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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範本(精選2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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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範本 篇1

一、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工作規程

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範本(精選24篇)

1.嚴格執行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管理制度》及《消防安全管理監控員交接班制度》,維護消防安全管理中心設備的完好無損,保障設備正常運行。

2.嚴格遵守聲控、音響和監視設備的技術安全操作規程,熟練掌握各種設備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熟悉各種信號、標識和訊號。處理每一次火警訊號不得2 超過五秒。

3.堅守崗位,嚴密注視監視屏及各類控制櫃的工作狀態,認真接警、處警和解警。做到準確記錄火警訊號,快速傳報,正確傳達領導處置火情的指示。

4.嚴密監視閉路電視監控系統,發現各類違法犯罪活動或類似情景時,及時通知安全管理員主管前往調查處理,並做好記錄。

5.當發出火警報警信號時,立即經過對講機或電話通知當值安全管理巡邏員前去報警位置核查信號真偽情景。

6.發生火災時,迅速按消防預案緊急處理,並儘快向消防主管及物業值班經理報告。異常緊急情景,可越級直接報告總物業經理。

7.每班至少進行一次各類信號檢查,確認正常與否,並做好記錄。如發現不正常情景,應立即查明原因,並及時處理;無法處理的問題,迅速上報主管或通知工程維修人員。

8.各操作開關在正常情景下應處於“自動”位置。每月第一週做一次手動、自動實際操作檢查,以確認設備是否處於完好狀態。

9.當物業電梯監視系統收到故障報警時,應立即通知當值經理和工程維修人員前去處理。

10.配合機電人員等進行報警系統每季度一次的檢查,以及每季度一次的消防系統有關試壓測驗。

11.為保證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專線報警信息暢通,除緊急情景外,不得使用專線報警電話。

12.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崗位,不遲到不早退,做到“六不準”(即不準睡崗、脱崗,不準崗上會見親友,不準吸煙,不準崗前、崗上飲酒,不準代人存入物品,不準搞娛樂活動)。

13.堅持室內衞生,經常清潔控制櫃及閉電監控系統,做到設備無灰塵、積垢。

14.宣傳消防規章制度,報告防火隱患,提出消防合理化提議。

15.當值人員必須準確、真實、清晰地填寫值班記錄。

16.謝絕非工作人員進入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嚴禁非值班人員觸動各種設備。

17.對各種值班用簿、資料、工具、裝備要做到數目清楚,擺放有序。

18.嚴禁收錄、播放電台節目及與工作無關的音樂、錄像帶。

二、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管理制度

1.在公司領導的正確領導下,認真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和本物業管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遵守消防監控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以保證物業的'安全。

2.消防保安中心實行專人輪班制度,值班員要嚴格履行其崗位職責。

3.維護消防主機聯動系統和音響廣播設備的安全運行,定期與有關部門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測、保養及維修,管理好全部設備、資料,及時調配補充消防及滅火器材。

4.消防保安中心設備出現故障時,必須立即報告工程管理部或負責維護管理的專業部門,嚴禁擅自拆裝、移動。

5.定期檢查物業各個部位的防火安全情景及各種消防設備、滅火器材,發現隱患及時督促,並協助有關部門及客户進行整改。

6.認真處理每一次火警訊號,反應時間不得超過五秒,做到快速傳報,準確記錄,有警必查,查必有果。

7.必須備有《火災疏散預案》和火警傳報程序,以及消防監控保護部位示意圖和相關部門及客户電話、尋呼機和手機號碼。

8.在物業管理公司消防負責人的領導下,定期組織物業管理公司員工進行消防演習,開展防火宣傳教育。

9.消防安全管理中心電話屬專用報警聯繫電話,任何人不得佔用,以免影響消防聯絡。

10.謝絕非值班人員進入消防保安中心,嚴禁非值班人員觸動各種設備。

11.一旦發生火災或各種突發事件,必須聽從物業防火負責人的統一指揮,服從命令,全力以赴,做好滅火搶險的救災工作。

12.全體消防監控人員必須樹立嚴謹的敬業精神和高度的職責感,為本物業管理公司的消防工作做出貢獻。

三、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監控員交接班制度

1.接班者應提前十分鐘到崗,交班者相應提前做好交接準備工作,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手續。未經上級主管批准不得私自換班、替班。

2.交班者應將設備運行情景及故障火警處理情景、資料工具數目、領導指示、4 待辦事宜等,準確記錄在值班簿上,並向接班人加以説明交代。

3.接班者與交班者應共同查看各種設備有無損壞及運行情景,交換對火警處理意見,弄清領導指示和未盡事宜的續辦資料,點清交接物品。

4.當交接班遇有緊急情景發生時,或在事故處理過程中,不能進行交接班,可在交班人員主持下,接班人員協助下完成工作。待事件處理得出結論,或上級主管作出決定後,交接班方可進行。涉及設備失靈,處警失誤等情景,必須當即報告有關領導裁定職責。

5.接班人未到,交班人應堅守崗位。如接班人因故無法到崗工作,交班人應報告主管領導給予安排,不得擅自離崗。

6.交班人交班前必須清掃室內衞生,接班人如發現交班人無故未清掃室內衞生,可不接班,直至交班人清掃完畢。

7.禁止交班給有病、情緒不正常或醉酒的接班人員,並立即將此情景報告上級主管。

8.交接班雙方須在《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值班記錄簿》上簽字,以明確職責。

四、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實行三級教育、培訓制度,凡新參加工作的員工須分別經公司(一級)、部門(二級)、班組(三級)消防安全教育培訓,並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工作。

2.一級由公司辦公室組織,安全管理部負責實施;二級由部門主管經理負責;三級由班組長負責;時間各不少於半天、兩小時、一小時,公司內調動由二、三級負責。

3.資料為“三懂三會”消防法規、制度、火災原因教訓等,班組可用講演與表演相結合的方式。

4.隨技術工種和引進的新設備、新技術,由所在部門負責組織技術和消防培訓,考核同步進行。

5.未經三級消防安全教育或不合格者,不得分配上崗操作服務,否則由此發生火災事故由分配及接收具體工作的領導負主要職責。

6.對民工、外委託施工人員的消防教育,由主管部門負責。

五、動火審批制度

1.根據用火部位和危險程度,實行公司、部門、班組三級審批管理制度。

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範本 篇2

一、防火巡查制度

1、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並確定巡查的人員、資料、部位和頻次。巡查的資料應當包括: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2)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整;

(3)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景;

(4)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景;

(5)其他消防安全情景。

2、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並及時撲救。

3、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嚴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組織員工參加消防教育、培訓。

2、對員工應當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對新上崗的進入新崗位的'員工應進行消防安全培訓,並將組織開展宣傳教育的情景做好記錄。

三、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管理制度

1、室內消火栓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防排煙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應當定期檢測、調試、維修和更換,並按時認真填寫檢查、檢測、維修保養記錄。

2、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設施。

3、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對滅火器進行維護保養和編修檢查。對滅火器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時間等有關情景。

四、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應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對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對消防安全標誌、設施要進行維護,不得圍佔、挪用、遮擋、覆蓋。

五、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消防安全職責人應當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及時向消防安全職責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職責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並落實整改資金。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應當落實防範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

4、火災隱患整改完畢,應當將整改情景記錄在案,消防安全負職責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後存檔備查。記錄應當記明檢查的人員、時間、部位、資料、發現的火災隱患以及處理措施等。

六、用火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非電工人員嚴禁拆裝、挪移臨時電氣線路,否則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門負責人與肇事者承擔全部職責。

2、電氣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並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護,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由專業人員負責維修,工作結束後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3、每季度對電氣線路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維修,並做好記錄。未經批准私自動用明火的,保衞部門應責令其停止動火作業。

4、營業結束後,必須對場所進行全面檢查,確保無遺留火種後關掉營業用電。[整理]

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範本 篇3

一、明確消防檔案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消防檔案的製作、使用、更新及銷燬的要求。

二、消防檔案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按照有關規定建立紙質消防檔案,並宜同時建立電子檔案;

2.消防檔案應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消防檔案內容應詳實,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並附有必要的圖紙、圖表;

4.消防檔案應由專人統一管理,按檔案管理要求裝訂成冊

三、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應包括下列內容:

1.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2.在建築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場所使用或者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的許可文件和相關資料;

3.消防組織和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證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消防設施、滅火器材配置情況;

6.義務消防隊人員及其消防裝備配備情況;

