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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部長史葛洛與新布朗士維克省商業廳長米歇 (Peter Mesheau)昨天共同公佈了有關的試行計劃。按照此項協議,凡在新布朗士維克省大專院校已經就讀了一年的全日制留學生,可以獲得由省政府發放的工作許可證,憑此許可證,留學生可以每週最多在校內工作 20 個小時。目前在加拿大,除了緬尼託巴省之外,外國留學生一般不被髮放工作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