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駛記錄儀採購合同書 篇1
甲方(採購單位): 電話:
乙方(供貨單位): 電話: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採購“ 道路營運客車運營與安全監控系統”gps行駛記錄儀等產品事宜,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一致意見,並同意按照下列條款及條件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採購乙方產品的內容、成交價格
產品名稱成交單價 (元/臺)
採購數量 (臺)
合計金額(人民幣元)(大寫) 人民幣(小寫)¥:
備註
1.乙方負責甲方採購產品的運送、安裝、除錯以及為甲方培訓等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費用。
2.乙方承諾在本採購合同簽定之日起,於 年 月 日前在 市籌建“客戶服務中心”。
第二條 產品貨款的結算
1、標的、數量和合同總金額 臺,每臺單價為 元,合同總金額為 元,(人民幣大寫)。
2、產品採購的貨款支付方式
2-1.預付款的支付
2-1-1.本採購合同簽署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甲方將採購合同貨款總成交額的 %,即人民幣(大寫) 元作為產品採購的預付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後,以傳真的方式向甲方確認。
2-1-2.如甲方未能按雙方上述約定準時支付產品採購的預付款,則同意乙方交貨期及安裝除錯等時間作相應的順延。
2-2.餘款的支付
2-2-1.產品安裝除錯後 個工作日內,甲方將採購合同貨款總成交額的 %,即人民幣(大寫) 元作為產品安裝除錯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後,以傳真的方式向甲方確認。
2-2-2.產品安裝除錯後 個月內,甲方將採購合同貨款總成交額的 %,即人民幣(大寫) 元作為產品質保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後,以傳真的方式向甲方確認。
3、結算依據:採購合同、乙方銷售發票、《車載終端使用者安裝記錄卡》。
4、結算方式:銀行匯票或電匯。
第三條 產品的質量技術標準及乙方售後服務和維護
1、產品的質量技術標準
按照20__年4月15日釋出,20__年9月1日實施的汽車行駛記錄儀國家標準《gb/t19056》和“ 省道路營運客車運營與安全監控系統”gps行駛記錄儀合格入圍供應商評審專案檔案中所提出的“技術需求”執行。
2、乙方承諾產品保修期
2-1.乙方提供的產品在安裝、除錯合格後產品整體保換期為3個月內、保修期為12個月內。其中核心模組保修期為24個月內;其它各配件和零部件模組保修期為12個月內;外殼保修期為6個月內。
2-2.保修期內,因質量問題(除因操作不當、人為破壞所造成的裝置損壞),我公司提供免費維修;若保修期內維修後達不到正常使用要求,我公司負責免費更換。保修期內維修或更換器件的保修期相應延長12個月。
2-3.在保修期內,確因操作不當、人為破壞所造成的裝置損壞等原因引起的維修,乙方將以優惠價格進行維修。
3、售後服務和配件及時供應保證措施
乙方成為供應商後,將由乙方濟南分公司與公司生產服務中心進行日常的運營管理服務與售後服務工作。乙方承諾在本採購合同簽定之日起,於 年 月 日前在 市籌建客戶服務中心。
4、技術培訓與定時巡迴服務
4-1.簽定本採購合同後,乙方將根據甲方時間安排為甲方免費提供一次產品技術培訓。
4-2.每年可根據我公司產品更新品種、新產品等供應情況,定時為甲方提供相應的技術培訓工作。
4-3.乙方駐當地市區的“客戶服務中心”負責日常使用者的技術指導、維修和支援等具體工作,確保使用者利益和技術服務。
5、產品的維修
5-1.產品終生維修。
5-2.保修期期滿後,繼續以優惠的價格提供各種配件、繼續以同樣的服務方式和服務範圍、維護內容提供服務。
5-3.因產品本身質量原因造成的損壞免費維修;因人為損壞或操作不當等原因引起的維修只收取基本材料成本費和人工費。
6、維修響應時間
6-1.採購的產品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的 分公司與生產服務中心和駐當地市區的“客戶服務中心”承諾在接到使用者維修要求時,市區內1小時內響應並及時到達現場進行服務。
6-2.對於不在駐當地市區的“客戶服務中心”的縣級使用者,使用者可在各地市下的指定縣級維修網點進行維修或將需維修的產品郵寄到駐當地市區的“客戶服務中心”進行維修。
第四條 供貨時間、運輸、安裝除錯和培訓與驗收標準
1、產品的供貨時間、運輸、安裝除錯和培訓
1-1.產品的運輸,乙方按採購合同規定,在甲方要求日期內運輸到甲方指定地點,即 年 月 日之前。
1-2.乙方負責產品的安裝除錯,負責操作培訓等工作,直至該物品可以正常使用並且操作人員能熟練操作為止;乙方負責提供產品的中文說明書、中文使用手冊、中文維修手冊及電路原理圖,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2、驗收標準
2-1.單證齊全:應有產品合格證(或質量證明)、使用說明、保修證明和其它應具有的單證。
2-2.質量符合20__年4月15日釋出的汽車行駛記錄儀國家標準《gb/t19056》和“ 道路營運客車運營與安全監控系統”gps行駛記錄儀合格入圍供應商評審專案檔案中所提出的“技術需求”。
2-3.甲方按照上述2-1條款和2-2條款對產品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在《車載終端使用者安裝記錄卡》上簽字/蓋章。
