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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公司管理制度(精選4篇)

學校教學管理制度 閱讀(1.64W)

房屋公司管理制度 篇1

甲方:

房屋公司管理制度(精選4篇)

地址: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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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範圍

本協議規定了本單位房屋租賃的安全管理要求。本標準適用於本單位以及單位物業管理範圍內的場所。

二、總則

為落實我院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根據房屋租憑安全管理辦法的原則及有關規定,制訂本標準。

三、雙方應共同遵守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在與租賃房屋有關的施工生產、承包、承租經營和勞務承包過程中,雙方應共同遵守下列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廣州市消防條例》

——《廣州市安全生產條例》

——《企業事業單位安全管理制度》

——《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若干規定》

——其它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四、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1、合同要求;

2、甲方與乙方簽訂房屋租賃協議時,必須簽訂安全、防火、治安協議。協議中應明確勞動安全衛生、消防等內容及應承擔的責任;

1、及時傳達相關管理單位有關安全生產方面新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2、甲方負責監督乙方建立安全制度及對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

3、甲方負責將管理區域內的.重點防範部位、安全設施(消防管線、安全出口等)告知乙方;

4、甲方有權對乙方在管理區域內的安全生產,消防保衛等情況進行檢查,並要求乙方對所發現的不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

5、乙方的經營活動不能影響甲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工作人員未經許可,嚴禁到與其無關的甲方工作現場;

6、甲方負責對出租區域的安全設施(消防管線)進行檢查;

五、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安全施工、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以及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其它要求;

2、乙方要根據國家消防法規定,配備相應數量的消防器材;

3、乙方動用明火必須經出租方主管部門稽核,動火必須符合《上海市消防條例》的規定,指定專人負責現場監督,配備消防器材;

4、乙方不得利用租賃房屋從事非法生產、加工、儲存、經營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和其他違法活動,不得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遷移房屋內外的水、電、煤氣儀表及消防管線等。甲方同意遷移的,雙方應當嚴格遵照國家有關規定及要求,遷移後的儀表及管線應符合安全規範;

6、乙方自行購置的電器或其他裝置應當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並與甲方提供的水、電、煤氣介面及荷載相匹配,禁止乙方使用電爐、熱得快等高負荷、高危險性裝置或物品;

7、出租房屋做為居住使用的,應當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人均租住建築面積不得低於北京市規定的最低標準。 廚房、衛生間、陽臺和地下儲藏室不得做為住宿使用;

8、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並設定安全管理機構,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並報甲方備案;

9、負責承租區域內的治安防範措施的制定、執行和管理。制定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0、負責本單位管理區域內重大危險源警示標誌、安全裝置(如滅火器材)的設定,並將重大危險源以及在緊急情況下采取的應急措施告知本單位員工;

11、負責將本單位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告知本單位員工;

12、負責開展本單位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積極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13、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本單位施工、生產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用具,並保證生產施工工具、器械的使用安全;

14、必須組織全體生產、施工人員進行安全和技能教育,使其熟練掌握本崗位安全生產技能;

15、僱用的員工或住宿人員必須按照當地派出所的要求履行登記備案制度並做好治安管理工作;

16、自覺接受甲方監督和指導,對甲方檢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須及時整改;一旦發生人身傷害或危及生產執行的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事故隱患和生產安全事故。

17、租賃期間如因乙方採取的安全措施不當、違反有關安全規程、規定及本協議所列安全事項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或甲方受到處罰的,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及法律責任。

18、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用工,不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行施工、生產作業。

19、乙方接收租賃標的及租賃期間,租賃標的及設施的所有使用、保管、安全等責任和義務,包括但不限於安全、人員、電、水、暖氣、燃氣、消防、防火、通行、環境、衛生、設施裝置等,均由乙方負責。若乙方使用不當或未盡安全職責導致責任事故時,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六、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上級安全管理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公司管理制度 篇2

