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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暑期“三下鄉”社會實踐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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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團委:

大學生暑期“三下鄉”社會實踐活動

為進一步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中發[XX]16號)和《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社會實踐的意見》(中青聯發[XX]3號)檔案精神,學習今年5月3日xx在北京大學發表重要講話,鼓勵大學生“積極參與社會實踐,向人民群眾學習,磨鍊意志,增長才幹,切實提高創造能力和創業能力,為今後走上社會、成就事業打下堅實基礎”的講話精神。校團委決定在全校範圍內組織開展2012年大學生暑期社會實踐活動工作。現將有關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動主題

“牽手北部灣 情繫重災區 服務現代化 提升競爭力”

二、主要內容

(一)“投身三下鄉,奉獻塑品格”

繼續深入開展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和科教、文體、法律、衛生“四進社群”實踐活動,通過形勢政策宣講、紅色教育、社會調研、科技支農、支教扶貧、文化下鄉、掛職鍛鍊、環境保護、法律援助、醫療服務、志願行動等多種形式,充分發揮知識優勢、科技優勢,服務地方社會經濟發展,服務新農村建設,力爭在形式上有創新、在內容上有特色、在成果上有突破,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添磚加瓦。

重點開展“關注災後重建,關愛災區兒童”愛心支教實踐活、“科技扶農,政策惠農,勤勞富農”新農村建設志願服務行動。

(二)“你我同努力,奧運傳精神”

2012年是中國奧運之年,通過各種形式,深入地感受奧運、認識奧運、宣傳奧運、服務奧運。讓桂電學子廣泛參與奧運,也為奧運做出應有的貢獻。

重點通過組織開展“奧運傳精神”活動,通過採用調查、實地宣傳等各種方式,開展奧運主題的各種實踐活動,宣傳奧運精神,讓更多的人瞭解並參與奧運。培養大學生的愛國主義精神,進一步弘揚奧運精神。

(三)“改革煥新顏,牽手北部灣”

藉助我校電子資訊學科突出、各學科均衡發展齊頭並進的優勢,廣泛開展政策學習、科技參觀、法制訪談、新城感悟、環保實踐、新經濟區調研等針對不同領域的多種形式的實踐活動。

重點調研“環北部灣經濟開發圈”的建設與發展。力爭在方法上創新、在內容上務實、在成果中求深,不斷提高大學生自身的理論素養和動手實踐的能力,在體悟祖國精彩華章的同時,樹立無私為國奉獻、實現自我價值的遠大目標。

(四)“實踐啟真知,科技促發展”

黨的xx屆六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強調指出,要“注重增強學生的實踐能力、創造能力和就業能力、創業能力”,這為我國高等教育人才培養指明瞭方向。社會實踐是加強大學生“四種能力”建設的重要渠道。

重點開展包括“大學生創新實踐基地”建設、第十一屆“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和第六屆“挑戰杯”全國大學生創業計劃競賽等各種科技創新類的特色社會實踐活動。

開展“大學生創業園”創業專案孵化等服務就業創業系列實踐活動,積極提倡廣大學生結合專業特色,發揮學科優勢,開展各類專業實習、課程調研、專案攻關等實踐活動,把專業特色與社會實踐相結合,促進理論與實踐的有機結合,提高專業知識和技能;積極爭取各種社會資源,為學生提供多種勤工助學、掛職鍛鍊等社會實踐崗位,為大學生創業就業提供平臺、做好服務

三、總體進度安排

6月,團隊申報、立項與活動準備;

7月初,暑期社會實踐活動啟動儀式;

7月至8月,開展活動;

9月,成果展覽、總結表彰。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團委要主動向各院系黨總支彙報,積極爭取校內外各種資源,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努力為學生實踐活動創造優越條件。

2、靈活組隊,優勢互補。採取學校和院系兩級靈活組隊、有機結合的方式進行組隊。鼓勵院(系)組隊立項和學生個人開展形式多樣的社會實踐活動,立項實踐團隊人員一般不超過8人,可跨年級、跨專業、跨學院組隊,但應有一名指導老師。立項團隊的指導單位為團隊負責人所在學院團委。為擴大社會實踐活動的覆蓋面,每個團隊只准許申報一個實踐專案,每個成員只准許參與一個團隊或負責一個實踐專案。發現同一專案、同一成員多次申報的,取消該團隊立項資格。

3、及早安排,精心策劃。各分團委根據社會實踐的要求和特點,結合當前的政治形勢、社會熱點和群眾需求,及早做好社會實踐的組織策劃。在實踐的策劃、準備工作中要發揮學生的主觀能動性,要緊扣主題,集思廣益,發揮學生參與實踐活動的主體性和創造性。要進一步靈活活動方式,將暑假社會實踐活動與教學實踐、教師科研課題、課外科技活動、愛國主義教育和校情校史教育等工作有機結合。指導老師對策劃方案進行總體把關,要整合各種資源為順利開展實踐活動創造條件。各分團委加強指導,著力解決各團隊遇到的問題和困難,確保社會實踐活動安全、順利實施。

4、加強宣傳,營造氛圍。要充分利用和發揮好校內報刊、廣播、網站、展板櫥窗等媒體作用,在活動過程中要積極吸引和邀請社會媒體的關注和報道,不斷擴大我校社會實踐活動的影響,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引導大學生社會實踐不斷深入發展。

5、規範管理,構建長效機制。要在加強暑期社會實踐活動的申報、立項、培訓、實施等各個環節規範管理的基礎上,積極探索社會實踐活動的經常性開展機制和學生參與的考核激勵機制,制定相應的院系配套政策和檔案,確保社會實踐的安全、長期、深入、有效地開展下去。