2-4.《車載終端使用者安裝記錄卡》作為結算憑證。
第五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所交物品品種、數量、規格、質量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合同規定的,由乙方負責包修、包換,並承擔由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2、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運輸到甲方指定地點,每違約一日,乙方按合同總貨款的萬分之一違約金向甲方償付,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相關損失費用。
第六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逾期付款的,每違約一日,甲方按合同總貨款的萬分之一違約金向乙方償付,並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相關損失費用。
2、因甲方原因致使產品運輸、安裝除錯等順延,由此造成的相關損失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原因(包括自然和人為的不可抗力原因,如:戰爭、水災、颱風、地震、火災等)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1、因產品貨物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法律及有關規章規定的技術單位進行質量鑑定,甲、乙雙方無條件服從該鑑定的結論。
2、執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積極並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監督和管理
1、本合同訂立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需變更合同實質性條款或訂立補充合同的,應先徵得有關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同意,並送其備案。
2、甲乙雙方均應自覺配合有關政府監督管理部門對合同履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條 無效合同
甲乙雙方如因違反政府採購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被宣告合同無效的,一切責任概由過錯方自行承擔。
第十一條 合同確認
1、本合同壹式肆份六頁,甲、乙雙方各持貳份,具同樣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採購單位(甲方)(公章): 供貨單位(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行駛記錄儀採購合同書 篇2
甲方(採購單位):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貨單位):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採購“山東省道路營運客車運營與安全監控系統”GPS行駛記錄儀等產品事宜,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一致意見,並同意按照下列條款及條件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甲方採購乙方產品的內容、成交價格
產品名稱成交單價(元/臺)
採 購 數 量(臺)
合計金額(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小寫)¥:備註
1.乙方負責甲方採購產品的運送、安裝、除錯以及為甲方培訓等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費用。
2.乙方承諾在本採購合同簽定之日起,於年月日前在 市籌建“客戶服務中心”。
第二條產品貨款的結算1、標的、數量和合同總金額本合同甲方向乙方採購標的為GPS汽車行駛記錄儀,標的數量為臺,每臺單價為元,合同總金額為 元,(人民幣大寫)。
2、產品採購的貨款支付方式2-1.預付款的支付:
2-1-1.本採購合同簽署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甲方將採購合同貨款總成交額的% ,即人民幣(大寫) 元作為產品採購的預付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後,以傳真的方式向甲方確認。
2-1-2.如甲方未能按雙方上述約定準時支付產品採購的預付款,則同意乙方交貨期及安裝除錯等時間作相應的順延。
2-2.餘款的支付:
2-2-1.產品安裝除錯後7個工作日內,甲方將採購合同貨款總成交額的% ,即人民幣(大寫) 元作為產品安裝除錯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後,以傳真的方式向甲方確認。
2-2-2.產品安裝除錯後12個月內,甲方將採購合同貨款總成交額的% ,即人民幣(大寫) 元作為產品質保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後,以傳真的方式向甲方確認。
3、結算依據:採購合同、乙方銷售發票、《車載終端使用者安裝記錄卡》 .
