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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調解協議書(精選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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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調解協議書 篇1

原告方:某某

交通事故調解協議書(精選14篇)

被告方:xx縣汽車運輸有限責任公司

原告某某訴被告xx縣汽車運輸有限責任公司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一案,經雙方協商,已同意和解,現達成和解協議如下:

一、經原、被告雙方協商確認,本案交通事故各項損害賠償項目和費用為:死亡賠償金67796.20元、原告某某生活費10545.68元、喪葬費8015.52元、誤工費387元、交通費8372元、住宿費1440元和貨 物運費損失20xx元。上述費用共計為人民幣壹拾叁萬伍仟壹佰肆拾壹元肆角捌分整(小寫:135141.48元)。

現本着互諒互讓的原則,綜合考慮雙方實際情況,原告方同意在上述所列損害賠償費用的基礎上進行適當核減,雙方最終確定本案實際賠償金額為人民幣壹拾貳萬貳仟整(小寫:1220xx元)。

二、上述損害賠償費人民幣壹拾貳萬貳仟整(小寫:1220xx元)由乙方於本協議簽訂的同時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清結。

如被告方未能按照本條約定及時足額支付損害賠償費,則原定核減部分將不予核減,仍須按人民幣壹拾叁萬伍仟壹佰肆拾壹元肆角捌分整(小寫:135141.48元)支付原告方賠償費用。

三、本案法院訴訟費由原、被告雙方各承擔50%。因訴訟費已由原告方在本案起訴時即已預交,被告方同意於本協議簽訂的同時將所需承擔的訴訟費支付給原告方。

四、本協議經雙方或其代理人簽署後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提交受訴人民法院備案一份。

甲 方(簽字): 乙 方(蓋章):xx縣汽車運輸有限責任公司

代理人(簽字): 代理人(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交通事故調解協議書 篇2

甲方(肇事方):(自然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單λ或住址、身份證號、聯繫方式;法人及社會組織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職務、聯繫人、聯繫方式)或(系駕駛員)或(系車主)或(系肇事方之×)

甲方委託代理人:

乙方(受害方):(自然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單λ或住址、身份證號、聯繫方式)或(系受害方之×)

乙方委託代理人:

丙方(調解方或見證方):××交警大隊或(××人民調解委員會)

一、交通事故基本情況

(一)、事故經過:

___年_月_日,發生了___駕駛___車輛(車牌號為___)在____________·段和___駕駛___車輛(車牌號為___)相撞致______________的道·交通事故。後____交警隊趕赴現場處理,製作了事故現場圖,扣留了雙方車輛以備進一步調查。

(二)、事故的前期處理:

事故發生後,甲方通過××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支付了乙方××元醫療費。

(三)、××交警隊對該事故的認定:

××交警隊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作出如下認定。______Υ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交通安全法》第__條第__款之規定,是發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應承擔此事故的主要責任;___Υ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交通安全法》第__條第__款之規定,是發生事故的次要原因,應負此事故的次要責任;××___無責任。

二、雙方協商情況

(一)、雙方協商的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道·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保險法》等法律法規。

(二)、雙方根據××交警隊的事故認定,在××交警隊的主持下進行調解,經過充分協商,按照合法、平等自願、互諒互讓的原則達成本調解協議,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

(三)、本協議的所有條款均是雙方共同協商議定,非合同法所指明的一方所制定的格式文本。

(四)、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的達成û有受到脅迫、重大誤解等因素的影響,不存在對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等相關規定的誤解,是在完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達成的。

三、協議內容:

(一)、20xx年陝西省人身損害賠償基本數據: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三十五條本解釋所稱"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職工平均工資",按照政府統計部門公佈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經濟特區和計劃單列市上一年度相關統計數據確定。

"上一年度",是指一審法庭辯論終結時的上一統計年度。

2、陝西省統計局20xx年3月2日公佈的《20xx年陝西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

陝西省20xx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4105元;

陝西省20xx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陝西省20xx年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3794元;

陝西省20xx年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9元

3、國家統計局20xx年5月3日公佈的《20xx年城鎮非私營單λ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主要情況》

陝西省20xx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元;

4、《陝西省省級機關和事業單λ差旅費管理辦法》(陝財辦行[20xx]37號 )

住宿費省外150元/人天省內130元/人天

伙食補助費ÿ人ÿ天的補助標準為:省外50元,省內30元。

(二)、經雙方確認,本次事故造成人員傷殘和財產損失所需費用情況如下:

1、醫療費:××元。

(1)、醫藥費、住院費等

(2)、康復費

(3)、整容費

(4)、後續治療費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損害司法解釋》第十九條: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鑑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併予以賠償。

