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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实施方案十篇

实施方案 阅读(1.97W)

运行实施方案 篇1

为切实加强全市校车安全管理,积极探索符合我市实际、满足学生乘车需求的校车运营模式,有效预防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中国小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运行实施方案十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小校车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桂政办发〔20xx〕5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xx〕219号)的有关规定和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校车运营管理安全主体责任,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司管理、部门监管”的原则,建立城乡资源共享、线路设置科学、管理规范、覆盖全市城乡的镇村公交(客运)网络,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二、校车运营管理模式

实行“政府主导、部门监管、市场运作、公司管理”的运营管理模式,通过市政务服务大厅公平交易中心或电视台发布校车接送服务项目公告,鼓励在广西区内依法设立注册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以及根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设立的校车运营单位提供校车服务,引入竞争机制,公开、公平、公正选择具有运营实力的校车服务公司提供校车接送学生服务。为规范校车运行安全管理,逐步实现专业化和集约化,校车的标准、配置与运营、资质审核等相关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协调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梧州市有关规定统一指导,以“学生舒心、家长省心、政府放心”为宗旨,对新购置及原有校车的管理、使用、周期审验及入户申请等工作予以明确:

1.校车服务公司自行采购国标校车,统一入户上牌、办理保险、车辆行驶线路、聘请司机等,给各民办学校和民办幼儿园提供校车接送服务,按相关标准收取租赁费或交通费。

2.各民办学校和民办幼儿园可自行采购国标新校车,也可委托校车服务公司代购新国标校车,由校车服务公司与购买新校车的学校或幼儿园签订协议明确校车财产权属,纳入校车服务公司名下统一管理、统一监控、统一办理入户上牌、办理保险以及车辆行驶线路等业务,按相关标准每月缴纳管理费。

3.各民办学校和民办幼儿园原已购置正常使用的校车须纳入校车服务公司名下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监控,与校车服务公司签订协议明确校车财产权属,按相关标准每月缴纳管理费。

4.各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办幼儿园由校车服务公司直接提供校车接送服务,按相关标准每月缴纳交通费。

三、校车管理适用范围

按照“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寄宿制学校入学,公共交通满足入学,提供校车服务”依次优先的原则,当前校车主要用于解决农村路途较远的幼儿园专用校车及义务教育阶段中国小生的实际困难,离校较近的学生原则上不安排接送,但确需使用车辆集中接送的,应使用学生专用校车接送。

四、建立校车管理工作机制

市人民政府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属地化管理的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岑溪市校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政法委,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住建局、民政局、司法局、城市管理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交管大队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制定具体措施,研究解决问题,每年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开展校车联合整治工作。各镇要相应成立校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的校车管理工作,定期研究解决校车运营管理过程中的突出问题。

各镇、市直有关部门要将加强和推进校车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当地教育惠民工程项目,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来抓。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努力使校车管理步入政府主导、管理规范、用车安全、群众满意的良性发展轨道,确保中国小生和幼儿上下学坐上安全车、放心车。

五、职责分工

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组织市融媒体中心、电视台等媒体开展校车安全管理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宣传校车安全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营造校车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市委政法委:负责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将校车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市教育局:优化学校、幼儿园布局,提供乘车学生数量分布和用车需求情况;与各学校、幼儿园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指导和督促各校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联合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对各学校、幼儿园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配合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进行校车交通安全检查,防止超员、超速、酒驾等违法行为;统筹建立校车管理台帐与数据库,上报校车管理信息。

市公安交管大队: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负责校车道路行驶过程中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签注校车驾驶员准驾证和核发校车标牌,建立健全校车车辆、驾驶员信息管理台账;负责交通秩序的维护和管控,依法严查校车超员、超速和非正规校车接送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重点加强学校周边道路巡查和管理,对道路交通警示牌、减速带的设置提出具体意见,有序疏导、维护好交通秩序;按照权限为校车标牌办理审批手续,负责校车驾驶员准驾资格的审查;及时排查道路和校车的安全隐患,并以书面形式向市安委办报告相关隐患问题;负责督促校车持有人按照周期进行车辆技术综合性能检测,严把车辆安全技术关;加强警校共建,配合市教育局、应急局、交通运输局、学校做好对中国小生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公安交管大队、应急管理局等部门严格排查校车通行线路安全状况,按照《公路法》分级管理的原则,及时整改所属管养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为校车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会同市住建局、城市管理监督局等部门按照道路级别划分权限做好校车站点设立、路况维护等工作;积极配合市教育局、应急管理局、公安交管大队等部门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配合市政法委、市教育局、应急管理局、公安交管大队等部门打击非法接送学生的车辆。

市财政局:落实市政府安排的校车补贴、奖励经费,并按时

足额拨付到位。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范畴,加强安全工作协调和对各有关部门落实安全职责情况的督促检查,并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切实整改重大安全隐患。

市司法局:负责依法审核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的校车管理规范性文件。

市民政局、扶贫办、残联:负责做好低保家庭、困难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家庭乘车学生调查摸底、核实报送工作。

市发改局:会同财政、教育部门适时制定指导性运营价格。

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校车服务公司按标准收费,严厉打击乱收费乱涨价行为;督促落实涉及校车的价费优惠政策。

各学校、幼儿园:负责本校(园)校车日常安全管理和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建立校车制度和校车台账,严格把关学生乘车条件;提供本校(园)学生乘坐校车的需求情况;制作学生乘车花名册,与校车公司做好人员清点交接手续,建立校车信息卡、接送联系卡等管理台账;做好学生在校门口上下车的安全管理、学生乘车的组织,确保学生按时上车,准点开车;每个校内站点设立若干名执勤教师,负责学生上下车的安全护导,并维持学生的乘车秩序;教育和引导学生不搭乘非法营运车辆,对非法营运行为及时举报;对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向学生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法,并定期组织学生开展校车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做好学生家长与校车服务公司的沟通工作,协助校车服务公司与学生家长签订乘车服务协议。

各镇人民政府:各镇成立校车管理机构,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落实镇、村(社区)分级管理的责任主体;掌握本辖区内需运送学生数量和接送学生的车辆需求情况,及时上报市校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校车履行协调、管理、监督职责,帮助、指导学校落实相关安全措施;督促辖区内相关部门依法对校车进行管理;按照道路级别划分职责权限负责做好镇、村(社区)道路站点设立、路况维护。

校车服务公司:负责学生乘车的日常管理,对校车运营安全负全责;负责招聘符合条件的专职驾驶员,严格把好人员准入关,切实做好驾驶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要按照规定指派照管人员(乘务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做好学生乘车期间的安全护导,确保无超载超员情况发生;要及时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况良好,定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要按规定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实时监控校车运行和学生安全;要规范校车保险管理,按规定及时投保交强险、车辆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和座位险(暂按20xx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的文件执行,如计算标准有变化按变化后的执行),进一步化解校车安全事故的经济赔偿风险;负责配备相关的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车辆运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校车及驾驶人管理档案、行车日记及每日登记出车情况,具体落实定人、定车、定时、定点、定线的“五定”管理制度;做好驾驶员和随车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根据乘车人数和线路的变化,每学期对车辆进行科学调整,最大程度地提高车辆利用率。

市校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建立健全联席会议、联合执法和督促检查工作机制;加大对学校、校车服务公司及其他负有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监督管理职能部门的督促检查力度;对执行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对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或校车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分析存在困难和社会稳定风险,研究部署校车安全管理的有关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督导,帮助基层把握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校车管理;对相关部门进行考核,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研究制定考评细则及奖励方案。

六、校车和校车驾驶人申报管理办法

(一)校车申报

1.申报条件

(1)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2)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

(3)有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5)须投保交强险、车辆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和座位险(暂按20xx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的文件执行,如计算标准有变化按变化后的执行)。

2.申报程序

由中标的校车服务公司向市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和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材料,经市交管大队、交通运输局、教育局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批准的,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给校车标牌,并在机动车行驶证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

(二)校车驾驶人申报

1.申报条件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2)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3)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4)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5)无犯罪记录;

(6)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2.申报程序

驾驶人向市交管大队提交书面申请和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材料,经市交管大队审核合格后再递交市公安交管支队审核,再由市公安交管支队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

七、校车行驶规定

1.校车应统一着黄色的车体外观颜色,在车辆两侧应统一粘贴校车标牌,校车标牌应当载明本车牌号码、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行驶路线、开行时间、停靠站点、跟车照管人及其联系电话等。

2.校车应配备统一的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携带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校车应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3.应遵守交通规则,按规定的线路行走,在规定的停靠站点停靠,严禁超员、超速、酒驾、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八、加快校车管理配套建设

校车服务公司依据乘车人数和线路状况,统一指导校车的配备,市直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及时办好校车相关手续并投入运营。根据科学、合理的原则,建设学生候车亭或候车点标志。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待校车投入正常使用后,在重要干道和学生较为集中的地方增设交通安全设施或标志。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督查指导等工作。市政府成立相关组织机构,各相关部门和各镇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校车服务管理。