7.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動消防設施操作人員、電氣焊工、電工、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操作人員的基本情況; 8.新增消防產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證明材料。

四、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應包括下列內容:

1.消防安全例會紀要或決定;

2.公安消防機構填發的.各種法律文書;

3.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記錄;

4.火災隱患、重大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

5.防火檢查、巡查記錄;

6.有關燃氣、電氣設備檢測等記錄資料;

7.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8.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9.火災情況記錄;

10.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範本 篇4

1.加強消防器材的規章、維修和保養工作,使其經常保持完整好用,隨時處於完好狀態,適應補救火災的需要。

2.消防器材裝備包括:滅火器材等消防器材裝備的規章、保養工作,必須列入消防工作計劃,並認真組織實施。

3.消防器材裝備是滅火戰鬥的重要武器,不得用於非消防方面。對擅自將消防器材挪作他用的人,必須嚴肅處理。輕者批評教育,情節惡劣、造成不良後果的,移交消防機構,追究法律責任。

4.對消防器材裝備必須統一登記,落實負責人嚴格規章。

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範本 篇5

1.增強安全消防意識,完善規章制度,明確責任,層層負責。

2.在日常工作中注意發現問題,對各類電器設備要經常檢查,如遇電器及配電設施有發熱、異味等現象要立即報修,並及時關閉電源。

3.對易燃物品要嚴格規章,嚴禁使用液體酒精,對天然氣爐灶及管線要經常檢查、保養,如出現漏氣、鏽蝕現象要立即停用。

4.加強安全、消防教育,下班之前一定要檢查水、電、氣等是否關閉,對倉庫等重點部位要重點看護,並加強值班、巡視。

5.建立安全防範檢查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對所轄部位進行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及時通報,並追究當事人責任。

6.要組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每名員工應當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1)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單位內部及本職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在場羣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範本 篇6

第一條賓館防火安全管理實行所長全面負責制度及職工崗位防火責任制。

第二條客房內的所有裝飾材料應採用阻燃性材料。

第三條賓館區域內禁止動用明火,如因需要必須動用時,應經有關部門批准,採取可靠安全措施後,方可動用。對固定火點如燒水爐等,應設專人負責,保證安全使用。

第四條禁止隨地亂扔煙頭,會客室、接待大廳和客房內應備有煙灰缸,提示吸煙人員應將火柴桿,煙蒂放進煙灰缸內。提示住宿旅客不得卧牀吸煙。

第五條電氣線路、設備應符合有關電氣安全規定。並經常檢查維修,保持完好,不準亂拉亂接電氣線路和隨意增設耗電設備,客房除設置電器外,不準使用電熱器具、辦公用電器設備及生活用電器器具,如客人必須使用時,應經所在單位保衞科批准,正式安裝使用。

第六條電氣線路、設備要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好,日常使用的電氣設備、燈具用後要及時關閉。

第七條賓館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客人攜帶的應由本所設專門房間代為管理,退宿後取回。

第八條要按有關規定設置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並指定人員管理,定期檢查維修,保證好用有效,客房應張貼疏散引導圖,火災事故照明,疏散指示標誌要完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應保持暢通。

第九條營業期間應每2小時進行一次巡查,並做好記錄。

第十條管理人員與服務人員要經過專業培訓,每個人都應達到"三懂、三會",發生火災事故時能及時疏散旅客,撲救初起火災。

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範本 篇7

1.嚴禁佔用疏散通道;

2.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口嚴禁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3.嚴禁在營業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

4.嚴禁以任何形式對安全出口及疏散標誌遮擋、覆蓋;

5.對應急燈定期檢修,保證完好有效。

6.對設施出現問題應在3天內檢修,保障完整無損。

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範本 篇8

第一條為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工人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結合本廠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安全生產工作,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第三條木材加工場所應當符合以下安全生產規定:

(一)作業場所保持整潔,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碼放穩固,堆放高度不能超過2米,並設置圍欄(可用木樁)加固,廢料廢物及時清除。

(二)廠區道路平坦、安全通道暢通,拐彎,交叉口和險要作業地段設置明顯交通標誌和安全警示標誌。

(三)生產車間物料堆放處必須在明眼處懸掛安全生產警示標誌,安全生產守則,安全操作規程。

(四)機械和工作台等設備、設施的佈置,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便於從業人員安全操作。

第四條木材加工車間的用電設備應當符合以下安全生產規定:

(一)機械的安裝、使用、修理和改造,必須符合安全規定和標準,禁止超温、超壓、超速、超負荷,超期限和帶故障運行。

(二)各種機械的外露傳動、轉動和施壓等部位,應當有安全防護裝置,並保持良好狀態。

第五條木材加工生產必須符合以下消防要求及標準:

(一)天那水、膠水、粘合劑等化學危險品應獨立存放,廠房內存放化學危險品的數量不應超過該車間一天的消耗量。

(二)廠房內和原料成品堆放處應設置疏散通道,寬度2米以上。

(三)建有消防水池和滅火器等消防設施。

第六條木材加工生產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第七條木材加工生產單位必須如實告知從業人員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第八條木材加工生產單位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教育、督促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第九條木材加工生產單位應當定期對自身安全生產條件進行安全評價,並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條木材加工生產單位發生安全事故後,應當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並立即報告當地政府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單位。金柏森木業車間安全制度

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範本 篇9

1.對重點防火部位應當經行每日巡查,至少每兩小時一次。

2.堅持夜間防火巡查,保證日夜安全。

3.對違章情況及時下達整改通知,並監督執行。

4.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並及時補救。

5.對各種設施器材檢查,防止破損、失效。

6.由專人負責檢查,保障巡查效果。

7.認真填寫巡查記錄,由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簽字,檢查內容:

(1)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的情況;

(2)消防設施滅火器材配置是否在位、完整、有效;

(3)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4)安全通道是否暢通;

(5)有無違規操作電、氣設施;

(6)易燃易爆物品的規章情況;

(7)下達整改通知書後整改情況;

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範本 篇10

一、客房、公寓、寫字間

客房、公寓、寫字間是現代賓館、飯店的主要部分,它包括卧室、衞生間、辦公室、小型廚房、客房、樓層服務間、小型庫房等。

1.客房、公寓發生火災的主要原因是煙頭、火柴梗引燃可燃物或電熱器具烤着可燃物。發生火災的時間一般在夜間和節假日,尤以旅客酒後卧牀吸煙,引燃被褥及其他棉織品等發生的事故最為常見。所以,客房內所有裝飾、裝修材料均應符合《建築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範》的規定,採用不燃材料或難燃材料,窗簾一類的絲、毛、麻、棉織品應經過防火處理,客房內除了固有電器和允許旅客使用的電吹風、電動剃鬚刀等日常生活的小型電器外,禁止使用其他電器設備,尤其是電熱設備。

2.對旅客及來訪人員應明文規定:禁止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賓館,凡攜帶進入賓館者,要立即交服務員專門儲存,妥善保管。

3.客房內應配有禁止卧牀吸煙的標誌、應急疏散指示圖、賓館客人須知及賓館、飯店內的消防安全指南。服務員在整理房間時要仔細檢查,對煙灰缸內未熄滅的煙蒂不得倒入垃圾袋;平時應不斷巡邏查看,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採取措施。

二、餐廳、廚房

餐廳是賓館、飯店人員最集中的場所,包括大小宴會廳、中西餐廳、咖啡廳、酒吧等。這些場所內部可燃裝修多,可燃物數量很大,並連通失火率較高的廚房。有的餐廳,為了增加地方風味,臨時使用明火較多,如點蠟燭增加氣氛,菜餚加熱使用爐火等,這方面已多次發生事故。

廚房內設有冷凍機、廚房設備、烤箱等,由於霧氣、水氣較大,油煙積存較多,電器設備容易受潮和導致絕緣層老化,造成漏電或短路起火;廚房用火較多,油鍋起火是十分常見的。因此,餐廳和廚房應採取的消防安全措施主要是:

(一)留出足夠的安全通道,保證人員安全疏散

餐廳應根據設計用餐的人數擺放餐桌,留出足夠的通道。通道及出入口必須保持暢通,不得堵塞。

(二)加強用火、用電、用氣管理

建立健全用火、用電、用氣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落實到每個員工的工作崗位。如餐廳內需要點蠟燭增加氣氛時,必須把蠟燭固定在不燃材料製作的基座內,並不得靠近可燃物。供應火鍋、燒烤風味餐廳,必須加強對爐火的看管,使用酒精爐時,嚴禁在火焰未熄滅前添加酒精,酒精爐應使用固體酒精燃料。餐廳內應在多處放置煙缸、痰盂,以方便賓客扔放煙頭和火柴梗。