4、結算方式: 銀行匯票或電匯 .
第三條產品的質量技術標準及乙方售後服務和維護1、產品的質量技術標準按照20__年4月15日釋出,20__年9月1日實施的汽車行駛記錄儀國家標準《GB/T 19056》和“山東省道路營運客車運營與安全監控系統”GPS行駛記錄儀合格入圍供應商評審專案檔案中所提出的“技術需求”執行。
2、乙方承諾產品保修期
2-1.乙方提供的產品在安裝、除錯合格後產品整體保換期為 3個月內、保修期為12個月內。其中核心模組保修期為24個月內;其它各配件和零部件模組保修期為12個月內;外殼保修期為6個月內。
2-2.保修期內,因質量問題(除因操作不當、人為破壞所造成的裝置損壞),我公司提供免費維修;若保修期內維修後達不到正常使用要求,我公司負責免費更換。保修期內維修或更換器件的保修期相應延長12個月。
2-3.在保修期內,確因操作不當、人為破壞所造成的裝置損壞等原因引起的維修,乙方將以優惠價格進行維修。
3、售後服務和配件及時供應保證措施乙方成為供應商後,將由乙方濟南分公司與公司生產服務中心進行日常的運營管理服務與售後服務工作。乙方承諾在本採購合同簽定之日起,於年月日前在 市籌建“客戶服務中心”。
4、技術培訓與定時巡迴服務:
4-1.簽定本採購合同後,乙方將根據甲方時間安排為甲方免費提供一次產品技術培訓。
4-2.每年可根據我公司產品更新品種、新產品等供應情況,定時為甲方提供相應的技術培訓工作。
4-3.乙方駐當地市區的“客戶服務中心”負責日常使用者的技術指導、維修和支援等具體工作,確保使用者利益和技術服務。
5、產品的維修
5-1.產品終生維修。
5-2.保修期期滿後,繼續以優惠的價格提供各種配件、繼續以同樣的服務方式和服務範圍、維護內容提供服務。
5-3.因產品本身質量原因造成的損壞免費維修;因人為損壞或操作不當等原因引起的維修只收取基本材料成本費和人工費。
6、維修響應時間
6-1.採購的產品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的濟南分公司與生產服務中心和駐當地市區的“客戶服務中心”承諾在接到使用者維修要求時,市區內1小時內響應並及時到達現場進行服務。
6-2.對於不在駐當地市區的“客戶服務中心”的縣級使用者,使用者可在各地市下的指定縣級維修網點進行維修或將需維修的產品郵寄到駐當地市區的“客戶服務中心”進行維修。
第四條供貨時間、運輸、安裝除錯和培訓與驗收標準
1、產品的供貨時間、運輸、安裝除錯和培訓
1-1.產品的運輸,乙方按採購合同規定,在甲方要求日期內運輸到甲方指定地點,即 年月日之前。
1-2.乙方負責產品的安裝除錯,負責操作培訓等工作,直至該物品可以正常使用並且操作人員能熟練操作為止;乙方負責提供產品的中文說明書、中文使用手冊、中文維修手冊及電路原理圖,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2、驗收標準:
2-1.單證齊全:應有產品合格證(或質量證明)、使用說明、保修證明和其它應具有的單證。
2-2.質量符合20__年4月15日釋出的汽車行駛記錄儀國家標準《GB/T 19056》和“山東省道路營運客車運營與安全監控系統”GPS行駛記錄儀合格入圍供應商評審專案檔案中所提出的“技術需求”。
2-3.甲方按照上述2-1條款和2-2條款對產品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在《車載終端使用者安裝記錄卡》上簽字/蓋章。
2-4.《車載終端使用者安裝記錄卡》作為結算憑證。
第五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所交物品品種、數量、規格、質量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合同規定的,由乙方負責包修、包換,並承擔由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2、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運輸到甲方指定地點,每違約一日,乙方按合同總貨款的萬分之一違約金向甲方償付,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相關損失費用。
第六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逾期付款的,每違約一日,甲方按合同總貨款的萬分之一違約金向乙方償付,並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相關損失費用。
2﹑因甲方原因致使產品運輸、安裝除錯等順延,由此造成的相關損失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不可抗力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原因(包括自然和人為的不可抗力原因,如:戰爭、水災、颱風、地震、火災等)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1、因產品貨物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法律及有關規章規定的技術單位進行質量鑑定,甲、乙雙方無條件服從該鑑定的結論。
