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正式待遇協議書 篇1
甲方:
法人: 電話:
地址:
乙方: 姓名 年齡 性別 學歷
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碼:
家庭詳細住址
擔保人(或介紹人): 有效證件號碼: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甲方招收乙方為企業正式員工,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勞動合同期限:
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崗位(工種)工作,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勞動報酬:
正式員工的工資報酬以月薪計算,甲方聘用乙方底薪為元/月。(包括基本工資、地區補貼、學歷補貼、醫療
補貼、交通補貼、住房補貼、職務補貼、技術業務能力補貼等。)在底薪之外有效益工資。
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乙方應遵守國家《職工守則》,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要求:
1.乙方入職前向甲方提供有效身份證、婚姻證明、學歷證明、計劃生育證明、暫住證及相關的證件、證明。
2.乙方在入職前後,可以要求接受甲方對乙方的技術技能進行培訓。
3.乙方被聘用為正式員工時,甲方對乙方所在崗位的工作能力進行考核、鑑定。甲方每半年考核一次,考核合格,承認其技術資格。
勞動合同解除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
1.經考核乙方不勝任原崗位(工種)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屬於因違紀辭退、除名以及開除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的。
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提前終止合同,需提前30天通知對方;
2.若甲方經營不景氣需提前辭退乙方的,應補償乙方一個月工資;
3.因乙方原因提出終止合同,乙方要支付甲方對乙方培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4.若乙方在合同期間內,如有失職或不正當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及其他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直到追究其法律責任。
甲方為乙方提供住宿,以及國家規定的員工保險福利,但乙方應繳納適當的水電費。
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可以繼續簽訂勞動合同。
本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代簽無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甲方代表:
合同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員工正式待遇協議書 篇2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包括試用期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從年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 工作地點從事 工作(崗位)。
(二)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無正當理由應服從變更。
(三)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按時、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並可按照有關規定根據不同工作崗位需要對乙方具體工作時間作出規定和調整。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工作時間執行。
(二)鑑於甲方行業的特殊性,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工作班次,休息日進行調整,乙方願意服從甲方安排。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元/月。試用期滿後,甲方以下列第種計算方式支付乙方工資:
1.計時工資。工資為 元/月。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雙方及時協商約定計件單價。
3.其他形式。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支付日期為每月的 日。乙方月工資不得低於省政府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加班加點工資按法律法規執行。
(二)甲方可根據其實際經營情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情況,以及乙方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乙方工作崗位調整後,其工資參照同崗位、同工種、同職務的標準執行。但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五、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均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保障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有關勞動安全知識、規章制度、業務操作規程及技能等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與其崗位有關的勞動安全規定和操作規程。
(三)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告知乙方並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七、雙方約定的事項
(一)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訓的約定:
(二)保守商業祕密的約定:
(三)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的約定:
(四)其他事項的約定: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記載變更內容,註明變更日期,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成立。變更勞動合同,應訂立《勞動合同變更書》,也可就有關內容協商簽訂專項協議。專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具有與勞動合同同等的約束力。
九、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續訂按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十、勞動爭議處理
若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在法定時效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不服仲裁裁決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天內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一、本合同沒有訂明的事項,按有關規定執行或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訂明的事項如與新法律、法規有牴觸的,按新法律、法規執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員工正式待遇協議書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固定) (移動)
常住地址: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聯絡人:與乙方的關係:
聯絡電話:(固定) (移動)
常住住址:
為確立雙方的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甲方依法指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聘用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並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一、民法典的型別與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合同的型別為:
A.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限期個月。