適用範圍:公司加工廠所有人員。

目的:加強質量認證工作,規範企業生產管理。

為保證企業生產有計劃、有秩序,按時、保質、保量的完成,公司就加工廠管理若干問題決定如下:

一、公司對加工廠實行廠長負責制和經營承包責任制,公司法定代表人只負責選聘廠長,加工廠的員工一律由廠長選聘;廠長的工資將與產量、成本、質量掛鉤。

二、加工廠定員定編

1、廠長1人;生產技術部長1人;人力資源和後勤部長1人,庫管1人,炊事員1人。

2、車間主任1人;機臺刨裁組6人,打齒指接組6人,劃線銑口組8人,高頻膠合組6人,反腐油漆組2人,檢驗包裝組3人,車輛機械組3人(福田小貨車司機1人,叉車司機1人,機械電工1人)。總計:40人。

三、加工廠管理人員職責分工

1、廠長:主持加工廠的全面工作,建立健全加工廠管理體系,不斷改進生產工藝和生產技術,推進質量認證工作,加強企業文化建設。

2、生產技術部長:負責生產訂單的分解、跟蹤、生產進度統計;原輔材料預算;技術指導;作業質量和產品質量驗收。

3、人力資源和後勤部長:負責人力資源管理;原輔材料的採購申報、督辦;生產備用金的管理;庫房管理;全廠的安全消防;食堂和宿舍管理;食品和公共衛生管理。

4、車間主任:負責車間的生產安排、排程;現場管理;機械裝置管理;車間的消防安全管理。

四、生產任務分解流程:公司運營部(設計室)下生產通知單(含效果圖、俯檢視、側檢視、結構圖)給廠長;廠長稽核後給生產技術部長;生產技術部長分解給車間主任;車間主任安排給各組長。生產技術部長要每天跟蹤生產進度,做好生產統計工作,特別要及時辦理成品出庫手續。

五、原輔材料、電氣線路材料採購申報流程:生產技術部長依據結構施工圖和建築施工圖,電工依據電氣施工圖,分別做出原材料和電氣線路用料預算,報人力資源和後勤部長篩檢出庫存,填寫材料申購單,廠長稽核簽字確認後,由人力資源和後勤部長提交公司主管領導審批,並負責督辦相應的採購事項。

六、產品質量檢驗工作分工:

1、廠長:隨時抽檢工序作業質量和產品質量,定期組織相關人員檢驗工序作業質量和產品質量。

2、生產技術部長:在首件產品下料、成型時和包裝前,及時通知廠長一同進行品質檢驗,不合格產品返回上道工序。每天深入車間,隨時提供技術指導。

3、車間主任:跟班作業,隨時檢查各道工序作業質量和產品質量,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4、生產組長:在接收上道工序產品時,認真進行品質檢驗,將不合格產品返回上道工序,有異議的及時報告生產技術部長和廠長。

5、檢驗包裝組長在產品組裝件包裝前,要認真檢查數量和質量,發現異常及時通知生產技術部長和廠長。

七、生產作業人員要嚴格執行“上道工序為下道工序負責,下道工序對上道工序驗收”的原則。否則,產品檢驗時發現不合格產品,只能由當時所在的工序責任人承擔責任。

八、加工廠員工要嚴守消防安全規定,水電氣要落實專人開關。每年更換滅火器前進行一次消防演練。如發生消防安全事故,員工無違章操作行為的,由公司承擔費用;屬於員工違章操作造成的,由責任人與公司按比例分擔費用。

九、每天晚飯後,由廠長召集生產技術部長、人力資源和後勤部長、車間主任開生產碰頭會,總結當天工作,安排第二天生產任務。遇特殊情況時,廠長可隨時召集工作會議,接到通知的人員要準時參加會議。

