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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保安勞務合同_物業保安勞務合同格式(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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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保安勞務合同_物業保安勞務合同格式 篇1

聘用單位(甲方)

物業保安勞務合同_物業保安勞務合同格式(通用3篇)

受聘單位(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保安服務內容

1、 甲方聘用乙方保安員,對雙方確認的目標、區域實施安全保衛,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工作,防止侵害甲方財產安全的行為發生,維護甲方的正常生產、工作秩序:

2、 乙方保安員的崗位和具體勤務:

二、甲方聘用保安員數量

甲方聘用乙方保安員 名,甲方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與乙方協商增減現有保安人員;

三、服務期限

1、服務期限

2、服務起止時間自月日起至年

四、服務地點:

服務地址:

五、服務費標準及付款方式

1、保安服務費

每月每人合計人民幣:人合計元;人民幣(大寫)

2、 保安服費實行(預、後)付制按 支付一次,以 方式支付,支付日期 。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規定,國家法定節假日保安服務費,按正常服務費的百分之三百(含於工資中)支付:即每人人合計人民幣(大寫):

4、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保安人員保險費(工傷、醫療、意外):

每人元,元人民幣(大寫):

甲方首次支付服務費時,付清本合同期限內全部保險費,由乙方具體操作投保事宜;

5、遇有特殊情況,甲方指派保安員從事合同約定範圍之外工作的,由此造成人員傷亡的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其經濟賠償不在本條款(4)保險賠付範圍內;

六、工作時間

1、保安員每週工作時間和休假天數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甲方需要保安人員加班,必須經乙方同意,且保安員加班時間一般不得超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關於加班時間的規定,並依法支付加班加時工資或安排同等時間補休;

3、遇有搶險救災的特殊情況不受本條款1、2款限制;

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有權對保安員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具體指導,有權要求乙方調換不適合在甲方工作的保安員。凡不直接參與乙方保安員內部管理、勤務安排兵力調配和探家休假的安排工作。

2、 因乙方保安員失職造成甲方財產損失,甲方有權依據國家有關部門出具的相關認定證明追究賠償責任。

3、 甲方應為保安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免費提供保安員的食( )、宿( )。

4、 甲方因特殊情況不能提供食宿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給乙方保安員食宿、交通費用,保安員食宿、交通費用由甲方每次支付服務費時同時支付:

5、 甲方協定保安員食宿、交通費用標準為:

住宿費:

每人每月 元, 人合計每月 元,人民幣(大寫) 伙食費:

每人每月 元, 人合計每月 元,人民幣(大寫) 交通費:每人每月 元, 人合計每月 元,人民幣(大寫)

6、 甲方應尊重保安員的工作,對保安員履行職責的行為予以支援、配合;

7、 甲方因特殊工作需要,需乙方對保安員作保安業務常規培訓外的業務培訓或技能培訓的應另外承擔相應的培訓費用。同時如造成保安員加班加時的應支付相應的加班費;

8、 甲方應為乙方保安員提供勤務範圍合法的,切實可行的工作執行制度;

乙方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派駐甲方的保安員必須是經過北京市公安機關認可的培訓機構統一崗前培訓,持有《保安人員資格證》的合格保安員;

2、 乙方負責替甲方支付保安員的工資和相關福利費用,配發北京市統一的保安制式服裝。

3、 乙方負責保安員的思想教育,業務培訓等日常管理和保安員違紀問題的處理;

4、 乙方負責保安員上崗時間、班次的安排和休假調配工作;

5、 乙方對保安服務範圍內的不安全隱患有權向甲方提出改進意見,甲方應認真研究解決,甲方未採取有效措施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6、 乙方保安員有權拒絕承擔合同範圍以外的其它勤務,有權拒絕甲方指定的安保工作負責人以外的其他人員的直接指揮;

7、 乙方應及時撤換甲方提出的不稱職的保安員;