2、誤工費:××元。事實上交通事故賠償。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損害司法解釋》第二十條: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護理費:××元。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損害司法解釋》第二十一條: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û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4、交通費(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元。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損害司法解釋》第二十二條: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5、住院伙食補助費(省外50元/天,省內30元/天):

共××天共,計××元。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損害司法解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6、住宿費和伙食費(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

(1)、住宿費(省外150元/人天,省內130元/人天)

共××天,共計××元。

(2)、伙食費××元。

(省外50元/人天,省內30元/人天)

共××天,共計××元。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損害司法解釋》第二十三條第二款: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7、營養費:××元。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損害司法解釋》第二十四條: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8、殘疾賠償金:××元。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損害司法解釋》第二十五條: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ÿ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û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9、殘疾輔助器具費:××元。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損害司法解釋》第二十六條: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

輔助器具的更換週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

10、喪葬費/2=元。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損害司法解釋》第二十七條: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11、被扶養人生活費:××元。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損害司法解釋》第二十八條: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δ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週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ÿ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δ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12、死亡賠償金:××元。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損害司法解釋》第二十九條: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ÿ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13、車輛停運損失費:××元。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道·交通事故中的財產損失是否包括被損車輛停運損失問題的批覆》: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正用於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

《民法通則》第117條第3款: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應當賠償損失。

14、直接財產損失賠償費:××元。

依據:《民法通則》第106條: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15、精神損害賠償金:××。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損害司法解釋》第十八條: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ο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精神損害撫ο金的請求權,不得讓與或者繼承。但賠償義務人已經以書面方式承諾給予金錢賠償,或者賠償權利人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除外。

按××省慣例的最高限。

上述總計:××元。

(三)、經雙方協商,由甲方承擔上述費用的××%,計___元;乙方承擔上述費用的××%,計___元;甲方在扣除自身損失費用外,尚需支付乙方損害賠償金總計××元(大寫:)。

四、履行協議的方式、地點、期限:

(一)、以上損害賠償金在本協議生效後5天內,在××交警大隊的主持下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二)、乙方及委託代理人、成年家屬在領取此筆款項時應當收回之前的××元收條,一併向甲方出具一次性損害賠償金總額××元的收條,乙方及委託代理人、成年家屬必須在收條落款處親筆簽名按手印,收條原件留存於甲方處,複印件留存於交警隊卷宗中備查。

(三)、乙方在收取甲方一次性損害賠償金時,必須同時將所有的醫療費用票據、病案材料、其他費用票據、各相關證件等全部交付給甲方,並保證票據材料的真實性,由此造成的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失敗,乙方應雙倍退還甲方不實部分。

(四)、在甲方向投保保險公司理賠時,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提供相關證件、票據等資料。

五、賠償金的分配和使用

丙方保證本協議給付的賠償金能夠到達真正的權利人,乙方委託人具有權利人真正的授權。丙方協調受害方賠償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六、甲、乙雙方的承諾:

(一)、甲、乙雙方均確認本協議是合法、真實、不可解除、不可撤銷的民事合同,受法律保護,是一次性解決雙方因交通事故所發生的法定各項損害賠償糾紛的法律文書。甲乙方保證在此協議簽字後,雙方不得反悔。

(二)、本協議履行完畢後,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甲乙雙方的賠付責任即算完畢,其中任何一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對其他任何一方提出增加賠付及其他要求。

(三)、甲乙雙方確認雙方的所有權利義務已處理完畢,以後無論××方傷情發生任何變化,雙方互不追究對方的任何法律責任。

(四)、雙方鄭重承諾放棄向司法機關、其他有權管理機關提起任何與本案相關的訴訟、仲裁等一切救濟措施的權利,也不得采取上訪及其他過激行為。

七、Υ約責任

本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向另一方提出其他任何請求。雙方在協議中的承諾不能Υ背,如有Υ背,則Υ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Υ約金人民幣××元。

八、其他事項:

(一)、本協議自協議各方簽字蓋章(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二)、本協議共×頁,一式×份,當事人各持×份,×交警隊(人民調解委員會)一份存檔備查。三份均是協議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蓋章(手印):

簽約時間:__年__月__日

乙方簽名蓋章(手印):

簽約時間:__年__月__日

____(人民調解委員會印)

丙方(調解員或交警簽名):

__年__月__日

交通事故調解協議書 篇3

甲 方: 身份證號:

甲方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乙 方 : 身份證號:

乙方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x年 月 日7時50分,甲方駕駛京 8號波羅轎車由 嶺去 ,行至 縣 公路101KM+700M處時,與橫過公路的行人 相撞,撞後,轎車駛入溝內,造成 受傷,車輛損壞的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後,乙方通過 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支付了甲方伍萬元醫療費。經 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NO.0000 號《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甲方負此事故的主要責任,乙方負此事故的次要責任。甲乙雙方經 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主持調解,就甲方受交通事故傷害、乙方車輛損壞等損失自願達成一次性賠償協議,現依據國家法律和相關規定,對具體的賠償事項和雙方權利義務明確如下,雙方須謹遵恪守:

一、甲乙雙方在 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警 同志的主持下進行調解並達成協議,此協議的調解過程符合國家法律,是雙方經平等協商、互諒互讓的真實意思表示,雙方在協議履行完畢後均不得反悔。同時雙方鄭重承諾放棄向司法機關、其他有權管理機關提起訴訟、仲裁等一切救濟措施的權利。

二、甲乙雙方依據交通事故處理的一般原則達成一次性賠償協議,乙方一次性賠償給甲方損害賠償金壹拾壹萬元人民幣,包括先前已經支付的伍萬元人民幣。該一次性損害賠償金已扣減甲方需承擔乙方車輛方面的損失,甲方不再需要向乙方支付車輛損失賠償。本協議簽字時,乙方通過主持調解警官支付甲方下差的陸萬元人民幣即視為協議履行完畢,本案糾紛即時完結,甲方確認乙方即時再與本案沒有任何關係。甲方及委託代理人、成年家屬在領取此筆款項時應當收回之前的伍萬元收條,一併向乙方出具一次性損害賠償金總額壹拾壹萬元的收條,甲方及委託代理人、成年家屬必須在收條落款處親筆簽名按手印,收條原件留存於乙方處,複印件留存於交警隊卷宗中備查。雙方均認可且承諾以上賠償總額是自願調解且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甲方承諾不再提起任何與本案相關的訴訟和仲裁,也放棄向司法機關提起針對本協議的任何訴訟權利,以後無論甲方傷情發生任何變化,乙方均不再負任何法律責任。

三、甲方在收取乙方一次性損害賠償金時,必須同時將所有的醫療費用票據、病案材料、其他費用票據、各相關證件等全部交付給乙方,並保證票據材料的真實性,由此造成的乙方向保險公司索賠失敗,甲方應雙倍退還乙方不實部分。在乙方向投保保險公司理賠時,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提供相關證件、票據等資料。

四、本協議的所有條款均是雙方共同協商議定,非合同法所指明的一方所制定的格式文本,雙方需在本協議書的每一頁下方簽字按右手食指手印。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按手印後立即成立生效,雙方均承諾且確認本協議是合法、真實、不可解除、不可撤銷的民事合同,受法律保護,是一次性解決雙方因交通事故所發生的法定各項損害賠償糾紛的法律文書,雙方在協議中的承諾不能違背,如有違背,則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捌萬元。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留存於調解機關卷宗一份。三份均是協議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手印): 乙方簽字(手印):

甲方委託代理人: 乙方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甲方身份證複印件粘貼處:

乙方身份證複印件粘貼處:

相關知識

交警部門調解協議書的效力

交警部門達成的協議書是否應認定為合法有效給予維持,是司法實踐中眾説不一的問題。交通肇事行為中因肇事司機侵權行為而引起的賠償,使雙方當事人之間產生了債權債務法律關係。而賠償調解協議書的簽訂,又使雙方原有的債權債務法律關係轉化為一種合同法律關係。因此,自協議書籤訂之日起,當事人雙方之債權債務關係不再受侵權行為法的調整,而由合同法予以調整。既然由合同法調整,那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52條: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或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或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合同無效。

因此,只要原協議是在雙方自願的情況下協商簽訂的,訂立合同時不存在上述無效情形或合同法規定的其他可撤消和可變更的情形,原協議都應當認定為合法有效成立的,應予認定有效。同時,依據《合同法》91條的規定: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因此一旦一方當事人將協議中的賠償義務履行完畢,協議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係即告消亡,當事人不得再行反悔,法院對此也不應該給予支持。

一、依據《合同法》第54條:因重大誤解和顯失公平訂立的合同以及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屬可撤消和可變更的合同。因此,交警部門的協議書如果存在上述情況,當事人是可以申請變更或撤消的,即可以反悔的。但反悔一方其訴訟之案由應為撤消和變更協議而不是本案當事人提出的人身損害賠償。二、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72條中規定:“一方當事人利用優勢或者利用對方沒有經驗,致使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明顯違反公平、等價有償原則的,可以認定為顯失公平。”也就是説顯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在緊迫或缺乏經驗的情況下而訂立的明顯對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它具有以下法律特徵:1、此種合同對雙方當事人明顯不公平。一方要承擔更多的義務而享受極少的權利或者在經濟利益上要遭受重大且失,而另一方則以較少的代價獲得較大的利益,承擔極少的義務而獲得更多的權利。2、該合同是在一方利用優勢或利用對方沒有經驗實施的。也就是説一方利益的受損,是由另一方的故意行為,即利用對方沒經驗或利用自己的優勢造成的。如果一方利益受損,但並不是由對方故意為上述行為而造成的,不屬於顯失公平的情況。