6、配齊教師,加強指導。指導教師的職責是幫助學生確定實踐型別,做好各種前期準備,在實踐過程中處理各種問題,實踐結束後檢查和考核學生的實踐成果或報告,並給出成績。各院系應根據實踐安排,配備相關教師擔任指導教師,負責學生具體社會實踐活動的指導。

7、總結交流,鞏固成果。各團委在暑期社會實踐結束後,應組織開展以團支部、班級等為單位的總結交流活動,將同學們的實踐活動成果進行分享,也可通過展板、網路等形式展示實踐成果讓更多的同學得知。

五、操作管理

1、今年暑期社會實踐專案繼續實行資助立項與非資助立項相結合的管理方式。申請學校社會實踐專項經費支援的實踐團隊應按照學校的要求認真如實填寫《2012年桂林電子科技大學學生社會實踐專案申報書》,並附有關證明材料。各單位要詳實指導各實踐小分隊嚴格落實安全措施,明確安全責任人,做好應急預案。為使更多的社會實踐團隊得到學校社會實踐專項經費的資助,並保證學校資助的經費產生預期的成果,由學校立項並予以資助的實踐團隊採取學校、學院(系)和個人三方共同出資的原則籌集經費。獲得資助立項的活動,在出發前給予部分資助款,餘款在活動完成後,經稽核“合格”後再行撥給。如沒有實際進行實踐活動,將收回資助資金。獲得非資助立項的活動,在專案結束後,經評比為“優秀”的,校團委將給予一定資助。

2、資助立項、非資助立項的暑期社會實踐活動僅在資助的方式上有所區別,活動結束後的評選表彰將一視同仁。

3、所有參加暑期社會實踐的團隊需填寫《2012年桂林電子科技大學暑期社會實踐團隊專案登記表》(見附件1)、《桂林電子科技大學社會實踐團隊安全責任書》(見附件4);個人填寫《2012年桂林電子科技大學暑期社會實踐個人專案申報表》(見附件2)、《桂林電子科技大學社會實踐個人安全責任書》(見附件5)。團隊和個人填報完成後以院(系)為單位於6月25日前上交至本院系團委,由各院(系)社會實踐活動負責人於6月27日17:00前交至正平科技館二樓校團委辦公室,並將《2012年桂林電子科技大學暑期社會實踐院(系)專案彙總表》(見附件3)傳送至,本次不接收單獨交至校團委的報名。

4、校團委將在7月初召開“2012年暑期社會實踐活動啟動儀式暨動員會”,同時下撥資助金額。

5、學校已將社會實踐活動納入正常教學計劃,規定了實踐學分0.5分,從XX級全體學生開始,要求各院系在社會實踐結束後,上交考核成績,由學校教務處給予成績認定。

六、總結與表彰

(一)社會實踐總結

1、各團支部要採用多種形式組織學生進行暑期社會實踐總結,發現有體會深刻、效果良好的學生應當在班級中交流推廣。

2、各院(系)要在班級總結的基礎上,認真總結經驗,尋找差距,表彰典型,開好總結大會,並將暑期社會實踐總結,連同需要表彰的教師和學生報校團委。

3、校團委將進行全校的暑期社會實踐總結,並召開總結表彰大會,進行全校性的交流、總結和表彰。

(二)社會實踐的表彰

9月下旬,校團委將根據《桂林電子科技大學暑期社會實踐活動評獎細則(試行)》(見附件6)在全校範圍內開展大學生暑期“三下鄉”社會實踐活動優秀組織獎、大學生暑期“三下鄉”社會實踐活動優秀團隊獎、大學生暑期“三下鄉”社會實踐活動優秀指導老師獎、大學生暑期“三下鄉”社會實踐活動先進個人、大學生暑期“三下鄉”社會實踐活動優秀論文獎等評選,表彰突出的先進個人和集體。同時校團委將推薦一批優秀團隊和個人參加廣西區和全國的暑期社會實踐活動先進集體和個人的評選、表彰活動。

七、有關社會實踐活動資訊報送的要求

1、為了取得社會的廣泛關注和支援,同時向有關部門及時反映我校暑期社會實踐活動的具體情況,請各院(系)團委務必指定人員作為聯絡員負責本院(系)活動的宣傳報道和資訊報送工作,把相關人員報學校團委備案。

2、資訊報送內容:社會實踐活動情況,分階段定時回報、社會各界的反映及評價等。

3、資訊報送形式:新聞剪報、活動總結、活動照片、實錄等。委

4、報送方式和渠道:具體專案可以通過e-mail:、傳真(5606325)、信件等方式及時將各種活動資訊報送校團委。

附件1:2012年桂林電子科技大學暑期社會實踐團隊專案登記表

附件2:2012年桂林電子科技大學暑期社會實踐個人實踐專案申報表

附件3:2012年桂林電子科技大學暑期社會實踐院(系)專案彙總表

附件4:桂林電子科技大學實踐團隊安全責任書

附件5:桂林電子科技大學實踐個人安全責任書

附件6:桂林電子科技大學暑期社會實踐活動評獎細則(試行)

附件7:《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附件8:2012年桂林電子科技大學暑期社會實踐活動參考課題

共青團桂林電子科技大學委員會二○○八年六月十五日

主題詞: 暑期社會實踐 通知

報:校領導

送:各部、處

發:各院(系)團委

共青團桂林電子科技大學委員會辦公室 2012年6月15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