8、 乙方應保證雙方確定的保安勤務崗位不空崗;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甲乙雙方經協商可以變更本合同;

2、乙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繼續履行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經雙方根據具體情況確定違約方承擔部分責任或全部免責;

3、本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一方要求續訂,應在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提出,由雙方協商確定;如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乙雙方沒有提出異議,視為本合同自動續延。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單方解除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所聘保安員總數 人,一個月的服務費 元;人民幣(大寫) 元整;

2、甲方延遲支付服務費和加班加時工資,每延遲一日,應按延遲支付部分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滯納金。甲方延遲支付服務費用超過一個月,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

十、爭議的解決

在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由雙方認定服務地點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1、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本合同經雙方協商有關條款需修改、刪除或形成附件,必須使用與填寫本合同同色筆跡在以下補充條款填寫處詳細註明,否則無效(如無填寫內容必須註明“無補充內容”字樣);以下補充條款共計 條。

備註: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物業保安勞務合同_物業保安勞務合同格式 篇2

委託方(甲方):

住 址:

聯絡電話:

服務方(乙方):

住 址:

聯絡電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本著誠實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自願的基礎上,經平等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保安服務事項簽訂本合同。

一、保安服務區域、服務內容

服務區域為:

二、合同期限及合同終止

1、合同期限為 年。自 201 年 月 日起至 201 年 月 日止。

2、合同到期日30日前,甲方若有意終止保安服務合同,須以書面方式告知乙方, 逾期未能書面告知乙方的,且乙方願意繼續提供服務的,保安服務合同自動延續前款約定的1個合同週期。

3、合同終止日,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終止日及以前所有未付的保安服務費。

三、保安服務人員定員及每日/班次人員配置

(一)保安服務人員配置人數為: 1 人。

(二)每日/工作時間為: 小時,月休 天。

(三)甲方若需要為服務專案增加保安服務人員,應提前 10 日以書面告知乙方。

四、保安服務費數額及構成

(一)保安勞務外包(代發工資)和服務費或管理費數額為:

保安月服務費總額為: 貳仟伍佰圓整(¥2500元)

保安年服務費總額為: 叄萬圓整(¥30000元)

其中保安隊員 2500 元/月/人。

(二)保安服務費構成:勞務外包(代發工資)和服務費或管理費(含保安員加班工資)、社會保險、保安器械(對講機、橡皮棍、強光電筒、保安服裝和標誌標識等)。

五、服務費支付時間及收費憑證和支付方式

甲方按月支付給乙方服務費,每月15號前支付給乙方上月的保安服務費用,甲方以現金方式或轉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乙方提供收據給甲方。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委派專職或兼職的專業人員協助乙方對派駐保安員進行管理。

2、監督、檢查保安員的表現情況,對違紀的保安員,知會乙方主管人員進行批評教育工作,必要時通知乙方予以調換。

3、為乙方派駐的保安員提供執勤服務等履行保安服務合同約定的職責所需的相關設施及條件(電風扇、取暖器等),並確保服務區域內不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隱患。

4、提供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消防設施,制定需要乙方保安員執行的內部安全防範規章制度;教育其員工配合和支援乙方保安員履行保安職責。

5、乙方人員提出的安全隱患,甲方有及時處理的義務。同時採取有效措施落實防火、防盜、防破壞等安全防範工作。

6、甲方安排乙方保安員從事雙方約定的職責範圍以外的工作,由此造成的對保安員或其它第三方的賠償責任,由甲方負責。

7、嚴格按照財務管理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存放現金和貴重物品;重點部位做到人防、技防相結合,確保財產安全。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培訓派駐的保安員嚴格履行雙方約定的崗位職責,並遵守甲方提交的書面的與履行保安服務職責相關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甲方的合法利益。

2、甲方要求調換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保安員的,乙方確認後在 3 個工作日內予以調換。

