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
甲方(發包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包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將位於____市____區新__自住房的建房施工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互利、誠信的原則,根據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採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建築材料,包括:建築用水、用電、紅磚、水泥、沙、碎石、鋼材、鐵釘、扎絲、安全網等一切建築材料;乙方提供勞務、施工技術、施工工具、施工所需的木料、板材及生產、生活的一切用具等。
乙方負責施工過程中組織、管理工人,指揮工人施工,施工人員的生活由乙方妥善安置,乙方及其施工工人與甲方不存在僱傭關係,乙方及施工人員就餐、飲用水、煙等均自理。施工工人用工合同及工資由乙方負責,如有勞資等用工糾紛與甲方無關,乙方須負全責並處理好。
二、 施工範圍:
在甲方一棟自住房三層基礎上再承建三層,一層毛坯房約1002(以實際面積計算)。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要求或圖紙進行施工(如有更改,雙方應提前協商),承建結果以甲方實際情況而定,如出現其他情況甲方可以就此工程的一個階段做為結束可以終止施工(如主體建好、外牆裝修內部毛坯、全部建成並裝修完工);乙方接受承包後不得以任何理由單方面終止施工。
三、承包工程內容及金額:
按滴水平方面積計算,毛坯房三層按叄佰叄拾圓整(330.00元)每平方米結算,乙方工程含吊所有建築材料、搭排山(協助圍網)、做板面、樓梯、砌內外牆、外牆貼瓷片、內牆過水泥沙漿、安裝排汙管道、協助鑽孔、建築垃圾清理至一樓墊底。其他:泵車費用甲乙雙方各付一半;甲方應付原三層搭排山人工竹架款,按排山面積每平方柒圓整(7.00元)結算;甲方應付原三層外牆貼瓷,每平方按牆面面積計算,門窗不除,每平方叄拾圓整(30.00元)結算;甲方應付訂網人工費共陸佰圓整(600.00元),如甲方有協助做就減少貳佰圓整(200.00元);甲方按每倒好一層板面補助人工加餐伙食貳佰圓整(200.00元)、倒板面時每個人工一包煙、一瓶水;最頂層樓梯間按每平方貳佰叄拾圓整(230.00元)的百分之七十結算(以曾來方屋主的樣式做);協助完成天面四周截水牆;天面欄河砌紅磚不計,有貼瓷片按每平方伍拾圓整(50.00元)結算。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裝修完工。
四、六層按叄佰捌拾圓整(380.00元)每平方結算,在原來毛坯房基礎上增加如下專案:四層房間和廳地板,規格為60 c 60c,廳地板規格為80 c80 c;房和廳牆面貼瓷片1.2米高,規格為25c40c;廚房衛生間牆面貼瓷片至頂,需要做防水工程。
五、六層房間地板規格為60 c 60c,貼地腳線;廳地板規格為80 c 80c,廳牆面貼瓷片至頂;廚房衛生間牆面貼瓷片至頂,需要做防水工程。樓梯牆面貼瓷片1.6米高;協助安裝門窗等裝修;天面另計。甲方需要另行增加工程,雙方協商定價。
六、施工工期:
按毛坯房建築工期自公曆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工,工期前後不超過天;全部裝修完工甲乙雙方具體協商。乙方應按時施工,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拖延三個月以上,甲方有權按總工程款每天扣除1%的費用。
七、付款方式:
甲方按每層倒好樓面後五天內付壹萬伍仟圓整(15000.00元)給乙方;砌磚完,付壹萬伍仟圓整(15000.00元)給乙方;其他工程款按工程進度的80%付款,工程完工結算所有工程款。總工程款拖欠不得超過壹萬伍仟圓整(15000.00元),拖欠時間最長不超過________年(________年),如甲方經濟許可應提前付款。________年內甲方房屋出現有工程質量問題,乙方須重新修繕。
八、施工安全:
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全程對施工安全負完全責任。乙方應在工地安裝一切必要的安全防護裝置,不得違法違規操作,確保施工人員人身安全,甲方不承擔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傷亡事故的賠償責任。由於乙方對施工工地管理疏忽等原因造成施工人員以外的第三方人身及財產損失,乙方應對此負全部責任。如遇當地有違建執法,造成乙方建築用具被沒收、拖走,甲方應給予賠償。
九、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經簽字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鎮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2
甲方(賣方):
住址: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乙方(買方):
住址: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經_等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甲方所有的(轉讓給乙方一事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一、概況
品牌:型號:
機號:
二、轉讓價格:B 元。
三、甲方承諾
甲方承諾對上述轉讓的(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乙方基於該承諾購買上述(。如因第三人向乙方主張(的所有權或他物權導致乙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問題說明
(現狀已由雙方確認。因該(系二手舊機,甲方對於的執行狀況及工作狀況均向乙方作了充分的說明,乙方對於該的現狀以及日後執行可能出現的問題均已瞭解。
五、乙方應在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或分期(明細)將貨款付至如下賬戶:
付款遲延的,乙方按欠款額的日千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超過天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六、因履行本協議所產生的任何爭議,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轄。
七、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鎮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3
甲方: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甲方將______小區_____樓____單元_____室_______內部裝修_______工程。承包給乙方進行施工,並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責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經客戶確認後的施工圖紙及做法說明;
2、甲方將隨時對工地進行抽查,如發現乙方施工質量不合格或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工藝做法,施工程式要求操作,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
3、甲方向乙方提供材料時,要辦理材料驗(接)收手續,不負責退料;
4、甲方工程監理或工程巡檢有權對乙方發出《質量,工期整改單》,並限定整改日期及整改標準;
5、甲方接到客戶維修通知後,應於24小時內通知乙方前去維修;
6、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其給甲方名譽及經濟上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同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二條:乙方責任
1、乙方應服從甲方管理,保證按合同如期完成施工任務,乙方無故拖延工期,每拖延一天予以1000元處罰,增加工程量和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2、乙方必須遵守物業部門的管理規定,做好施工現場各項安全,衛生工作,必須做到每日清掃現場,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必須對施工人員加強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護,杜絕一切事故隱患及違章作業,合同期內,乙方施工人員發生工傷,職業病及因違章作業引起的事故及
第三方傷害,由乙方全部負責;
4、乙方在工程未竣工前,負責對施工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如有損壞,丟失,將由乙方賠償;
5、乙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否則甲方將沒收乙方所有工程未結款項,風險金以及保修款等;
第三條:工程承包方式及造價
1、本工程採取由甲方提供材料,乙方進行施工的承包方式;
2、本工程單價_______元,工程總造價___7000元,大寫_柒仟元整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付款方式
1、乙方工人進場施工____日後,甲方支付工程款的30%為材料款;
2、乙方工程量完成過半後,甲方支付工程量款的30%。
3、工程全部完工後,____日內甲方支付工程款的30%。
4、甲方工程全部交工並同業主結算完工程款後,____月內無異議,無質量問題甲方支付給乙方工程款的10%,(質量保證金)
第五條:附則
1、本合同有效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城鎮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4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專案一覽表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範圍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組成合同的檔案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 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
合同訂立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
城鎮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區(縣)_______鄉鎮___________村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根據《勞動法》,《_____》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期限為__天。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期限為__天。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專案名稱)工程中,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___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__________。
(二)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
(三)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
乙方依法享有公休假,法定節日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甲方因施工建設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甲方採用以下第_______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日。
(三)計件工資。甲方應以同類崗位人員能夠完成的勞動量為基礎制定的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
以上雙方約定的工資不低於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其中乙方在試用期的工資不低於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_______)
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甲方應當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時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應由乙方簽字確認。
五、社會_____
