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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的條件

勞動合同 閱讀(3.03W)

當勞動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直接解除勞動合同,不需向勞動者預告:

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的條件

①使用不合格,即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②嚴重違紀,即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

③給企業造成損害,即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企業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④承擔刑事責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