交通事故調解協議書 篇4

原告方:王某 謝某 黃甲 黃乙

被告方:陝縣××汽車運輸有限責任公司

原告王某、謝某、黃甲、黃乙訴被告陝縣××汽車運輸有限責任公司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一案,經雙方協商,已同意和解,現達成和解協議如下:

一、經原、被告雙方協商確認,本案交通事故各項損害賠償項目和費用為:死亡賠償金67796.20元、原告謝某生活費10545.68元、原告黃甲生活費12052.20元、原告黃乙生活費22597.88元、喪葬費8015.52元、誤工費387元、交通費8372元、住宿費1440元和貨物運費損失20xx元。上述費用共計為人民幣壹拾叁萬伍仟壹佰肆拾壹元肆角捌分整(小寫:135141.48元)。

現本着互諒互讓的原則,綜合考慮雙方實際情況,原告方同意在上述所列損害賠償費用的基礎上進行適當核減,雙方最終確定本案實際賠償金額為人民幣壹拾貳萬貳仟整(小寫:1220xx元)。

二、上述損害賠償費人民幣壹拾貳萬貳仟整(小寫:1220xx元)由乙方於本協議簽訂的同時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清結。

如被告方未能按照本條約定及時足額支付損害賠償費,則原定核減部分將不予核減,仍須按人民幣壹拾叁萬伍仟壹佰肆拾壹元肆角捌分整(小寫:135141.48元)支付原告方賠償費用。

三、本案法院訴訟費由原、被告雙方各承擔50%。因訴訟費已由原告方在本案起訴時即已預交,被告方同意於本協議簽訂的同時將所需承擔的訴訟費支付給原告方。

四、本協議經雙方或其代理人簽署後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提交受訴人民法院備案一份。

甲 方(簽字):

乙 方(蓋章):陝縣××汽車運輸有限責任公司

代理人(簽字): 代理人(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交通事故調解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對於20____年1月15日發生的交通事故,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賠償給乙方各項損失共計45000.00元人民幣(包括已經支付的20xx.00元)

二、損失賠償包括乙方的交通費、護理費、誤工費、伙食住宿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後續治療費、精神損失費、殘疾賠償金等各項損失賠償。

三、本協議簽定時,甲方須支付給乙方所剩餘的43000.00元。

四、本協議所涉及的賠償是一次性終結賠償,甲方支付乙方費用後,今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甲方不再負有任何賠償責任。

五、本協議簽訂時,雙方均是在自願的情形下籤訂的,不存在任何重大誤解或顯示公平的情形,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對於協議提出反悔。

六、在甲方賠償乙方後,在甲方向保險公司理賠時,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和保險公司的工作,內容包括做傷殘鑑定等等,如果因為乙方不配合甲方的工作造成了甲方不能向保險公司理賠時,乙方應當返還甲方應當由保險公司理賠的金額。

五、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

六、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交通事故調解協議書 篇6

甲方:_____ (肇事者),委託代理人:_____

乙方:_____ (受害方),委託代理人: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左右,甲方駕駛_____號_____車,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處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導致_____不幸死亡。現甲方和死者的所有近親屬(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公平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一次性賠償乙方醫療費、搶救費、誤工費、交通費、住宿費、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老人贍養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各項賠償款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圓整(_____元整)。

二、死者_____ 的屍體由其家屬自行安葬。

三、上述款項支付給乙方所有近親屬後,由乙方所有近親屬內部自行分配、處理,其分配、處理的方式、後果與甲方無任何關係。

四、乙方收到上述款項後,向甲方出具收據,並保證放棄對甲方在本次事故中所有的追償權。本協議簽署後,本次事故為一次性全部處理終結,甲乙雙方永不糾纏。

五、根據甲方的真誠表示,乙方考慮到甲方之違法行為系過失所致,主觀惡意小,社會危害輕,按照構建和諧社會的原則,本着治病救人的精神,乙方對甲方的行為給予諒解,不再追究甲方的一切責任,並希望司法機關或相關部門對甲方從輕、減輕或免於處罰。

六、本協議甲乙雙方已全文閲讀並理解無誤,甲乙雙方完全明白本協議內容所涉及後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決不反悔。