3、培訓派駐的保安員對發生在執勤區域內的刑事、治安案件和其他災害事故,應及時報告公安機關和甲方,並協助處理,採取措施保護髮案現場,依法妥善處理髮生在責任範圍內的其它突發事件。

4、為保安員配備全國統一的保安制服和基本的保安裝備,負責保安員的工資、福利和相關保險。

5、加強對保安員的在崗培訓、監督和管理,確保向甲方提供規範的保安服務。

6、根據管理保安隊伍的需要,對保安員進行輪崗調換,但應徵詢甲方意見。

7、定期對甲方進行回訪,瞭解甲方對保安服務的意見,對甲方提出的問題和合理建議,進行整改,將整改結果及時提供給甲方。

8、加強人員的在崗培訓、監督和管理,確保向甲方提供規範的安防服務和秩序維護工作,預防各類犯罪活動的發生。

9、乙方人員應對各項工作記錄完整有效;檔案齊全。

10、乙方應當為派駐的保安員繳納社會保險並承擔工傷事故責任。

七、工作要求

1、派駐的人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政審合格,品行端正,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受過正規訓練,著裝上崗,佩戴標誌,按服務作業要求和標準按照甲方合理要求進行服務與管理。

2、區域內實行值班、登記、門禁、巡邏制度。

3、派駐的人員必須認真維護甲方管理區域內的正常公共秩序,運用各種合法手段保證秩序維護區域的財產安全。妥善處理管理區域內的其它突發事件,防範治安、刑事案件的發生。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防災害事故的“四防”工作。

4、儀容、儀表、禮儀、著裝、言談和舉止符合禮儀規範要求;服從安排,聽從指揮,堅守崗位,文明執勤,禮貌服務,忠於職守,廉潔奉公,依法辦事。

5、維護消防設施、裝置不發生損壞和丟失,效能良好,熟練使用消防器材及裝置。

6、嚴格按照甲乙雙方商定的工作程式,工作標準實施秩序維護管理工作。

7、制止撿、收垃圾人員、閒雜人員未經許可進入維護區域。

8、接到火警、警情後及時到達現場,協助保護現場,並報告管理處與警方。

八、其他約定

(一)在甲乙雙方確認的《保安服務方案》所列的範圍內,因乙方的保安員在履行保安服務合同職責過程中的故意或嚴重失職行為導致甲方財物損失,經司法機關依法認定,乙方將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任何一方得知損害發生時,應立即報警並通知對方。警方未到現場勘察取證之前,不得任意移動和破壞現場。

(三)包括但不限於因下列情況造成甲方的財產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地震、戰爭、火災、颱風、暴雨、雷擊、暴動、騷亂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財產損失的。

2、他人持槍支、刀和棍棒等凶器侵犯服務區域;甲方債務民事糾紛;甲方人員自盜造成的財產或經濟損失。

3、無明顯盜竊痕跡的盜竊事故;甲方自行盤點發現財物缺少等。

4、私人物品及財物保管不慎造成失竊或損失等。

(四)甲乙雙方對在合作中獲知對方的有關資料和資訊,均有保密義務,未經對方事先書面許可,或有權機關、部門出具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強制性文書,不得向第三方洩漏、透露。

(五)甲乙雙方人員離職,或雙方合同到期(包含違約)對方公司六個月內不得錄用該人員。

(七)向對方傳送的與本合同約定、變動事項有關的書面檔案、材料,須交對方辦公室、綜合部或財務部簽收。書面檔案、材料自簽收日生效。

(八)甲乙雙方住址或聯絡電話若有變更,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因未通知對方變更資訊導致另一方無法傳送信函的,視為對方已知悉信函內容,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未盡資訊變更通知義務的一方承擔。

九、合同變更及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一方需要修改、變更合同內容時,由甲乙雙方協商,協商一致所簽訂的補充條款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未按法定、約定事項履行義務或單方終止合同的,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相當於一個月保安服務費總額的違約金並賠償損失。

