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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授權委託書公證辦理

委託書 閲讀(1.6W)

法人授權委託書公證,是指公證機關根據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的申請,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權委託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法人授權委託書公證辦理

辦法人授權委託書公證,當事人應向法人住所地公證處提出申請。

一、申請辦理法人授權委託書公證,當事人應向公證處提交以下證件和材料:

法人資格證明;

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及其本人的身份證件;

擬辦理公證的授權委託書(公證處亦可代擬授權委託書)。

二、辦理法人授權委託書公證應注意以下問題:

法定代表人應親自到公證處提出申請,不得委託他人代理。

授權委託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權限、代理日期和有效期、有無轉委託的權利等,授權委託書應由法定代表人在公證員面前親自簽名、蓋章,並加蓋法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