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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三实之严以律己研讨会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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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三实”是党中央向全党发出的号召,是党员干部做人为官处世的基本要求。严以律己是立身之本,更是为政之基。严以律己检验着严以修身成效,只有严以律己,才能严以用权。对领导干部而言,律己不严,不仅自己身败名裂,更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下面,本人结合自己的学习理解和工作实际,就严以律己谈一点肤浅之见。

三严三实之严以律己研讨会发言稿

一、什么是严以律己

严以律己出自宋朝陈亮《谢曾察院启》:“严以律己,出而见之事攻;心乎爱民,动必关夫治道”,其意为严格约束自己,放手一搏时就要有所作为。在我看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意思:

1、心存敬畏。明太祖朱元璋当上皇帝后,曾经问手下的大臣们:“天下何人快活?”群臣众说不一。朱元璋感觉索然无味,面露不悦之色。沉默片刻,一个叫万刚的大臣答道:“畏法度者快活!”此言一出,众人愕然。朱元璋却大悦,连夸其见解“甚独”。“从心所欲,不逾矩”、“心有敬畏,行有所止”,只有对手中的权力心存敬畏,才能保持精神“定力”,经得起考验、抵得住诱惑;才能自觉做到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否则,在这些人情世故的纠缠中,在形形色色的诱惑和糖衣炮弹的进攻中,丧失原则,滑向腐败的泥潭。

2、慎独慎微。“不虑于微,始成大患;不防于小,终亏大德”。古往今来,许多领导干部走上腐化堕落、违法犯罪的道路,大都是非分之想太多、自我防线不牢造成的。我们常弃非分之想,就要始终保持谨慎心态,自觉做到慎初、慎微、慎独。所谓慎初,就是把住第一次,守住第一关。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有一个由小到大、从量变到质变的演变过程。初之不慎,是走下坡路的起点。所谓慎微,就是平常所讲的“小处不可随便”,“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越是小事越要小心。无数事实说明,一个在小节、小事上过不了关的干部,也很难在大节上过得硬。所谓慎独,就是在个人独处时,在别人看不到的情况下,也能做到洁身自好。东汉太守杨震以“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夜拒黄金十斤,是典型的慎独范例。

3、遵纪守法。遵纪守法是一种规矩,就是要自觉在党纪国法约束下履职行权。要树立规矩意识,坚决守住底线,以纪律严、作风正、工作实的良好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非规矩不能定方圆,非准绳不能正曲直”。守纪律、讲规矩,是党员干部做好自身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是对其党性修养和党员意识的重要考验,也是检验其对党和人民忠诚度的“试金石”。要进一步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坚定性,对无视党纪、胆大妄为的要从严查处,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要依法惩治,确保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要把“法治”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模范执行党纪国法,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带动全社会形成法律至上、依法办事的善治良序。

二、在严以律己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的自觉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对一些铺张浪费,慵懒散、奢私贪、 蛮横硬现象监管力度要进一步加大。

二是坚决执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与本旗及自身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创造性开展工作不够,有些工作措施针对性不够强、成效不明显。

三是艰苦朴素作风不够,廉洁自律、过紧日子的意识不强,抵制不良风气的意志不够坚定。

四是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上还有不到位的地方。比如,举办的一些活动、会议只想把工作做好,对投入成本考虑不够,有浪费现象。

三、怎样做到严以律己

1、清除侥幸心理。现在流行一句话,“反腐败是隔着墙头扔石头,砸中谁谁倒霉”。这话反映了一部分人的侥幸心态。诚然,现在我国腐败的揭露率、查处率还没有达到应有的水平,但俗话说,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佛曰: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世人不信有因果,因果又曾饶过谁。马克思也曾说过:“所谓偶然的东西,是一种有必然性隐藏在里面的形式。”人在做,天在看。欠了账,总是要还的。心存侥幸就是不幸的开始。有贪官在狱中说:“我常妄想哪位诺贝尔奖得主能研发出后悔药,我真希望发生在我身上的一切都是一场梦。”要克服侥幸心理,常想立身之本,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做到既有本事、又守本分,既能干事、又不出事,既重大节、又慎小节,始终保持一分清醒、一分警惕、一身清白。