對廚房內燃氣燃油管道、法蘭接頭、儀表、閥門必須定期檢查,防止泄漏;發現燃氣燃油泄漏,首先要關閉閥門,及時通風,並嚴禁使用任何明火和啟動電源開關。燃氣庫房不得存放或堆放餐具等其他物品。樓層廚房不應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煤氣、天然氣管道應從室外單獨引入,不得穿過客房或其他公共區域。

廚房內使用廚房機械設備,不得超負荷用電,並防止電器設備和線路受潮。油炸食品時,要採取措施,防止食油溢出着火。工作結束後,操作人員應及時關閉廚房的所有燃氣燃油閥門,切斷氣源、火源和電源後方能離開。廚房內抽煙罩應及時擦洗,煙道每半年應清洗一次。廚房內除配置常用的滅火器外,還應配置石棉毯,以便撲滅油鍋起火的火災。

賓館飯店消防安全管理十項規定

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賓館飯店應當依法建立並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職責。

賓館飯店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為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屬於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賓館飯店應當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實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和消防安全制度,組織開展防火巡查和檢查、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等職責。

賓館飯店應當設置(確定)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者確定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具體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明確相關方責任。實行承包、租賃或委託經營、管理時,產權單位應當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築物,當事人在訂立的合同中依照有關規定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

兩個以上單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建築物,各產權單位、使用單位應當明確各方消防安全責任,並對共用的消防車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其他建築消防設施確定責任人,實行統一管理。

三、組織防火檢查。賓館飯店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每月至少組織各部門負責人開展一次防火檢查。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情況;

(二)防火巡查工作落實情況;

(三)火災隱患整改和防範措施落實情況;

(四)重點工種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五)用火、用電、用氣消防安全管理情況;

(六)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七)電氣線路、燃氣管道定期檢查情況;

(八)廚房煙道、洗衣房排風道定期清洗情況;

(九)消防設施、器材完好有效情況,客房是否按照要求配備防煙面罩和應急手電筒;

(十)按委託合同規定,技術服務機構每月進行維護保養情況;

(十一)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對發現的消防安全問題,應當及時督促整改。

四、開展防火巡查。賓館飯店應當每日組織開展防火巡查,並明確巡查人員、部位。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應當至少每2小時一次。重點巡查以下內容:

(一)用火、用電、用氣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控制室及設有值班的廚房、洗衣房、消防水泵房、鍋爐房、配電房、發電機房等重點部位人員是否在崗在位。

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範本 篇11

1.圖書管理員要認真學習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我校防火安全相關規定,提高對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和防範意識。

2.對圖書館管理的範圍要經常進行檢查,將一切不安全因素消除在萌芽狀態中。實行消防巡查制度,每週自查一次,全館每月大檢查一次,發現火險隱患要及時報告學校相關管理部門。

3.圖書管理員不準在館內吸煙和使用明火,並有責任制止借閲學生的違章行為。

4.圖書管理員必須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能發現火險隱患,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組織學生疏散。

5.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及火種入館,館內嚴禁使用電熱器設備。

6.消防疏散通道必須暢通,嚴禁在通道旁堆放任何物品。

7.妥當保管消防設施,滅火器要存放於醒目位置。

8.嚴禁在電器附近堆放可燃物品,隨時清理廢紙等可燃物品。

9.嚴格執行安全用電制度,不準隨便亂拉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下班前必須關好門窗並切斷電源才能離開。

10.寒暑假及法定節假日要作好安全防範工作,消除隱患,堵塞漏洞,防止事故發生。

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範本 篇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賓館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護賓客、員工和公共財產安全,以預防為主,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減少火災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結合賓館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消防組織機構

第二條

賓館成立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賓館經理

副組長:賓館副經理

成員: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門經理

第三條

消防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規定》,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上級的有關規定。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佈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各種隱患,保證疏散通道暢通和消防設施處於完好狀態。

第四條

根據公司規定,賓館組建義務消防分隊,由副經理任隊長,隊員從在崗職工中選取。

第五條

義務消防分隊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賓館消防工作要求,負責消防知識的普及。

2.按規定進行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3.瞭解本單位的重點防火部位和滅火方法。瞭解建築物的結構、消防水源及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配備分佈情況。

4.火災初起時要積極組織人員疏散和實施滅火,並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5.熟悉火災應急處置預案,火情嚴重時立即撥打火警“119”電話報警。

6.做到“三懂”、“三會”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火災的預防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三會”即: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四能”即: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整改隱患,能有效撲救初起火災)。

第三章消防安全負責制

第六條

賓館消防安全實行逐級負責、分工負責、專業負責、崗位負責。

第七條

各部門經理消防安全崗位職責:

1.負責領導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具體落實防火工作有關規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納入本部門工作的議事日程,佈置檢查消防工作,及時處理和整改隱患。

3.落實轄區內,消防設施和器材的管理責任。

4.一旦發生火災時,要迅速組織人員疏散賓客至指定地點,搞好善後工作。

第八條

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賓館內部的消防工作。

2.認真傳達、貫徹消防工作方針政策,完善賓館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有計劃開展教育和訓練,配備和管理好消防設施與器材。

4.建立防火檔案,確定重點,制定措施。

5.加強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動用明火請示審批手續,對違反賓館消防規定的重大問題,要當場制止,嚴肅追查責任者。

6.負責組織檢查、監督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監督落實隱患整改工作。

7.定期檢查消防設備、設施、器材,進行規定的維護保養,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組織維修,保持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狀態良好。

8.經常向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對新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檢查員工是否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9.負責制定火災應急預案和組織演練,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引導賓客及員工疏散,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對直接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九條

領班主要職責:

1.結合本班的具體情況,經常進行防火宣傳教育.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熟悉管轄範圍內的防火重點和消防報警系統、設備、器材配備情況,達到“三懂”、“三會”和“四能”。

3.每日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巡視,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立即上報上級主管。

4.定期檢查巡視管轄範圍內的消防報警系統、設備和器材,確保各項功能正常。

5.發現火情要及時組織本班人員積極撲救初起火災。

第十條

總枱服務員(消防報警系統監控員)職責:

1.熟練掌握消防報警系統操作規程,會看火情位置,會手動復位,能看懂打印出來的信息。

2.對機器設備的各種顯示能迅速做出判斷。

3.每日檢查消防報警系統,保證其處於正常工作狀態,發現異常及時報告消防主管。

4.交接班時要交接消防報警系統並做好交接班記錄。

5.發現火警要立即上報並採取相應措施。

第十一條

員工消防安全職責:

1.賓館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參加義務消防隊和消防演練、火災應急演練。

2.熟悉自己崗位的工作環境,操作的設備及物品情況,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懂得消防設備的使用方法。

3.牢記消防中心電話號碼“119”,救火時必須無條件聽從消防中心和現場指揮員的指揮。

4.嚴禁將貨物堆放在消防栓、滅火器的周圍,嚴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貨物,確保疏散通道的暢通和滅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發現異色、異聲、異味,須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領導,並採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6.當發生火災火警時,首先保持鎮靜,不可驚慌失措,迅速查明情況後報告。

第四章防火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賓館(含院內)動用明火必須執行下述規定:

1.在賓館內任何部位動用電、氣焊、噴燈等明火作業,消防主管必須到現場檢查,一切防火措施齊全後填寫審批單,明確時間、地點、原因、方式、責任人、防護人和防護措施,經經理批准後方可動用。

2.明火作業現場必須保證有兩人以上,其中一人負責監護,嚴禁一人進行明火作業。

3.作業完成離開現場時,作業人和監護人要認真檢查,確認火種完全熄滅不能復燃後方可離開。

4.動火作業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動火證上的各項規定,消防主管和工程負責人要經常檢查規定執行情況,發現問題處罰作業人。

5.工程量較大需要簽訂合同時合同中應有動用明火的有關規定和責任。

第十三條電器設備防火管理規定:

1.除廚房外,賓館內其他部位均不得使用電熱器具(電爐、電熨斗、電褥、電飯鍋等),特殊情況須經消防主管同意後方可使用。

2.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必須由專業電工按規定進行施工,新設備增設、更換須經安全主管檢查後方可使用。