B.無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本合同第四十一條約定的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終止。
二、試用期和使用期待遇:
第二條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為個月,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可根據乙方試用期表現提前轉正。
第三條乙方試用期月工資為元,其中:基本工資元;崗位工資元;通訊補貼元;交通補貼元;其他補貼元。試用期期滿,經甲方考核符合錄用條件後,甲方根據乙方所擔任的工作崗位(職務),按甲方的薪酬管理等制度,確定乙方的工資待遇。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部崗位(工種)工作,其工作職責、工作任務、責任目標等,按所在甲方崗位的崗位的崗位職責和考核內容及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
第五條乙方工作應達到公司《廣告部經營管理實施細則》中關於乙方所擔任崗位的考核規定之標準。
第六條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的地點。但出現下列情況之一,乙方不得提出異議:
1.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或工作地點)的,乙方應予與接受,工作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2.乙方因工作技能、工作態度、工作業績、身體狀況等原因,達不到所在崗位的崗位職責和考核內容的需要,不能勝任工作,甲方調整乙方工作崗位的;
3.根據甲方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經甲方考核,乙方績效不合格的;
4.發生本條任一情形之日起三日內,若乙方不向甲方提出修改本合同的,視為乙方同意實際變更本合同第四條、第五條之約定。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實行每週六天工作制,每週工作不超過四十小時。
第八條甲方從關愛員工身體健康的角度出發,提倡通過提高工作效率的方法完成本職工作,不鼓勵乙方延長勞動時間,乙方未完成工作任務而未經甲方批准延長勞動時間的,不屬於加班。
第九條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或節假日)加班的,負責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第十條乙方加班需按甲方規定,提前申報並徵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第十一條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婚嫁、喪家、產假。員工的休息(休假)按甲方20__年修訂的《員工手冊》及有關規定辦理。
五、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甲方的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十三條乙方的月工資為元,其中:基本工資元;職務津貼元;通訊補貼元;交通補貼元;其他補貼元。(若非本合同特別說明,均為稅前應發工資。)
第十四條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報酬。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於次月的15日前發放。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800元或按
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可依據下列事項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1.乙方個人所得稅和各項社會保險費應由個人繳納部分;
2.乙方原因給甲方(或甲方代為支付)造成的損失賠償部分;
3.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罰款;
4.經法院判決確認並協助執行的生效法律文書中應由乙方承擔的款項,如:應由乙方承擔的撫養費、贍養費及其他款項。
第十六條甲方可依據下列事項調整乙方的勞動報酬,但需告知乙方知曉:
1.甲方薪酬管理制度之有關標準變更或重新制定;
2.乙方每月(季度、年度)工作業績及工作態度的考核記錄;
3.乙方工作崗位調整情況;
4.甲方盈利狀況及公司業務狀況;
5.勞務市場供需狀況及社會經濟發展一般水平發生變化。
第十七條若乙方按合同約定提供了勞動,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六、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第十八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保護制度及標準。
第十九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以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自覺接受勞動安全衛生教育,聽從甲方管理人員的指揮,不得違章操作,冒險作業。
第二十條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依法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異議和越級上報。
第二十一條為保障員工身體健康,甲方每兩年安排員工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如健康檢查結果證明,員工在招聘過程中存在隱瞞疾病隱患情況,甲方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甲方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在工作安排上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三條乙方在符合社會保險參保條件的前提下,甲方應按國家和有關地方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手續,並按規定承擔上述各保險中單位應繳部分之保險費。
第二十四條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的,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二十五條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但是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規定辦理請假批准手續。
第二十六條乙方的其他福利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以及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八、勞動紀律
第二十七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領導、管理和指揮。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意識和職業技能。否則,甲方有權根據相關規章制度對乙方採取相應處分措施。
第二十八條未經甲方書面允許和授權,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對外簽訂任何型別的合同、協議等檔案,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分,乙方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相應損失。
第二十九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論在甲方工作期間、還是因任何原因從甲方離職後,在未經甲方允許的情況下,乙方不得使用或向第三方(包括甲方的員工)披露甲方的任何商業祕密。乙方從甲方離職後,或者當甲方提出要求時,乙方應當按甲方要求向甲方移交所有甲方的商業祕密及其載體,並不得留有備份。
商業祕密是指:甲方、甲方的關聯公司、以及包括乙方在內的甲方及甲方的關聯公司的其他員工在經營活動中所產生、收集、獲取、積累的所有資料、資訊,包括但不限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客戶名單、營銷計劃、進貨渠道、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招投標方案等及其相應載體。
第三十條在甲乙雙方勞動關係存續期間,乙方不得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並不得同與甲方經營同類業務的任何其他單位有書面合同關係或事實合同關係,也不得自行開業或投資經營與甲方同類的業務。
第三十一條甲方有權根據乙方的違紀表現或行為,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指定的規章制度,給予乙方處罰,直至解除本合同。
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三十二條除本合同第六條、第十六條雙方已經確定應當並更合同的情況外,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