七、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和按指印後生效。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見證方:_____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交通事故調解協議書 篇7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對於20____年1月15日發生的交通事故,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賠償給乙方各項損失共計45000.00元人民幣(包括已經支付的20xx.00元)

二、損失賠償包括乙方的交通費、護理費、誤工費、伙食住宿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後續治療費、精神損失費、殘疾賠償金等各項損失賠償。

三、本協議簽定時,甲方須支付給乙方所剩餘的43000.00元。

四、本協議所涉及的賠償是一次性終結賠償,甲方支付乙方費用後,今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甲方不再負有任何賠償責任。

五、本協議簽訂時,雙方均是在自願的情形下籤訂的,不存在任何重大誤解或顯示公平的情形,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對於協議提出反悔。

六、在甲方賠償乙方後,在甲方向保險公司理賠時,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和保險公司的工作,內容包括做傷殘鑑定等等,如果因為乙方不配合甲方的工作造成了甲方不能向保險公司理賠時,乙方應當返還甲方應當由保險公司理賠的金額。

五、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

六、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交通事故調解協議書 篇8

甲方: (身份證號碼: )

乙方:(身份證號碼: )

*年*月*日,甲方騎摩托車不小心撞傷乙方後,甲方及時履行報警和救助義務,並支付了乙方就醫、康復冶療、生活補助、營養費、交通費護理費等費用共計人民幣45000元(大寫:肆萬伍仟元整),目前乙方要求甲方一次性解決,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及充分了解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並徵得處理交通事故的大安交警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依據交通事故處理的一般原則達成一次性賠償協議,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幣18000元(大寫:壹萬捌仟元整)。

二、在甲方支付人民幣18000元后,乙方保證今後絕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就此事再向甲方要求各種名義補助、補償等費用,後續事宜及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和承擔。

三、在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幣18000元后,此事處理即告終結,甲乙雙方之間不再存在任何權利義務,乙方承諾不再提起任何與此事相關的訴訟和仲裁,也放棄向司法機關提起針對本協議的任何訴訟權利。以後因此事衍生結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四、本協議的所有條款均是雙方共同協商議定,甲乙雙方已全文閲讀並理解無誤,甲乙雙方完全明白本協議內容所涉及後果,甲乙雙方均對此表示理解並尊重本協議所達成目的,甲乙雙方對此處理結果完全同意。

五、乙方在收取甲方一次性損害賠償金時,必須同時將所有的醫療費用票據、病案材料、其他費用票據、各相關證件等全部交付給甲方,並保證票據材料的真實性,由此造成的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失敗,乙方應雙倍退還不實部分。在甲方向投保保險公司理賠時,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提供相關證件、票據等資料。

六、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願協商的結果,並且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按手印後立即成立生效。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管部門存檔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交管部門: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交通事故調解協議書 篇9

當事人:

委託代理人: (有委託代理人就寫,沒有就不用)

當事人:

委託代理人:

x年*月*日,在什麼地區什麼地段發生什麼樣交通事故造成李某受傷或(死亡),交通事故發生後,甲方立即採取超常規和積極搶救措施將乙方送到**醫院治療,經診斷:(把診斷寫上).在此期間乙方共花費醫療費**萬元,乙方在**醫院住院已天進行康復休養.目前傷勢已經基本痊癒,根據**醫院的主治醫師的意見可以回家進行調養.乙方病情痊癒後,多次找到甲方請求調解,並請求給予一次性處理.甲方在乙方的一再要求下,同意乙方的請求.為此甲乙雙方本着公平,自願的原則,就交通肇事損害賠償一事,經過雙方充分的協商,協商一致的情況下,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的傷情傷殘程度及乙方病情需要恢復的時間等基本情況,甲乙雙方均已瞭解和認可.

二、甲方已替乙方支付的醫療費**萬元,由甲方承擔.

三、甲方同意乙方的要求,一次性付給乙方**萬元人民幣整(其中包括護理費用,誤工費,傷殘補償金等費用).

四、乙方在簽訂此協議書後,自願放棄追究甲方的一切責任的權利.

五、乙方一經簽訂此協議,甲方給付的賠償款為乙方現在或將來、直接或間接與此次事故有關的索賠的費用最終和全部賠償數額。

六、甲方與乙方簽訂此協議後,(並且公證書下達後)應當立即給付乙方**萬元人民幣,(如果一次性不能付清,可以分期給付)

七、甲方在付清錢款後,乙方應當將住院期間的醫療票據全部給付甲方.如果找不到原件票據應當出具書面説明.