3.電器設備的的電源一般要接到容量相符的漏電保護器上,線路不準超負荷使用,接頭要牢固,絕緣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4.所有電器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並建立維修制度,發現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熱及電線絕緣損壞等情況必須立即修理。

5.禁止在任何燈頭上使用紙、布或其他可燃材料作燈罩,客房使用的熱水器必須帶温控裝置。

6.配電櫃應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保持清潔乾燥、狀態良好。

第十四條客房防火制度:

1.客房服務員要結合打掃整理房間及其它服務工作,隨時注意火源、火種,如發現未熄滅的煙頭,火柴棒等要及時熄滅後再倒入垃圾袋內,以防着火。

2.對房間內配備的電器應按規定及有關制度辦理,發現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電、接觸不良、超負荷用電等問題除及時採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有關部門檢修,並報安全主管。

3.要勸阻賓客不要將易燃、易爆、

化學毒劑和放射性物品帶進樓層和房間,如有勸阻不聽或已帶入的賓客,應及時報告部門經理。

4.要及時清理房間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廢紙、報紙、資料及木箱、紙箱(盒)等,減少起火隱患。

5.要經常檢查和提醒賓客使用完浴霸後及時斷電。

6.服務員要堅守崗位,提高警惕注意樓層有無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轉、勤看、勤查、勤聞、勤説),尤其對飲酒過量的賓客要特別注意,防止因吸煙、用電、用火不慎引起火災。

第十五條餐廳防火制度:

1.在各種宴會、酒會和正常餐飲服務中,要注意賓客吸煙防火。未熄滅的煙頭、煙灰、火柴棒掉在煙缸外,在撤收枱布時必須拿到後台,將贓物抖淨,以免因捲入各種火種而引起火情;在清掃垃圾時,要將煙缸裏的煙灰用水浸濕後,再倒進垃圾筒內。

2.餐廳的出入門及通道不得堆放物品,要保持暢通。所有門鑰匙要有專人管理,以備一旦出事時使用。

3.領班要對各種電器設備經常檢查,如發現短路、打火、跑電、漏電、超負荷等應及時報告部門經理。

第十六條廚房防火制度:

1.廚房在使用各種爐灶時,必須遵守操作規程,並要有專人負責,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部門主管。

2.廚房內各種電器設備的安裝使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廚房增設電器,須經安全主管同意並備案。

3.廚房在作油炸食品和烘烤食品時,不得離人,油鍋、烤箱温度不宜過高,油鍋放油不宜過滿,嚴防溢鍋着火,引起火災。

4.廚房的各種燃氣爐灶,在點燃煤氣時,要使用點火棒並設專人看管,以防熄滅。在煤氣工作期間,嚴禁離開崗位。若發生煤氣失火,應先關氣後滅火。

5.經常清理通風、排煙道,做到人走關閉電源、氣源,熄滅明火。煙道油物要三個月清除一次,以免引起火情。

第十七條庫房防火制度:

1.倉庫內禁止煙火,不準亂拉臨時電線,不準使用加熱設備。

2.倉庫照明應使用60w以下白熾防爆燈、防爆日光燈,嚴禁使用碘鎢燈。

3.物品入庫時,防止夾帶火種,入庫後物品應按“五距”要求碼放(頂距:貨垛距頂50釐米。燈距:貨物距燈50釐米。牆距:貨垛距牆50釐米至80釐米。柱距:垛與柱子10至20釐米。垛距:垛與垛之間100釐米,主要通道其間距不應小於1.5米)。

4.要保持庫內通道和入口的暢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點,不得隨意挪動,在消防器材一米範圍內不能堆放物品。

5.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層。

6.每天下班前要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做到人走燈滅並關好門窗。

第十八條賓館員工吸煙必須遵守賓館有關規定。賓館內所有公共場所應設置專供賓客使用的煙灰缸,發現有丟落在地上的煙頭和火柴棒要及時清理,以免留下火種。

第十九條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賓館,放煙花爆竹應經過消防主管同意,同時要在院內燃放並有專人負責。

第二十條賓館所有員工必須做到人人熟悉滅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滅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一旦發生火情時,應按應急方案採取滅火行動,並按上級指令疏散賓客,由最近的消防樓梯撤離到安全地帶。要做到逐房檢查,注意保護現場和賓客的財產安全。

第五章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管理

第二十一條賓館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必須實行統一管理,由消防安全主管負責制定辦法,組織實施。

第二十二條消防器材應設在使用方便的地方,不準隨意搬動或亂堆亂放,消防設施器材周圍、消防通道、走廊要保持清潔,不準堆放任何物品,確保通道的暢通。

第二十三條各部門對轄區內的消防設施、設備、器材要愛護,保持清潔,除發生火災外,任何人不準擅自動用。

第二十四條消防設施的操作使用方法除消防主管和主管安全的副經理掌握外,每班至少還要有兩名人員熟煉掌握,保證一旦發生火情時能迅速正確操作使用。

第二十五條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維護檢測規定:

1.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維護檢測由消防安全主管具體負責。

2.自動報警系統、消防井、加壓泵、消火栓、手動報警按鈕每月檢查一次(手動和自動分別檢查),消火栓每季試放一次。

3.煙感及温感探測器需每年清潔檢測。

4.滅火器到達使用期限時,由消防主管負責聯繫更換。

第六章消防宣傳與培訓

第二十六條消防宣傳與培訓工作由消防主管負責,同時要制定計劃,組織落實。

第二十七條宣傳與培訓的主要規定如下:

1.每月組織一次集中教育,培訓消防安全有關知識。

2.充分利用牆報、圖片等形式,推廣普及各種消防知識。

3.各崗位新員工,上崗前要按工種進行消防培訓,不合格者不能上崗。

4.各部門要積極組織員工參加各種消防學習和演練活動。

第七章應急預案

第二十八條消防領導小組是賓館火災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火災應急方案一般應包括報警與接警、成立救災指揮部、通報、組織滅火、疏散與救護、安全警戒等內容。

第二十九條當消防報警系統發出警報信號後,值班人員應立即查清報警地點、位置,如確認起火,要立即撥打“119”報警。報警時口齒要清晰,詳細説明起火地點、起火部位、燃燒物品、火勢情況以及自己的姓名、服務部門、工號、電話號碼等,同時立即報告賓館經理。

第三十條火災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立即投入救火指揮工作,主要職責是:

1.根據火勢情況組織人員疏散。

2.掌握火勢發展情況及時調集力量,分配救人、疏散物資和滅火、排煙等任務。

3.消防隊到達後,及時向火場總指揮報告情況、服從統一指揮。

第三十一條疏散和救護:

1.疏散就是按事先規定的道路,將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要使疏散有條不紊地進行,就必須明確分工,把責任落實到樓層服務員和義務消防隊隊員。

2.樓層服務員和義務消防隊員在帶領賓客疏散時,必須逐房清理,不讓一人遺漏。

3.在餐廳等人員較多場所,管理人員應分工負責,按照不同出口,儘快將賓客疏散到安全區域。

4.疏散中,前台經理(或管理人員)應攜帶好電腦提供的當天賓客情況,認真清點旅賓客數並致歉安慰好賓客。

5.員工集結後要清點人數,財務部門攜帶現金和貴重物品轉移到指定地點。

6.在疏散的同時,一些與消防有關的重要部門則必須堅守崗位。

7.賓館的每一名員工,必須掌握科學的疏散次序。要先疏散着火房間,後疏散與着火房間相鄰房間;要先疏散着火層以上層面,後疏散着火層以下層面;要護送行動不便人員先疏散。

第三十二條在消防隊未到現場前,火災應急預案領導組要根據火情組織滅火或滅火有關工作:

1.根據火勢情況指揮切斷電源、可燃氣源。

2.派出人員關閉着火層防火分區的防火門,阻止火勢蔓延。

3.疏散、搶救傷員,指揮參戰人員實施滅火。

4.組織偵察火情,掌握火勢發展情況。

5.及時彙報火情。

第三十三條一旦發生火情,賓館要組織有關人員加強安全警戒工作,主要任務是:

1.不準無關人員進入賓館。

2.指導疏散人員離開大樓。

3.看管好疏散物品。

第三十四條應急預案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演練,使之成為在緊急情況下能夠迅速實施、配合默契的消防程式。演練工作由消防主管制定計劃,報公司安全生產部批准後組織實施。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所有規定均納入各級管理人員檢查範疇並進行嚴格考核。

