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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置技術研發服務協議(精選3篇)

服務合同 閱讀(1.92W)

裝置技術研發服務協議 篇1

專案編號:

裝置技術研發服務協議(精選3篇)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籤 訂 時 間: 年 月 日

籤 訂 地 點:

甲方(委託方):

負責人:

地址:

乙方(受託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地址:

甲方委託乙方就 專案提供技術研發服務,並支付技術研發服務酬勞;乙方接受委託並提供相關技術研發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過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研發內容

1、

(1)

(2)

(3)

第二條 資料提供

1、乙方提出所需資料、資料清單,甲方稽核確認後提供。

2、乙方根據需要,可要求甲方補充必要的資料、資料清單,甲方稽核確認後提供。

3、雙方聯絡人應在確認的資料移交清單上簽字,移交清單必須註明移交時間、地點、聯絡方式。

4、乙方對於甲方提供的資料、資料應當妥善保管,並只能用於本合同項下的工作。本合同履行完畢後,乙方應當將上述資料及資料全部退還給甲方,並不得以複製、掃描等任何方式儲存甲方的資料資訊。

第三條 甲方協作事項

1、訪談:根據合同需要安排人員配合訪談。

2、調研:根據合同需要提供資料、場地配合調研。

3、其他: 無 。

第四條 乙方技術研發服務人員組成

1、乙方指派 作為專案負責人,組織形成技術研發服務團隊;同時指派 作為本專案的技術研發服務人員。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換技術研發服務人員。如果甲方認為乙方指派的技術研發服務人員不能勝任的,乙方應當及時更換。乙方指派的專案負責人和技術研發服務人員應實際參與本合同的技術研發服務工作。

第五條 履行期限和方式

1、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本合同規定下的技術研發服務工作,並向甲方提交技術研發服務成果。

2、合同簽訂後,乙方開展技術研發服務工作之前,應就技術研發服務具體事項與甲方進行溝通,提供技術研發服務工作的建議。

3、在技術研發服務過程中如出現任何可能影響技術研發服務的事項,乙方應向甲方書面彙報。

4、乙方在提交技術研發服務成果之前,應與甲方就擬起草技術研發服務成果的內容進行溝通。

第六條 技術研發服務成果的交付

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及相關智慧財產權權利歸屬,按下列以下方式處理:

1、

(1)

(2)

(3)

2、交付的時間: 年 月 日 。

3、交付地點: 。

4、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提交技術研發服務成果。乙方提交的技術研發服務成果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乙方應進行修改、完善,並在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內完成。

第七條 驗收

1、乙方提交技術研發服務成果時應當同時提出書面的驗收申請,甲方按照本條的約定進行驗收。

2、甲方接到乙方書面驗收申請後在 個工作日內組織驗收。

3、驗收標準:

(1)按照本合同條規的“第六條第1點”要求驗收;

(2)其他: 。

4、驗收費用的承擔: 。

5、驗收後的處理:

(1)驗收通過,甲方應出具驗收合格的書面意見給乙方。

(2)驗收未通過,甲方應出具驗收不合格的書面意見給乙方。乙方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根據甲方的驗收意見對技術研發服務成果進行修改和完善,並再次向甲方申請組織驗收,若第二次驗收仍未通過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6、甲方出具驗收合格的書面意見,不能視為免除乙方對技術研發服務成果存在缺陷所應負的責任,如存在缺陷的,乙方應免費予以修正和完善。乙方不予解決的,甲方有權委託第三方解決,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八條 技術研發服務報酬及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技術研發服務報酬總額(合同總價)為:大寫 元整(小寫: )。本合同的技術研發服務報酬總額為固定不變價格。該報酬已包括乙方為完成技術研發服務工作所需的一切費用。

(2)專案結題驗收款:專案完成結題驗收後,甲方在30日內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技術研發服務合同總報酬,即大寫 元整(小寫: )。

3、支付費用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額的增值稅發票。

4、乙方賬戶資訊如下:

(1)賬戶名稱: ;

(2)開戶行賬號: ;

(3)開戶行: 。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可適時對技術研發服務事宜的工作進展情況進行檢查和了解,並可就發現的問題要求乙方進行迴應或做相關修正。

2、甲方認為乙方的技術研發服務人員不能勝任技術研發服務工作的,有權要求乙方予以更換。

3、甲方協助乙方開展技術研發服務工作,及時向乙方提供有關資料資料,並及時解決乙方提出的需要甲方配合的相關事宜。

4、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技術研發服務報酬。

5、其他: 。

第十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約支付技術研發服務報酬,甲方拒不支付的,乙方有權中止技術研發服務工作。

