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木傢俱認購合同 篇1
賣方:
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書。
第一條 傢俱基本情況:
第二條 質量標準:每件紅木傢俱應符合新版《中國深色名貴硬木傢俱標準》規定的樹種名稱、產品標識和實際用材符合,且不低於樣品同等質量。
第三條 付款方式: □ 買方應在簽約時一次性支付全部價款
□ 買方應在簽約時支付全部價款的%元的定
金,餘款¥ 元應在 十日內 付清。買方違約退貨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賣方違約不能交貨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 買方應在簽約時支付¥ 元的預付款,餘款¥元應在 時付清。
第四條 交貨及驗收:□ 買方自提
□ 賣方送貨
交貨時間:年月日
交貨地點:
賣方應在交貨時督促買方對傢俱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徵及有無《傢俱使用說明書》進行驗收,買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並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第五條 定做商品圖紙由買方提供賣方按圖加工製造.買方自定規格的商品,買方於__年_月__日前將圖紙一式兩份交付賣方,賣方審定認可以後,簽名(蓋章)後,將共中一份交還買方保留(此類定貨無嚴重質量問題不退不換).
第六條 三包:對於傢俱的質量問題,應按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法 》執行,賣方或主機板單位做出對買方更有利的責任承諾,按照該承諾執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一方延遲送貨或提貨的,應每日向對方支付延遲部分傢俱價款的 %違約金,但因對方原因導致的延遲除外:延遲超過日的,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支付定金的,可選擇適用定金規則。
(二)經國家認可的傢俱檢測機構檢測,傢俱的有害物質限量不符合國家浙江省有關標準的強制性要求的.,買方有權無條件退貨,並要求賣方賠償相應的檢測費、交通費、誤工費等損失。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 有管轄權的 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買方(簽章):賣方(簽章):
地址: 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人:
經辦人:
行動電話: 售後服務電話:
紅木傢俱認購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相關法律、法規,遵照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紅木傢俱基本情況
第二條付款方式:定貨時,甲方收取貨款總額20%的定金,餘款提貨或送貨前付清。
預付款___________餘款____________
第三條自提貨物。乙方自行提貨,現場驗收,繳清全款方可提貨,提貨時視為當日
驗收合格。
第四條甲方送貨,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繳清貨款,經乙方驗貨簽收,賣方應在交貨時督促買方對傢俱的質量、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徵進行驗收,買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並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第五條購買傢俱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告知甲方後,甲方在15天內派專人修理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三年內包修,人為損壞除外。
第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兩種方式解決: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紅木傢俱認購合同 篇3
供貨方: (以下簡稱甲方)
貨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了長期的經濟利益和長期的合作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供給乙方一批紅木傢俱,總供貨價格為人民幣壹佰叄拾玖萬元整(¥1390000.00元)。
二、乙方於本協議簽定之日一次性以轉帳方式付清給甲方。
三、甲方負責紅木傢俱的運輸,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甲方必須保證紅木傢俱的質量,在運輸過程中如有損壞,由甲方負責承擔,乙方不予承擔。
五、甲、乙雙方在協議簽定後必須信守承諾,如有任何一方違約時,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
六、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開戶行:信用社 開戶行:信用社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字日期:年 月 日 簽字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