2、執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積極並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監督和管理
1、本合同訂立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需變更合同實質性條款或訂立補充合同的,應先徵得有關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同意,並送其備案。
2、甲乙雙方均應自覺配合有關政府監督管理部門對合同履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條無效合同甲乙雙方如因違反政府採購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被宣告合同無效的,一切責任概由過錯方自行承擔。
第十一條 合同確認
1、本合同壹式肆份 六 頁,甲、乙雙方各持貳份,具同樣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採購單位(甲方): 供貨單位(乙方): 威海海特電子資訊科技有限公司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址: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
行駛記錄儀採購合同書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甲方),方訂購浪潮伺服器配件產品事宜,雙方達成如下合同:
相關定義:
“驗收標準”是指乙方提供的裝置需要滿足的國家相關質量要求及出廠裝置裝箱清單所列示配件是否齊全,以供雙方檢驗裝置是否符合要求。
“合同附件”是指與本合同裝置相關的、執行本合同所必需的附表、說明和其他資料。 “缺陷或瑕疵”是指裝置(結構或效能)不符合驗收標準有關規定之處。
一、 甲方按照以下條款向乙方購買裝置,數量、配置及單價見下表: 二、 合同總額:本合同的總金額為人民幣:壹萬陸仟圓整。
三、 付款方式: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到貨安裝完成當日,甲方電匯方式一次性付清乙方全款金額為壹萬陸仟圓整。(¥16000元),乙方負責送貨至甲方指定地址,乙方為甲方開具增值稅發票。
四、 驗收標準:達到浪潮工廠規定標準,且符合國家相關的產品質量規定。
五、貨物驗收:甲方在收到配件後的3個工作日內應積極組織驗收,如有質量和數量方面的缺陷或瑕疵,應立即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否則視為驗收合格。如果驗收不合格甲方通知乙方,雙方協商解決。甲方不得拒收驗收合格的貨物,所訂貨物驗收合格後進入乙方的售後服務程式。
六、售後服務條款:享受浪潮廠家標準1年保修服務。
七、貨物所有權和保管風險
1、在甲方未付清全部貨款前,本合同所列裝置的無論在什麼地點,所有權均歸乙方所有;
2、從本合同生效起,到乙方將裝置交付給甲方止,本合同中所列的裝置的保管風險由乙方承擔。在乙方將貨物按本合同規定的交貨地點交貨並驗收合格後,貨物的保管風險自動轉移至甲方,乙方不再承擔任何保管責任。八、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貨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每日按應交貨總價款的0.4‰計算;
2、甲方或乙方有其它違約情形的,每日按照違約部分金額的0.4‰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九、不可抗力條款: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任何一方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十、本合同任何一方不能隨意更改或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如須更改或終止應由雙方協商一致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爭議的解決方法:如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合同簽約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傳真件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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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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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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