第三十三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並依法不予支付經濟補償,且乙方有過錯的,應向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1.若乙方被查實在簽訂本合同前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或偽造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簽訂本合同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予說明的;簽訂本合同前曾受到其他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予說明的;簽訂本合同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予說明的;簽訂本合同前對勞動關係的單位造成嚴重損害後果負有直接責任或者領導責任的等。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的。
3.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超越甲方授權行為,對甲方聲譽造成重大損害和財產損失的;
4.利用工作和職權之便,所受賄賂或挪用、侵佔甲方資產或甲方客戶的;
5.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
6.乙方自營或兼有第二職業的;
7.乙方向甲方辭職或因乙方原因解除本合同的;
8.乙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的;
9.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10.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
1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在額外支付一個月基本工資後立即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滿期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經提前三十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職工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剪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三十七條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交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條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甲方。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雙方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被清算解散的;
6.甲方法定營業期限屆滿並不繼續經營的;
7.乙方暫時無法履行合同的義務,但仍有繼續履行條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國家安全或者司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執行有關部門的公益性任務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過十五天的;
8.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從事接觸有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且並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測,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法定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第四十四條甲方應在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離職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工作交接(包括書面檔案、物品、證件、電子文件、欠(罰)款、工資的辦結等),若乙方不按約定時間進行交接或者交接手續不齊備,造成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手續不能在法定的期限內辦妥及經濟補償金不能及時支付的,甲方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乙方擅自離職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十、解除、終止和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五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六條如果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或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以及甲方依照規章制度給予乙方的罰款處罰,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款項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的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四十七條因乙方原因提前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專項培訓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償付標準:培訓後服務期(服務期以乙方自培訓期滿上崗之日起計算滿五年)每滿一年按培訓費總額的20%遞減;培訓後服務期滿不再償付。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八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雙方約定事宜
第四十九條乙方簽訂本合同時,必須保證乙方與其他方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勞動關係。否則,由此引起的勞動糾紛及所有後果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十條乙方實際工作單位(地點)和勞動關係所在單位(地點)不一致時(即乙方被後者派到前者進行工作時),乙方同意適用實際工作單位(地點)和勞動關係所在單位(地點)的規章制度和決定,兩者有衝突的,優先適用後者。
第五十一條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技術、專利、版權和其他智慧財產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或轉讓,否則,應向甲方承擔所有賠償責任。
第五十二條乙方已詳細閱讀,理解甲方所指定的所有規章制度,並承諾自願遵守已實施的和本合同簽訂生效後甲方依法制定並告知乙方的規章制度。
第五十三條甲方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及考核內容、工作流程等)均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等同於本合同。
十三、特別約定
第五十四條甲乙雙方確認,甲方為錄用乙方所發生的費用共計
元(其中包括招聘費元,生活補助費元,交通費元)。
第五十五條乙方需按雙方所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為甲方提供服務,如因乙方原因提前離職,則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尚未履行的合同期限部分所應分攤的本合同第五十四條約定之費用。
第五十六條乙方並需承擔因提前離職給甲方造成的生產,經營等直接損失。
第五十七條甲方可根據對乙方的績效考核結果對乙方的效益工資部分進行調整,若乙方不能勝任,甲方可進行調崗。
十四、特別約定
第五十八條本合同中有關概念的明確
1.本合同所指不能勝任:指勞動者不能按勞動合同約定或甲方崗位職責及考核內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或者不能達到甲方同工種、同崗位一般勞動者的質量水平,無法滿足用人單位的需要;
2.本合同所指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情形:
(1)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和工作秩序的;
(2)嚴重違反甲方生產、管理操作規程,損壞裝置,工具的;
(3)浪費原材料、能源,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