十、因個人原因造成生產進度滯後或質量問題,導致公司經濟受到損失的,由責任人承擔10%,從本人當月工資中扣除。

十一、公司為加工廠配備福田小貨車京p.p3b80一輛,作為生產用車,要指定專人駕駛,由人力資源和後勤保障部長掌管車鑰匙,並做好車輛使用記錄;公司為廠長配備工作用車豐田凱美瑞京q.n8780一輛,由廠長自行保管車鑰匙,未經總經理批准不得借給他人使用。兩輛生產用車的年檢、保養、維修均由加工廠自行辦理。叉車鑰匙由叉車司機自行掌管,司機有事不在車間時,叉車鑰匙交由車間主任掌管。

十二、公司為加工廠撥付生產備用金5000元,由加工廠人力資源和後勤部長掌管,餘額不足時及時到公司財務部核銷已發生的費用。

十三、生產工人工資標準為:技工150-200元/天;普工120-150元/天。不脫產生產管理人員的崗位津貼標準為:副組長10元/天;組長20元/天;車間主任30元/天。公司每三個月進行一次工人技能等級評定,根據評定結果調整工資。

十四、考勤與休假:1、加工廠工作時間為:冬季7:00--11:30,13:00--17:30;夏季7:00--11:30,13:30--18:00。2、加工廠員工每月4天公休,當年公休不足時,年底一次性補休。3、遲到、早退按月累計時長,按本人月薪折算的時長工資,從當月工資中扣減;4、遲到、早退滿30分鐘按曠工處理,按本人累計時長工資的3倍扣減;5、遲到、曠工人員當日想繼續上班的,工作確實需要人手的,由部門主管酌情交辦工作;工作不需要人手的',不予安排當日工作,不產生當日或半日工資。

十五、公司給加工廠員工按10元/人、天的標準免費提供三餐,食堂要保證午餐和晚餐兩個菜,並儘量做到飯菜多樣化。炊事員要辦理健康證後方可上崗,工作滿一年由公司核銷辦證費用。

十六、加工廠員工入職7天后發放工作服,工作不滿一年離職的按工作服採購價格的50%收取費用。

十七、員工為加工廠獻計獻策被採納,按為加工廠節約成本或創造經濟價值的10%一次性給予現金獎勵。

十八、加工廠員工在廠區發生打架事件,挑起事端的每人每次罰款200元,其他當事人每人每次罰款100元。在廠區罵架的,挑起事端的每人每次罰款100元,其他當事人每人每次罰款50元。在廠區抽菸的每人每次罰款500元。

十九、加工廠辦公室人員要主動搞好辦公室衛生,並做到物品擺放有序。

二十、為確保工作指令暢通,使加工廠的工作健康有序進行,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將加大經濟處罰力度。

二十一、因簽字手續不全造成經濟責任不清時,由未履行簽字手續者,承擔全部責任。

二十二、此前釋出的檔案條款與本決定相牴觸的,以本決定為準。

二十三、本決定由生產總監負責解釋。

二十四、本決定由公司企管辦監督執行

房屋公司管理制度 篇3

服務投訴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維護公司形象,提高客戶滿意度,完善企業管理機制,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客戶對本公司服務人員所提供相關服務的服務態度、服務效率、服務專業素質產生不滿,並通過各種方式提出投訴的,均依本制度的規定辦理:

三、投訴途徑:

1、客戶服務投訴電話;

2、微信公眾號;

四、接受客戶投訴:

1.公司營運專員通過客戶投訴途徑接受客戶投訴,詳細地記錄客戶投訴的主要內容、客戶要求、客戶地址、客戶聯絡方式,詳實填寫《客戶投訴記錄表》;

2.瞭解客戶主要的投訴內容後,判斷客戶投訴的理由是否充分,投訴要求是否合理。如投訴不能成立,用婉轉的方式答覆客戶,取得客戶諒解,並消除誤會;

3.及時將客戶投訴資訊傳遞至被投訴部門負責人,並填寫傳送《工作聯絡函》(一式兩份,簽收後存檔一份)。

五、被投訴部門調查處理與回訪:

1.被投訴部門負責人調查客戶投訴的具體事件及造成客戶投訴的具體負責人;

2.根據實際情況,參照客戶的合理處理要求,被投訴部門主管擬定解決投訴的具體方案;

3.被投訴部門負責人30分鐘內(特殊情況的最遲不能超過4小時)主動、積極與客戶取得聯絡,提出投訴解決方案,取得客戶諒解和達成共識,被投訴部門負責人指定投訴處理責任人負責推進投訴解決方案;

4.投訴處理責任人填寫《投訴處置表》,並在限定時間(投訴涉及安全、影響客戶起居等緊急情況的須10分鐘內人員到位跟進解決;非緊急的一般情況應在兩天內解決。)完成推進投訴解決方案;

5.投訴處理責任人在完成推進投訴解決方案的當天內對投訴客戶進行回訪,確認投訴處理結果及收集客戶的反饋意見;

六、資訊反饋與資料存檔:

1.投訴解決方案完成,投訴客戶得到滿意處理結果,被投訴部門負責人當天內將投訴處理結果反饋至營運專員處。

2.營運專員在《客戶投訴記錄表》上詳實記錄投訴事件的最終處理結果,對於投訴處理過程進行綜合評價。

3.在投訴過程中所涉及到的所有檔案資料均需做好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七、投訴處理原則:

1.耐心:耐心傾聽客戶的投訴,不要輕易打斷客戶的抱怨和牢騷,鼓勵客戶提出意見;

2.態度真誠:態度誠懇,禮貌熱情會降低客戶的不良情緒;

3.反應迅速:表示出解決問題的誠意,使客戶得到尊重,把矛盾縮小化;

4.語言得體:儘量使用婉轉的語言與客戶溝通,不能和客戶針鋒相對;

5.重視程度高:根據投訴級別,由相應的主管人員親自解決投訴,化解客戶的怨氣;

6.堅持回訪:所有投訴處理全部回訪,對客戶持續關注,讓客戶重新感受周到的服務。

八、服務投訴原則與技巧:

1. 處理原則

1)在接受投訴的過程中,必須以維護公司利益為準則,以尊重客戶、理解客戶為前提,用積極誠懇、嚴肅認真的態度,對待每一個客戶投訴案件;

2)在處理投訴時,必須控制自己的情緒,保持冷靜、平和。必須掌握'先處理心情、後處理事情'的原則,改變客戶投訴時的暴躁心態,然後再處理投訴內容,幫助客戶解決問題;

3)應將客戶的投訴進行實事求是的判斷,不得加入個人情緒和喜好;

4)對沒有把握的情況不隨意向客戶承諾。

2. 處理技巧

1) 注意傾聽

a.如客戶上門投訴,為避免影響其他客人,最好將客戶引領至專門的接待區。待客戶落座後,及時為客戶送上水,以轉移和減少客戶的抱怨;

b.電話必須在響鈴三聲內接聽:'您好,任我住。請問有什麼可以幫到您';結束通話必須等對方先結束通話電話再輕輕放聽筒:'感謝您的來電,再見!';

c.接聽投訴電話時須預備紙與筆,以便隨時記錄下投訴相關資訊與要點;

d.客戶在陳述投訴理由時,不得隨意打斷客戶的說話,讓客戶把話講完,以避免影響客戶的情緒;

e.要認真傾聽,準確記錄,儘量做到不讓客戶重述,以避免客戶的怒氣升級;

f.如客戶說話太快,可以示意客戶:'對不起,請您慢慢講,我會盡力幫助您的'。如確實沒有聽清楚,可以對客戶說:'對不起,我沒有聽明白,請您再說一遍好嗎';

g.適時給予迴應,點頭並同時發出'嗯'等語氣詞或說:'嗯,是這樣'''等口語,用以緩和氣氛;