第三十六條本制度報公司安全生產部審核批准後實

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範本 篇13

1、保持走道暢通,書櫃之間保持一定距離,走道、門廳不準堆放物品。

2、圖書、資料嚴格編目、登記制度,借出收回賬冊齊全,不定期檢查防盜、防濕、防黴、防鼠害、防蟲害、防火等設施是否完好。

3、圖書、資料分等級存放,特別貴重書刊的借閲實行校長特批制度,貴重書刊要有專人、專櫥收藏,保管人應定期核查。

4、門窗要有防盜設施,圖書管理員在離開工作崗位時,應隨手關好門窗,防止書刊被竊。

5、嚴禁將火種帶入圖書、閲覽、資料室,不準在圖書室和閲覽室內吸煙點蚊香。在室內禁止擺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堆放雜物。

6、內部消防器材應擺放明顯位置,便於救急使用;要定期檢查滅火器材,保證滅火器材能正常使用。圖書管理員要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會撲滅初起火災。

7、節日、寒暑假期間應切斷內部電源,實行封閉式管理。

8、通道暢通,消防設施齊全完好,消防警示標誌醒目。

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範本 篇14

圖書館是學校重點防火部位,是學校確立的'禁煙區,為確保圖書館的防火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圖書管理員負責檢查圖書室及閲覽室的防火安全工作,並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宣傳教育,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報告,迅速整改。

二、圖書室及閲覽室內嚴格控制一切用火,嚴禁吸煙和帶入其它火種,不準在圖書室及閲覽室存放易燃、以及其它可燃物品。

三、經常檢查各種電器設備,發現故障及時維修。不準用碘鎢燈泡。照明燈泡與圖書、資料、文件櫃等可燃物品應保持不少於0.5米的距離。

四、圖書室及閲覽室內不準使用電爐等大功率電器;不準隨便亂拉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五、室內的設備必須規定安裝,經常檢查其工作情況,發現問題應停止使用,不準帶故障運行;下班或長時間離開必須切斷電源。

六、每天關門前,工作人員必須對圖書室及閲覽室認真檢查,切斷電源,關閉門窗和水龍頭,防止曹成災害性事故。

七、所配備的消防器材,必須放在醒目和便於使用的地方,指定專人保管。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滅火器放置的位置和使用方法;發生火險事故時,會撲救、會報警。

九、讀者進入閲覽室時,必須遵守《閲讀規則》,堅持交驗本人證件和簽名制度;非管理人員不得進入書庫。

十、工作人員掌管的室內各類鑰匙,必須妥善保管,不得外借他人。

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範本 篇15

第一章總則

火災始終時時刻刻對賓館(客棧)構成巨大的威脅.目前,國內外酒店對消防工作越來越重視。我們賓館(客棧)投入了大量的資金,購買了火災報警系統和滅火系統。這對賓館(客棧)消防工作起到廠積極的作用.但是賓館(客棧)的消防工作應以預防為主,為了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根據酒店的現實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章消防機構

第一節消防領導組的人員組成:

組長:

成員:

第二節三級防火責任人的確定

設三級防火組織,任命三級消防安全責任人:

一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由擔任;

二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由擔任;

三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由擔任。

第三章職責

第—節消防領導組職責

l、認真執行消防法規,搞好消防安全工作。

2、認真組織制定消防規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實施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佈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組織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7、積極組織人員撲救火災事故。

第二節義務消防隊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工作要求,搞好消防宣傳工作。

2、不斷進行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3、熟悉本單位各重點部位,熟悉消防設施的性能及操作方法。

4、積極參加各項消防活動。

5、積極參加搶救和撲滅火火或疏散人員,保護現場。

6、在有關領導的授權下,積極追查火火發生原因。

第三節各部門經理職責

1、負責領導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具體落實防火工作有關規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納入本部門工作的議事日程,佈置檢查消防工作,及時處理和整改隱患。

3、根據本部門具體性質,制定具體的崗位防火規定。

4、落實轄區內,消防設施火火器材的管理責任制。

5、當火災發生時,迅速組織人員疏散客人至指定地點,搞好善後工作。

6、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追查火災事故原因,對肇事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四節安全部經理職責

l、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酒店內部的消防工作。

2、認真傳達、貫徹消防工作方針政策,搞好本部門的人員分工,完善酒店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各級義務消防組織,有計劃開展教育和訓練,配備和管理好消防設施與器材。

4、組織好防火救災教育及防火安全檢查,建立防火檔案和制定滅火作戰計劃,確定重點,制定措施。監督落實隱整改工作。

5、加強防火工作日標管理,建立健全動用明火請示審批手續,對違反消防規定的重大問題,要當場制止,嚴肅追查責任者。

6、密切協作,認真追查火災事故的原因。

7、相互配合,搞好新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

8、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

9、監督各部門搞好消防工作。

第五節消防主管員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酒店制定的消防安全工作的有關消防法規,結合酒店的實際情況開展消防工作。

2、制定佈置消防工作的計劃安排,督導下屬工作。

3、定期召開消防例會,傳達貫徹安全部的決定和指令。

4、負責組織檢查、監督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檢查消防器材、設備的管理下作。

5、經常向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檢查員工是否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6、負責建立健全本部門義務消防組織,對本部門義務消防員,應該排好班次,保證每個班次都有義務消防員在崗。

7、負責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對直接責任者提出本部門處理意見。

8、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引導客人及員工疏散

第六節消防監控員職責

1、熟練掌握消防設備操作規程。

2、對機器設備的各種顯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斷。

3、發現火警後能及時上報並採取相應措施。

4、嚴格服從上級領導的指令,認真完成上級級領導指派的臨時任務。

5、認真檢查設備,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6、做好交接班記錄。

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範本 篇16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擬定單位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熟悉掌握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職和依法應承擔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責任,責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和各項規定。

四、按要求設置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標誌(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室內外消火栓、滅火器、消防電梯、防排煙風機、水泵結合器等處設置規範、醒目的標識,或用文字、圖例標明操作使用方法;重點部位、重要場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設置“提示”、“禁止”類消防標識)。

五、負責確定本單位各部門的消防責任人。

六、熟知本單位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確定本單位的`重點防火部位,制定滅火和應急預案,明確第一、第二滅火力量,並實施演練。

七、制定檢查制度和巡查制度。每月應至少組織一次防火檢查,組織實施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並完整填寫防火檢查記錄。

八、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九、定期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工作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十、如臨時動火,辦理動火手續,並指派現場監護人,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十一、發現火情後,應積極組織人員撲救,立即報警並進行事故分析處理。

十二、組織管理專職消防隊或志願消防隊。

十三、落實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委託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熟記現場組織滅火應急演練的基本程序掌握消防設施器材使用方法。發現火情後,立即報警,並組織第一、第二滅火力量撲救初期火災。

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範本 篇17

一、應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與培訓。消防安全教育與培訓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根據不同季節、節假日的特點,結合各種火災事故案例,宣傳防火、滅火和應急逃生等常識,使員工提高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各門店應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對從業人員的集中消防培訓,應對新上崗員工或重點崗位人員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培訓,未經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職工不得上崗。

三、消防培訓應包括下列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證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等;

2、本門店、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應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識、技能;

4、建築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規程;

5、本場所的安全疏散路線,引導人員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

6、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內容、操作程序。

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範本 篇18

為了預防本會所不安全因素的發生,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本會所有效的運行,特制定以下條款:

一、嚴格遵守公安消防部門對本足道提出的各項要求和規章制度,遵循安全消防所規定的一切措施。

二、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三、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四、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五、消防設計齊全、應急燈齊全,滅火器安全,安全通道暢通。

六、嚴格檢查來客人員,對有可疑的人要進行檢查盤問,一旦有事立即報告公安部門。

七、來客人員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品進入本會所。

八、發現火災時,及時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並報告部門主管。

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範本 篇19

一、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頒佈的各項消防法規,努力學習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識,提高防火、滅火技能,加強知識化、專業化建設,積極作好消防安全工作,全心全意為教學、科研服務。

二、努力學習政治理論,提高思想覺悟。在工作中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團結同志,遵紀守法、廉潔奉公,盡職盡責,愛崗敬業,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積極參加科裏的各項集體活動。

三、工作中要禮貌待人,講究公德,作風正派,不徇私情,講究禮儀,舉止莊重,愛護公共財物,嚴格執法、熱情服務,努力維護保衞人員形象。

四、消防員實施安全檢查時要持證上崗,帶對講機,保持與消防科的聯繫,主動向被檢查人員出示證件,要求對自己分管的樓宇要每天巡查一次。

五、巡查內容主要包括消防通道是否暢通,規章制度是否健全,滅火器材是否完好,疏散指示、標誌是否完整,有無安全隱患等。

六、加強消防安全執勤工作,一旦發生火災,迅速趕到現場,承擔搶救和火災撲救任務,聽從指揮,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