(三)甲方逾期不支付保安服務費的,須按應付服務費總額每日1%向乙方支付滯納金;甲方逾期30天未支付保安服務費的,視為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須向乙方付清所欠服務費和滯納金,並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一個月保安服務費總額的違約金並賠償損失。

(四)合同到期後,甲乙雙方仍履行職責時,合同條款仍然生效,但雙方應及時協商訂立新合同。

十、爭議的解決

(一)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一方不願意協商的,任何一方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附則

(一)本合同若有任何條款與法律對照成為無效或不能執行時,本合同其餘條款條文的有效性、合法性及執行性不因此而受影響。

(二)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物業保安勞務合同_物業保安勞務合同格式 篇3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強甲方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創造一個良好、穩定的工作環境,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誠信、互利、平等的原則,特聘請乙方提供安全保衛服務,經過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共同職責

一、甲方職責

1、甲方應制定嚴格的門衛管理和人員、車輛、物資等出入規章制度,並告示全體員工和病員共同執行。

2、甲方負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場所(辦公室1間,宿舍2間以及必需的辦公住宿設施),以保障乙方人員工作生活需要。

3、甲方應建立健全管轄目標內的安全設施,購置必需的保安器材(如通訊工具、對講機、警棍等),完善責任區內重點部位的報警設施、照明器材。

4、保安人員在工作期間有嚴重失職行為和不遵守勞動紀律,表現較差的,甲方有權提出辭退,乙方應積極予以配合。

5、甲方應對與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或搶險救災而導致傷亡、致殘的保安人員給予必要的獎勵和為評殘、撫卹等申報工作提供協助。

二、乙方職責

1、乙方派駐甲方的人員必須政治可靠,身體健康,吃苦耐勞,責任心強,裝備佩戴整齊,行為舉止端莊,文明執勤,優質服務。

2、乙方負責派駐保安人員的全面教育、培訓、考核和管理工作,進行定期、不定期的監督檢查,提高保安人員的思想、業務素質。

3、乙方派駐人員負責甲方全院及家屬院安全和夜間巡邏,憑出入證件查驗放行物資。對發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及突發事件應全力制止和保護好現場,及時向甲方彙報和向公安機關報警,但乙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賠償責任。

4、保安人員負責院內車輛停放管理,使車輛停放有序,不影響正常業務工作及保證消防通道暢通。

5、保安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在崗期間不得撤離職守,不做與崗位職責無關的事情,如有違犯由乙方視情況予以處理。

6、各樓內和重點部門24小時有人值守,晝夜巡查24小時不間斷。

7、配合無煙醫院建設,做好病員吸菸勸阻工作。

8、在醫院重大節會期間,全力做好安保服務工作,維持好活動現場秩序。

9、保安人員管理依據保安人員工作手冊執行。

第二條 人員配備

1、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派駐保安人員共65名,其中醫院40人,家屬院13人,新建家屬院12人。

2、派駐人員必須身體健康,身高1.65米以上,無不良嗜好及違法違紀記錄。

3、保安人員因病、事假而缺崗時,乙方應及時補充人員上崗。

第三條 經濟核算

1、經甲乙雙方商定保安人員服務費每人每月1500元,每月共計97500元。

2、保安人員服務費應隨著國家相關政策,經甲乙雙方協商(包括職工調資、物價調整)而予以調整。甲方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應對保安人員在生活福利待遇方面給予適當的關心照顧。

3、甲方必須按照合同按時付給乙方服務費,並於當月五號前付清服務費。

4、付款方式:轉賬。

開戶行:

賬 號:

第四條 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日起生效。

2、合同期滿如需延長或終止,甲方必須於合同終止前兩個月通知乙方。如乙方嚴重違規,甲方有權提出終止合同。

3、合同執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及時協商解決,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而終止合同,應負違約責任。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5、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 方:法 人:年 月 日

乙 方: 法 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