(二)成立校车服务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校车安全

管理措施;对校车服务公司建立违章处罚制度;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协调解决校车安全管理的有关问题等。

(三)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校车安全工作管理责任追究制,制定相应的责任追究办法。对因未按规定实施校车安全工作,或者因管理不到位、防范措施不落实等问题发生学生接送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严格工作考核。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相关单位、镇年终绩效考核范围,对校车安全工作管理成绩突出或对工作不达标的,均要给予通报。

(五)加强宣传。加强推进校车服务工作宣传,营造实施校车服务的良好氛围。有关部门、校车公司和学校要广泛开展校车安全工作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和校车意外事件应急疏散演练,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运行实施方案 篇2

为全面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赣府厅字〔20xx〕20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切实保障广大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永新县民办幼儿园校车运营方案》。

一、基本情况

永新县辖23个乡(镇),242个行政村,15居委会,总人口约52万。

1.幼儿上下学交通情况

据20xx年9月统计,全县在园幼儿1.9万,共有幼儿园175所,其中公办幼儿园29所(含28所国小附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146所,公办幼儿园无校车接送,民办幼儿园现有46辆校车接送幼儿,乘坐校车上下学幼儿2300人。

2.校车基本情况

(1)《校车安全条例》实施后,我县幼儿园有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并获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校车46辆,均为民办幼儿园自行购买的幼儿接送校车。

(2)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员46人。

二、工作目标

全面禁止非国家专用校车接送幼儿,对专用幼儿接送校车建立GPS监控系统,确保运营安全。

三、运营模式

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监管”的基本原则,由民办幼儿园购买的标准幼儿校车接送幼儿。

四、校车运营及线路许可(见附件)

五、管理机制

1.建立组织机构。成立永新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任组长,县教体、公安、交通、监察、财政、安监、工商、税务、运管、物价等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立办公室于县教体局,由县教体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2.建立幼儿用车信息平台。县教体局每学期组织幼儿园对幼儿人数、乘车人数、需求车辆数等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建立幼儿上下学通行情况台账;县交警大队负责对幼儿用车证照、驾驶人资质等情况进行登记;县交通局、县运管所负责对幼儿用车车辆检测、线路、路况、停靠点等方面进行登记,相关信息报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建立基础数据库,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备案。县教体局、县交警大队、县交通局、县运管所要及时掌握动态信息,对于幼儿用车变更情况、对异常情况、突发事件及时预防,正确处置。县政府将根据基本信息和动态信息,标本兼治,切实优化幼儿用车环境。

3.建立督查考评制度。为全面推动全县幼儿用车管理工作,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工作,加强对县相关部门及各乡镇的考核考评。

六、保障措施

1.建立农村公路安全设施保障机制。县交通局、县公路分局、县城管局、各乡镇根据规定权限,每年在交通建设经费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完善农村道路特别是幼儿用车通过路段的安全标识、标线、防护隔离墩等设施。县交通局、县运管所要建立农村公路安全设施保障机制,按照“建设、养护、管理并重”的原则,做到建设一条、开通一条、养护一条。对于涉校涉生农村公路建设按照“三优先”原则,优先建设幼儿用车通行路段,优先保障幼儿用车通行路段的安全防护设施建设,优先考虑幼儿用车通行路段的路面改善规划,确保幼儿用车通行路段安全畅通。

2.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县政府将建立交通安全整治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巡逻制度。县交警大队、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运管所安排专门力量,上路巡查,及时排除交通安全隐患,严肃查处幼儿用车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不定期组织相关乡镇和县交警大队、县交通局、县运管所、县教体局、县安监局等部门集中开展学幼儿用车打非治违行动,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运行实施方案 篇3

为加强我县校车安全管理,规范校车运营,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67号)和省、市关于校车管理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学生为宗旨,以实现校车安全运营为目的,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部门监管、财政补贴”的原则,组建专业校车公司,购买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条件的校车,合理推广校车运营,切实改善中国小学生乘车条件,加强校车运营安全管理,确保全县校车工作稳步推进。

二、运营服务对象

因学校规划设置或撤并原因难以就近入学,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上下学需要的农村地区学生。县城范围和农村公共交通能够满足学生上下学需求的原则上不使用或减少使用校车服务,因特殊原因对确需提供校车服务的,结合实际,采取校车专营等方式,规范提供校车服务。

三、运营模式

全县校车统一实行公司化运营模式。由校车公司分区域管理,公司统一购买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条件的校车,专门用于该区域的学生接送,县政府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和政策优惠。

学校幼儿园按规定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在过渡期使用的非专用校车,不允许转让,逐步或按上级文件规定退出校车运营。

四、校车公司管理

(一)校车公司运营区域划分。由校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校车办根据各校车服务公司的经济实力、购车能力、安全管理等因素确定运营区域。

(二)校车公司营运职责。校车公司须与县校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状;公司的服务收费必须取得有关职能部门(物价、教育、财政等)的批准;与驾驶人、照管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并做好驾驶人、照管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建立每日学生乘车接送台账,加强安全管理;履行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

五、营运许可

(一)校车购买许可

购买专用校车前须先向县校车办提出购车申请,按县校车规划确定校车运营线路,经县交通运输部门审核同意,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方可购买。新购校车必须符合《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GB24407-20xx)》,且必须从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校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名录》(第241批及以后)公布的校车产品中进行选购,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使用专段“湘BS”黄色号牌上户。

(二)校车使用许可

校车公司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应当向县校车办提出申请,提交《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填写《株洲市校车使用许可、校车标牌核发申请表》交县校车办,由县校车办将申报材料分别送县公安交警大队、交通运输部门审核,经县公安交警大队、交通运输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决定批准的,发放统一编号的校车使用许可文书,由县公安交警大队车管所发放校车标牌。

(三)校车驾驶许可

驾驶人申请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向县公安交警大队提出申请,填报《株洲市校车驾驶资格申请表》,并提交证明其符合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相关资料。县公安交警大队对符合条件的,签注准驾。校车公司、学校(幼儿园)应将驾驶许可相关资料报县校车办备案。

(四)校车收费许可

1.收费原则。符合接送范围的学生,根据自愿乘车交费的原则收费,每生每期收取的乘车费由县物价、教育、财政等部门适时确定。

2.收费方式。乘车费由校车公司根据每生实交金额开具相关专用票据,组织收取。

(五)校车行驶许可

1.统一运营标志。运营校车接送学生幼儿时须统一在前后两端放置校车标牌,配备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校车标牌应当载明本车牌号码、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行驶路线、开行时间、停靠站点、有效期限等事项。

2.统一运营线路。运营校车须按规定的线路行走,在规定的停靠站点停靠(原则上每一个村民小组最多只能设立一个停靠点)。停靠站点建设由县交通运输部门负责。

3.统一运营要求。校车须由取得相应准驾资格的司机驾驶,聘请随车照管人员,按照指定校车、指定人员(含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乘坐学生或幼儿)、定运行时间、定运行趟次、定运行路线、定学生(幼儿)座位的六定方式接送,校车必须实行3G视频实时监控,严禁超载、超速、酒驾、毒驾等违法行为。

六、补贴政策

(一)财政补贴

1.学生交通困难补贴。对客运班车、校车无法通行的农村偏远地区的家校距离10公里以上、在户口所在乡镇就读且学校无法提供寄宿条件的国小生给予交通困难补贴,补贴标准每生每月50元,每期5个月。

2.乘车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由财政统一支付,为每位乘坐校车上下学的学生和幼儿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为每生每期10元。

3.校车购车补贴。每辆取得校车标牌提供接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服务的新购标准校车,可享受购车补贴,补贴标准为购车款的15%。

4.校车监控平台运营服务费。建立统一的校车监控平台,现有校车的车载3G终端设备费用由财政和车主各负担一半。20xx年8月以后新购的校车必须安装车载3G终端设备且纳入全县统一的校车3G监控平台管理,费用由车主自理。全县所有校车3G监控平台运营服务费用由财政统一支付。

5.校车运营管理奖补。每年财政安排90万元资金用于校车安全运营奖励。此项奖补资金的发放以县校车办的考核结果为依据。

6.以上财政补贴根据实际情况和上级有关要求适当调整。

(二)工作经费

县财政每年安排30万元校车管理工作经费,供校车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办公开支和奖励校车管理相关人员。

(三)优惠政策

为降低校车运营成本,减轻学生乘车负担,相关部门应制定、落实好各项扶持优惠政策:

1.税务部门按湖南省地税局20xx年2号公告中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

2.公安交警按成本收取校车驾驶人准驾资格办理、校车标牌办理费用;

3.质监部门协调车辆检测机构按最低收费(复检不收费)每年为每台校车进行两次综合性能检测;

4.交通运管部门免收、减收校车运输管理、客运建设基金等相关费用;

5.工商部门在校车公司注册办证等方面给予优惠;