第五條?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_____。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_____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_____義務。乙方應繳的社會_____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_____政策規定執行。
六、_____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甲方應當在乙方上崗前進行安全生產培訓,乙方從事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應當經過培訓並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_____用品。其中建築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_________)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甲方將依法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解除和終止
第七條?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_____》規定執行。
第八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九條?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_____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_____,提起訴訟解決。
九、其他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城鎮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6
發包方:
承包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築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定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發包文號:
3、工程地點:
4、工程內容:
5、工程造價:
二、工期
1、承包方應按發包方要求的工期完成全部工作。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 日曆天。
3、有下列情況之一,並經發包方簽證,工期可以順延。
(1)因發包方原因影響開工。
(2)不可抗力。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和因此造成的發包方損失。
三、工程質量及驗收
1、質量標準 。
2、承包方應按照施工圖及說明、國家有關施工規範、驗收規範和經發包方確認的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3、承包方應對現場工人的操作、施工方法、施工技術措施的可靠性、安全性負完全責任,因承包方責任造成工程質量事故、返工,其經濟損失由承包方自負,因此造成工期延誤的,承包方承擔全部責任。
4、承包方必須接受發包方在施工過程中的管理,及時辦理質量檢驗手續。承包方應按國家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方代表提供完整的過程檢驗資料。
四、工程款支付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通過審計後付價款的95%,餘款5%作為質量保證金(待工程保修期滿後無質量問題無息退還)。
五、材料供應及裝置管理
1、全部材料由承包方自行採購,經發包人認可後使用。
2、機械裝置由承包方自備。
六、發包方責任
1、負責辦理有關建設手續。
2、發包人指派 同志為工地代表。
七、承包方的責任
1、承包方在施工中必須配備確保工程進度和質量的現場管理班子。
2、遵守發包方的質量、技術、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管理制度,接受發包方代表的指揮、檢查和監督。
3、做好施工原始記錄,按發包方要求的工程資料的樣式及填寫方式,彙集施工技術資料,提供給發包人2套。
4、承包方指派 同志為工地代表。
八、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
1、承包方應派專人對施工用電、施工機械進行管理,加強使用過程中的檢查,確保使用安全。
2、承包方必須按文明施工要求組織施工,做到施工現場文明整潔。
3、承包方在施工中,應嚴格安全措施,嚴禁高空拋物。
4、承包方在施工中,如發生人身和裝置事故,一切費用和善後問題的處理,均由承包方負責,並承擔因此給發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九、其它
1、本合同雙方約定經簽字,蓋章後生效。
2、合同份數:
(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方、承包方分別儲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兩份(發包方、承包方各執一份 )。
十、補充條款:
發包方簽字(蓋章): 承包方簽字(蓋章):
合同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城鎮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7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大連XX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以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並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工程承包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定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建設地點: 第二條 工程內容及承包範圍 工程內容:計算機網路安裝工程、集團電話安裝工程、衛星電視安裝工程、安防監控安裝工程。 承包範圍:按甲方要求完成方案設計、裝置材料及輔材供貨、安裝、除錯、驗收和培訓。 裝置安裝開工和竣工期限 本承包工程的開工日期為甲乙雙方簽訂合同之日起,竣工日期為工程開工後____日內結束。 遇到下列情況之一者,經甲方稽核批准後,工期可做調整。 重大設計變更(指設計功能改變、主要裝置增減和發生在關鍵線路上的改變)造成的工期變化,並經甲方書面確認; 甲方書面通知的計劃工期改變; 不可抗力; 第四條 承包方式、造價及造價調整 承包方式:採取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材料差價及各系統的工藝設計,並達到甲方要求,若因甲方功能要求發生的重大變更造成價格大幅度增減將以補充協議形式辦理。不包含室外安裝立杆。
2、 本工程總造價: 人民幣(大寫) (詳見方案)
3、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經乙方提出甲方認可後可調整本合同造價:
(1) 由於甲方通知的設計變更引起的增加減少工作內容;
(2) 應甲方要求單項設計變更增減費用在20元(不含20元)以上;
(3) 不可抗力; 發生以上情況時,乙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及時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的形式(附有詳細估算和甲方的指示)報送甲方,甲方應在收到報告後5個工作日內給予答覆。
(4)除合同另有說明外,本工程發生的任何直接費用及與本工程有關的其他費用(如稅金)均已包括在本合同造價內。 第五條 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施工現場臨時施工用水、用電及垂直運輸條件。
2、負責提供一間帶門、鎖的房間用於乙方庫房。
3、開工前向乙方進行現場情況交底,提供施工場地的有關情況,以便乙方進行施工工作。
4、負責協調、處理現場有關生產進度、技術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檢查驗收和稽核工程款支付事宜。
5、稽核乙方報送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6、負責現場的協調管理,定期召開生產協調會。
7、負責甲方驗收移交後的成品保護。 乙方責任:
1、編制切實可行的施工組織設計、工程進度計劃和材料裝置進場計劃,書面報甲方稽核確認後嚴格執行。
2、指派經甲方資格審查合格的現場專案負責人,根據合同規定處理現場有關事宜,專案負責人或其授權代表必須參加甲方召開的生產協調會,並代表乙方做出決定。
3、工程未經驗收、交付業主使用之前,做好成品保護工作。
4、自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乙方按國家及行業有關規定以及合同要求對本工程負責保修和質量保證,如發生任何質量問題,由乙方全權負責。
5、乙方未履行上述各項義務,造成質量事故、工期延誤、財產損害和經濟損失須承擔全部責任。
6、不得損壞其他單位的施工內容,如有損壞乙方負責賠償
城鎮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8
第一部分 合同條件
一、詞語含義及合同檔案
第一條 詞語含義。
在本合同,下列詞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合同:是指為實施工程,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達成的明確相互權利和義務關係的協議。
包括合同條件、協議條款以及雙方協商同意的與合同有關的全部檔案。
2.協議條款:是指結合具體工程,除合同條件外,經發包方和承包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
3.發包方(簡稱甲方):
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甲方的具體身份、發包範圍、許可權、性質均需在協議條款內約定。
4.承包方(簡稱乙方):
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體資料並被甲方接受的當事人。
5.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
甲方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6.乙方駐工地代表(稱簡乙方代表):
乙方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7.社會監理:甲方委託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8.總監理工程師: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9.設計單位:甲方委託的具備與工程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本合同工程的裝飾或二次及以上的裝飾,甲方委託乙方部分或全部設計,且乙方具備相應設計資質,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設計合同。
10.工程:是指為使建築物、構築物內、外空間達到一定的環境質量要求,使用裝飾裝修材料,對建築物、構築物外表和內部進行修飾處理的工程。
包括對舊有建築物及其設施表面的裝飾處理。
11.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造價管理部門。
12.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3.合同價款: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工程的合同價款為中標價格。
14.追加合同價款:在施工中發生的、經甲方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5.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承擔的開支。
16.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按總日曆天數(包括一切法定在內)計算的工期天數。
17.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開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協議條款約定構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場地:由甲方提供,並在協議條款內約定,供乙方施工、操作、運輸、堆放材料的場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圍場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裝置和設施: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方提供給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裝置或設施。
