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歷史上《經濟法》的考試題型包括單選題、多選題、綜合題三種題型,自XX年以來三種題型的分值相對穩定,具體是:單選題30題,每題1分;多選題10題,每題2分;綜合題4題,共50分。
2.一般來說,考試範圍不會超出大綱和教材的範圍,所以考生複習應緊扣大綱,並精讀教材。對於教材中的難點和疑點加以認真的閱讀,並通過做一些練習題加以理解和記憶。
3.近幾年考題中,分值較多、出現綜合題較多的主要內容涉及到公司法、合同法、破產法、擔保法、證券法、專利法的有關內容。
研究歷年考題的出題點,可以掌握出題的規律,準確把握自己複習的難度和側重點。對於考點比較集中的內容,應多下功夫。
4.重點不一定是難點;難點不一定是考點。
5.課件與教材
(1)課件不能替代教材。
(2)學習的過程中一定要做一定量的練習題。
(3)班次:基礎班、重點、難點,對教材的重點學習;衝刺班,全部重點、難點、知識點回顧,整理。
6.課件與輔導書的關係(做題的關係)。
7.網上課堂顯示出了它的優越性,網上輔導的優點是不受時間限制,一次沒有聽懂可以重新再聽。另外,服務及時、到位。
8.考前應對要求;物質準備(用具、地點、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