七、上班實行輪休制,沒有休息日,按時上下班和交接班,嚴格執行檢查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要實事求是,認真詳細填寫。

八、自覺接受保衞處、消防科和監督、檢查。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重大活動。

九、工作中發現問題,及時向科領導報告。有權向領導提出整改意見。

十、嚴格請假制度,對無故缺崗的嚴肅處理。值班期間嚴禁喝酒。

十一、完成處、科領導交給的其他工作。

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範本 篇20

一、所有員工每半年進行一次集中消防安全培訓並進行考試,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消防法律法規、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單位配備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組織引導其他員工疏散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二、宣傳教育培訓採取單位與部門、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等方式進行。

三、單位對新招入人員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易燃易爆崗位人員、專兼職消防人員參加消防職業培訓,取得合格證後方可上崗作業。

五、單位對所組織的培訓時間、內容及接受培訓人員進行認真詳細的記錄並存檔。

六、消防安全培訓由行政人事部和保安隊共同負責,保安隊負責培訓內容、授課和技能訓練,行政人事部予以支持。

七、公司及工廠周邊通過張貼畫報和宣傳欄等形式宣傳防火、滅火和疏散逃生等常識。

防火巡查制度

一、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二、每日防火巡查由消防專員統一組織實施,進行巡查,各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至少巡查一遍。

三、工作期間的防火巡查每兩小時進行一次,營業結束時對營業現場進行全面清查,消除遺留火種,並加強夜間防火巡查。

四、巡查的內容包括:用火用電有無違章安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完好情況;消火栓、噴淋管道閥門開啟情況;室內消火栓、水帶、水槍完好在位情況;消防水池、高位水箱水位情況;消防水泵等供水設備完好情況;末端試水完好、壓力指示情況;火災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電話插孔、噴頭在位、是否被遮擋情況;滅火器在位、完好情況;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情況;消防重點部位情況等等。

五、巡查人員每日填寫防火巡查記錄,並將有關問題上報。

防火檢查制度

一、單位實行定期防火檢查制度,每月最後一週進行防火檢查。防火檢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各部門參加,並做好防火檢查記錄。重要節假日的防火檢查由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組織。

二、防火檢查的內容包括: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誌;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用火、用電有無違章;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完好有效。

三、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四、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應當責令當場整改並督促落實;違章明火作業、在禁止吸煙區吸煙等行為的;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佔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常閉式防火門處於開啟狀態的;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脱崗的;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其他當場可以改正的行為等。

五、各部門存在火災隱患要在規定的限期內整改,整改完畢後在檢查記錄上填寫整改情況,並由保安隊進行復查。

六、單位每月召開會議研究通報防火檢查情況。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其他設施影響其正常使用。

二、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燈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三、嚴禁將安全出口上鎖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遮擋、覆蓋。

四、應急照明燈具、疏散指示標誌按定期進行測試檢查,確保其完好有效。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消防設施器材維護實行定期維護保養制度,具體由公司組織實施,各部門發現消防設施器材出現的問題要及時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維修不及時或管理不當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二、消防設施器材日常管理實行部門歸口管理,對本責任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況負責,並確定專人具體負責。

三、與具有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能力的單位簽訂維護保養合同,每月進行一次維護保養,出具維護保養報告書,每年進行一次功能檢測,確保其正常使用。

四、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探測器投入使用2年後進行清洗,以後每3年清洗一次。

五、滅火器至少每年委託維修單位對所有滅火器進行一次檢查。凡使用過和失效不能使用的滅火器,必須委託維修單位進行檢查,更換以損件和重新充裝滅火劑予以強制報廢,重新選配新滅火器。建立滅火器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

六、每兩年對消防水池、水箱進行全面檢查;每年對水源供水能力進行一次測定;每季度對報警閥進行一次防水試驗對管道控制閥進行一次檢修;每兩個月利用末端試水對水流指示器進行試驗;每月對消防水池、水箱及消防氣壓給水設備的水位和壓力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每週運轉一次消防水泵等,以上檢查要記錄。

七、不得隨意觸碰消防設施,發現損壞及時報告。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防火檢查、防火巡查、員工在工作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按照火災隱患整改措施和性質確定專門的部門和人員及時予以整改。

二、能夠立即整改的火災隱患,由火災隱患發現部門或人員責令有關人員當場改正並督促落實。

三、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災隱患由保安隊根據火災隱患整改措施、性質及分工,將火災隱患情況、整改措施和建議向消費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書面報告,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落實整改資金,確定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進行整改。

四、對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火災隱患,火災隱患發現部門或人員有權暫時將危險部位停止工作運轉或採取消除火災隱患的措施,督促整改,並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防範工作。

五、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後存檔備案,並由消防專員進行復查。在火災隱患整改期間落實防範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六、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按照上述規定,確定火災隱患整改責任人負責整改,並在整改期限內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報送火災隱患整改報告情況。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對用火用電實行嚴格的消防管理,工作期間嚴禁動火。

二、廠區內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辦理審批手續。

三、動火作業必須落實現場監護人、監護器材、清除動火周圍和下面的可燃物,無法清除要使用鐵板、石棉被等不燃材料進行分隔,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物後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並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四、動火作業後,動火人員和監護人員必須及時清除可能遺留的火種,分別與動火作業結束後0.5小時、1小時、3小時內安排專人進行檢查,確認無危險後方可進入正常值班。

五、用電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工作時不準擅離崗位,並對設備定期檢查,發現問題,是報告電工修理,工作結束後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六、電工對本單位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經常檢查維修,同時每年至少進行兩次絕緣遙測,發現短路和絕緣不良,應及時進行維修。

七、嚴禁在用電設備附近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八、電氣設備發生火災時要首先切斷電源,然後組織撲救。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庫房、食堂、辦公樓等場所嚴禁使用液化石油氣,嚴禁存放汽油、酒精燈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位貯存量不得超過當班的使用量。

二、易燃易爆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要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條件,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庫管理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三、易燃易爆物品的入庫前應由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四、貯存易燃易爆物品要按照性質分類、分開儲存,並設置明顯標誌,註明品名、危險特性,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性質或滅火方法相牴觸的物品不得混存。

五、庫存易燃易爆物品每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100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於1米,垛與牆間距不小於0.5米,垛與樑、柱間距不小於0.5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兩米。

六、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電氣設備、開關、燈具、線路必須符合防爆要求,並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七、易燃易爆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為使員工在發生火災時,能夠有序的組織撲救和人員疏散,將傷亡和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單位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應負責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滅火和應急疏散組織機構及分工

1、指揮員:公安消防隊到達之前指揮滅火和應急疏散工作,指揮員由生管中心總監楊勝初和管理中心總監張傳海擔任。

2、撲救初期火災,配合公安消防隊採取滅火行動。隊長:陳皓磊;隊員:李桂兵、李慶3、通訊聯絡組:負責火災報警、火場聯絡、接應消防車等任務;組長:朱海燕;組員:陳晨、柯苗苗、4、疏散引導組:負責引導火場內人員的安全疏散,並負責搶救被困人員和重要物資;組長:章國祥;組員:金勝文、李井忠、於小龍、5、安全防護救護組:負責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準備必要的醫藥用品。組長:吳偉超;組員:張翠、魯大偉

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程序:

1、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發現火警信息,值班人員應核實、確定火警的真實性。發生火災,立即向“119”報火警,同時,向公司領導報告,發出火災聲響警報。報警應講明起火單位、部位、時間、單位詳細地址,可燃物質、火勢等情況。

2、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開啟火災應急廣播,説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線。組織處於着火層等受火災危脅的樓層人員,沿火災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情況危急時,可利用逃生器材疏散人員。組織人員疏散時,應採取有效措施幫助無自主逃生能力的人員疏散。

3、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現場指揮員組織滅火行動組人員,切斷有關電源,利用滅火器迅速撲救,視火勢蔓延的範圍,啟動滅火設施,協助消防人員做好撲救火災工作。不能控制火情時,現場指揮員應立即下達所有人員撤離命令。

