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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经营权新政策范例

规章制度 阅读(5.14K)

导语:出租车是否要降低“份子钱”一直是出租车司机所关注的问题。

出租车经营权新政策范例

出租车经营权无偿使用成趋势

去年10月份,交通运输部公布的《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逐步实行经营权期限制和无偿使用。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各地不得新出台经营权有偿使用政策。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城市人民政府要考虑市场公平竞争等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过渡方案,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

近日,深圳提出将要推行出租车行业改革,实现经营权使用无偿化,这一消息引发关注。除了深圳,今年以来,苏州、无锡、常州、徐州、南昌、宁波、金华、义乌等一些城市也已推行出租车经营权无偿使用。

其中,自2019年1月1日起,宁波、金华取消收取市区出租汽车营运权有偿使用费,义乌也全部取消。南昌2月份也明确,从今年起停止征收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并将预先实际征收的2019年1月1日以后的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予以退还。

自今年3月1日起,江苏省苏州市区、无锡市区、常州市区(不含金坛区)、徐州市区停止征收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金,实行经营权无偿有期使用。

更早前,杭州、南京、武汉等城市已陆续出台政策,从2019年起停止征收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其中,杭州还明确,出租汽车的经营权每期为6年。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记者会上表示,这次出租车改革有一个非常明确的指向,就是出租汽车的经营权要无偿、有期限,目的是为了使出租车服务能够进入良性循环,而且用优质的服务来取得经营权。

或将倒逼企业降低“份子钱”

“我平均每天工作至少10个小时,前8个小时是挣份儿钱 ,多干的那2个小时挣的才真正是自己的收入。”北京银建一位出租车司机表示。

在受到网络“专车”冲击、乘客数量和收入下降的背景下,能否降低“份子钱”,是广大出租车司机尤为关心的问题。那么,取消经营权有偿使用费,是否意味着的哥的姐们不用再交“份子钱”了?

事实上并非如此。经营权有偿使用费是由政府向公司收取,它只是“份子钱”的一部分。刘小明透露,“份子钱”各个地方虽然标准、项目有所不同,但 是整体上来说,它包含了车辆的折旧、保险、维修费、驾驶员的基本工资、社会保险、企业管理的成本、税金、利润,还有经营权使用费的分摊。

不过,取消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后,出租车公司的负担会得到减轻,“份子钱”也就有了下降的空间。根据媒体报道,无锡市区现有4040辆出租车,有偿使用费为每证每年8000元,取消出租车经营权使用费,相当于每年让利30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