6.保险机构应按规定费率浮动因子给予最大优惠,并建立理赔绿色通道,实行快处快赔;

7.凡取得校车营运标牌的校车均可以享受上述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七、营运管理

(一)签订安全责任状。校车办与各校、校车公司签订学生用车安全管理责任状,学校与校车公司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校车公司与驾驶员、随车照管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二)加强安全教育。加强对师生、家长、驾驶员、照管员、工作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学校要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中国小教学计划,严格落实每学期两个课时的教学任务;交警、交通、校车公司等部门定期组织驾驶人和照管员进行安全文明驾驶、应急知识学习。

(三)进行联合整治。加大对学生用车综合治理,教育、交警、运管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超载、超速、酒驾、毒驾等违法营运行为,坚决取缔面的等非法营运车。在教育、交警、交通、安监等部门设立校车运营管理举报电话、网络举报平台,举全县之力监督规范校车营运。

(四)建立管理档案。县校车办对校车公司、校车及驾驶人、照管员进行信息登记备案;交警、交通部门做好对驾驶员、照管员的教育培训记录,及时向县校车办报送校车违章行为、交通事故信息和道路设施巡检情况;校车公司须建立每日接送台账,学校须做好学生上下学安全管理日志。

(五)健全考核机制。县校车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出台校车安全管理考核办法,对校车公司、学校及相关部门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茶陵县中国小幼儿园校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完善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教育局、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各明确2名相关责任人为办公室成员,在校车办的领导下日常办公,以便综合协调校车管理。

(二)提高思想认识。推广和规范校车营运是国家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事关学生安危的民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明确各自的责任,并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校车运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履行工作责任。校车运营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乡镇(街道)、教育、交警、交通、财政、校车公司等部门要根据《茶陵县校车管理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的责任,积极主动公正履职,齐抓共管,共同推进。

运行实施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省、市、区关于校车管理工作精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广大中国小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切实开展好我镇校车安全管理实施工作,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为依据,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学生的宗旨。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部门监管、财政补贴”的原则,加强对校车运营的管理,杜绝无证校车行驶。

二、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省市区关于疫情期间学生复学的会议精神指示,切实加强我镇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和防疫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幼儿家长和校车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防疫意识,强化对货车、三轮车和摩托车违法载人的整治力度,使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坚决制止无防护措施的校车上路和校车超载、超速、酒驾等违法行为,杜绝非客运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违法载客行为,杜绝无证校车行驶、校车不消毒运营,镇区范围内道路危险路段得到有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杜绝校车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逐步取缔非法学生接送车辆,确保学生安全。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镇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和进行,经钱粮湖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钱粮湖镇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领导、组织和督促全镇校车安全管理实施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办公室,由严攀峰、盛先明、胡良海任办公室主任,分校具体负责校车日常监管工作。

四、校车管理

(一)校车申报

1、申报条件

(1)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2)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

(3)有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

(4)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2、申报程序

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先向中心学校、镇政府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准入审核表,并递交乘车学生姓名及家长签字合同,中心学校及镇政府实地考察线路确认需要后,校长、镇主管教育或安全生产的领导签名盖公章,再上报校车公司、交警大队、校车办审批,校车办与交警大队、校车公司现场实地核准后方可购车准入。

(二)校车驾驶人申报

1、申报条件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2)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3)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4)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5)无犯罪记录;

(6)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无新冠肺炎感染症状。

2、申报程序

驾驶人向交警大队提交书面申请和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证明,经交警大队审核合格后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

(三)校车行驶

1、校车应当统一着黄色的车体外观颜色,在车辆两侧应当统一粘贴校车标牌,校车标牌应当载明本车车牌号码、车牌所有人、驾驶人、行驶路线、开行时间、停靠站点、随车照管人员姓名及其联系电话等。

2、校车应当配备统一的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携带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安全设备应当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确保性能良好、有效适用。校车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3、校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按规定的线路行走,在规定的停靠站点停靠,严禁超员、超速、酒驾、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校车驾驶人不得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不得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4、载有学生的校车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以及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载有学生的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

5、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督促校车驾驶人在行车前对校车进行安全技术检查。发现驾驶人不具备校车驾驶资格,饮酒、吸毒、醉酒后驾驶,身体严重不适驾驶,以及校车超员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

(2)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制止学生携带易燃、易爆、易碎物品以及管制刀具等上车。发现学生无故缺席,及时与学生监护人和学校有关人员取得联系;

(3)清点校车学生人数,帮助、指导学生安全且间隔落座、系好安全带,保障疫情期间学生防护措施到位,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4)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途中离开座位、嬉戏打闹或者将头、手伸出车窗外等危险行为;

(5)核实学生上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全部上下车后,本人方可上车或者离车;

(6)校车的副驾驶座位不得安排学生乘坐。

五、工作任务

所有用校车接送的学校、幼儿园,必须按相关要求办理校车行驶证,所有驾驶校车的驾驶员也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办理校车驾驶证,校车和驾驶人在未取得资格证之前,一律不得上路接送幼儿,一经发现,立即作为非法营运车辆报交警大队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场)、社区、中国小校、幼儿园要以对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提高对校车安全管理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迅速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和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狠抓责任落实,全力开展校车安全管理活动。

(二)明确分工,狠抓落实。各村(场)、社区、中国小校、幼儿园要将目标责任书的签订、校车责任考核与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明确责任具体分工,认真贯彻落实目标责任书的相应工作任务和指标,狠抓校园安全。

(三)强化责任,严格督导。各村(场)、社区、中国小校、幼儿园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坚决贯彻“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制。各有关部门加强工作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把各项管理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力争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要严格标准,及时发现及时举报立即处理。

运行实施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为应对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城区突发性停暖、供暖设施损坏、与供暖有关的人员伤亡等供热安全突发事故,总公司必须建立健全快速、有效的抢修抢险和救援应急处理机制,保证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本方案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以总公司统一指挥、有关各方协调一致的原则,从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角度出发,做到确保供热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对供热事故的处置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供热事故对人民群众的影响。总公司在区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全面领导下负责供热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在人员设备安全的情况下将供热突发事故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二、编制目的

为确保城区供热的安全稳定运行和有效防止供热事故的发生,切实提高应对供热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预防各类供热事故,能够高效、有序地做好抢险、排险、抢修及救援善后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尽快恢复供热,最大程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热现象,保障广大热用户的.生活与工作秩序,特制定本供热突发事故应急方案。

三、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

(一)城区供暖主要危险源包括:供热管网、换热站压力容器、电机水泵等转动的机械设备、高低压配电柜、电源、外网输水热网等。

(二)供热管网破裂或管网支架损坏等原因可诱发烫伤、砸伤等事故,影响小区供暖,及人员安全等。

(三)供暖危险源因突发原因出现事故影响供暖及危及相关人员安全等。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供热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职责

(1)组织协调供热突发事故的应急抢修抢险工作,落实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

(2)及时了解掌握辖区供热突发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区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处置措施。

(3)贯彻上级有关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政策、方针,根据应急工作原则和方案,拟定辖区供热突发事故应急方案,组织有关成员对事故积极开展抢修抢险救援工作。

(4)组织供热突发事故应急技术演练、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5)负责辖区供热突发事故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

(6)其他有关辖区供热突发事故应急的重要工作。

(二)供热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应急救援队伍:

专家技术组

组长:

成员:

物资保障组

组长:

成员:

应急车辆组

组长:

成员:

安全保卫组

组长:

成员:

运行一处

队长:

成员:

运行二处

队长:

成员:

运行三处

队长:

成员:

运行四处

队长:

成员:

运行五处

队长:

成员:

管线所

队长:

成员:

五、预防与预警:

(一)危险源监控:

1、各运行处、安全保卫处、生产技术处、管线所、调度中心负责对供热管网监测、调控、处置工作,工作目的是确保供热管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各运行处、管线所负责对供热管网进行巡检巡视,调度中心每日抄报外网压力温度情况,各运行处按照各自负责供热区域对换热站内供热设备一小时一巡视,并填报运行分析记录报表,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安全保卫处负责供热管网安全运行预警工作,对供热安全运行状况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并做出报告上报总公司。

2、在辖区供热覆盖范围内建立多个测温、测压点,与各换热站操作系统组成监测网络,按要求定期对供热温度压力进行检测分析,发现超温、超压情况各运行处、调度中心立即处理,确保管网安全。

(二)预警行动:

1、预警信号发生后,由运行调度部门立即向全体抢险组织机构汇报并尽快向现场负责人发送预警报告,各部门进入预警状态,随时准备投入抢修抢险工作。

2、符合本方案启动条件时,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发出启动本方案的指令。

六、信息报告程序:

(一)总公司在单位值班室和安全保卫处设立应急电话,24小时专人值班,应急电话为:.值班室应明示各应急小组通信联系人及电话。

(二)供热突发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迅速报告应急指挥机构(应急指挥部)。

(三)应急指挥部值班人员接到应急电话后,立即向有关事故应急小组及负责人汇报。重、特别重大事故,可直接向应急领导小组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同时按规定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四)根据事故性质,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七、应急抢修抢险程序