八、乙方收到上述賠償金後,甲、乙雙方就此次交通事故的賠償問題已解決完畢,今後雙方互不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

九、(1)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定後,一方出現反悔或違反此協議的規定,根據的相關規定,違約方將承擔違約責任,將支付給對方違約金*元(一般不超過金錢數額的20%)。

(2)如果甲方違反此協議其不得向乙方索要已經給付的錢款,並應再給付乙方*元的違約金(一般不超過金錢數額的20%).如果乙方違反此協議,應當將原來甲方給付的錢款全額退回,並再給付乙方*元的違約金(一般不超過金錢數額的20%).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自公證部門公證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部門存檔一份.

雙方對未盡事宜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時,交由*人民法院裁決.

協議是自願達成調解憑證,一經簽定後不得反悔.

我們上述協議完全真實、合法,如果有虛假願意承擔法律責任。

甲方:

乙方:

見證人:

需要兩個無利害關係人簽名

交通事故調解協議書 篇10

甲 方:謝(謝寶x),男,36歲,x村人。

乙 方:秦(秦x),男,22歲,x學校,學員(原籍x村)。

交通事故基本事實及雙方責任:

x年2月25日18時30分,甲方謝駕駛魯1x5拖拉機與乙方秦x駕駛的蘇x0兩輪摩托車在房溜村北 100m路段發生相撞導致交通事故,造成乙方秦受傷,摩托車損害。經臨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郯城大隊第2702123號《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雙方負同等責任。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謝自願賠償給乙方秦各項損失共計壹萬元人民幣(包括已經支付的7000元)。

二、 第一項的損失賠償包括車輛損失賠償。

三、 本協議簽定時,甲方必須支付給乙方所剩餘的3000元。

四、 本協議所涉及的賠償是一次性終結賠償。

五、 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名按印後生效。

六、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存一份。

協議人: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交通事故調解協議書 篇11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之子)(身份證號:)

(之女)(身份證號:)

(有配偶、父母同樣都要列出來)

*年**月**日,駕駛的號牌在北京市昌平區牛北路王府學校門前處造成死亡/受傷的後果。該起事故後,乙方作為死者法定繼承人,同意與甲方一次性解決,(描述事發經過)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及充分了解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依據交通事故處理的一般原則達成一次性賠償協議,在乙方積極全力配合且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前提下,甲方承諾按照責任比例支付乙方人民幣整(包含(死者)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失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費、財產損失費等,(傷者)的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後續治療費、傷殘賠償金、精神損失費、被撫養人生活費、誤工費、護理費、殘疾器具費、交通費、營養費等)。

二、本協議簽署後,乙方保證今後絕不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就此事再向甲方要求各種以及任何名義的補助、補償、賠償等任何費用以及承擔任何責任。

三、甲乙雙方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手續完畢後,此事處理即告終結,除本協議另有約定之外,甲乙雙方之間不再存在各種權利義務關係,雙方承諾不再提起任何與此事相關的爭議、訴訟和仲裁,也放棄向司法機關、行政機關提起針對本協議的任何訴訟以及其他各種權利。在充分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的前提下,以後因此事衍生結果亦由雙方各自承擔各自責任。

四、本協議的所有條款均是雙方共同協商議定,甲乙雙方已全文閲讀並理解無誤,甲乙雙方完全明白本協議內容所涉及的後果,甲乙雙方均對此表示理解並尊重本協議所達成的目的,甲乙雙方對此處理結果完全同意。乙方對本協議約定的賠償如何分割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己商定。

五、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願協商的結果,並且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在滿足本協議約定的情況下,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按手印後立即生效。雙方再無其他爭議。

六、本協議一式*份,自雙方簽字並按手印後本協議發生法律效力,如果雙方有補充,可以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對雙方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本人(簽字): 乙方本人(簽字):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交通事故調解協議書 篇12

甲 方: 身份證號:

甲方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乙 方 :  身份證號:

乙方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x年 月 日7時50分,甲方駕駛京 8號波羅轎車由 嶺去 ,行至 縣 公路101KM+700M處時,與橫過公路的行人 相撞,撞後,轎車駛入溝內,造成 受傷,車輛損壞的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後,乙方通過 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支付了甲方伍萬元醫療費。經 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NO.0000 號《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甲方負此事故的主要責任,乙方負此事故的次要責任。甲乙雙方經 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主持調解,就甲方受交通事故傷害、乙方車輛損壞等損失自願達成一次性賠償協議,現依據國家法律和相關規定,對具體的賠償事項和雙方權利義務明確如下,雙方須謹遵恪守:

一、甲乙雙方在 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警 同志的主持下進行調解並達成協議,此協議的調解過程符合國家法律,是雙方經平等協商、互諒互讓的真實意思表示,雙方在協議履行完畢後均不得反悔。同時雙方鄭重承諾放棄向司法機關、其他有權管理機關提起訴訟、仲裁等一切救濟措施的權利。

二、甲乙雙方依據交通事故處理的一般原則達成一次性賠償協議,乙方一次性賠償給甲方損害賠償金壹拾壹萬元人民幣,包括先前已經支付的伍萬元人民幣。該一次性損害賠償金已扣減甲方需承擔乙方車輛方面的損失,甲方不再需要向乙方支付車輛損失賠償。本協議簽字時,乙方通過主持調解警官支付甲方下差的陸萬元人民幣即視為協議履行完畢,本案糾紛即時完結,甲方確認乙方即時再與本案沒有任何關係。甲方及委託代理人、成年家屬在領取此筆款項時應當收回之前的伍萬元收條,一併向乙方出具一次性損害賠償金總額壹拾壹萬元的收條,甲方及委託代理人、成年家屬必須在收條落款處親筆簽名按手印,收條原件留存於乙方處,複印件留存於交警隊卷宗中備查。雙方均認可且承諾以上賠償總額是自願調解且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甲方承諾不再提起任何與本案相關的訴訟和仲裁,也放棄向司法機關提起針對本協議的任何訴訟權利,以後無論甲方傷情發生任何變化,乙方均不再負任何法律責任。

三、甲方在收取乙方一次性損害賠償金時,必須同時將所有的醫療費用票據、病案材料、其他費用票據、各相關證件等全部交付給乙方,並保證票據材料的真實性,由此造成的乙方向保險公司索賠失敗,甲方應雙倍退還乙方不實部分。在乙方向投保保險公司理賠時,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提供相關證件、票據等資料。

四、本協議的所有條款均是雙方共同協商議定,非合同法所指明的一方所制定的格式文本,雙方需在本協議書的每一頁下方簽字按右手食指手印。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按手印後立即成立生效,雙方均承諾且確認本協議是合法、真實、不可解除、不可撤銷的民事合同,受法律保護,是一次性解決雙方因交通事故所發生的法定各項損害賠償糾紛的法律文書,雙方在協議中的承諾不能違背,如有違背,則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捌萬元。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留存於調解機關卷宗一份。三份均是協議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手印): 乙方簽字(手印):

甲方委託代理人: 乙方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注意:

調解協議書籤字需謹慎調解協議書具備一定的法律強制執行,但如果受害者一方因為過於認定調解書能給其多大的法律效力,而對方卻怠於執行,這樣會延誤調解的預期目的,有損受害者一方的權益,因為現實情況是,當賠償義務人不履行時,權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雖然調解書具備合法有效合同的功能。

特別提醒:調解書協議簽字在對方付款前需慎重。

資料原件的交付是隱患資料原件是一項重大的證據,對於受害人一方極其重要,肇事者往往也會有通過調解協議騙取原件資料後逃逸或是耍賴的情形,藉口卻是拿資料與保險公司協商保險賠付。

必要時,調解協議書需要保險公司確認如果需要通過第三者進行直接支付,受害人一方需得到第三者的承認,否則,將面臨無處索求卻也無可奈何的局面。交通事故調解中的不穩定因素,在調解中當事人需認真把握。

交通事故調解協議書 篇13

甲方(肇事方):(自然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單位或住址、身份證號、聯繫方式;法人及社會組織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職務、聯繫人、聯繫方式)或(系駕駛員)或(系車主)或(系肇事方之×)

甲方委託代理人:

乙方(受害方):(自然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單位或住址、身份證號、聯繫方式)或(系受害方之×)

乙方委託代理人:

丙方(調解方或見證方):××交警大隊或(××人民調解委員會)

×年×月×日×時×分,甲方駕駛××車由××行至××縣 公路××處時,與橫過公路的行人 相撞,造成××的交通事故。

事故發生後,甲方通過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支付了乙方××元醫療費。

經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號《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甲方負此事故的主要責任,乙方負此事故的次要責任。

甲乙雙方經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主持調解,就甲方受交通事故傷害、乙方車輛損壞等損失自願達成一次性賠償協議,現依據國家法律和相關規定,對具體的賠償事項和雙方權利義務明確如下,雙方須謹遵恪守:

一、甲乙雙方在 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警×同志的主持下並達成協議,此協議的調解過程符合國家法律,是雙方經平等協商、互諒互讓的,雙方在協議履行完畢後均不得反悔。同時雙方鄭重承諾放棄向司法機關、其他有權管理機關提起訴訟、仲裁等一切救濟措施的權利。