4、通訊聯絡程序:立即迎接消防車輛,並視情況與供水、供電、醫院等單位聯絡,按預定通訊聯絡方式,保證通訊聯絡暢通。指揮員組織撲救初期火災,利用滅火器材實施撲救。

5、安全防護救護程序:安全防護救護組應當準備必要的醫藥用品,進行必要的救護,及時通知救護部門組織救護傷員,保證急需醫藥用品供應,有序開展救護工作。

6、善後處置程序:火災撲滅後,尋找可能被困人員,保護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部門開展調查。

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一、應當規定正確安裝、使用燃氣電氣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並經維修部確認後方可投入使用。燃氣電氣設備應至少每月一次進行檢查。

二、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並記錄。每年對所有燃氣電氣設施進行兩次消防安全培訓,及時發現和消除燃氣電氣安全隱患。

三、電氣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並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四、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五、未經批准,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後投入使用。

六、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並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七、設備用畢應立即切斷電源、氣源,人員方可離開現場。

八、嚴禁設備帶病運行。

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制度

一、確認火災發生後,應立即啟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通知商場內所有人員立即疏散,實施初期火災撲救,並報火警。

二、火災發生後,應保護火災現場。公安消防機構劃定的警戒範圍是火災現場保護範圍;尚未劃定時,應將火災過火範圍以及與發生火災有關的部位劃定為火災現場保護範圍。

三、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允許,任何人不得擅自進入火災現場保護範圍內,不得擅自移動火場中的任何物品。

四、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五、應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事故情況,查找有關人員,協助火災調查。

六、應做好火災傷亡人員及其親屬的安排、善後事宜。

七、火災調查結束後,應及時分析事故原因,總結事故教訓,及時改進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火災事故再次發生,並將事故情況記入防火檔案。

火源管理制度

一、遵守電器安全使用規定,不得超負荷用電,嚴禁使用電爐,嚴禁安裝不合格的保險絲、片(或用銅、鐵絲替代)。

二、防火重點部位,嚴禁吸煙和明火作業及其它生活用火。確因工作需要動火作業的必須經批准同意後,並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方可進行。

三、嚴禁亂拉、亂接電源線。

四、廚房不得使用木柴及煤球,廚師不得在爐灶未熄火狀態下離崗或忙做它事。

五、不得在倉庫、木工房、森林區域和其它危險場所燃放煙花鞭炮,焚燒紙屑和垃圾。

六、點蚊香不得用紙做蚊香架盒,不得靠近可燃物質,外出時要熄滅蚊香,嚴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七、嚴禁任何人在野外點火、亂扔煙頭。

八、請互相監督,及時制止違規點火、吸煙行為。

九、如不聽勸阻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精神、物質獎勵或考核加分激勵,視情節給予100——300元獎勵:

1、認真履行安全崗位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工作作出突出成績的;

2、制止不安全行為,避免火災發生的;

3、發現火災及時報警和撲滅初起火災,經確認避免了火災事故者;

4、在火災撲救過程中判斷正確,處置果斷、撲救事績突出者;

5、積極參加消防培訓教育,在消防技能、業務理論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的;

6、獲得政府或部門消防安全獎勵的;

7、在消防工作中有其他優異成績和突出表現出。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相當的經濟處罰,並在考核減分,視情節給予10——100元罰款,並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予以待崗或解除勞務合同,並負責賠償損失;或有公安消防機構實施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有關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1、職工消防教育培訓、志願消防隊活動制度未落實、未按規定記錄的;

2、未簽發動火安全措施擅自動火或動火未落實消防監護人、安全措施、尚未造成損失的;

3、接到火災隱患整改通知不及時整改火災隱患的;

4、消火栓、消防水管、水槍、接口損壞丟失或丟後隱瞞不報的;

5、非火災情況下,未經審批申報,擅自將消防設施器材(包括消火栓、消防水帶)挪作他用的;

6、消防設施器材使用後不及時上報更換或隱瞞不報、未及時恢復使用,尚未造成損失的;

7、消火栓、滅火器材(箱)周圍堆放雜物或未經統一更換未知的l;

8、消防設施、器材為落實崗位定期維護保養,或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箱)衞生不潔的;

9、未經批准,擅自改動、拆除、停用消防設施,或故意破壞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損失的;

10、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不符合安全規定或未經批准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11、私接亂拉電源或擅自使用大功率電器設備的;

12、在工作現場吸煙或看到外來人員吸煙不制止的;

13、堵塞、佔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上擺放物品的;

14、不會使用滅火器材和報警的;

15無故不參加消防培訓的;

16、消防值班、巡查人員不如實記錄的;

17、其他違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為。

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制度

一、為切實規範社會單位的消防管理,落實社會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增強員工消防安全素質,提高社會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防控火災的能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適用於香河縣東甌傢俱廠

2、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是指檢查和整改火災隱患能力、撲救初期火災能力、組織引導人員疏散逃生能力和自我宣傳教育培訓能力。

3、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堅持“消防安全自查,火災隱患自除,初期火災自救,安全責任自負,全體員工參與”的原則。

4、“四個能力”建設應納入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工作內容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派出所檢查內容。

5、依照本標準開展“四個能力”建設,應當遵守國家消防法律法規、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

二、建設要求

1、檢查和整改火災隱患能力

2、社會單位應實行逐級防火檢查制度和火災隱患整改責任制。

3、社會單位應定期組織開展防火檢查、防火巡查,及時發現並消除火災隱患。

4、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對本單位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執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等情況,每月至少組織一次防火檢查;社會單位內設部門負責人應對本部門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執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等情況每週至少開展一次防火檢查;員工每天班前、班後進行本崗位防火檢查,及時發現火災隱患。

三、驗收

1、單位應當按照本標準組織驗收;單位驗收合格的,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向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公安派出所申請驗收。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公安派出所應當按分級管理的要求組織驗收。

2、組織驗收人員對社會單位進行檢查;

3、對社會單位員工進行提問;

4、隨機設定起火點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查看處置初期火災的情況;

5、檢查“四個能力”建設檔案資料;

6、檢查社會單位消防安全標誌設置情況。

7、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公安派出所驗收達標的單位,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公安派出所頒發“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驗收達標單位”證書。

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範本 篇21

第一條為貫徹幼兒園《消防安全制度》,針對食堂的環境特點,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食堂的`防火安全責任人為安全分管園長,負責食堂防火工作的督促檢查和組織開展防火安全教育。

第三條食堂內不得私接亂拉電源、電線,如確實需要,需報批。

第四條食堂內要留有足夠的通道,並保持暢通,不得堵塞。

第五條對操作間內易燃氣罐、管路、接頭、閥門必須經常檢查,防止泄漏。發現泄漏時先關閉閥門,及時通風,並嚴禁出現明火和啟動電源開關。

第六條使用機械設備不得過載運行。

第七條保證電源電路處乾燥,防止因受潮而短路。

第八條當日工作結束前,應檢查操作間內所有閥門、開關、電源是否斷開,爐灶是否有明火,確認安全無誤後方可離開。

第九條煙道要每半年清掃一次。

第十條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定點放置,定期檢查,保證完好有效,隨時可用。

第十一條 發現火災險情要積極撲救,並立即向保安部報告。

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範本 篇22

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小火災危害,保護職工人身安全和企業財產安全,保證變電所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電力工業“安全第一”及消防工作“預防為主”的方針,特制定本法。

一、工作任務

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廣泛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和防火安全檢查,健全消防制度,強化消防監督管理,不斷改善防火條件,防止火災的發生,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損失,保護企業財產安全和公司職工的財產及生命安全。

二、防火重點部位

1.防火重點部位是指火災危險性大、發生火災損失大、傷亡大、影響大(簡稱四大)的部位及場所,一般指倉庫、控制室、檔案室、電纜間及隧道、蓄電池室、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

2.用於撲救貴重設備、檔案資料、儀器表、600伏以下電氣設備及油類等初起火災的二氧化碳滅火器。

3.用於撲救貴重物資倉庫、配電室、檔案室和車、船及油類電氣、儀表等初起火災的1211滅火器。

4.主控室、庫房應按國家《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範》及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配備消防器材,保證消防供水。

5.各種消防器材分佈合理,擺放在便於取用、通風良好的地方。室外消防器材應擺放在防雨的箱、架、櫃內,嚴禁與油類、酸、鹼等有腐蝕性的化學物品接觸。

6.消防設備、器材應指定專人管理,維護、保養和更換並掛牌管理,任何人不準挪作他用,確保完好能用。

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範本 篇23

01(一)基礎資料

1、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倉庫建築設計,符合國家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有關規定,並經消防機構審核、備案、驗收。