h.傾聽時,嚴肅並流露出非常關注的語氣,以向客戶表示你對這件事的關注程度。

2) 詢問

a.當客戶陳述完投訴內容後,要對全過程進行詳細詢問及修正記錄;

b.詢問時,語速保持適中,並作詳細的投訴記錄;

c.詢問過程中,語氣要有親和力、真誠,以鼓勵客戶給予最好的配合。

3) 安撫

a.如客戶表現出非常的氣憤、焦急、傷心、激動等異常的情緒,首先要自我暗示,讓自己保持冷靜,再去安撫客戶,安撫時要學會轉移客戶注意力;

b.安撫客戶時,首先要從客戶的角度出發,同情和理解客戶。

c.一般安撫語:'發生這樣的事,真是夠麻煩的,不過,我們應該積極面對解決'。'請您息怒,我非常理解您的心情,我們一定會竭盡全力為您解決。'

4) 解釋

a.無論是否我方的原因,不得先強調我方的理由,要從客戶的角度出發,做合理的解釋或澄清。如是我方的原因,必須誠懇道歉,注意保持恰當的語氣。如是客戶的原因,也應委婉地向客戶解釋,不得表露出對客戶的輕視、冷漠或不耐煩;

b.在沒有完全瞭解清楚客戶投訴的問題時,不得馬上將問題轉交其他同事或相關部門。如需要其他同事幫忙,接轉過程中不要讓客戶等待太久;

c.在解釋過程中,如客戶提出異議,不得與客戶爭辯或一味地尋找藉口,更不得試圖推卸責任;

d.在解釋過程中,應盡力維護公司形象,不得在客戶面前評論公司、其他部門或同事的不是。

5) 確認

a.當了解整個事件全部過程後,將客戶投訴的內容向客戶作簡要重敘;

b.必須向客戶核准你的記錄,以便保證客戶陳述的準確性;可以採用的確認話語:'剛剛您所講的是這樣嗎'或其他類似的話;

c.如果客戶的投訴確實是錯誤

的,要耐心解釋和對客戶進行勸導,禁止批評客戶。

九、客戶投訴處罰與處分:

員工有下列情節之一者,扣除月度績效考評5-15分,或同時給予記大過處分,並通報全公司:

1.接待客戶服務態度冷淡,服務效率低下;

2.對業務工作不熟悉,無法提供專業服務;

3.不尊重客戶,譏笑、議論客戶,在客戶面前指手畫腳、交頭接耳;

4.利用職務之便,故意刁難客戶者;

5.不尊重客戶,與客戶發生爭執者;

6.對投訴事實拒不承認者;

7.主管管理不力,不能有效監督服務工作及解決投訴者。

員工有下列情節之一者,扣除月度績效考評15-30分,或同時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予以辭退或開除,並通報全公司:

1.不配合解決客戶投訴,延誤處理時機,使投訴進一步惡化者;

2.接到投訴或預見可能發生的投訴,隱瞞不報者;

3.辱罵,毆打客戶者;

4.對投訴客戶進行打擊報復者;

5.因未能妥善處理客戶投訴,對公司聲譽造成重大損失者;

6.對客戶給予不實之承諾,導致公司聲譽受損失者。

房屋公司管理制度 篇4

為加強公司房屋租賃的管理,發揮房屋資產的最大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適用範圍:公司所屬範圍內(包括所屬子公司)的所有房屋租賃業務。

第二條出租房屋的條件:閒置房屋或公司經營的預期收益小於外租收益;出租的房屋不能影響公司的總體規劃和有損公司的經濟效益。

第三條對承租方的條件要求:品牌企業優先於一般企業,一般企業優先於個人;宿舍區內的房屋應能夠為居民提供服務,方便職工生活。

第四條對外租賃房屋的管理部門,除公司經理的特別授權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對本單位的房屋進行出租。

第五條房屋出租收益列入各單位收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租賃機會,從中私自獲利,一經查出,按所獲非法收入3—5倍罰款。