23.工程量清單:發包方在招標檔案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計算方法(規則)計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明細清單。
24.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列印、複寫、印刷的各種通知、證明、證書、協議、備忘錄、函件及經過確認的會議紀要、電報、電傳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瀑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自然災害等。
第二條 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合同檔案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
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建設工程;
5.監理合同;
6.招標發包工程的招標檔案、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
7.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8.標準、規範和其它有關的技術經濟資料、要求;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由雙方協商解釋,協商不成時,按協議條款第35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 合同檔案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合同檔案使用漢語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少數民族語言書寫、解釋和說明。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範。
沒有國家標準、規範時,有行業標準、規範的,使用行業標準、規範;
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的,使用地方的標準、規範。
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和設計單位批准後執行。
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範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適用於合同檔案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含地方法規),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規章。
第四條 圖紙。
甲方在開工日期7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
乙方需要超過協議條款雙方約定的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乙方承擔。
使用國外或境外圖紙,不能滿足施工需要時,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複製、重新繪製、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的責任和費用承擔。
二、雙方一般責任
第五條 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行使自己部分權利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
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行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於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24小時後不予答覆,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
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加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
因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
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價款,並賠償乙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檔案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委託監理。
本工程甲方委託監理,應與監理單位簽訂監理合同。
並在本合同協議條款內明確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及其應履行的職責。
本合同中總監理工程師和甲方代表的職責不能相互交叉。
非經甲方同意,總監理工程師及其代表無權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義務。
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事件時,總監理工程師應作出公正的處理。
為保證施工正常進行,甲乙雙方應尊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
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有異議時,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處理。
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接到監理單位通知後應同時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履行賦予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後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行上籤署姓名及收到時間後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
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絡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護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
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
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檔案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甲方工作。
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場地,並清除施工場地內一切影響乙方施工的障礙;
或承擔乙方在不騰空的場地內施工採取的相應措施所發生的費用,一併計入合同價款內;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電、熱力、電訊等管道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的地點,並保證乙方施工期間的需要;
3.負責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門及當地各有關部門的聯絡和協調工作;
4.協調施工場地內各交叉作業施工單位之間的關係,保證乙方按合同的約定順利施工;
5.辦理施工所需的有關批件、證件和臨時用地等的申請報批手續;
6.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7.向乙方有償提供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裝置和設施。
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九條 乙方工作。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範圍內,按協議條款的約定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准後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3.在騰空後單獨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場地內,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衛。
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騰空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上述設施和人員由建築工程承包人或建築物使用單位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代表同意,需辦理有關手續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一切規定和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6.按協議條款的約定保護好建築物結構和相應管線、裝置;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驗收之前,負責成品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
第三方原因造成損壞,通過甲方協調,由責任方負責修復;
或乙方修復,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
要求乙方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費用由甲方承擔,並在協議條款內約定。
甲方在竣工驗收前使用,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由於乙方不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十條 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
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逾期不批覆,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准。
乙方必須按批准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
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第十一條 延期開工。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
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
甲方代表在7天內答覆乙方。
甲方代表7天內不予答覆,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要求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二條 暫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
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
乙方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後,可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
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工。
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
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覆,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工期延誤。
由於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的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2.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3.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工程未按時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7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7天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乙方可視為延期及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
