內審查完畢,無誤後再進行完工結算,乙方遞交的工程量統計表經乙方簽字、甲方審核後生效,方可作為結算依據。
19。2。3經完工驗收合格後,天內雙方完成完工結算。
20、質保期
本合同質保期為年,時間從完工驗收之日算起。
21、擔保及保險
21。1乙方必須按照本合同5。2。16條及10。8條的要求為其進場人員辦理保險。
21。2乙方應保障甲方免於承受在本項目實施全過程中引起的下列損失、索賠及與此有關的索賠、訴訟、損害賠償:
a.人員的傷亡;
b.承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財產的損失或損害。
21。3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設備)發生以下各種風險造成的損失和損壞,均應由乙方承擔風險責任。
a。由於乙方對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設備)照管不周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b。由於乙方的施工組織措施失誤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c。由於乙方其他原因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22、暫停施工與補償
由於施工工序、施工工藝及進度安排的暫停施工引起的誤工已包含在合同價格中,甲方不再另外承擔暫停施工的施工人員、設備停工補償。
發生暫停施工事件時,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將暫停施工發生的人員、設備儘可能協調分流到其它施工工作面施工,減少因暫停施工發生的施工人員、設備的窩工。
本工程對業主原因、甲方原因引起的暫停施工,均不予補償。
23、違約責任23。1甲方違約責任
23。1。1若由於甲方原因,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和期限付款,承擔延期付款部分的同期銀行存款利息。若由於業主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按期支付,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應予充分理解。
23。1。2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乙方直接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
23。1。3雙方約定的甲方的其他違約責任。
23。2乙方違約責任
23。2。1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或發生合同列舉的健康、環境、安全等事故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責任的,每發生一起承擔違約金元至元。
23。2。2乙方不得轉包本合同範圍內工程或施工工序。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沒收乙方履約保證金,同時乙方還應承擔違約金元及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損失。
23。2。3由於乙方原因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但乙方應承擔違約金元及甲方由此發生的全部損失。甲方根據乙方履行情況推斷出乙方無力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經甲方發出限期整改通知書後天內仍未提供確保合同履行的措施、方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乙方還應承擔違約金元及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損失。
23。2。4由於乙方原因造成工期逾期的,乙方應按逾期天數以元/天向甲方計付違約金,並承擔由此造成的甲方經濟損失。
23。2。5乙方在施工中發生並被甲方認為有重大偷工減料行為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金元,並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的,乙方應承擔返修及賠償損失責任;當乙方質保金不足以充抵的,以履約保證金充抵。造成工期逾期的,按23。2。4條執行。
23。2。6如發生乙方拖欠僱員工資,乙方同意甲方從其工資保證金或工程款中扣除直接支付給乙方僱員,同時乙方應承擔違約金元。
23。2。7如乙方煽動所使用的農民工鬧事或因乙方拖欠農民工工資導致聚眾鬧事時,均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承擔由此增加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乙方履約保證金和工資保證金不予退還。
23。2。8雙方約定的乙方的其他違約責任:。
23。3違約金總額限制
本合同執行期間對乙方有關的違約金總額不得大於合同額(完工結算總額)的%。
24、不可抗力及免責條款24。1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等其他不可預見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直接影響本合同履行的外部力量。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甲方應協助乙方採取措施。不可抗力結束後天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損失情況和費用的正式報告和有關資料。
24。2免責條款
若業主未能按時支付甲方工程款,乙方應充分理解,不能因業主原因造成甲方未能按期支付而視甲方違約。
25、爭議與仲裁
25。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果時:□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向甲方法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5。2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不得影響與爭議無關或不受影響義務的履行,但經甲方同意的不在此限。若乙方因爭議暫停施工,且經調查後被認定為理由不充分的,乙方不得就暫停履行部分要求延長履約期限或免除合同責任,並應承擔因此造成甲方的損失。
26、合同解除與終止
26。1合同解除
26。1。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或法律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日通知違約方。
26。1。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甲方與業主的合同終止,則甲方與乙方合同自然終止。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天內辦理退場,甲方根據業主賠付情況支付乙方已完工程未支付的工程款。
26。1。3因不可抗力或因業主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緩建,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26。1。4發生本合同其他條款約定解除合同的情況時,可以解除合同。
26。1。5合同解除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餘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現場。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條款的效力。
26。2合同終止
自合同雙方當事人履行完畢合同全部義務,包括乙方向甲方交付符合約定的竣工工程,甲方支付完畢竣工結算價款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27、特別約定
27。1甲乙雙方的本工程項目負責人必須是各自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負責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其他人員未經書面授權簽字無效。
27。2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後應負責繳納地方政府規定徵收的税費(如地方税、暫住費等)。
27。3因甲方企業文化建設需要,乙方人員、設備使用甲方標誌時,不代表設備為甲方所有,也不代表乙方人員與甲方有任何勞動關係。
27。4乙方應按甲方的質量、環境、健康要求和認證體系運行,執行甲方相關的體系文件和管理辦法,並簽訂《職業健康安全責任書》。
27。5甲乙雙方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書》,系本合同的組成部分,雙方須按其規定執行。
27。6甲乙雙方應簽訂《保廉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其規定。
27。7本合同履約中甲乙雙方往來的通知、指示、要求、確認、決定等均應以書面函件為準;緊急情況下可以先口頭通知,後補充書面材料;並應送達約定地點和辦理簽收手續。
27。8本合同中的:
主合同為:;
業主指:;
監理指:;
設計指:。
28、其他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正本2份、副本份,正本甲乙雙方各1份,副本甲方份、乙方份。
本合同簽訂地為甲方法人住所地:省市區(縣)
甲方:(項目部全稱)乙方:(營業執照標註的單位名稱)
(公章)(公章)
法人代表(委託代理人):法人代表(委託代理人):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號: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