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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市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實施細則

細則 閲讀(2.42W)

為切實加強殘疾人福利保障工作,制定了貴陽市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實施細則,下面是細則的詳細內容。

貴陽市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實施細則

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

貴陽市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

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實施細則的通知

各區、市、縣人民政府,高新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貴陽綜合保税區、貴州雙龍航空港經濟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工作部門,市各直屬事業單位,市管企業:

《貴陽市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實施細則》現將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20xx年7月8日

下面是細則的全文:

貴陽市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實施細則

為切實加強殘疾人福利保障工作,及時將我市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發放到位,根據《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貴州省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黔府發﹝20xx﹞2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補貼對象

(一)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對象為本市城鄉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簡稱低保)家庭中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以下簡稱《殘疾人證》)的殘疾人。

(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對象為具有本市户籍,持有第二代《殘疾人證》,殘疾等級為一級、二級的殘疾人。

二、補助標準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執行低保對象“特殊困難補助金”政策,重度殘疾人按當地低保標準的40%發放生活補貼,老年殘疾人(60歲含以上)按當地低保標準的30%發放生活補貼,城市低保對象中的其他殘疾人按10%發放生活補貼,農村低保對象中的其他殘疾人按每人每月50元的標準發放生活補貼。

一級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每人每月50元,二級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每人每月40元。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可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適時進行調整。

三、申辦程序

(一)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按照城鄉低保對象發放“特殊困難補助金”程序辦理;申請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的對象須填寫《貴陽市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申請審批表》(以下簡稱《審批表》)一式三份,持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證、第二代《殘疾人證》原件或複印件,由殘疾人法定監護人,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所在村(居)委員會或其他委託人可以代為辦理申請事宜

(二)鄉(鎮)人民政府、社區依託社會救助、社會服務“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受理申請,並在5個工作日完成初審工作。符合條件的,在政務公開欄、村務公開欄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由鄉(鎮)人民政府、社區在《審批表》上籤署初審意見,並將材料報縣級殘聯審核;不符合條件的,由村(居)民委員會書面告知本人。

(三)區(市、縣)殘聯在收到申請材料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對符合條件的在《審批表》上籤署審核意見,並將申請材料報區(市、縣)民政局審定;對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鄉(鎮)人民政府、社區、村(居)民委員會和申請人,並告知原因。

(四)區(市、縣)民政局收到區(市、縣)殘聯審核材料後,委託鄉(鎮)人民政府、社區在政務公開欄、村(居)務公開欄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應包括補貼對象姓名、補貼類型、補貼金額等信息,不得公開與殘疾人補貼審核無關的信息。對公示無異議的,由區(市、縣)民政局在《審批表》上籤署審批意見,並會同區(市、縣)殘聯向同級財政部門申請按程序撥付補助資金。對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鄉(鎮)人民政府、社區、村(居)民委員會和申請人,並告知原因。

(五)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可以同時申請殘疾人兩項補貼,同時符合殘疾人兩項補貼條件和老年、因公致殘、離休等福利性生活、護理補貼條件的殘疾人,可擇高領取其中一類生活、護理津補貼。享受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殘疾兒童不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可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領取工傷保險生活護理費、納入特困人員供養保障的殘疾人不享受殘疾人兩項補貼;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按低保政策的增發特殊困難補助金的相關規定執行。殘疾人兩項補貼不計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具體的收入。

四、補貼發放和資金來源

(一)補貼資格審定合格的殘疾人自遞交申請當月計發補貼。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按分類施保金在每月隨低保金髮放,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發放時間為每季度第一個月的10日前。

(二)殘疾人兩項補貼採取社會化形式發放,縣級財政部門按照審定的名單、金額,通過金融機構“一卡(折)通”等形式,將補貼資金直接轉賬存入殘疾人或其監護人賬户。特殊情況下需直接發放現金的,要制定專門的監管辦法並報上級民政部門備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殘疾人兩項補貼應停止發放:

1.殘疾人死亡的;

2.殘疾人户籍遷出本市的;

3.發現申請材料弄虛作假的;

4.其他不符合發放條件的。

(四)按照分級負責、分級負擔原則,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資金由省、市、區(市、縣)按城鄉低保金原渠道和原比例承擔;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資金由市、區(市、縣)兩級共同承擔。雲巖區、南明區、花溪區、烏當區、白雲區、觀山湖區市區兩級財政按2:8的比例分擔,清鎮市、修文縣、息烽縣、開陽縣市縣(市)兩級財政按4:6的比例分擔。兩項補貼資金納入地方各級財政預算安排。

五、補助對象管理

(一)殘疾人兩項補貼實行應補盡補、應退則退的動態管理。各區(市、縣)民政部門和殘聯要會同同級財政部門,每年定期對殘疾人兩項補貼申請人資格進行復核,並根據變化情況及時辦理增發或停發殘疾人兩項補貼手續。殘疾人兩項補貼對象的家庭經濟狀況和其他條件發生變化的,兩項補貼對象或其委託人要主動向鄉(鎮)人民政府、社區服務中心報告,對不符合低保條件的,應按政策及時退出低保。

(二)殘疾人兩項補貼對象實行縣、鄉兩級檔案管理,一人一檔。省、市、縣三級殘聯建立補貼對象基礎信息數據庫,各區(市、縣)殘聯負責補貼對象基礎信息數據庫的信息錄入,並於每年9月中旬前報市民政局、市殘聯和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殘聯和市財政局在9月底前將轄區內基礎信息彙總後統一上報省殘聯、省民政廳、省財政廳。

六、監督管理

(一)市及各區(市、縣)要將殘疾人兩項補貼工作納入年度考核內容,強化督導檢查並根據實際需要加強工作力量。民政部門要履行主管部門職責,做好補貼資格審定、補貼發放、監督管理等工作,推進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與相關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社會保險制度有機銜接。各級殘聯要發揮“代表、服務、管理”職能作用,及時掌握殘疾人需求,嚴格殘疾人證發放管理,做好基礎信息數據錄入、統計和審核工作。財政部門要加強資金保障,做好資金使用監督管理。

(二)各級民政部門、殘聯要定期組織開展工作績效評估,完善相關政策措施,採取靈活多樣形式,廣泛宣傳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內容,公佈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每年第一季度通過適當形式向社會公示上年度殘疾人兩項補貼資金髮放、管理等情況,切實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

(三)各級財政、審計、監察部門要加強對兩項補貼資金的監督檢查,防止出現截留、擠佔、挪用和套取等違法違規現象。對工作中出現上報信息延誤、未足額及時發放補貼、漏報或弄虛作假等情況,給予通報批評;對騙取或截留、挪用補貼資金的單位或個人,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附則

《貴陽市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實施細則》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貴陽市一級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實施細則》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