乙方按協議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准。
甲方應在7天內給予批准,併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
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追加合同價款和承擔;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質量與檢驗
第十五條 工程樣板。
按照協議條款規定,乙方製作的樣板間,經甲方代表檢驗合格後,由甲乙雙方封存。
樣板間作為甲方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
製作樣板間的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六條 檢查和返工。
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設計和樣板間標準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
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檢查檢驗合格後再進行檢查檢驗應不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七條 工程質量等級。
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
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價款,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的順延。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
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甲方承擔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質量監督部門調解,調解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一方承擔。
第十八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
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
乙方準備驗收記錄。
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
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工程符合規範要求,驗收24小時後,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准,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在開始驗收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甲方應承認驗收記錄。
第十九條 重新檢驗。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驗收的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隱蔽或修復後隱蔽。
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乙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五、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條 合同價款與調整。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4.一週內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電、停氣累計超過8小時;
5.協議條款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調整合同價款的方法及範圍。
乙方在需要調整合同價款時,在協議條款約定的天數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後通知經辦銀行和乙方。
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後7天內不作答覆,視為已經批准。
對固定價格合同,雙方應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給予乙方的風險金額或按合同價款一定比例約定風險係數,同時雙方約定乙方在固定價格內承擔的風險範圍。
第二十一條 工程款預付。
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後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
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預付工程款,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內後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工程款,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
甲方代表接到報告後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並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
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代表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告後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視為已被確認,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依據。
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二十三條 工程款支付。
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根據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以構成合同價款相應專案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出工程價款,經甲方代表簽字後支付。
甲方在計量結果簽字後超過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經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甲方可延期付款。
協議需明確約定付款日期,並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從計量結果簽字後第8天起計算的應付工程價款利息。
六、材料供應
第二十四條 材料樣品或樣本。
不論甲乙任何一方供應都應事先提供材料樣品或樣本。
經雙方驗收後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
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品種,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樣、色調和規格的樣品或樣本。
第二十五條 甲方提供材料。
甲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
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
無論乙方是否派人蔘加驗收,驗收後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應的保管費用。
發生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裝置的保管,損壞或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差價;
2.材料的種類、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清單或樣品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
3.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約定地點;
4.供應數量少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
多於清單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餘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5.供應時間早於清單約定時間,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於清單約定時間供應而導致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
發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並由甲方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乙方檢驗難過之後仍發現有與清單和樣品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還應承擔重新採購及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六條 乙方供應材料。
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規範和樣品的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
在材料裝置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
對與設計、規範和樣品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應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現場,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甲方未能按時到場驗收,以後發現材料不符合規範、設計和樣品要求,乙方仍應拆除、修復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
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二十七條 材料試驗。
對於必須經過試驗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供應,按協議條款的約定,由乙方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等測試。
不具備測試條件的,可委託專業機構進行測試,費用由甲方承擔。
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採購的應停止採購,凡已採購運至現場的,應立即由採購方運出現場,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採購費用,由採購方承擔。
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擔全部材料採購費用。
七、設計變更
第二十八條 甲方變更設計。
甲方變更設計,應在該項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
乙方已經施工的工程,甲方變更設計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後立即停止施工。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應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全部處理費用。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和相應的損失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九條 乙方變更設計。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變更設計和對原定材料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及有關部門批准。
合理化建議節約的金額,甲方雙方協商分享。
第三十條 設計變更對工程影響。