(一)响应分级按辖区供热事故严重程度、性质和影响时间,分为一般事故、重要事故和重大事故。

1、一般事故:因设备临时故障、临时停电以及供热支管网破裂等导致的停热,在12小时(含12小时)内恢复供热的。

2、重要事故:一、二次供热管网或换热站故障、外网主热水管网损坏、爆裂等原因导致事故停热12--48小时(含48小时)内仍不能恢复供热的。

3、重大事故:因供热管网或换热站突发事故对附近居民生命财产构成重大影响的,同时因事故导致长时间停热,48小时以上仍不能恢复供热的: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短期内无法恢复供热的。

(二)抢修抢险程序

(1)工作现场突发事故发生后,由现场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情况开展应急指挥与协调,通知有关各应急救援小组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抢修抢险。突发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首先必须进行人员救援工作,要在第一时间联系相关医院同步展开救援。专家技术组、后勤保障组、应急车辆组、安全保卫组应立即按照各自职能开展工作,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及时处理应急抢修抢险工作。

(2)召集调动应急力量:各应急救援小组接到应急指挥部指令后,必须立即响应,派遣事故抢险人员、物资、设备等迅速运送到事故现场指定位置聚集,并听从现场总指挥的调动指挥,及时快速展开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员设备安全。

(3)现场总指挥按照本方案确立的基本原则、认真听取专家技术组建议,迅速组织应急抢修抢险队伍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并且要与各应急救援队保持通讯畅通,随时了解掌握现场情况,做好指挥协调工作。

(4)当事故现场有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不能满足抢险要求时,指挥部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请求给予支援帮助。

(5)现场处置:事故发生后,应急车辆组保障车辆充足,安全保卫组负责保护好现场,对危险地区周边进行警戒封闭,要确保现场工作人员及周边群众的安全。如发生特殊险情时,应急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技术组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必要地应急处置措施。

(三)抢修抢险处置措施

1、当供热管网架空管路出现漏水现象,应急救援队伍接到指令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实地了解情况,并将漏水管线解列,做好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进行应急抢修工作。

2、当供热管网地埋管路出现漏水现象,应急救援队伍按照指挥部指令立即赶赴现场,实地了解情况,同时将现场情况向指挥部汇报,指挥部组织相关小组立即赶到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应急抢修方案。应急救援队伍将漏水管线解列,组织人员、机具进行抢修。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采取应急供热的临时措施。

(四)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事故处置完毕并恢复正常供热后,由供热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作出决定,并由指挥部办公室通知相关部门和各应急抢险队,各部门负责人安排本部门恢复正常工作。应急结束后由指挥部办公室(安全保卫处)负责对事故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上报。

八、抢修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一)应急救援车辆、防护装置和快速抢险工具是安全、快速、高效处置突发事件必备设备,必须按抢险救援工作需要配置。

(二)应急救援物资、防护装置包括防护劳保、应急灯具、灭火器、快速抢险工具等。

(三)应急救援物资、防护装置和快速抢险工具实行在岗备用,并做好维护保养,随时保持完好无损备用状态。

(四)每年10月底前,各相关小组将下一年度所需应急救援材料、机具、设备储备计划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汇报,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正常。

(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明细台帐。

(六)应急救援物资不得挪做他用。指挥部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有权动用一切应急救援物资。

九、善后处理:

(一)应急抢修完毕后,应立即组织现场清理、生产及生活恢复工作:同时对应急行动过程进行综合评价,整理应急记录(包括笔录、摄像、照相及其它文字资料),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写出应急总结报告,24小时内上报区政府备案。

(二)应急总结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单位、时间、地点,事件过程描述,伤亡情况,经济损失,动用救援力量,参与救援人员,抢险救援情况,应急行动中反应的问题,经验及教训。

(三)应急指挥部要认真分析辖区供热突发事故原因,从辖区供热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等向有关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避免相类似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用热安全。

(四)应急救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制定下达纠正和预防措施认真做好监督落实工作,并定期组织检查验收。

十、责任

对供热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拒不执行方案、不服从统一指挥,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由总公司给予通报批评,违纪或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附则

1、监督检查

总公司负责对本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方案管理与更新

(1)下列情况要对方案进行修订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

(2)行政机构或有关单位、部门职责发生变化,需对组织结构与职责作相应调整。

(3)应急行动或演习中发现问题和出现新情况,应适时进行修订。

(4)影响方案执行的其他条件发生变化,方案需要修订。

本方案由热力总公司负责编制和解释。

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运行实施方案 篇6

为进一步加强电煤生产供应,确保今冬明春民生供暖安全,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电煤保供及冬季民生供暖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电煤生产供应确保电力稳定运行民生供暖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全国能源保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关于稳电保供的部署要求,以增产量、保供应、稳价格为主线,以保障电煤供应安全为目标,统筹生产组织,加强产销衔接,积极应对电煤供应紧张局面,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二、重点任务

(一)多举措提高煤炭产能。深入了解邵寨煤矿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方面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满负荷组织生产,切实提高煤炭产量,加大电煤供应力度。同时,积极衔接汇报,加快推进唐家河、南川河、安家庄、灵北煤矿项目建设,为今后煤炭生产提质增量打好基础。(责任单位:县能源局、县工信局)

(二)多渠道保障煤炭供应。督促邵寨煤矿积极承担和履行保供社会责任,把“增产量、保供应、稳价格”放在首要位置,优先保障县煤炭专营市场及二级配送网点用煤需求,尽快与麟北电厂及市内电厂签订电煤供应补充合同,形成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县煤炭专营市场及二级配送网点在与邵寨煤矿建立中长期合作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外购渠道,适当从县外采购,全力保持合理库存。(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能源局、县工信局)

(三)多方式畅通运煤通道。要高度重视运煤通道工作,加强协调联动,确保辖区内公路畅通,尤其要做好雨雪天气道路清理防滑工作,有效保障电煤运输车辆安全通行,必要时开通煤炭运输“绿色通道”,切实提升电煤公路运输量,全力支持保障火电企业煤炭供应。(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全方位保供煤电价格。加强驻矿值守力量,细致摸排煤炭产量、销售途径及方向等情况,督促邵寨煤矿与市内电厂追加电煤供应合同,电煤中长期合同不低于产量的85%。督促邵寨煤矿和县域内各煤炭供应网点稳价保供,坚决遏制乱涨价、盲目涨价及不合理涨价,严厉打击煤炭配送网点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确保市场稳定。(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商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有关乡镇和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电煤生产保供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辖区煤炭保供责任,密切监测电煤生产供应动态,加强前瞻性预判,对影响电煤平稳运行的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二)密切协作配合。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各司其职,又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积极督促邵寨煤矿加快释放煤炭产能,协调解决电煤生产、运输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尽最大努力缓解电煤供应紧张局面,特别是要高度关注特殊困难群体,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三)加强安全监管。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煤矿安全、电力电网安全、电煤运输安全等为重点,加强隐患风险防控,严厉打击和重点整治安全生产和运输领域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全力保障电煤供应安全。

运行实施方案 篇7

为进一步加强今冬二道区水、气、热等公用产品供应,按照市、区政府统一部署,就二道区冬季公用服务保障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工作时限

城区冬季供热服务保障法定工作时间自20__年10月20日0时起至20__年4月6日24时结束,总计169天。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经研究成立二道区冬季公用保障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

长春燃气公司二道分公司主要负责人、长春天然气公司二道分公司主要负责人、水务集团二道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第二净水厂主要负责人及辖区内各供热、汽车燃气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区住屋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供热服务科,负责日常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区住建局:负责城区范围内供热企业、燃气经营企业、水生产企业和二次供水泵站的行业监管,依托已建立的供热应急抢险队伍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督促各部门、各企业严格按照《冬季公用服务保障工作方案》进行落实,对供热企业、供水企业、燃气企业的供应质量、服务质量、信访投诉等情况按照《综合信用等级评价细则》进行考评,对不按《方案》规定落实、不服从行业管理的企业予以严肃处理。指导各街镇开展供热管理工作。

(二)英俊镇、各街道、社区

供热方面:负责辖区内供热企业日常监管,处理信访投诉问题。采暖期对供热投诉采取“三长”联动管理制度,“三长”负责做好居民与供热企业的对接工作,第一时间将各类供热投诉反馈至供热企业进行处理,并进行跟踪回访,当居民对供热企业测温提出异议时,要配备专人负责供热入户测温工作。采暖期结束后,综合供热企业的供热质量、服务质量对供热企业进行综合信用等级评价考评。安排专人每日现场查看供热企业储煤和消耗情况。