2、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時向甲方報告技術研發服務工作的進展情況,每一個階段的工作完成後應報甲方認可方可進行下一階段的工作。乙方對甲方瞭解專案情況的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3、乙方應保證派出的人員熟悉專案涉及的業務,並具備從事本合同約定諮詢技術研發服務工作的經驗。乙方提供的工作人員資料應真實準確。

4、乙方工作人員在甲方現場工作時,未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得開展與本專案無關的工作,不干擾甲方業務的正常進行。

5、乙方承諾在本合同技術研發服務成果提交後 個月內,根據技術研發服務成果在實施環節的客觀需要,免費為甲方提供所需的培訓等相關後續服務。

6、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專案轉委託給第三方。

7、乙方應保證所使用的工具、理論、方法和提供給甲方的技術研發服務成果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如第三方因乙方的技術研發服務工作向甲方主張權利,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由乙方承擔。

8、其他: 。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變更,不能就變更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當按照原合同條款執行。

2、本合同乙方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乙方喪失履約能力或明確表示不能為甲方提供技術研發服務服務的。

(2)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技術研發服務建議超過 天的。

(3)若乙方指派的負責人或技術研發服務人員未實際參與本合同技術研發服務工作或者乙方擅自更換上述人員,經甲方通知後 天內仍未糾正或已嚴重影響本合同履行的。

(4)乙方技術研發服務工作進度或者工作內容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經甲方通知後 5 天內仍未糾正的。

(5)乙方遲延提交技術研發服務成果達 天的。

(6)乙方提交的技術研發服務成果經兩次驗收後仍不合格的。

(7)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其合同義務轉委託給第三方或者乙方擅自將技術研發服務成果轉讓給第三方的。

(8)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

3、本合同甲方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甲方遲延支付技術研發服務報酬達 天的。

(2)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

4、合同解除後,違約責任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或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保證對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商業祕密、技術祕密、相關資料所記載的資訊,以及其他經營管理資訊予以保密。未經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無論本合同是否生效、被撤銷、變更、解除或終止,雙方仍應執行本保密條款。

2、甲方如有需要,雙方另行簽訂保密協議。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支付技術研發服務報酬的,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費用 1% 的違約金。

(2)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支付而未支付的費用應繼續支付,甲方還應按照技術研發服務報酬總額的 1%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

2、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提交技術研發服務成果的,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技術研發服務報酬總額 1% 的違約金。

(2)乙方指派的負責人或技術研發服務人員未實際參與本合同技術研發服務工作或者乙方擅自更換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技術研發服務報酬總額 1% 的違約金。

(3)乙方違約導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技術研發服務報酬總額(合同總價) 1% 的違約金,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乙方還應按甲方要求及時退還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項,並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甲方支付利息。

(4)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的,應向甲方支付技術研發服務報酬總額1% 的違約金,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須賠償甲方未得到彌補的損失。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合同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地震、颱風、水災、火災,以及政府行為、戰爭、瘟疫等。

2、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本合同,應及時通知對方,並在不可抗力發生後 10 天內向對方提供有關不可抗力發生的有效證明。

3、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迅速採取合理的措施,儘量減少因不可抗力事件給各方帶來的損失。如果未能盡其努力採取積極的措施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則該方應承擔由此而擴大的損失。

4、如果發生影響履行本合同的不可抗力事件,則雙方應及時協商制定並實施補救計劃和合理的替代措施,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5、不可抗力影響合同履行超過 30 天的,雙方均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五條 通訊與聯絡

1、為方便開展工作,提高雙方的工作效率,甲方安排 負責與乙方保持日常聯絡,乙方安排 負責與甲方保持日常聯絡。如雙方確有必要更換聯絡人員時,應以書面形式提前通知另一方。甲方工作人員的聯絡方式 ;乙方工作人員的聯絡方式是 。

2、雙方履行合同的有關事項,按照上述約定通知到對方聯絡人的,視為完成通知送達。

3、雙方的通訊地址或者聯絡方式如發生變動,應書面通知對方,因未及時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第 1 種方式處理: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其他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雙方如有未盡事宜或需變更、調整的事項,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3、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負責人: (簽字)

通訊地址:

郵編:

聯絡人: 電話: 傳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負責人): (簽字)

通訊地址:

郵編:

聯絡人: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賬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裝置技術研發服務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長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為實現技術研發與市場營運的直接聯盟,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宗旨