(4)工作態度不端正,服務態度惡劣,遭投訴二次以上(含二次),損害顧客或用人單位利益的;
(5)不服從甲方正常工作安排的;
(6)有賭博、徇私舞弊、損公肥私、打架鬥毆,私拿財務或者其他違紀違法行為的。
第五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雙方沒有約定的,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辦理。
第六十條本合同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公司員工正式待遇協議書 篇4
訂立合同書人:
甲方:
乙方:姓名
甲方聘用乙方為正式員工,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約定下述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考勤與管理悉按甲方有關人事管理制度辦理。
第二條 乙方的職務或工種為:
第三條 乙方受聘於甲方期間,應根據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場所履行職責
(一)甲方公司總部;
(二)甲方在全資公司或參股的合資公司;
(三)甲方在內地省份機構及境外機構;
(四)應出差服務的場所。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職責、事項由甲方依乙方的職務或工種,並視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進行分派。
第五條 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每日為7小時,每週5個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員工手冊辦理。
第六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除不可抗拒的事
第七條 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社會保險制度,併為乙方投保。
第八條 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勞動保健制度,乙方可以享受有關勞保待遇。
第九條 乙方的工作報酬:
(一)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乙方的工資待遇定為 等,並可享受公司規定的津貼福利和獎勵。
(二)甲方可參考下列事項調整乙方職等
1.乙方每月工作考核記錄;
2.乙方工作職務(或工種)變換情況;
3.甲方盈利狀況;
4.勞務市場供需狀況及社會經濟發展一般水平。
第十條 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於次月5日發放。若工資發放日適逢週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後一日或數日發放。
第十一條 甲方因業務萎縮時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合同終止時,甲方增發乙方一個月的工資,且乙方不必補償培訓費。
第十二條 乙方主動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調離時,乙方須按員工手冊辦理有關手續,且甲方不予增發一個月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宣告: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業已獲得員工手冊,並知悉全文,願意遵守各項規定。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於 年 月 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為長期合同,甲、乙雙方若不特別宣告,本合同保持持續有效。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所發生一切爭執,同意以勞動局為第一審理機關。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員工正式待遇協議書 篇5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受聘人員):
性別: 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根據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工作性質和考核指標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崗位工作,完成該崗位承擔的各項工作任務。 考核指標每月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並 根據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保障安全和健康的工作條件和環境。
四、勞動報酬
乙方在聘用期間的基本工資為月________________元,獎金見甲方的獎金髮放制度。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
1.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行使管理權、考核權和獎懲權。
2.合同期間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的限制:
(1)在試用期內發現乙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乙方在試用期不能勝任崗位要求;
(3)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工作責任制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乙方受聘期間,因違法、違紀或其它不當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 甲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尊重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創造有利於職工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的企業環境。
2.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專業技術、企業管理知識、遵紀守法和規章制度的教育與培訓。
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為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乙方的權利
1.在合同期間乙方享有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鼓勵的權利。
2.有權享受國家和本企業規定的勞動保護、勞動保險、福利待遇。
3.因疾病治療需要,有申請延長醫療期的權利。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3)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二) 乙方的義務
1.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約定的工作任務或工作指標,並接受甲方的考核。
2.自覺保護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實施有損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3.必須以甲方工作人員名義開展業務,並服從甲方統一管理。
4.乙方因其它事由單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七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七、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辦扣繳。
九、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
雙方協商一致,認為下述程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出書面通知;
2.填寫《員工離職通知書》。
歸還乙方持有的甲方的各種檔案、資料、通訊裝置、勞動工具、住房、交通工具等甲方財產。如有遺失、損壞應予賠償。
3.交接工作;
4.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
5.甲方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6.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
自乙方提出書面通知之日起的第二十日,雙方勞動合同關係解除。但由於乙方的原因未能及時按程式辦妥手續的,則辦理時間可以順延,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負。 但如這種延誤系甲方原因,則甲方應為乙方辦理手續並賠償乙方損失。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