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表露是人們自願地、有意地把自己的真實情況告訴他人的一種行為。在涉外交往之中,恰當地自我表露就是成功的自我推銷、自我介紹藝術。反之,不恰當地表露自己則是犯忌的。
在涉外社交中,出於某種需要,必須適時地表露自己,包括個人才華、思想見解、處事態度、品格風度等,目的是讓對方更好地瞭解自己、信任自己。
自我表露是非他人強迫情況下無意識和有意識地吐露真情。一般說,在自我表露時,需要禁忌下列幾種情況:
1.表露過量
表露是相互的、適度的。如果對方向你坦述真情,也應以誠待誠向對方傾吐。反之,自己若向對方談了一人堆真情,對方卻一言不發,守口如瓶,那麼對你來說這就是表露過量。
2.表露異常
有的人在涉外交談時,由於一時興奮和衝動,忘乎所以,把自己人生的苦惱和看法一古腦兒都倒了出來。這種異常的行為,不僅會讓對方討厭和輕蔑,且容易造成對方的誤會。
3.表露過深
古人云:交淺言深誤世人。一般說,初次打交道的人,不宜談論過深;反之,有讓人感到不成熟和別有用心之嫌。試想,如果初次見面就把自己的老底托出,還能指望今後的交往保守祕密嗎?
4.表露時間、場合不宜
心理學家研究表明,相逢時間較短的人容易表露自己,而長期相處的人往往互相隱藏內心祕密。一般說,人在初次見面時最需要自我表露,這有助於互相迅速瞭解、熟悉。需要相處好長一段時間的人不宜輕易表露自己,應通過長期交往建立信任和聯絡,加深感情。
自我表露一定要注意場合,在大庭廣眾之下不宜表露過深。否則,反而失去了吸引力和神祕感。當然,幾個朋友聚會,互相推心長談,如果你一言不發,反而讓人感到奇怪。
5.表露物件忌無選擇
一般說,自我表露的物件應該有些選擇。當自己向別人表露內心時,應找:
(l)對自己體貼之人和體戚相關之人;
(2)與自己關係不斷變好之人;
(3)剛開始相交需相互認識之人。
最後值得強調的是,自我表露是自己把經過挑選、加工的資訊告訴別人,所以,無論是表露者和接受者,均應注意,表露內容並不是絕對客觀的和絕對正確的,應該加以分析和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