二、甲乙雙方依據交通事故處理的一般原則達成一次性賠償協議,甲方一次性賠償給乙方損害賠償金××元人民幣,包括先前已經支付的××元人民幣。該一次性損害賠償金已扣減甲方需承擔乙方車輛方面的損失,甲方不再需要向乙方支付車輛損失賠償。本協議簽字時,乙方通過主持調解警官支付甲方下差的陸萬元人民幣即視為協議履行完畢,本案糾紛即時完結,甲方確認乙方即時再與本案沒有任何關係。

甲方及委託代理人、成年家屬在領取此筆款項時應當收回之前的××元收條,一併向乙方出具一次性損害賠償金總額××元的收條,甲方及委託代理人、成年家屬必須在收條落款處親筆簽名按手印,收條原件留存於乙方處,複印件留存於交警隊卷宗中備查。雙方均認可且承諾以上賠償總額是自願調解且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甲方承諾不再提起任何與本案相關的訴訟和仲裁,也放棄向司法機關提起針對本協議的任何訴訟權利,以後無論甲方傷情發生任何變化,乙方均不再負任何法律責任。

三、甲方在收取乙方一次性損害賠償金時,必須同時將所有的醫療費用票據、病案材料、其他費用票據、各相關證件等全部交付給乙方,並保證票據材料的真實性,由此造成的乙方向保險公司索賠失敗,甲方應雙倍退還乙方不實部分。在乙方向投保保險公司理賠時,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提供相關證件、票據等資料。

四、,雙方需在本協議書的每一頁下方簽字按右手食指手印。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按手印後生效。雙方均承諾且確認本協議是合法、真實、不可解除、不可撤銷的民事合同,受法律保護,是一次性解決雙方因交通事故所發生的法定各項損害賠償糾紛的法律文書,雙方在協議中的承諾不能違背,如有違背,則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留存於調解機關卷宗一份。三份均是協議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手印): 乙方簽字(手印):

甲方委託代理人: 乙方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交通事故調解協議書 篇14

當事人:

委託代理人: (有委託代理人就寫,沒有就不用)

當事人:

委託代理人:

x年*月*日,在什麼地區什麼地段發生什麼樣交通事故造成李某受傷或(死亡),交通事故發生後,甲方立即採取超常規和積極搶救措施將乙方送到**醫院治療,經診斷:(把診斷寫上).在此期間乙方共花費醫療費**萬元,乙方在**醫院住院已天進行康復休養.目前傷勢已經基本痊癒,根據**醫院的主治醫師的意見可以回家進行調養.乙方病情痊癒後,多次找到甲方請求調解,並請求給予一次性處理.甲方在乙方的一再要求下,同意乙方的請求.為此甲乙雙方本着公平,自願的原則,就交通肇事損害賠償一事,經過雙方充分的協商,協商一致的情況下,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的傷情傷殘程度及乙方病情需要恢復的時間等基本情況,甲乙雙方均已瞭解和認可.

二、甲方已替乙方支付的醫療費**萬元,由甲方承擔.

三、甲方同意乙方的要求,一次性付給乙方**萬元人民幣整(其中包括護理費用,誤工費,傷殘補償金等費用).

四、乙方在簽訂此協議書後,自願放棄追究甲方的一切責任的權利.

五、乙方一經簽訂此協議,甲方給付的賠償款為乙方現在或將來、直接或間接與此次事故有關的索賠的費用最終和全部賠償數額。

六、甲方與乙方簽訂此協議後,(並且公證書下達後)應當立即給付乙方**萬元人民幣,(如果一次性不能付清,可以分期給付)

七、甲方在付清錢款後,乙方應當將住院期間的醫療票據全部給付甲方.如果找不到原件票據應當出具書面説明.

八、乙方收到上述賠償金後,甲、乙雙方就此次交通事故的賠償問題已解決完畢,今後雙方互不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

九、(1)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定後,一方出現反悔或違反此協議的規定,根據的相關規定,違約方將承擔違約責任,將支付給對方違約金*元(一般不超過金錢數額的20%)。

(2)如果甲方違反此協議其不得向乙方索要已經給付的錢款,並應再給付乙方*元的違約金(一般不超過金錢數額的20%).如果乙方違反此協議,應當將原來甲方給付的錢款全額退回,並再給付乙方*元的違約金(一般不超過金錢數額的20%).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自公證部門公證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部門存檔一份.

雙方對未盡事宜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時,交由*人民法院裁決.

協議是自願達成調解憑證,一經簽定後不得反悔.

我們上述協議完全真實、合法,如果有虛假願意承擔法律責任。

甲方:

乙方:

見證人: 需要兩個無利害關係人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