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管理合作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現有洗煤專案待除錯生產,乙方具有完善的重介選煤生產管理技術團隊,願意承包該專案,經雙方磋商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總則:
一、 江防提供原煤,及完善的選煤系統裝置,乙方負責生產,經營管理機裝置維護、保養使用。(如因裝置質量問題影響正常生產由甲方負責更換維修。)
二、 乙方扶著招收,管理洗煤所需生產工人,甲方提供上料剷車3臺,以及供工人吃放,住宿的場所,冬季供暖。
三、 甲方必須確保乙方正常生產所需的電力及水源供應,如因原料、電力,水源供應不足造成乙方無法按噸/月正常生產,甲方需支付乙方工人工資xx萬元/月,不餓能夠達到上述產量造成的變壓器無功損耗滯納金罰款由甲方全額支付。
四、 承包形式為大包乾,噸原煤生產費用為二十元六角,包括(人工工資,生產電費,藥劑費用,介質粉,潤滑油脂及柴油,易損材料費,裝置維修費,人身事故費、系統維護費、勞保用品。其中:介質粉、電費、油品、材料帶增值稅票;人工工資不帶稅票,每月向甲方報工資表,超出3500(月·人)的上個人所得稅)
五、 乙方應對洗煤工人,上保險。
六、 如遇特大的,因不可抗力(地震、山洪、雷電等自然災害)發
生的人身傷亡事故,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分則:
一、 費用支付方式:
1. 除錯費用:除錯工人到廠,甲方支付乙方五萬xx元除錯費用。確保除錯正常進行。
2. 除錯期限:暫定10日。3月1日進廠。甲方提供200噸磁鐵粉,適量潤滑油和浮選藥劑,試驗期內甲方付費,試驗完成後核定剩餘量,餘量由乙方付費。
3. 除錯完成後,甲方需向乙方支付40萬元生產所需費用,以確保正常生產,
二十日內完成原煤入洗五萬噸,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清本月生產費
4. 生產費用結算:每月五號結清上月費用。
5. 按每月產量計算生產所需的材料費,正常電費,甲方需全額月初支付乙方。
二、 產品質量要求:
1. 為確保精煤粉9.5%—10%,甲方提供的原煤內灰不得大於7.5%;
2. 矸石帶中煤不大於3%;
3. 中煤含精煤小於8%(所含精煤灰分大於13%),含矸小於5%;
4. 浮精灰分10%—12%,尾礦灰分大於50%;
三、 產品質量超標處罰(待除錯完畢後擬定)。
四、 承包期限為三年:
即本合同以年月日簽訂生效,至年月日結束。
五、 若甲乙雙方對本合同中所定條款有異議,可經雙方協商後再訂立補充條款。
六、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七、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生產管理合作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房簷、屋面脫落處抹灰後做防水,通廊防水、球磨新廠房天窗填料鑿除後再填充密實,牆壁滲水處理
為了加強承發包工程和勞務工的安全管理,深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方針,保證人身、裝置安全,確保施工期間甲方發包給乙方的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意見一致,自願簽訂如下安全生產協議,並作為工程外包合同的必要補充條件:
第一條: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安全生產政策、法律、法規。
第二條:甲方承擔的安全責任、權利;
(一)乙方進廠(站、庫)施工,須經甲方領導同意,並指定施工負責人,施工現場設立安全監督,便於 施工過程中的協調、聯絡。同時,在不影響甲方安全生產執行的前提下,甲方需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條件和服務。
(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三) 甲方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乙方人員違紀作業,並按規定給予處罰;
(四) 甲方有權對安全意識差、不聽安全生產指揮的乙方人員責令退場。
第三條:乙方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和服從現場安全規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現場必須做到:
(一) 高空懸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
(二) 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菸的區域不得吸菸;
(三) 現場內不得赤腳,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業不得穿皮鞋和帶釘易滑鞋;
(四)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定明顯標誌,對於時間較長的集中性施工專案要做封閉處理,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五) 不得私自亂接亂拉電線,保護工地上臨時用電電纜及配電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壓砸電纜電線,確保用電安全;
(六) 不得從高處向下拋扔任何物資、材料,堆放時不得超過支撐限重的70%;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儘量當日清理乾淨。施工結束後,乙方應對施工現場徹底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清理出的垃圾堆放在甲方指定的場地內;
(七) 不得在高處臨邊一米範圍內堆放活動材料;
(八) 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處臨邊豎立放置工具和線材;
(九) 使用電動工具,必須按操作規程和說明書要求正確佩戴防護用品;
(十) 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十一)施工時,不影響工人正常工作。鑿除施工時,需搭設作業平臺,滿鋪鐵跳板。並及時把拆除的建築垃圾清理乾淨。
(十二)施工時,灌漿料澆築後,現場應清理乾淨。
第四條:乙方應對工作現場的行為完全負責,乙方工作人員不得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能疲勞作業,並按規定做好保護工作;
第五條: 乙方在工程現場人員必須有配備齊全的安全防護用品,不能滿足安全施工需要時,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甲方(簽字 蓋章): 乙方(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生產管理合作協議書 篇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加強期間的安全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專案施工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1、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範標準,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要求,保證工程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實施。
2、甲方有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安全、技術、水文、地質等資料的義務
3、協助乙方瞭解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協助乙方解決施工過程中碰到的各種涉及安全的問題。從思想上和組織上應把乙方安全生產管理納入甲方統一的安全管理體系之中。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刻撤走現場內不遵守、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操作規程、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僱傭於現場。