所有設計變更,雙方均應辦理變更洽商簽證。
發生設計變更後,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進行下列對工程影響的變更: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施工時間和順序。
第三十一條 確定變更合同價款及工期。
發生設計變更後,在雙方協商時間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合同價款: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設計變更影響到工期,由乙方提出變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後7天內通知乙方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或有關工期管理部門裁定,對裁定有異議,按第35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八、竣工與結算
第三十二條 竣工驗收。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
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甲方提交竣工圖。
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並在驗收後7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
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7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7天內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准,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後一天的次日起承擔保管費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三十三條 竣工結算。
竣工報告批准後,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
甲方代表收到結算報告後應在7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銀行支付工程款,並將副本送乙方。
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報告後14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15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同期貸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 保修。
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專案、內容、範圍、期限及保脩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並支付保脩金。
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
分單項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保修期。
保修期內,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後7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
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脩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採取按合同價款約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脩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後14天內結算,將剩餘保脩金和按協議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乙方。
九、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三十五條 爭議。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調解。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由委員會仲裁。
當事人雙方未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發生爭議後,除出現以下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所接受;
4.仲裁委員會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條 違約。
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准,不按合同約定支付款項或履行自己的其他義務及發生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費用和從支付之日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範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用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按協議條款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違約方必須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內作出答覆,超過7天不予答覆視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 索賠。
甲方未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提供條件、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生後14天內,向甲方代表發出要求索賠的意向;
3.在發出索賠意向後14天內,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詳細的索賠資料和金額;
4.甲方在接到索賠資產後7天內給予批准,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7天內未作答覆,視為該索賠已經批准;
5.雙方協議實行一攬子索賠,索賠意向不得遲於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它
第三十八條 安全施工。
乙方要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並承擔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非乙方責任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
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
甲方要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
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裝置、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時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實施。
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不騰空和繼續使用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乙方應制定周密的安全保護和防火措施,確保建築物內的財產和人員的安全,並報甲方代表批准。
安全保護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並承擔有關費用。
第三十九條 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的使用。
甲方要求採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實驗等費用。
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並負責實驗等有關工作。
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准後按以上約定辦理。
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分攤或分享。
第四十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災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
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7天內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
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不可抗力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所屬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裝置、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和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籤補充協議約定。
第四十一條 保險。
在施工場地內,甲乙雙方認為有保險的必要時,甲方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辦理建築物和施工場地內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保險,並支付一切費用。
乙方辦理施工場地內自己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裝置的保險,並支付一切費用。
當乙方為分包或在不騰空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乙方辦理自己的各類保險。
投保後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4天內向甲方提供建築工程(建築物)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四十二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由於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裝置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裝置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
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費用,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已經定貨的材料、裝置由定貨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四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
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四十四條 合同份數。
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分別儲存。
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第二部分 協議條款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承包範圍:
承包方式:
1.2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總日曆工期天數:
1.3 質量等級:
1.4 合同價款:
第二條 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第三條 合同檔案使用的語言和適用標準及法律
3.1 合同語言:
3.2 適用標準、規範:
3.3 適用法律、法規:
第四條 圖紙
4.1 圖紙提供日期:
4.2 圖紙提供套數:
4.3 圖紙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
第五條 甲方代表
5.1 甲方代表姓名和職稱(職務):
5.2 甲方賦予甲方代表的職權:
5.3 甲方代表委派人員的名單及責任範圍:
第六條 監理單位及總監理工程師
6.1 監理單位名稱:
6.2 總監理工程師姓名、職稱:
6.3 總監理工程師職責:
第七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第八條 甲方工作
8.1 提供具備開工條件施工場地的時間和要求:
8.2 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8.3 需要與有關部門聯絡和協調工作的內容及完成時間:
8.4 需要協調各施工單位之間關係的工作內容和完成時間:
8.5 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8.6 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
8.7 向乙方提供的設施內容:
第九條 乙方工作
9.1 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
9.2 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
9.3 施工場地防護工作的要求:
9.4 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控制的要求:
9.5 符合施工場地規定的要求:
9.6 保護建築物結構及相應管線和裝置的措施:
9.7 建築成品保護的措施:
第十條 進度計劃
10.1 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10.2 甲方代表批准進度計劃的時間:
第十一條 延期開工
第十二條 暫停施工
第十三條 工期延誤
第十四條 工期提前
第十五條 工程樣板
15.1 對工程樣板間的要求:
第十六條 檢查和返工
第十七條 工程質量等級
17.1 工程質量等級要求的追加合同價款:
17.2 質量評定部門名稱:
第十八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8.1 中間驗收部位和時間:
第十九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
第二十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
20.1 合同價款形式(固定價格加風險係數合同、可調價格合同等):
20.2 調整的方式:
第二十一條 工程預付款
21.1 預付工程款總金額:
21.2 預付時間和比例:
21.3 扣回時間和比例:
21.4 甲方不按時付款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22.1 乙方提交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
第二十三條 工程款支付
23.1 工程款支付方式:
23.2 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
23.3 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二十四條 材料樣品或樣本
第二十五條 甲方供應材料裝置
25.1 甲方供應材料、裝置的要求(附清單):
第二十六條 乙方採購材料裝置
第二十七條 材料試驗
第二十八條 甲方變更設計
第二十九條 乙方變更設計
第三十條 設計變更對工程的影響
第三十一條 確定變更價款
第三十二條 竣工驗收
32.1 乙方提供竣工驗收資料的內容:
32.2 乙方提交竣工報告的時間和份數:
第三十三條 竣工結算
33.1 結算方式:
33.2 乙方提交結算報告的時間:
33.3 甲方批准結算報告的時間:
33.4 甲方將撥款通知送達經辦銀行的時間:
33.5 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三十四條 保修
34.1 保修內容、範圍:
34.2 保修期限:
34.3 保脩金額和支付方法:
34.4 保脩金利息:
第三十五條 爭議
35.1 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六條 違約
36.1 違約的處理:
36.2 違約金的數額:
36.3 損失的計算方法:
36.4 甲方不按時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七條 索賠
第三十八條 安全施工
第三十九條 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
第四十條 不可抗力
40.1 不可抗力的認定標準:
第四十一條 保險
第四十二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第四十三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43.1 合同生效日期:
第四十四條 合同份數
44.1 合同副本份數:
44.2 合同副本的分送責任:
44.3 合同制訂費用: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人: 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鑑(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鑑(公)證機關(蓋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城鎮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9
公司承包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在 公司承包的《 》,就該《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承包範圍及內容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由三方聯合按比例投資完成甲方
第一條 聯合宗旨、專案和範圍
聯合經營宗旨: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 聯合經營專案:建築工程
第二條 聯合投資各方均以該專案開發負責人 與甲方所簽訂的《 》工程前期墊資價款作為聯合投資範圍。
第三條 聯合投資方式、比例、核算方式
投資方式:
(1)甲方以現金作為投資。(投資 )
(2)乙方以現金作為投資。(投資 )
(3)丙方以現金作為投資。(投資 ) 投資比例:
(1)甲方佔工程專案的 %(按 %出資,承擔虧損,享受分紅)。
(2)乙方佔工程專案的 %(按 %出資,承擔虧損,享受分紅)。
(3)丙方佔工程專案的 %(按 %出資,承擔虧損,享受分紅)。
核算方式:僅對聯合經營的範圍實行獨立核算。
第四條 聯營各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對聯合經營範圍的全部行使建設性意見表決權,享有紅利、出資、承擔虧損及承擔法律責任的義務。
乙方:對聯合經營範圍的全部行使建設性意見表決權,享有紅利、出資、承擔虧損及承擔法律責任的義務。
丙方:對聯合經營範圍的全部行使建設性意見表決權,享有紅利、出資、承擔虧損及承擔法律責任的義務。
第五條 利潤分配與風險承擔
聯合經營範圍的全部所得,在除去全部成本和開支後,其餘為紅利,按投資比例分配。
該專案獨立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聯合投資雙方對該債務在投資範圍內,按投資和分紅比例承擔虧損。
第六條 聯合 投資各方按約定投資多少按實際需用、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聯營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條依期如數支付投資時,視為違約,每逾期壹日,違約方應向聯營體繳付其投資額的1%作為違約金。
2、由於聯營任何一方違約,造成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除應按投資額的10%支付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要求並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全部經濟損失。如守約方同意繼續履行合同,違約方應賠償其違約行為給聯營體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書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書一式三份,甲、丙和各方各執一份,本合同書經甲、乙、丙各方蓋章或簽字捺 印後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城鎮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0
第一部分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專案一覽表(附件1)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組成合同的檔案
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檔案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於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2專用條款:是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發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髮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專案經理: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設計並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監理並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8工程師: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9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1.10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範圍內的工程。
1.11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全部工程並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2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3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14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曆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5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範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7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並經發包人批准,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20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21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3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後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檔案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第四百九十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3.1語言文字
本合同檔案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在少數民族地區,雙方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書寫和解釋、說明本合同。
城鎮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1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字》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可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承包範圍:報價書及效果圖、施工圖顯示的工作內容
1.4承包的方式:包工包料
1.5工期:本工程自____年月日開工,於____年月日竣工。
1.6工程質量:達到國家及地方質量評估合格標準。
1.7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第二條:甲方工作