第六條房屋出租時,房屋出租單位,必須認真查驗承租戶主的身份證原件,並要求提供證明承租單位存續性的有關資料。承租人為個人的,須留存身份證影印件備案。承租人為單位的,須留存營業執照影印件備案。同時房屋出租時原則

上需要收取一定額度的風險金。

第七條單位所有臨街門面和賣場櫃檯自己不需要使用的,可以租賃給他人使用,經營範圍以承租方營業執照為準。

第八條門面租賃每次合同期限最長不能超過3年,如需要超過3年,應當報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

第九條單位出租房產或賣場櫃檯應有明確的月租金標準,出租單位應保證出租房產租金標準不低於同地段相當條件的市場平均租金。

第十條月租金確定後,出租單位不得隨意降低標準,確因市場發生變法需要下調標準的,必須書面報公司經理批准。

第十一條租賃合同的簽訂:公司各單位對外簽訂的租賃合同必須嚴格按照公司固定格式《房屋租賃合同》文字簽訂(一式三份,公司兩份),否則造成的一切責任,由本單位負責。

第十二條租賃期限:除非對公司非常有利,房屋租賃期限一般不超過三年。如遇特殊情況需報請公司經理批准後,方可簽訂長期租賃合同。

第十三條合同的提前解除。公司或承租方如果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以書面形式報告,經同意後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對方提出解除合同,應寫明理由,按照合同約定的條件進行,解除後立即登出原合同。

第十四條對外租賃房屋電費收取的管理單位,每月應如數收取,不得不收取或折價收取。

第十五條房屋出租單位應加強對外租房屋租賃人的監督,不得轉租,不得對建築物結構造成破壞。

第十六條房屋出租單位應對出租房屋及其設施、裝置進行必要的安全檢查,及時維修、養護,保證其正常使用。

第十七條出租房屋的安全使用,堅持“誰所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所出租房屋的安全責任由房屋出租單位負責;房屋承租人應當對其使用行為負責。

第十八條租賃期內的水、電、物業管理等相關費用按照“誰使用,誰支付”的原則,由承租

人支付。租賃期滿後,承租人不得退回裝修費用。

第十九條承租方必須愛護出租房屋內的各種設施,未經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改變室內水、電、暖設施,不得變動房屋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不得超過設計標準或者規範增加樓面荷載;不得擴大承重牆上原有的門窗尺寸,拆除連線陽臺的磚、混凝土牆體;不得實施其他影響房屋建築結構和使用安全的'行為

第二十條承租人不得利用承租房屋從事違法活動,使用承租房屋時不得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第二十一條未經房屋出租單位許可,承租人不得擅自轉租、轉讓、轉借承租房屋。如擅自轉租造成損失的,全部由承租人承擔。

第二十二條承租人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標準主動交納

房屋租賃費,水、電、暖費。凡發現承租方違法經營,或改變經營範圍,或轉租他人,或超過15天未繳納租金的,出租人有權酌情終止合同。

第二十三條承租人所租房屋內的所有物品(含商品及貴重物品)由自己保管,凡發生丟失、失火、盜竊或因其他原因造成的一切損失及責任,由承租人自己承擔。

第二十四條租賃期滿或者解除合同時,出租單位應當檢查門面和配套設施,如發現有損壞的,應當在承租方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第二十五條各房屋出租單位要設定房屋租賃管理專管人員,負責及時收取租金及其它費用以及對租賃房屋的日常跟蹤管理、監督、檢查工作。若遇欠費、轉租或破壞房屋結構等情況,應及時向公司領導反映,並及時採取相應措施。

第二十六條各公司出租房屋須建立基礎資料臺帳,將合同期限、金額、承租人資訊等內容填寫清楚。

第二十七條集中大量外租或多使用者租用的房屋等,凡具備招標出租條件的,應使用招標辦法確定承租人。

第十四條本制度由資產管理事業部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本制度自下發文之日起執行,同時原制度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