供水、燃气方面:负责辖区内燃气经营企业、水生产企业和二次供水泵站的日常监管、处理信访投诉问题,对供水管线进行巡查,如发现渗漏爆裂等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在督促物业小区对二次供水设施采取防寒防冻措施的同时,一并做好弃管小区泵站及管网的防寒工作。配合燃气企业开展入户安检和燃气使用安全的宣传工作,并持续开展属地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排查、检查工作。

(三)区宣传部负责城区冬季公用服务保障工作期间相关报道、媒体宣传、舆情搜集等工作。

(四)区信访局负责公用行业信访问题的解释和安抚工作。

(五)区公开电话办公室负责受理居民投诉,发现上访隐患立即向相关部门分派。

(六)区应急局负责对应急突发事件进行跟踪,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及应急处置。

(七)区财政局负责对应急煤和应急资金予以保障,不足时应及时补充。

(八)区市场监管分局负责对辖区公用企业收费投诉问题进行处理。

(九)区交警大队负责为冬季公用保障工作提供绿色通道,确保供热企业运煤渠道畅通和各公用行业应急抢修设备、物资运输到位。

(十)区城管局保障公用企业各类抢修施工。

(十一)区工信局应积极协调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拓展购煤渠道,帮助供热企业与煤源产地对接。

(十二)各供热企业确保按时开栓供热、保障供热温度质量和服务质量。

(十三)燃气经营企业负责保证居民燃气供应和社会车辆的燃气需求。

(十四)水务集团及供水产权单位负责保证居民生活用水和供热用水量充足。

四、工作任务

(一)供热企业:

1.确保按时开栓供热。按照市建委要求,具备条件的供热企业在15日0时开栓供热,需要调整的企业要确保在20日0时实现达标供热。

2.保证采暖煤炭储备。严格按照疫情常态化底线思维,做好储煤工作。开栓前,各区域锅炉房现场及合同储煤要达到采暖期用煤量的75%以上。有条件的供热企业,应一次性储备整个采暖期的供热用煤。

3.提高供热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提高供热服务质量,简化缴费程序,严格落实《长春市居民热用户供热温度检测及退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做好入户检查等工作。同时要保证24小时供热服务热线畅通,构建供热服务微信群,做好居民热用户服务工作。

4.强化冬季供热运行调度。要制定运行方案,科学组织生产。建立并完善自动化控制系统及监控平台建设,按要求上传固定测温点、锅炉房、热力站等参数数据。要确保各调峰锅炉房设备完好,全时待命,如遇突发情况,各相关供热企业应按调峰指令启动调峰锅炉。

5.做好安全及应急管理工作。要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隐患排查、做好整改工作并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要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供热管网出现破损,要第一时间自行维修,确保居民生活不受大的影响。

6.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各供热企业要按照环保要求生产运营,减少污染排放,加强煤场、煤渣管理,降低扬尘。重污染天气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落实减排措施。

(二)供水企业

1.科学调整供水管网压力,优先保证采暖用水。水务集团要对各供暖单位、各热电厂的供水情况进行实时监控,随时根据需要调节市区管网压力,保证供热企业管网注水。要通过分区、分期注水方式,确保各注水区域水量充足、压力稳定,减少对居民、企业生产生活用水影响。

2.加强设施设备维护,提高供水保障能力。第二净水厂要强化水厂生产、技术管理,加强产能调度,按冬季供水量做好生产运行,维护保养好水泵机组等供水设施,特别是在冬季寒流到来前后,要加强保养巡查,提高供水能力。

3.落实供水设施防寒措施,防止供水管网冻害。水务集团要加强供水管线的附属设施维护、防寒工作,对居民住宅楼的二次供水设施要进行全面排查,对一户一表新出户改造用户和已经出现保温层破损、未进行防寒处理的楼道内供水管道的.保温维护,做到发现一处解决一处,对户外水表、地沟管道、阀门井等防寒薄弱环节填充防寒材料,保证管网设施完好率。要提前做好分管二次供水设施防寒准备。

4.加强供水系统巡查,确保供水安全。第二净水厂要保证取水泵站设备运行良好,满足水厂源水需求。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使用规程,严控保管,使用环节,保证制水氯气的安全使用;二次供水产权单位和管理单位要加强二次供水管线、泵站及附属设施的巡查管理,严格按照《长春市供水条例》落实水箱清理和水质检测工作,确保居民饮用水安全、达标。各供水企业要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突发停水事故抢修演练,做到快速反应、处置有序。

5.加大水质检测力度。水务集团要完善冬季供水水质检测方案,对源水水质、出厂水水质、管网水水质和二次供水水质,加大检测力度和检测频次,定期公布各项水质信息,让居民用水放心。

(三)供气企业

1.抓好应急管理。针对极寒天气下,可能出现的燃气供应短缺,提前做好防范措施。要严格按照市天然气保障应急指挥部要求,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特殊情况下,要根据“保民用、压工业,保重点、压一般”的原则,按照工业用气、汽车用气、商服用气、采暖用气、居民基本生活用气的次序确定限、停、供顺序。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燃气经营企业要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名操作人员。根据冬季低温特点,提前研判安全风险,落实管控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正常运营的燃气企业要全部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制定修订冬季极端天气专项预案,做好应急演练及应急准备。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要加强小型微商业用户用气和送气安全管理,严格按岗位职责和操作流程作业。向用户送达安全用气指导手册或宣传单,提示用户经常检查减压阀、软管、灶具等是否安全可靠,规范用气行为。汽车加气站要严格现场管理,严禁非工作人员自行充装加气,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3.加强巡视巡护。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大对老旧散小区、重点燃气设施巡查频次,汽车加气站、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要加强设施设备检查,细化管网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全面完成防冻措施。

五、全面做好冬季应急抢险准备

各街镇、社区,各水、气、热企业要高度重视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一旦遇有险情,要全力以赴、密切配合、妥善处置,及时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一)供热方面

按照《二道区冬季公用保障工作应急预案》要求,区住建局成立区级供热应急抢修队伍,加强应急资金保障。供热企业要严格落实市、区两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文件的精神,完善各项安全运行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各类应急抢险预案,建立应急抢险队伍,组织应急演练,做好岗位人员的培训及安全教育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供水方面

水务集团组建的供水管线抢修队伍要处于全时待命状态,一旦发生管道漏水,力争24小时内完成抢修并恢复供水。供水抢修电话要24小时专人值守,接到报修,随时出动。

(三)燃气方面

长春燃气公司、长春天然气公司抢险、抢修人员、车辆要24小时在岗值班,一旦发生燃气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企业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迅速切断气源,避免发生次生灾害。

六、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领导。各公用企业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做到亲自抓直接管,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制定措施。加强生产调度,提升服务质量,全力保证供应,保障市民需求。

(二)要加强沟通。建立联动机制,各企业要主动加强与街镇、社区等部门沟通,及时处理市长公开电话、信访等事项,掌握天气变化等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对突发应急事件,各企业要第一时间向市区主管部门报告,确保信息及时上传。

(三)要加强防控。各企业要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健全领导机制,成立防疫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防疫工作,制定采暖期防疫应急预案,并报冬季公用保障应急指挥部备案。同时强化人员管理,规范人员流动、做好人群排查。

(四)要加强服务。各企业要科学调度生产,科学调节运行参数,保证水、气充足供应,确保供热达标。要及时、快速、有效处理市民投诉问题,及时回应市民诉求。要重点加强“两会”“两节”期间供应保障,确保供应平稳安全。

运行实施方案 篇8

为确保20xx年度我市集中供热热能分配合理、热效最大发挥、热温稳定提高,给广大居民创造一个温暖舒适的环境,根据省、吕梁市加强城镇供热工作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保障广大居民用户安全平稳用热、满足群众采暖需求为目标,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安全、平稳、优质、高效供热的要求,科学高效管理、加强应急处置、严格巡查监管、合理调度运行、严防供热故障,坚决杜绝大面积停暖事故,切实提高供热保障能力,推动供热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总体目标

(一)20xx年冬季,全市城区集中供热总面积为1500万平方米。任务分解如下:

(二)20xx年冬季,我市三大矿区燃气锅炉供热总面积为133万平方米。具体如下:

1.高阳矿供热管理中心:承担供热面积为40万平方米。具体负责高阳矿辖区及周边的供热;包括新区、68楼、木厂楼、鹏阳沟、旧区、医院和东大院共7个换热站的供热。

2.水峪矿供热管理中心:承担供热面积为51万平方米。具体负责水峪矿辖区及周边的供热;包括锅炉房、工村、旺家垣、公寓、高层、寺沟国小共6个换热站的供热。

3.柳湾矿供热管理中心:承担供热面积为42万平方米。具体负责柳湾矿辖区及周边的供热;包括柳湾1#2#3#4#、阳泉曲共5个换热站的供热。

(三)20xx年冬季集中供热采暖期从20xx年11月1日开始至20xx年3月31日止。

(四)用户室内采暖温度参考标准为18℃±2℃。

三、阶段任务

(一)集中供热前期准备阶段

严格按照20xx年11月1日零时供热的时间要求,市城市管理局、公用事业中心、热力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各供热企业要细致、全面做好今冬集中供热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结合以往经验和今年实际,充分考虑供热运行可能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认真完善保障措施,做到进展有序、准备充分。同时,要做好提前供热的准备工作,11月1日前如遇气温骤降、天气明显转冷等突发情况,做到随时提前供热。