2.1開工前叄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貳份,並承擔設計圖紙的相關費用,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
2.2指派徐曼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
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
第三條:乙方工作
3.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2指派張耀剛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
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
嚴格按照圖紙或做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
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裝置管線不受損壞。
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消納等工作,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戶)的關係。
3.5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結構及各種裝置管線。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品進行保護。
第四條:關於工期的約定
4.1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2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3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
第五條: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73—91)、《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300—88)和《河南省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33—97)等國家、省制訂的規範及標準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
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若甲方要求複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
若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複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延續;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5.3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4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解到驗收通知七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
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
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第六條: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採用固定價格。
(報價單以外零6.2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
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10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並在15天內,結清尾款。
第七條: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凡由乙方採夠的材料、裝置,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
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規範。
8.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他相關的法規、規範。
8.3由於一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九條:獎勵和違約責任
9.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
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500元。
9.2由於乙方的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500元違約金。
9.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裝置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4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9.5因乙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爭議或糾紛處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節。
10.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11.1報價書內容包括二樓室內、走廊裝修、一層辦事大廳裝修、樓梯間裝修及裝修部分照明、開關、插座等專案。
11.2報價書中約定的材料必須有國家環保認證書,進場後須經甲方驗收後使用,否則該批材料不合格處理。
11.3一切安全責任事故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11.4保修期為一年。
11.5水電費按決算價的0.5%扣除。
11.6對居民的財產造成損壞者,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11.7報價單作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附則
12.1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12.2本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1、施工圖紙說明
2、工程專案一覽表
3、工程預算書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城鎮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2
承包人(乙方):(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他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發包與承包事項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
1.2 工程地點: 。
1.3 工程內容: 。
1.4 承包範圍: 。
1.5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見附件)
□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結構: 。
1.7 裝飾裝修施工面積: 。
2 工程質量
2.1 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北京或專業的質量檢驗標準、設計標準或雙方約定的其他標準。
2.2 國家、北京或專業標準:《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汙染控制規範》(GB50325-20xx)
、 。
2.3 約定標準: 。
3 工期
3.1 總工期: 日(為日曆工期,幷包括法定節假日)。
3.2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3.3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4 延期開工:乙方不能按期開工的,應提前2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內未做出答覆的,視為同意延期開工,具體開工日期將另行約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開工的,則工期不順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開工的,應徵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並相應順延工期。
3.5 暫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暫停施工的,應在24小時內向乙方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應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時提出處理意見的,乙方可繼續施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要求復工的,甲方應在12小時內予以答覆。甲方未能按時答覆的,乙方可自行復工。
3.6 工期順延
3.6.1 發生以下情況的,工期順延,乙方不承擔責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供開工條件的。
(2)工程量增加、設計變更的。
(3)甲方未按時驗收隱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時供應合同約定的材料和裝置的。
(5) 7日內由於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累計8小時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時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堅持錯誤指令而導致工期延誤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現以上情況時,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順延。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條件應是採取可行的新技術措施,任何違反工藝標準、偷工減料等行為不得作為提前竣工的手段。雙方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且甲方應在3日內批准乙方修訂的進度計劃及新技術措施,併為趕工提供必要的條件。
3.7.2 提前竣工協議應包含以下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技術措施。
(3)甲方為實行新技術措施提供的條件。
(4)實行新技術措施增加的費用。
4 設計
4.1 設計圖紙及技術檔案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於開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圖紙及技術檔案。
□由乙方於開工 日前提供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圖紙及技術檔案送甲方審批,甲方應於 日內審批完畢並交還乙方。
□由甲方委託的專業設計公司於開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圖紙及技術檔案。
4.2 設計變更
4.2.1 甲方要求變更設計時,應在該分部或分項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停止對涉及部分的施工及準備活動。
4.2.2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損失。
4.2.3 已完工程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2.4 設計變更應由甲方代表辦理洽商確認手續,乙方應變更施工進度計劃,送甲方批准,同時調整工程價款。
4.2.5 涉及設計變更的,設計圖紙提供方應給出變更設計圖紙及材料樣品,以作計價及施工依據。
5 工程價款
5.1 本工程價款:
□招標工程以中標價為準。(應附中標通知書)
□非招標工程以審定的工程預(概)算書為準。
5.2 本工程價款總計:人民幣 元 ,? 元。
5.3 本工程價款可在出現下列情況時調整:
(1)甲方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約定的其他工期順延條件之一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增減或調整。