促進科學技術產業化的發展,充分利用甲方廣泛的市場資源優勢和發揮乙方科研平臺能力,實現技術研發與市場營運的直接聯盟。

二、合作範圍

1.多媒體軟體,硬體的開發。

產品的市場營銷。

3.網路工程。

4.網路營運。

三、合作方式及條件

1.甲方以現有的市場營銷網路及社會資源為基礎,更進一步的開發市場潛力,逐步形成一個規範化,全國性的營銷網路。

2.甲方根據社會需求,收集和承接企業應用軟,硬體的開發專案。

3.乙方利用強大的技術開發力量,開發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雙方共同確立的專案。

4.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技術諮詢及在開拓業務程序中提供技術支援。

四、權力義務

1.屬於甲,乙雙方共同策劃,?共同開發的專案,其所有權屬於甲,乙雙方共同擁有。

2.屬於乙方單方承接的開發專案,其所有權屬於乙方擁有。

3.在雙方合作過程中,甲、乙雙方無權干涉對方企業內部管理。

4.雙方應以誠信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業務動作狀況,?以便互相促進。

五、利益分配

1.屬於雙方共同開發的系列產品,由雙方協商市場價,按稅後利益的?_____%,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可每半年調節一次,根據合作情況協商調整。

2.屬於乙方單方開發的產品,甲方如有興趣合作,可在雙方協商後,另外確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

六、共同開發專案的成果歸屬與分享

1.一方轉讓其有專利權的,另一方可以優先受讓其共有的專利權。

2.合作各方中,單方宣告放棄?專利申請權的,可由另一方單獨申請。

3.開發專案被授予專利以後,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取得該項專利的普通實施許可,該許可不得撤消。

4.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單方申請專利。

5.在特殊情況下,當事人各方還可以在合同中規定對技術成果權的分享份額以及各自享有的專利申請權,將對在技術開發的各主要階段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約定各自獨立享有的權利。

七、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所提供給對方的一切資料,專項技術和對專案的策劃設計要嚴格保密,並只能在合作雙方公司的業務範圍內使用。

2.甲、乙雙方公司的全部高階職員,研發小組人員將與合作公司簽訂保密協議,保證其在就業期間和研發期間所接觸的保密資料,專項技術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雙方提供與專案,資金有關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資本營運計劃,財資情況,客戶名單,經營決策,專案設計,資本融資,技術資料,專案商業計劃書等均屬保密內容。

4.凡未經雙方書面同意而直接,間接,口頭或者書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內容的行為均屬洩密。

1.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可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經雙方調解無效,可向有關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應。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4.本協議經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

簽定地:_________________ 簽定地: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________

裝置技術研發服務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本合同合作各方就共同參與研究開發_________專案事項,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合作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專案名稱

_________。

第二條 技術內容、範圍和要求

1.技術內容:

(1)新技術;

(2)新產品;

(3)新工藝;

(4)新材料。

2.技術範圍:_________

3.技術要求:_________。

第三條 研究開發計劃

本合同合作各方在研究開發專案中,分工承擔如下工作:

1.甲方:

(1)研究開發內容:_________

(2)工作進度:_________

(3)研究開發期限:_________

(4)研究開發地點:_________

2.乙方:

(1)研究開發內容:_________

(2)工作進度:_________

(3)研究開發期限:_________

(4)研究開發地點:_________

第四條 研究開發經費的數額及其支付、結算方式

(一)合作各方確定,按如下方式提供或支付本合同專案的研究開發經費及其他投資:

1.甲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_________

(2)支付或折算為技術投資的金額:_________

(3)使用方式:_________

2.乙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_________

(2)支付或折算為技術投資的金額:_________

(3)使用方式:_________

(二)研究開發經費總額: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經費來源:本合同約定,專案開發經費由_________提供,或者雙方按比列_________分擔提供。

(三)支付

支付方式為:_________

(1)一次總付: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

(2)分期支付: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

(3)按利潤_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

(4)按銷售額_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

(四)結算方式

經費的結算包括經費包乾和經費實報實銷,合同約定採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結算:

(1)合同經費包乾使用的,合同完成後經費出現剩餘時,結餘經費歸受託人所有,經費不足,不足由受託人自行解決。並且受託人的報酬應包含在結餘的研究開發經費中,委託人不另行支付報酬。雙方未約定結算方式的,按包乾使用處理。

(2)經費實行實報實銷的,研究開發經費不足時,委託人應補充支付,經費剩餘時,受託人應如數返還。

第五條 利用研究開發經費購置的裝置、器材、資料的財產歸屬

屬於甲方的裝置、器材、資料:_________

屬於乙方的裝置、器材、資料:_________

同屬於雙方的裝置、器材、資料:_________

第六條 履行的期限、地點、方式

1.履行期限

第一階段: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階段: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階段: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履行地點:_________

未約定履行地點或約定不明確的,推定在研究開發人所在地履行。

3.履行方式:_________

第七條 技術情況和資料的保密

1.甲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_________;

(2)涉密人員範圍: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

(4)洩密責任:_________.

