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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鋼瓶使用合同書(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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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鋼瓶使用合同書 篇1

甲方:

廣西鋼瓶使用合同書(通用3篇)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1:

住 址: 聯絡方式2:

鋼瓶規格: 入戶型別: 入戶數量:

需交押金: 元 (大寫金額 萬 千 百 拾 元 角 分)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需要使用乙方液化氣石油氣鋼瓶有關事宜簽訂本協議,內容如下:

入戶須知:

1、歡迎您成為上林縣三鼎能源有限公司燃氣使用者,請您務必仔細閱讀並理解本協議各項條款,經 簽字確認後,將被視為您對本協議全部內容的認可,並同意接受協議各項條款。

2、使用者辦理入、退戶手續只能在我公司或指定門店辦理。入戶時須配合我公司工作

員對開戶人資訊進行登記,留公司備檔;退戶時需提供:(1)開戶人身份證:(2)鋼瓶使用協議:(3)本公司專用鋼瓶。

3、鋼瓶產權屬上林縣三鼎能源有限公司所有,使用者租用上林縣三鼎能源有限公司專用鋼瓶,擁有鋼瓶的使用權。我公司提供的鋼瓶必須有鋼瓶編碼、統一電話、及字樣。

4、使用者不得攜三鼎鋼瓶到非三鼎燃氣公司以外氣站購氣、充裝。使用者返還的空瓶,必須與最近一次換氣所標明的鋼瓶型別、鋼瓶編碼相符。否則上林縣三鼎能源有限公司及供應點有權不給予換氣或者辦理退戶。

5、為了保障使用者的用氣安全、質量、重量,使用者應在乙方下屬直銷或特許經營門店換氣,或撥打乙方全縣統一客服電話:。

6、甲方確認入戶後即視為接受上述條款,自願將自有產權鋼瓶轉移至上林縣三鼎能源有限公司。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廣西鋼瓶使用合同書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和《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辦法》的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加強____的文物保護和管理,現__市(縣、區)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甲方)與____內各文物點產權業主(乙方)簽訂如下保護管理使用協議書:

一、文物名稱:

____(此處應列出具體的文物點)

二、甲方職責:

1及時向乙方傳達上級文化文物部門對文物保護的資訊。

2對該文物保護單位實施監督管理。

3甲方報請所在地政府為文物保護單位設定專門機構或者指定機構、專人負責管理。

4乙方在保護管理文物保護單位時如有問題或困難,可以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應給予協助。

5乙方依法對文物保護單位進行修繕時,甲方應予以協助,在經費上確實存在困難的,甲方應幫助乙方向各級政府提出申請。

二、乙方職責:

1乙方同意將____申報為廣東省文物保護單位。

2____(文物保護單位名稱)的所有權受法律保護,但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文物保護的法律、法規的規定。

3____由乙方負責修繕、保養。

該文物有損毀危險,乙方不具備修繕能力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幫助;乙方具備修繕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繕義務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給予搶救修繕,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4在管理期間不得擅自修繕。

確需修繕的,應當依法報經批准,由實施單位向各級文物行政主管部門逐級申報,方案同意後方可進行修繕。

5文物保護單位的修繕必須遵守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由取得文物保護工程資質證書的單位承擔。

6應成立負責管理文物保護單位的機構,建立健全規章制度,指定專人負責保護管理工作。

7在管理使用期間,要按照文物保護法的要求對文物保護單位進行日常保養、維護。

8在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範圍內,不得建設危害文物保護安全的設施,不得進行可能影響文物保護單位安全的活動。

在文物保護單位的建設控制地帶內,不得建設破壞文物保護單位歷史風貌的設施。

9落實防火、防盜、防水、防蟲、防坍塌等安全防範措施;負責管理、保護好文保單位內外的設施、物品、標誌說明,保持乾淨、整齊,如有意外發生,要立即採取措施並在二十四小時內報告甲方;

10配合文物行政部門依法開展的各類文物保護檢查工作;

四、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代表簽名:

(公章)

乙方簽名:

年月日

廣西鋼瓶使用合同書 篇3

海域使用金徵繳協議

第一條?本協議雙方當事人:

徵繳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繳款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_________》和其它有關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並經_________省人民政府的批准出讓海域使用權,海域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內礦產資源、埋藏物、天然生物資源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在海域使用權出讓範圍之內。

第三條?海域使用權範圍內所進行的開發、利用和經營活動,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_________省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本協議所涉及的海域使用專案為_________,出讓海域位於_________,海域使用面積_________公頃。

第五條?依照本協議繳納海域使用金的前提下,海域使用權出讓年限為_________年,起止日期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權證書》確定的日期執行。

第六條?乙方只能按照所領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權證書》登載的用途作使用。在出讓期限內,乙方如需改變海域使用用途,應當在符合海洋功能區劃的前提下,重新報_________省人民政府批准,並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海域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海域使用金,重新辦理海域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七條?乙方同意按協議約定向甲方支付海域使用金。

第八條?海域使用金徵繳標準為_________,總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繳納方式為_________。

按一次性計徵的,第一次繳_________元人民幣,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

第二次_________元人民幣,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

按年度計徵的,於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本年度海域使用金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九條?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將本宗海域使用金第一次支付款項_________元人民幣匯入甲方指定銀行。

甲方開戶行:_________;單位名稱: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第十條?乙方逾期未支付海域使用金,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海域使用金的3‰繳納滯納金。

第十一條?甲方在收到第一次支付的海域使用金後10日內,依照規定辦理海域使用權登記手續,為乙方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權證書》,出讓海域使用權。

第十二條?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_____機構_____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經雙方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十四條?本協議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約定後作為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