1.如期高质量完成供热工程建设。市热力公司要对目前未完成且影响正常供热的各类工程,倒排工期、加快推进、严把质量。所有工程竣工后,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认真组织竣工验收,确保供热设施安全正常运行。

2.全面做好供热管网维护和节能技改。市热力公司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手段,加快老旧一次管网更新步伐,推进一次网全网平衡和二次网节能改造,稳步实现小区、楼宇、楼道按需分配热量;全面推行“远传智能表阀”分户控制,采取旧区替换和新区配套方式,稳步实现用户室温精准调节,形成智慧供热、节能环保、高效调控的供热运行体系,建立城市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机制,着力提升城市供热服务能力。

3.全面排查检修设施设备。市热力公司和各热源厂要对供热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排查、检修,特别加强重点部位、重要设备的检修,对新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彻底消除;对人员到岗、值班安排、通讯联络、运行记录、安全防火等工作进行再检查;对末端边缘用户进行针对性的回访和检查;对新发展用户进行内部系统的把关和验收。各小区(单位)要对庭院供热管网系统冲洗、打压、防腐、保温,保证不漏热、不堵塞、不生锈、不失水,提高管网运行效率和供热质量,确保各系统、各环节具备运行条件。

4.加强岗前业务技能培训。市热力公司和各热源厂要及早调配技术力量充实岗位,配齐配足业务骨干和技术操作人员。要开展全员岗前技术、制度培训,加强带班管理人员、重要岗位人员、新到岗人员的培训,严格进行培训考核,要确保尽快熟练和掌握各项业务技能和规章制度,保证人员到位、技术到位、精力到位。

5.保障供热生产燃煤燃气的储备与使用。各热源厂要以一个月煤炭储量为下限,提前做好煤炭储备工作,及早应对市场波动带来的储备风险。市属各产煤企业要服务民生,优先供应,积极助力社会基础功能;市交警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畅通道路交通,保证供热物资及时到位。市热力公司要提前与市天然气公司统筹协调矿区生产用气总量,保证气源充足;市天然气公司要继续执行居民气价,减轻供热接管负担,保障矿区供热职能可持续接管。

6.提前做好供热调试运行。各热源厂要提前进行联车调试,市热力公司要做好管网系统注水和换热站调试。按规定和要求完成一网和二网注水,组织供热系统冷运行;10月30日开始升温,达到随时供热条件;保证10月31日下午6时前各热用户室内温度达标。

(二)集中供热稳定运行阶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1.加强分阶段运行管理。20xx年11月1日准时开始集中供热,并采取分阶段调节方式运行。

初寒期(20xx年11月1日—20xx年12月15日):市热力公司按规定抽测住户室温,保证住户室温合格率不低于98%。同时,根据天气变化调整总供回水温度,各热源厂在保证住户室温达标的基础上,采用低流量低温度的运行方式,注意节约能源,科学运行。初寒末期要落实后续燃煤储备,逐步提升设备稳定运行能力,为确保严寒期连续供热提供保证。

严寒期(20xx年12月16日—20xx年2月25日):作为整个供热期的最关键阶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各热源厂要采用大流量高温度的运行方式,所有锅炉房高效连续供热,并随时调整运行状况。元旦、春节期间,各热源厂要保证用户室温比平时高出1—2℃,让广大居民温暖过节。

末寒期(20xx年2月26日—20xx年3月31日):各热源厂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持续抓紧抓实安全运行,认真做好供热总结和收尾工作,为开展夏季设备维检修作好准备。

2.加强故障应急处置。市热力公司和各热源厂要进一步完善供热应急抢险预案。确保抢险器材、设备配备齐全,特别是重要设备、易损设备要做到一备一用。要加强应急抢险队伍建设,选择有经验、懂技术的'熟练人员,保证人员充足,11月1日开始进入应急备勤状态,供暖期间必须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各热源厂要制定首站抢险应急预案,对出现的故障立即组织抢险,尽快恢复供热,并同步上报市热力公司调度室,并通过电视台、公众号等媒体通告热用户。

3.加强用户诉求服务。市热力公司要定期回访用户,做到有报必查、有访必回,切实解决居民供热效果不好问题。因市热力公司供热管网或设备发生故障,出现用户室温不达标时,抢险维修队伍应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小故障应在4小时内解决,大故障处理不得超过24小时,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公布;如因其他问题导致用热效果不佳的,市热力公司要积极协助解决。

4.加强供热安全管理。市热力公司和各热源厂要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细化各岗位的安全责任,认真做好管网、设备、电器等重点设备定期巡查,细致做好管线、电路等关键部位动态监测,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供热安全事故发生。各小区(单位)要做好内部管网系统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用热设施设备状态,持续关注内部管网运行,确保用热安全高效。

5.加强值班值守管理。各相关单位和热源企业要严格制定供热期间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岗位职责制度、值班信息报告制度,时刻保持联络畅通,严禁值班时间空岗、脱岗、离岗,确保供热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理。各有关乡镇、街道值守时间为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各供热单位、热源企业自供热系统满水升压日至停热停炉日,实行24小时值守。

四、费用结算

(一)热源费用结算

1.吉焦补贴。市热力公司按楼东、东义、金岩、城东、惠众热源厂安装的热计量表计量数,每月底向各热源厂结付一次热源费。其中:对实行热电联供的楼东、东义、惠众热源厂,热源价格按每吉焦23元结算(政府热价补贴每吉焦13元,市热力公司支付热源价每吉焦10元);对专职集中供热的金岩、城东热源厂,热源价格按每吉焦25元结算(政府热价补贴每吉焦13元,市热力公司支付热源价每吉焦12元)。

2.亏损补贴。为弥补燃煤及其他供热生产材料涨价带来的热源生产增加成本,破解独立矿区汾西脱管后市热力公司的接管负担,市财政要依据热源成本的审查与核算结果,及时拨付市热力公司和各热源厂亏损补贴。

(二)采暖费用收缴

1.采暖费用收缴标准。20xx年度,我市采暖费价格按照《孝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孝义市城区供热价格的通知》(孝发改发〔20xx〕110号文件)规定执行。即:按建筑面积计算,居民住宅每采暖期每平方米17元;机关团体用户每采暖期每平方米27元;商业经营性用户每采暖期每平方米31元。

2.用热报停业务办理。本年度不用热的用户,及时向市热力公司提出申请,符合报停条件的,按照应缴采暖费30%的标准缴纳基础热费,市热力公司将锁闭分户阀门或切断报停楼宇。

3.采暖费用收缴办法。各热用户单位(小区)在10月31日前,将本年度采暖费用一次性全额交付市热力公司。由财政支付采暖费用的机关事业单位,市财政根据市热力公司与采暖单位核定的采暖面积,直接将采暖费用支付市热力公司。

4.严格采暖费收缴秩序。市热力公司要认真做好采暖费收缴工作,确保应收尽收,对恶意欠缴采暖费行为要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对截留、挪用、侵占采暖费的单位或小区有关负责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严厉打击搭车收费。各小区物业要严格执行市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坚决不准借采暖费名义,加价收费、搭收其他费用,更不得以收缴采暖费限制其他公共服务。市市场监管局要常态化稽查,对加价收费、搭车收费等不按规定收费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保障冬季供热平稳运行,市政府成立20xx年市冬季城市集中供热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和城市管理局局长担任,成员由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房产中心、公用事业中心、公安城警大队、交警大队、热力公司、供水公司、供电公司、供气公司等单位及各所涉驻市单位、各有关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和楼东、东义、金岩、惠众、城东热源厂负责人组成。领导组负责对全市20xx年冬季供热工作进行统筹指挥、协调和决策,定期组织召开供热例会及现场办公,及时研究解决供热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督促检查各供热单位工作情况。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热力公司,负责统一调度、协调解决供热相关问题,并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热力公司总经理马红兵同志兼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冬季供热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狠抓落实。特别是市热力公司和各热源企业要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供热、用户至上的理念,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运行、抢险方案,细化目标任务,保障全市集中供热安全稳定。

(二)狠抓责任落实。市城市管理局、公用事业中心要加强对供热单位的督促检查,积极协调帮助解决供热中的困难问题。市财政局要认真落实政府供热补助政策,保证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市供水公司要保障各热源厂、换热站的水量和水压。市供气公司要协调上游气商,充足供应三个矿区燃气锅炉天然气。市供电公司要提前两小时告知停电计划。各有关乡镇、街道及所辖村委、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各小区物业机构的管理,积极化解供热矛盾,协调做好小区及住户供热设施的检修管护和采暖费用收缴工作。各驻市国有企业、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建立完善本单位供热运行、抢险工作方案,积极配合供热各项工作的开展,确保今冬供热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格运行管理。市热力公司和各热源企业要强化运行管理,进一步完善人员培训教育、需求预测分析、供热运行考核、值班信息报告等制度建设,确保安全稳定运行。各热源厂应服从热力公司的调度指令,确保供热运行的安全稳定和质量标准。市热力公司要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巡查监管,保证供热管网系统运行稳定。