5、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整改合格後方可繼續施工。
6、對違反安全生產、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規定的行為,甲方依據相關規定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7、甲方不得對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隨意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8、發生災害事故時,甲方有義務及時通知事故可能波及乙方施工範圍的人員撤離。
9、甲方應當為乙方工傷人員提供救護便利。
二、乙方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1、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山東省法律法規、條例、規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及要求,並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2、乙方是施工現場安全責任的主體,應當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並接受甲方的統一監督管理,乙方在施工中應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並嚴格執行。
3、乙方不得將所承包工程轉包、分包或者以任何變相的形式轉包、分包給第三方。
4、乙方應當建立施工安全保障體系,實行施工安全崗位責任制,推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和施工現場標準化作業。
5、乙方專案負責人應當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負責工程專案的施工安全,落實安全施工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使用,並根據工程特點組織制定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施工安全情況。
6、乙方應當為工程施工配置專職安全員。專職安全員應當持證上崗,並按規定獨立行使職權。
7、乙方應當落實勞動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本單位人員的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訓,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保證從業人員熟悉並嚴格執行有關的安全施工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具備必要的安全防範知識。未經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訓合格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經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組織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8、乙方可根據自身需要組織其從業人員參與建設單位或甲方組織安排的安全教育培訓等活動。
9、乙方必須依法為其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或商業保險。10、乙方應當按照工程承包方式(專業分包或勞務分包)的不同為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安全施工和技術規範要求的施工機具和勞動防護用品,並告知其正確的使用方法。乙方在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裝置時,必須瞭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並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培訓。
11、工程施工前,乙方技術人員應編制承建工程施工技術安全措施,報甲方有關部門審批。乙方應及時將審批後的安全技術措施向參加施工的人員認真傳達貫徹,傳達人與被傳達人均應簽名備查。
12、乙方應當負責施工現場內的安全設施的建立、正常使用和維護工作;並應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設施、裝置上設定明顯的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警示標誌。
13、乙方應當教育職工愛護工程安全生產設施。如損壞安全施工設施要及時修復,並由乙方承擔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14、乙方應當定期進行安全隱患排查,並及時向甲方通報排查情況;對甲方或乙方查出的安全隱患,乙方必須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整改完畢。
15、由乙方違章違規作業造成重大事故隱患或發生事故,致使工程裝置及其它受到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6、發生災害事故時,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通報,由甲方相關部門和人員統一指揮救災,乙方要認真執行甲方搶險、救災命令,所需搶險救災人員、材料、裝置等均無條件服從甲方排程。
17、發生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時,乙方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滋生事故的生產或事故擴大,保護好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當做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物證。乙方應當及時、如實報告,不得瞞報、謊報、遲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
18、因乙方直接責任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承擔處理事故與善後所需的費用和傷亡指標。
19、因甲方直接責任造成乙方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處理善後,甲方承擔處理事故與善後所需的費用,並協助乙方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甲、乙雙方積極配合各級調查組的調查工作,由乙方上報傷亡指標。
20、因乙方直接責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員的傷亡事故,由甲方(或第三方)處理善後,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處理事故與善後所需的費用及傷亡指標,由乙方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各方應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
21、因甲乙雙方共同責任(含責任暫未查清)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各方應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待查清各方所應承擔的責任大小,承擔相應的責任,有人員傷亡的一方處理善後,所需處理事故與善後的費用按比率共同分擔,傷亡指標由乙方上報。
三、一般規定
1、本協議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與本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同時生效。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