2.乙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_________;

(2)涉密人員範圍: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

(4)洩密責任:_________.

3.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4.保密條款不應與法律、行政法規相牴觸,當事人雙方未就保密條款進行約定的,按《合同法》規定,合同雙方當事人亦應履行法定的保密義務,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

5.無論合同是否被撤銷、變更、解除或終止,無論合同是否生效,合同之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

第八條 風險責任的承擔

1.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現在現有技術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並造成一方或雙方損失的,雙方按如下約定承擔風險損失:雙方確定,本合同專案的技術風險按_________的方式認定。認定技術風險的基本條件是:

(1)本合同專案在現有技術水平條件下具有足夠的難度;

(2)乙方在主觀上無過錯且經認定研究開發失敗為合理的失敗。

(3)一方發現技術風險存在並有可能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在_________日內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逾期未通知並未採取適當措施而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認定風險責任標準為:

(1)課題在現有技術水平下具有足夠的難度;

(2)研究開發人在研究開發工作中是否充分地發揮了主觀能動性;

(3)其同行業專家的鑑定結論認為研究開發工作的失敗屬於合理失敗。

3.風險責任應由受託人或雙方共同承擔風險責任,承擔方式為:_________.

4.在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時,由雙方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風險責任由雙方合理分擔。

第九條 技術成果的歸屬與分享

合作各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最終研究開發技術成果及其相關智慧財產權權利歸屬,按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_________方享有申請專利的權利。

2.按技術祕密方式處理。有關使用和轉讓的權利歸屬及由此產生的利益按以下約定處理:

(1)技術祕密的使用權:_________;

(2)技術祕密的轉讓權:_________;

(3)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_________.

3.合作各方對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最終研究開發技術成果及其相關智慧財產權權利歸屬,特別約定如下:_________.

4.專利權取得後的使用和有關利益分配方式如下:_________.

第十條 驗收的標準與方式

驗收時,雙方都有權取得實施技術成果所必要的技術資料、試驗報告和資料,並要求另一方給予必要的技術指導和保證所提供的技術成果實施的條件。但合同終止後仍需上述服務的,應另行訂立技術諮詢或技術服務合同。

1.驗收標準:

專案名稱:_________

標準號:_________

釋出日期:_________

技術指標:_________

技術引數:_________

2.驗收方式:驗收可採用技術鑑定會、專家技術評估。驗收方出具的驗收證明及檔案,作為合同驗收通過的依據。

第十一條 為確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作各方確定,採取以下方式對研究開發工作進行組織管理和協調:_________.

第十二條 合作各方確定,各自為本合同專案的研究開發工作提供以下技術資料和條件:

(一)甲方:

1.技術資料清單:_________;

2.提供時間和方式:_________;

3.其他協作事項:_________.

(二)乙方:_________

1.技術資料清單:_________;

2.提供時間和方式:_________;

3.其他協作事項: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完畢後,上述技術資料和條件按以下方式處理:_________

第十三條 合同變更

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合作各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向其他合作方提出變更合同權利與義務的請求,其他合作方應當在_________日內予以答覆;逾期未予答覆的,視為同意: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四條 合同轉讓

未經其他合作方同意,合作一方或多方不得將本合同專案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給第三人承擔。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不經其他合作方同意,將本合同專案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給第三人承擔: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五條 通知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作為研究開發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包括以專利權方式公開),合作一方或多方應在_________日內通知其他合作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並致使其他合作方產生損失的,其他合作方有權要求予以賠償。

第十六條 合作各方權利義務

(一)義務

1.合作各方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進行投資,包括以技術進行投資;

2.合作各方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分工參與研究開發工作;

3.合作各方應協作配合完成研究工作。

(二)權利

1.對研究開發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2.有依研究開發的實際情況,要求作出有利於研究開發專案的計劃方案的修改的權利;