(四)强化供热稽查。各供热单位要以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保证供热质量,以质量和服务赢得群众好评,形成宣传效应,营造良好工作环境。供热期间,市热力公司要严厉打击破坏表阀、窃水窃热及偷接转供等不法行为,坚决取缔违法安装、使用管道循环泵、换热水箱、放水闸阀等情况,可采取停供、不供、罚款等惩处措施,必要时联合城警大队、电视台等单位组成工作组,加大对用热违规行为的稽查频次和打击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有力整肃供热秩序,确保供热安全、优质、高效。

运行实施方案 篇9

一、工程概况

xx县县城集中供热工程是以xx2×135MW发电厂为主热源,一次管网总长度约为70km(35×2),规划供热面积为629.6万m2,20xx~20xx采暖期县城总供热面积将达到202万平方米,为保证热网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制定运行方案如下:

二、运行组织机构

为了保证热网运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统一指挥,明确分工,相互协调,共同合作。特制定各科室职责如下:

总负责人:

职责:负责整个采暖期热网运行工作的领导、指挥和管理。

基建科负责人:

职责:负责整个采暖期热网运行工作的巡检、抢修、维护、和安全生产。

技术科负责人:

职责:负责整个采暖期热网运行工作的技术交底、运行参数的制定。

办公室负责人:

职责:负责整个采暖期热网运行工作的协调配合和后勤保障。

运行科负责人:

职责:负责整个采暖期热网运行工作的收费和热用户对接。

三、运行时间、范围

20xx年11月15日-20xx年3日15日

范围:一次网70km,换热站38座及配套二次网。

四、热网运行前的准备工作:

1、热网投入运行前应对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 热网系统(一次网、二次网阀门、补偿器、管道、支架)检查完毕,具备运行条件。

1.2 热网系统仪表应齐全准确,安全装置必须可靠有效。

1.3 换热站内换热机组、软化水、循环泵、补水泵、配电、自控等设备调试完毕,具备运行条件。

1.4 所有一次、二次管网冲洗、试运行完毕。

五、热网调节:

1、目的:保持供热量与需热量之间的平衡,做到供热系统的经济运行。

2、公司进行热网调节主要采用量调节、质调节。

2.1 质调节:保持热网流量不变,改变供水温度的运行调节。

2.2 量调节:保持供水温度不变,改变热网流量的运行调节。

3、主要调节装置:

自力式流量调节阀、自力式压差控制阀、电动调节阀、手动阀门。

4、调网前的准备工作

4.1 人员准备

成立调网小组(2到3人),熟悉调网过程,调网任务及调网检测设备应用方法。绘制热网热负荷分配简图,确定调节程序,确定需调节的阀门。

4.2 材料和设备

红外线测温仪、超声波流量计,井钩、阀门扳手、锁闭阀钥匙管钳子等设备。

5、一次网水力平衡调节

5.1 热量平衡调整

理论上讲供给用户的热量与用户需要的热量达到平衡即可达到理想的供热状况。在认为用户单位热量损失相同的前提下,将首站热量平均分配至各个换热站,即某换热站分配热量=首站总供出热量/总供热面积*该站面积。此种方法调整精度较高,但是对设备仪器的要求较高,适合于计算机自动控制系统。

5.2 流量平衡调整

将首站内出口流量按需分配到各个换热站的方式。20xx年xx县一次网供回水温度95/65℃,循环水总流量为2606t/h,分配到各站的流量具体参数见附表1。

6、二次网水力平衡调节

6.1 测流量调节

根据换热站监控系统上面的流量参数进行调节。流量小于该指标要求的开大阀门,流量大于该指标的关小阀门。

6.2 测温调节

根据热网监控系统上的温度,调节一网流量,从而达到二网供水温度达到设定值。

6.3 调整原则

从换热站至用户管网调节由近及远,先调主管网及主分支,再调用户的调节原则进行管网调节。

六、用户供暖设备不热的原因分析:

暖气不热的原因比较复杂,现根据理论与实践的经验,按热源、热网、楼内系统、热用户四个方面,将常见原因如下:

1、热源因素:

热源厂由于故障因素不能很好的保证热能的供应。

2、换热因素:

2.1 换热器选型小:当需要热力站进行二次换热时,现有换热器换热量满足不了用户实际需求。

2.2 换热器结垢:由于一二次管网软化水不合格,热力站中的换热器一次水或二次水结垢严重,大大影响换热效果。

2.3 换热器损坏:换热站中的换热器发生诸如一、二次水串水等故障;板换自身存在热交换不足的现象。

3、其他因素:

停电和停水造成补水泵、循环泵不能启动。

4、热网因素:

4.1 水力失调:这是系统中最常见的现象,几乎所有供热管理单位都未解决好,所以常常造成末端用户不热而前端用户过热。

4.2 各分支阻力差距大:相邻的两路分支或两栋楼各自系统内部阻力完全不同,差距越大越难以调两者平衡。

4.3 节外生枝:未与供热管理单位接洽,擅自私接管网,偷取供热能源,打破该区域供热平衡。

4.4 支线阀门失灵:支线阀门出现锈死、闸板掉、大量跑水等现象,需要关闭、报修而暂时不能使用。

4.5 管道损坏:由于施工或材料因素及年久失修,可能会出现突然爆管现象,造成大量跑水,维修时间较长,尤其直埋管段更难于查清。

5、其他因素:

5.1 供热运行初期管网尚属于调整阶段,系统压力不稳。

5.2 管径小: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等原因造成管网干线或支线管径小,不满现状、改造或发展需要。

5.3 供回水连通:管网中供回水的连通管阀门打开或失灵,造成系统走短路。

5.4 高点存气:管网应有坡度,沿途的高点应设排气阀并在运行初期放气。

5.5 管网脏堵:由于施工遗留、年久积存形成的脏堵会影响供热效果,这些脏堵经常汇集在压力较小的末端地区,使这些地区影响更大。

5.6 过滤器脏堵:同样由于施工遗留、年久积存形成的脏物停留在管网中的过滤器中,未及时清理,影响供热效果。

5.7 保温差:施工缺陷及管理不善等致使管网保温性能差,导致热量损失严重,供热温度不达标。

七、停运

1、正常停运:

由于定期检验、检修、改造及热源供应等正常出现的停止运行。

先打开排污阀,再缓慢关闭热源阀、停电泵、关闭二次水阀,开启放水阀。

2、紧急停运:

当有下例情况之一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并按规定的报告程序上报。

压力值超过允许值,而采取措施无效;管道发生裂缝,鼓包,变形及泄露等危及安全的缺陷时;安全附件失效;接管、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液位失去控制,采取措施仍不能控制;管道发生严重震动,危及安全运行。

运行实施方案 篇10

xx年供热日期日益临近,本着“辛苦我一人,温暖千万家”的工作精神,全面做好供热运行、热费收缴、用户服务等工作,为公司今后更好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计划从如下几个方面开展具体工作。

一、供热前期准备工作

1、加强岗位培训

9月初维修人员,收费人员,客服人员,生产调度人员陆续入职,为全面贯彻今冬的工作指导思想,计划开展如下岗位培训:

⑴全员参加16课时的供热基础知识培训。(培训目标:了解热电联产基础知识,掌握一般性居民用热故障的处理);

⑵维修及生产调度人员参加8课时的维修知识培训。(培训目标:掌握换热站运行原理,设备操作规程,维修操作流程,文明用语,居民室内故障处理);

⑶客服人员参加4课时的专业培训。(培训目标:文明用语,派工流程,回访流程,应答技巧);

⑷生产调度人员参加4课时的专业培训。(培训目标:熟悉一次管线的图纸,掌握调度指挥流程);

2、供热知识宣传(为期半个月)

为期一周的强化培训后,客服及收费人员深入小区宣传供热知识,具体内容如下:

⑴用户须知;

⑵公司客服电话;

⑶缴费地点及缴费注意事项;

⑷宣传三河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

3、10月10日,对已经完成二次网改造的小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开始进行二次系统注水;

4、10月15日收费系统调试完毕后开始收缴热费;

5,10月15日对已完工的换热站,进行调度控制系统调试。

6、10月25日—28日一次系统注水:计划注水量2548吨(计划十月底完成)。

7、10月31日前二次系统完成注水(计划十月底完成)