5.4 工程價款支付
5.4.1 預付款為工程總價的 %,支付時間為 。甲方未按約定支付預付款的,乙方可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後3日內仍不能支付,乙方可延期開工。
5.4.2 工程進度款
乙方應在每月 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及相關質量驗收記錄,甲方應在3日內會同乙方核實計量並檢驗工程質量。乙方無故不參加計量及質量驗收的,甲方計量視為有效並作為工程款支付依據;甲方逾期未作計量及質量驗收的,從第4日起乙方計量視為有效並作為工程款支付依據。
工程進度款的撥付應包括洽商款項(如設計變更、工程量增加等)。
乙方未經監理同意超出設計圖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經乙方書面同意並明確延期付款日期後,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應計算自確認延期5日後起算的應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
5.4.3 工程進度款付至工程總價90%時停止支付,10%尾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按雙方約定的方式結清。
6 材料裝置供應
6.1 本工程由甲方供應主要材料裝置的,雙方約定編制甲方供應材料裝置一覽表作為本合同附件,一覽表中應準確寫明材料裝置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等。
6.2 本工程由乙方採購材料裝置的,應按照設計說明、施工圖紙和有關技術資料標準要求進行採購,提供材料裝置產品的質量、環保合格證明,並對所購材料裝置質量負責。
6.3 甲方提供和乙方採購的材料裝置按約定到達指定地點前應通知對方,雙方應對材料、裝置進行共同驗收。甲方供應的材料裝置經驗收合格後,應移交給乙方管理、使用。
6.4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應由雙方選定樣品樣本。樣品樣本應經雙方驗收後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
6.5 雙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應符合國家質檢總局釋出的《室內裝飾裝修有害物質限量標準》。
7 雙方派駐本工程專案的代表
7.1 甲方派駐本工程專案的代表為 職務: ,
職稱: 。
7.2本工程專案甲方委託 公司依法對工程施工實施監理。
監理工程師: 職務:職稱:
註冊證書號: 。
7.3 乙方派駐本工程的專案經理為 ,是乙方在本工程專案中的代表。
7.4 雙方派駐本工程施工場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約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權利,履行派出方的義務。
7.5 甲方代表在授權範圍內向乙方專案經理髮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條件和指令,專案經理應予執行。
8 雙方權利
8.1 甲方權利
8.1.1 有權根據工程需要撤換派駐施工場地的代表和監理工程師,但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乙方。撤換後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的權責不變。
8.1.2 有權監督乙方履行各項合同義務。
8.1.3 有權審批乙方編制的施工進度計劃。
8.1.4 有權對工程質量、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參加材料、裝置驗收、隱蔽工程驗收、竣工驗收。
8.2 乙方權利
8.2.1 有權根據工程需要撤換派駐本工程施工場地的代表,但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甲方,撤換後代表的權責不變。
8.2.2 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各項合同義務。
8.2.3 乙方代表認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時,有權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如甲方代表堅持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乙方代表應予執行,但由於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9 雙方義務
9.1 甲方義務
9.1.1 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1.2 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審批證件。
9.1.3 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工作。
9.1.4 提供施工場地,並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及承擔乙方在不騰空場地條件下施工的相應措施費用。
9.1.5 提供房屋主體結構,水、電、暖風機電裝置的技術資料。
9.1.6 提供施工所需水、電、冬季供暖裝置,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9.1.7 協調施工場地進行交叉作業的各專業施工單位間的關係,保證工程有序進行。
9.1.8 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
9.1.9 在原有建築物中進行裝飾裝修工程,要保證建築結構的安全,並不得有下列行為:
(1)隨意改動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
(2)在外牆上開窗、門或擴大原有門窗尺寸,拆除連線陽臺門窗的牆體。
(3)增加樓、地面荷載。
(4)破壞地面,層面防水層和拆改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5)強令乙方違章作業施工的其他行為。
凡必須涉及以上所列內容的,應有涉及改動方案的設計圖紙,並對安全使用性出具書面說明。
9.2 乙方義務
9.2.1 制定並組織落實施工進度計劃。
9.2.2 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管理規定。
9.2.3 安全施工
應按有關規定,嚴格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並承擔由於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員及財產損失。非乙方責任造成的損失,由相應責任人承擔。
發生傷亡事故,應在第一時間報有關部門及通知甲方,並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應提供搶救搶險的必要條件,協助處理事故。事故引發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衛、維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在動力裝置、高壓線路、地下管線、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臨時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應與甲方協商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同意後實施,防護費用由甲方承擔。
在未騰空和繼續使用的建築物內施工的,應制定專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確保建築物內財產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應報甲方同意,並由甲方承擔相應費用。
9.2.4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應負責工程成品保護工作。
9.2.5 負責施工場地的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
10 工程驗收
10.1 隱蔽工程驗收:具備隱蔽條件的工程部位,乙方應在自檢合格後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監理工程師)驗收,驗收合格並經甲方代表(監理工程師)在檢驗紀錄上簽字後,乙方才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
10.2 竣工驗收
10.2.1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乙方應按國家竣工驗收的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驗收報告、竣工資料、竣工圖紙。甲方應在收到報告後7日內組織驗收,並在驗收後28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見,雙方根據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約定修改期限。乙方應按甲方意見進行修改並承擔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費用。
10.2.2 甲方逾期未組織驗收或提出修改意見的,視為工程合格同意驗收,應辦理竣工結算手續。
10.2.3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達到竣工驗收標準的,竣工日期為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視為保修起始日期。
10.2.4 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強行使用,則視為竣工驗收合格,由此發生的質量責任及其他責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10.2.5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暫時不能竣工的,雙方可簽訂甩項竣工協議處理。
10.2.6 竣工結算:竣工報告經甲方同意後,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或合同約定向甲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甲方自收到報告和結算資料之日起28日內進行稽核確認,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時甲、乙雙方辦理工程交接手續。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未辦理竣工結算的,應承擔乙方相應的保管費和利息損失。
11 違約責任
11.1 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時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包括支付違約金、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1.2 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竣工結算款的,每延誤一日應向乙方支付遲延部分工程款 ‰的違約金。
11.3 由於乙方責任延誤工期的,延誤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按已付工程進度款之和的 ‰支付違約金。
11.4 由於乙方責任導致工程質量和室內環境汙染控制不達標的工程,乙方對工程質量不合格的部位應進行徹底返工修理,對室內空氣質量不達標的應進行全面綜合治理,由於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視同延誤工期。
11.5 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後,除符合以下情況而中止合同外,雙方均應繼續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連續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無法履行。
(2)甲、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2 其他:有關保險、擔保、保修等內容,雙方可以書面形式另行約定,作為本合同附件。
13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14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2)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15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6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17 補充約定: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