2、抗住钱色诱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个“道”,既是有形之“道”,即法律规范的制约,又是无形之“道”,即道德、良心的约束。有人讲,老老实实地当官,守着自己的俸禄过日子,就好象守着一口井,井水虽然不满,但可天天汲取,用之不尽。贪欲乃万恶之源。贪心不足,不仅使自己烦恼忧愁,还会被引向灾难的深渊。守住自己的一口井,既是一种境界,更是一种智慧。在不法不义的“外财”面前,要勇于拒绝、善于拒绝,决不能因为不正当利益的索取,断送自己的政治生命和人身自由,断送家庭的幸福生活和子女前程。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顶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净化生活圈、娱乐圈、社交圈,真正把心思用在增强自身素质、加快事业发展上。

3、冲破亲情羁绊。中国传统上是一个人情社会,亲情在社会和人生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囿于封建思想的羁绊,有些领导干部把人情看得高于原则,把关系看得重于事业,今天帮别人宴请,明天给别人办事,今天为别人托关系,明天帮别人走门子,助长了歪风邪气。很多领导干部的堕落,是从挡不住亲情开始的,所谓“一人当官,全家发财;一人出事,全家坐牢”。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按党的原则办事,宁可得罪请托人,也不能失去原则,更不能触犯党纪国法。对个人感情要分得清、看得明,决不能因个人和家庭的小情小义而损害对党和国家的大情大义。说一次大话,就毁一分形象;搞一次特殊,就损一分威信;破一次规矩,就留一个污点;谋一次私利,就失一片民心。考虑私事的时间多,考虑工作的时间就少了,托别人的事情多了,别人求办的事情也多了,揽办私事的次数多了,违背原则的概率就大了。领导干部一定要权衡利弊,分清是非,把主要精力用到工作上,把手中权力用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办事上。

4、守住法纪底线。为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党和国家出台了很多纪律条规和法律法规,在党内有廉政准则,国家公务员法和相关的行政处罚条例都有明确的廉政规定,刑法有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专门规定。此外,为规范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党和国家制定和推行了一系列防范廉政风险、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规定。比如,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经济责任审计、廉政风险防控、防止利益冲突、政务公开,等等。这些制度法纪对领导干部来讲是一种外在的约束,是一种行为的底线和高压线。诚然,现在在法治方面,还存在一些潜规则,如领导的看法、领导的想法、领导的说法大于法;大案讲政治、中案讲影响、小案讲人情;法律服从红头文件、红头文件服从内部规定、内部规定服从领导决定;严格立法、普遍违法、选择执法等。在执行纪律方面,也有查远不查近、查小不查大、查软不查硬、查易不查难、查疏不查亲的问题。少数地方和单位,少数党员干部不守法、不遵纪的言行,不能成为漠视法纪的理由。“与其诅咒黑暗,不如燃起蜡烛。”每个领导干部都从自己做起,既能保个人平安,又能促风气好转。我们要对法纪怀有敬畏之心,把它看成时刻悬在头上的利剑,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决不触高压线。以身试法,就会自毁前程、身败名裂,殃及家人。

5、认清权力风险。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为人民造福,用得不好,既祸国殃民,也毁灭自己。正所谓“前面风光无限,后面紧随危险”。古人讲“福兮祸兮”,蕴含着深刻的辩证法。大凡腐败的官员,都依循着“权力-祸害”的演变规律。炙手可热的权力,带给他们无比的荣耀和“福分”,也带给他们无比的悔恨和“大祸”。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说过:“使人堕落和道德沦丧的一切原因中,权力是最永恒、最活跃的。”正因为如此,必须对权力进行制衡和监督。国外有政治家说:“人类千百年来的历史,最珍贵的不是令人眩目的科技,而是浩瀚的大师的经典著作,不是政客们天花乱坠的演讲,而是实现了对总统的驯服,实现了把他们关在笼子里的梦想。因为只有驯服了他们,把他们关起来,才不会害人。”从个人来讲,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掌权者容易受到“糖衣炮弹”的攻击,这是普遍规律。所以在利用权力来实现自己的理想和抱负时,一定要清醒的认识到权力所包含的风险,做到慎用权、用好权,防止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商品交换的“筹码”,避免由自私到贪婪、由贪婪到腐败,最终走上不归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