8、11月3日至6日一次供热系统冷态运行,各换热站按10吨/万平米,做好流量分配调节。

9、11月5日根据各小区居民缴费户数,二次系统循环泵启动。

10、11月8日电厂开始升温。二次系统平衡阀厂家开始二次系统的调节工作。

11、11月15日二次系统达到初平衡状态。供热工作全面开始。

二、供热运行组织架构及流程

1、机构设置分别为:调度室,热线服务班,维修班,收费班;

2、生产运行以调度指挥为核心,所有操作指令必须经调度员发出,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操作设备,所有指令操作完毕后,必须及时反馈调度员,调度员每天要记录详细的调度日志。一次系统参数由调度员与电厂热调或新源公司生产调度联系,根据各换热站参数及室外温度变化及时调整。调度室主要的`考核指标为耗热量。

3、热线服务班与调度室配合工作,由调度室负责人统一管理。热线服务班在收费初期主要解答用户咨询问题,如缴费地点,收费价格及注意事项,二次系统注水后主要受理用户的电话报修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供热系统升温后主要受理用户报修温度不达标问题,根据统计分析结果及时通知生产调度员,对换热站参数及时进行调整;如是个别楼或单元报修量大,及时通知维修班进行有针对性的进行处理。并做好报修用户的回访工作。指标考核为:电话接听量,电话回访量,用户投诉量等。

4、维修班主要负责二次供热系统的验收,一次系统的排气与流量分配调节,换热站设备运行与巡检,二次供热系统的水力平衡调节,居民室内供热系统的维修,室内测温,供热稽查。考核指标为:维修及时率,工单完成率,用户投诉量等。

5、收费班主要负责热费的收缴,配合维修班做好室内测温,供热稽查,受理用户的报修。主要考核指标为:热费收缴率,用户投诉率。

6、组织架构图

生产经营经理

收费班

调度室

维修班

热线服务班

三、生产成本与经营测算

1、一次系统补水量:2648吨(初次系统补水),平时补水量(估算)按循环水量1520m3/h,失水率按0.5%计算,需补水21880吨,水费单价23元/吨,供暖季预计向电厂缴纳水费:564144元;

2、一次水循环水量:今冬计划热费收缴面积达到90%,计169*90%=152万平方米,每万平米循环水量按10吨计算,共计需要1520

m3/h;

3、购热量:152万平方米的供热面积,由于今年入网小区建筑全部是没有外墙保温的砖混建筑,而且没有进行外墙保温层改造,耗热量相对节能建筑要有所增加,计划单耗0.5GJ/m2,今冬76万GJ,热费单价27元/GJ,今冬计划购热费20xx万元;

4、购电量:今冬运行热力站预计10座,运行循环泵总功率706KW,预计今冬总耗电量(高限)2033280KWH,电单价0.52元,预计需要购电费1057306元;

5、购水量:今冬运行换热站预计10座,计划按90%用热面积计算,面积为152万平方米,补水量按80Kg/m2,,今冬计划耗水量121600吨,水单价7.5元/吨,共计912000元;

6、运行能耗成本:564144元(电厂补水)+20xx万元(购热费)+1057306元(电费)+912000元(水费),共计2305万元;

7、热费收缴:入网面积为169万平方米,其中居民面积占129万平米,占76%;非居民面积40万平米,占24%;非居民报停面积为62633平米,占16%,故非居民面积为337367平米。按90%收费率计算,预计收费面积为146万平方米,其中居民收费面积为116万平米,预计收缴热费2436万元,非居民收费面积为30万平米,预计收缴热费990万元,预计热费收缴总额3426万元;

8、其它运行费用:故障抢险处理15万元,维修备件2万元。

9、提前供热向政府申请补贴:计划11月8日升温至11月15日正常供热,按单耗0.5GJ/m2,预计需要热量29707.58GJ,需申请补贴802104.56元。

三、人员组织

1、供热调度值班员:3人,12小时倒班,每班一人;

2、话务员:6人。(见倒班表)

3、维修工:9人

4、换热站运行工:3人,负责一次网操作,夜班换热站巡检,水质监测,处理站内电器设备故障,监控系统故障排除。

四、应急预案

为加强集中供热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管理,在发生供热安全事故时,能够有效快速的做好抢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供热,特制订本预案。

1、组织机构

总指挥:

副指挥:

职责: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应急预案,结合实际情况,组织指挥抢险人员到位,按照方案各就各位履行职责。

2、一次系统应急小组负责人:

3、二次系统(含换热站)应急小组负责人:

4、收费系统应急小组负责人:

5、抢险设备及车辆:拖曳式静音发电机(30KW)1台,小型发电机(15KW)1台,潜水型排污泵(220v)3台,逆变电焊机(220v/380v)2台,气割2套,抢险车(皮卡)1台。

6、一次系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6.1电厂机组发生故障,不能供应足够的热量,影响供热质量。

6.1.1根据影响供热面积的范围,由李海龙与新源公司调度联系,了解电厂的故障原因,恢复正常供热的时间。如果影响范围较大且需要三天以上才能恢复正常供热,立即上报主管经理,并将了解到的情况告知维修班班长及话务班坐席。

6.1.2主管经理安排应急处置工作会,话务坐席向来电用户做好解释,收费班做好来访用户的解释与安抚,维修班负责向受影响的小区张贴紧急通知,对于情绪激动的用户上门做好安抚工作。

6.2一次管网发生泄水事故

6.2.2在正常运行中,调度员根据一次水参数的变化或接到新源公司调度指令向换热站运行工及各小区维修工查找失水源,发现一次管网漏水点后,立即向李海龙汇报,李海龙去现场调查清楚情况后向主管经理汇报,同时将详细情况通知新源公司调度,并指挥有关人员关闭漏水点前一次线阀门。

6.2.3主管经理立即通知工程部经理,同时向总经理汇报。由工程部经理组织施工抢险车辆及设备迅速赶往事故地点,在做好安全防护的前提下,按程序开始抢修作业,办公室负责向燕郊高新区有关部门汇报事故影响供暖的区域,以及恢复供热的时间等情况。

6.2.4话务坐席向来电用户做好解释,收费班做好来访用户的解释与安抚,维修班负责向受影响的小区张贴紧急通知。

6.2.5事故处理完毕后,由工程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对事故进行分析,将事故原因,影响供热的区域,造成的经济损失等情况向燕郊高新区有关部门汇报。

6.3供热调度系统发生故障(或停电),不能实现数据监控

6.3.1由调度室李海龙负责联系公司网络维护人员,查找故障原因,同时联系自控软件公司给予必要的协助;通知维修班及换热站运行工增加对实地参数的巡报次数。

6.3.2如果故障原因是由于网络线路中断或其他非软件本身造成的故障,调度室将情况通知办公室,由办公室联系网络服务商解决。

7、二次系统(含换热站)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7.1二次系统压力突然大幅下降,无法继续运行

7.1.1维修班负责人袁董胜在接到调度或运行人员通知后,立即调及有关人员赶往故障发生地点,首先停止循环泵运行,关闭换热器一次供、回水阀门,打开应急补水阀门,检查补水泵是否发生故障,同时派出维修人员对二次系统进行拉网式排查,确定故障地点后,关闭相关中断阀门,待系统压力恢复正常后,启动循环泵,打开关闭的阀门,正常供热。

7.1.2故障地点要做好安全警戒线,由专人看护。由维修班负责人袁董胜向调度室及主管经理汇报,并联系应急抢险队,进行故障的抢修。

7.1.3话务坐席向来电用户做好解释,收费班做好来访用户的解释与安抚,维修班负责向受影响的区域张贴紧急通知。

7.2热力站突然停电

7.2.1热力站突然停电,全部设备停止运转,供热中断。生产调度人员发现运行数据突然消失,第一时间向换热站运行工及维修班区域负责人下达指令,迅速查明故障原因。如由于站内停电造成的,在告知生产调度后,关闭一次系统供、回水阀门,通知电工现场查找故障原因;如由于电网故障造成的停电,则关闭一次系统供、回水阀门后,恢复供电后按正常程序操作设备。

7.2.2在系统运行数据未恢复正常之前,坐席人员做好来电用户的解释工作。

8、收费系统应急预案

8.1收费厅有人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场面无法控制。

8.1.2收费班负责人在耐心解释无果后,在做好自身及财务的安全后,可立即拨打“110”报警。同时向主管经理汇报。

8.2收费系统故障

8.2.1收费系统突发故障,不能正常收费或打印机无法打印票据。

8.2.2收费班负责人第一时间联系收费系统开发技术人员,分析解决故障原因,同时在收费厅门口张贴紧急通知,疏导安抚用户。

8.2.3如故障不能在四小时内得到解决,立即向主管经理汇报,在得到指令后,先收取用户热费,采用人工手写开票,详细记录用户的住址,随后维修根据记录的地址上门开启电子锁闭阀。

应急事故(故障)的处理,要求响应速度要快,各负其责,尽量将影响范围减少至最低,处置完毕后要认真总结分析故障原因,排查故障隐患,对积极参与处置的有功人员要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责任人,给予一定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