3.有權對合作開發投資的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4.有權派員參加各方代表組成的協調指導機構,對重大問題的決策、協調有建議、發言權;

5.合作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享有申請專利權,在他方轉讓權利權時有優先受讓權;

6.宣告放棄共有專利申請權的當事人,在他方申請取得專利權後,有免費實施其專利的權利;

7.共同開發研究的各方共同享有開發研究成果,並有在使用、轉讓中的受益權。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1.合作開發中任何一方當事人違反約定不及時進行投資,或者不履行其他約定義務,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的,當事人一方應當賠償因此給對方或者其他各方造成的損失。

2.合作開發合同中,一方當事人以技術出資,第三人對投資合作的技術提出侵權要求的,使合作開發合同終止的,他方有權要求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因此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

3.對於合同一方當事人不正確履行合同的,他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該當事人採取補救措施繼續履行合同,如果其仍不履行的,其他當事人可以拒絕其繼續參加研究開發工作,該當事人還應賠償其他當事人因此所遭受的損失。

4.推出合作開發合同的當事人,對於當事人投入合作開發合同中的投資祕密,已經刊發出的技術祕密和技術情況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違反保密義務而對合同其他各方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這種賠償責任可能是合同責任,也可能使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 合作各方確定,任何一方或多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造成其他合作方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失敗的,應當按以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甲方:

1.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應當_________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2.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應當_________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二)乙方:

1.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應當_________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2.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應當_________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第十九條 後續改進

合作各方確定,任何一方有權利用本合同專案研究開發所完成的技術成果,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歸_________(完成方、合作各方)方所有。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

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合同標的技術所作的改進應及時通知對方;

2.屬於實質性的重大改進和發展,專利申請權歸改進方,改進方應優先向對方以優惠價格許可使用;

3.於原有基礎上較小的改進,雙方免費互相提供使用;

4.對於合同技術的改進,改進方申請專利,另一方應該對改進技術保密,並無權擅自向他人轉讓該技術,也無權申請專利;

5.雙方共同對合作技術作出重大改進,專利申請歸雙方共有;

6.雙方共同改進的未申請專利的一般技術成果,需由雙方另定協議來處理使用權和收益分享的問題。

第二十條 專案聯絡人

為有效履行本合同,合作各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_________為甲方專案聯絡人,乙方指定_________為乙方專案聯絡人。

專案聯絡人承擔以下責任:_________.

一方變更專案聯絡人的,應當及時並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作名方。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 合同解除

雙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發生不可抗力或技術風險;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 雙方確定:本合同及相關附件中所涉及的有關名詞和技術術語,其定義和解釋如下:

1.“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技術開發的內容包括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和具有產業應用價值的科技成果實施。這裡所稱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是指當事人在訂立技術開發合同時尚未掌握的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等技術方案,如果是就技術上沒有創新,而只是對現有的產品外形、工藝變更、材料配方調整以及技術成果的檢驗、測試和使用訂立的合同,則不在技術開發合同之列。

2.“技術成果的歸屬與分享”指在技術開發合同中所產生的技術發現、技術發明創造和其他技術成果歸誰所有,如何使用及由此產生的利益如何分配等問題。

3.“技術開發合同標的”是指新的技術成果,包括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及其系統。

4.“合作開發合同”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共同出資、共同參與、共同研究開發完成同一研究開發專案,共同享受效益、共同承擔風險的合同。

(1)“新技術”,是指在一定時間內初次實現的技術或者在原有的成果基礎上經過改進革新,在效能上有所突破、有所進步的技術。

(2)“新產品”,是指在原理、結構、物理效能、化學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某幾方面與舊產品相比有顯著改進的產品。

(3)“新工藝”是指在生產實踐中根據產品設計要求,能使產品符合高效率、低能耗、縮短生產過程、改善勞動條件,提高經濟效益的製造工藝。

(4)“新材料”,是指材料新品種的增加和材料效能的改進。所謂系統,是指含有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等相組合的系統工程,如自動化生產系統工程、衛星系統工程等。

4.“驗收”指技術開發合同實施完成後,當事人雙方或一方確認所完成的技術成果是否符合和達到合同標的約定的技術指標和經濟指標的活動。

5.“經費的結算方式”,經費的結算包括經費包乾和經費實報實銷。

第二十四條 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下列技術檔案,經雙方以_________方式確認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技術背景資料:_________;

2.可行性論證報告:_________;

3.技術評價報告:_________;

4.技術標準和規範:_________;

5.原始設計和工藝檔案:_________;

6.其他: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