2、明確倉庫防火負責人,組織制定電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等制度。

3、制定倉庫滅火現場處置方案,定期組織撲救火災演練。

02(二)儲存安全

1、甲、乙類物品以及容易相互發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嚴禁和丙類等倉庫混存。

2、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100㎡,垛與垛間距不小於1M,垛與牆間距不小於0.5M,垛與樑、柱間距不小於0.3M,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2M。

3、貨物堆垛應符合下重上輕,下大上小,規則平整的要求,倉庫應設置限高線。

4、庫房內貨架各個結合處必須固定牢固。

03(三)電氣安全

1、儲存丙類固體物品的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六十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温照明燈具。當使用日光燈等低温照明燈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燈具時,應當對鎮流器採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確保安全。

2、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

3、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離不得小於零點五米。

4、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護。

5、庫區的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配電箱。

6、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7、倉儲場所的電器設備應與可燃物保持不小於0.5M的防火間距。

8、倉儲場所的電動傳送設備、裝卸設備、機械升降設備等的易摩擦生熱部位應採取隔熱、散熱等防護措施。

9、倉儲場所的電氣線路、電氣設備應定期檢查、檢測,禁止長時間超負荷運行。

10、倉庫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

11、電動叉車及儲電池嚴禁在倉庫內充電。

04(四)設施要求

1、倉儲門口必須張貼醒目的“禁止煙火”等警告標識。

2、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倉庫或單位防火負責人批准,並採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動火證應當註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護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3、倉庫內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範,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4、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點,嚴禁堵塞圈佔。

5、倉儲場所設置的`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應設置明顯標誌並保持通暢,不應堆放物品或設置障礙物。

6、生產車間與丙類倉庫未用實體牆隔開。

7、設有倉庫的建築內,嚴禁設置員工宿舍。

8、倉儲外圍嚴禁搭建鐵皮棚影響消防救援。

9、佔地面積大於1500㎡的乙、丙類倉庫,應設置環形消防車道,確實有困難時,應沿建築物的兩個長邊設置消防車道。

10、倉庫建築佔地面積大於300㎡的倉庫應設置消防栓。

11、倉庫建築佔地面積大於300㎡的倉庫應至少設置兩個安全出口。

12、倉庫相鄰兩個安全出口邊緣距離不小於5M。

13、丙類倉庫不應設有辦公室;確需設置的,應按消防要求做防火分隔。

14、丙類倉庫直通室外的防火門應安裝乙級及以上防火門。

15、每座佔地面積大於1000㎡的棉、毛、絲、麻、化纖、毛皮及其製品的倉庫;每座佔地面積大於1500㎡或總建築佔地面積大於3000㎡的其它單層或多層丙類倉庫,應設置自動滅火系統。

16、庫房內需要設置貨架堆放物品時,貨架應採用非燃燒材料製作。

17、倉庫管道穿牆縫隙、孔洞須做好防火填塞。

05(五)其它安全

1、高處作業須經審批,做好個人防護,嚴禁使用木梯。

2、倉庫內機動叉車作業人員須持證上崗。

3、其它不符合消防安全法規、技術標準的隱患。

鋰電池生產或儲存

1、分容、化成、老化房及電池半成品、成品倉庫應單獨設置,必須採用實體牆、防火門與其它區域分隔。

2、分容、化成、老化房,電芯及電池半成品、成品倉庫應設置全角度視頻監控系統,監視器設置在24小時有人值守之處。

3、分容、化成、老化房,電芯及電池半成品、成品倉庫應設置自動感煙檢測器和感温檢測器,報警器設置在24小時有人值守之處。

4、塗布烘乾、化成、分容須設置強制通風系統、温度自動控制及超温報警系統。

5、注液設備應密閉生產並採用惰性氣體保護,或採用可靠的微負壓裝置。並設有注液計量裝置和電解液泄漏回收裝置。

6、化成、分容、老化櫃須採取防止因電池發生燃爆而產生的連鎖反應措施。

7、老化房宜採用間接加熱方式,加熱器宜設置在老化房外。

8、每塊電池(電芯)的正(負)極位置必須有絕緣防止短路保護措施。

9、化成、分容、老化櫃的物料架,存放電池(電芯)的貨架均應採用不燃燒材料製作。

10、分容櫃排與排之間的操作空間間距不得小於1.1米。櫃與櫃之間安全通道不得小於0.8米,排與牆之間間距不得小於0.6米,主通道寬度不小於2米。

11、電芯、電池庫房温度應控制在攝氏-5℃至35℃範圍內,相對濕度不超過75%。庫房內應整潔、乾燥,通風良好。不得將危險化學品、熱(火)源存放其中。

製冷涉氨企業

1、冷庫投產運行相關手續齊備。(①、應由具備冷庫工程設計、壓力管道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按相關標準設計;②、施工單位具備相應施工資質;③、竣工後辦理驗收手續。)

2、在廠區內顯著位置設置風向標。

3、包裝間、分割間、產品整理間等人員較多生產場所的空調系統嚴禁採用氨直接蒸發製冷系統。快速凍結裝置應設在一單獨房間,其工作人員不得超過9人。

4、熱氨融霜工藝,必須採取有效的超壓導致泄漏的預防措施。

5、氨製冷機貯氨器等重要部位應安裝氨氣濃度檢測報警器,報警時與事故風機自動開啟聯動。(①、報警器探頭安裝部位:製冷機及貯氨氣上方機房頂板;採用氨直接蒸發的速凍車間的快速凍結裝置出口上方和加工間內;②、探頭配備數量確保覆蓋面積;儀器設有不停電電源;③、設定報警值100-150ppm;報警信號同時傳送製冷機房控制室。)

6、氨製冷機房貯氨器上方應設置水噴淋系統。(①、使用開式噴頭,噴淋水覆蓋貯氨器整個區域;②、控制閥設於貯氨器附近並靠近壓縮機房出入口;③、噴淋水排水流進事故水池。)

7、必須在作業現場配置空氣呼吸器、橡膠手套等防護用具和急救藥品、器具。

8、冷庫設置氨警示標識,關鍵操作部位等應設置安全標識。

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範本 篇24

一、廚房引起火災的主要因素:大量堆積易燃油脂,煤氣爐未及時關閉、煤氣漏氣、油温過高、電氣設備未及時切斷電源或超負荷用電等。

二、防火要點:

1、廚房必須保持清潔,染有油污之抹布、紙屑等雜物,應隨時清除,爐灶垢常清洗,以免火屑飛散引起火災。

2、炒菜時切勿隨便離開,或分神處理其它廚務或與人聊天。

3、油鍋起火時,關閉爐火,立即用鍋蓋緊閉,使之缺氧而熄,鍋蓋不密時,就近用酵粉或食鹽傾入,使之熄滅。

4、工作時切勿抽煙或將未熄滅的煙蒂隨便放置。

5、煙囱頂端,應裝不鏽鋼的防護罩,以防火星飛散。

6、各種電器設備在不用時間或用完後切斷電源,不能超負荷使用電氣設備,發現電氣設備接頭不牢或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報修,修復後才能使用。

7、每天倒空鍋中的殘油脂,煮鍋或炸鍋不

能超容量及温度使用。

8、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不可靠近火源,

例如:酒精、汽油、煤氣罐等,不可放置於爐具或電源插座附近。

9、馬達動力機器使用過久,常會生熱起火,

應切實注意檢修與保養。

10、用電烹煮食物,須防水份燒乾起火,用

電切勿利用分叉或多口插座同時使用多項電器。

11、電線配線除舊:外部絕源體破裂或插

座損壞,立即更換修理,發現電線起火時迅速切斷電源切勿用水潑覆其上,以防導電。

12、使用煤氣鋼瓶不可橫放及開關不可

有漏氣現象,萬一煤氣泄溢室內,容易引起火災及中毒之危險。

13、煤氣火災滅火方法:

(1)斷絕煤氣之源

(2)斷絕空氣供給

(3)降低周圍温度

(4)用泡沫滅火器械滅火

14、每日工作結束時必須清理廚房衞生,

下班前由廚房防火安全員(兼職)檢查廚房情況,每天填寫《廚房班後消防安全檢查表》檢查電源、煤氣、熱源火種等開關是否關閉,防火檢查不可遺忘,以防萬一,

15、萬一起火,要立即救火,並立即求援

消防中心,在消防隊未到之前,自己要先搶救,油類起火最好是用消防沙或滅火器來滅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