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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病读书心得体会(通用28篇)

读书心得体会 阅读(2.17W)

父亲的病读书心得体会 篇1

大约在十多年前罢,绍兴城中以前盛传过一个名医的故事。他出诊一次是一元四角,急诊十元,深夜加倍,出城又加倍。

父亲的病读书心得体会(通用28篇)

有一次,一家城外的闺女生急病,来请他,因为他其实已经阔的不耐烦,便非一百元不去,他们只好依他,到他家以后,只是草草了事,随便看看,开了药方,就拿着一百元就走。那病家似乎很有钱,第二天又来请他,只见主人笑脸相迎,,道,昨晚吃了先生的药好多了,所以请你来复诊一下。仍旧引到房里,老妈子便将病人的手拉出帐外来,他一看冷冰冰的手,于是医生点了点头,我明了,从从容容走到桌前,取了药方纸,提笔写道:“凭票付银元一百元,正下方是署名,画押。。”

“先生,这病看起来不轻呀!用药还得重一点罢。”主人在背后说。先生看出来他家很有钱就用败唛皮丸,老妈子问:“有什么用吗”先生之后说:”这可是仙药呀!要是没有你家这么严重,我就不会把我家祖传药方给你家呢说明你父亲的病十分严重,我跟你呀,有一回陈莲和先生说:“点在舌上,我想必须能见效。因为舌乃心之灵苗,这钱也并不贵,只要两块钱一盒。”我父亲沉思了会,摇摇头。我这样用药还会不见效。有一回陈莲河先生又说:“我想,我想,能够请先生看一看有什么冤衍……医能医病,不能医愈。对不对自然这也是前世的事了。

父亲沉思一会,摇摇头。

我明白父亲的病情他自我明白,用什么药业不会治好他的病的。

我是想让父亲能活的长久些,可是父亲又心疼钱,只要请来了衍太太,她是精通礼节的一个妇人,我们不就应空手着,于是给他换衣服,又将纸锭和一种什么《高王经》烧成灰,用纸包了给他捏在手里,不一会儿父亲的手就顺畅了。

父亲的病读书心得体会 篇2

生病,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的事,有的能妙手回春,有的却无力回天。而医生,是决定我们生与死的关键人物。

《父亲的病》是鲁迅先生的作品之一,它讲述了鲁迅父亲生病期间,两个江湖庸医为了自我的钱财、名利,进而延误救治,把其治死的故事。这件事,成了鲁迅先生永远的痛,以至于专门拟文鞭笞。

印象中,医生是白衣天使,是充满威严与力量的存在。可是,在鲁迅笔下,医生们不救人反害人的形象赫然而出,使人心寒。医生把救命药丸的价钱与所谓的“出诊费”一抬再抬,让穷人们无法“看好病,吃好药”,甚至有人所以而永远离开这个完美的世界――那些医生还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这样的医生根本不是在治病救人,而是在杀人!这是怎样的一个社会,这是怎样的一群人!

当今社会,这种情景不但继续存在,并且还出现了“升级版”。

“进了医院别想跑,一百两百算最少,五百六百不算高,一千两千也别恼;若是你往床上倒,钞票越看越嫌少;毛病身上找一找,肚子里面扫一扫;五千完事运气好,一万出院事还小;啥药值钱开啥药,反正病人有医保;三万四万全消费,五万六万照样掏;如今医院更周到,没个十万死不了!”原先在网上看到这个段子,我还觉得有点夸张,觉得不太可能。直到叔叔前阵子跟我讲述他的亲身经历,我才明白这一切都不假,都随时可能在你身上发生。

父亲的病读书心得体会 篇3

父亲的病,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故事发生在鲁迅年轻时的绍兴城,鲁迅的父亲患水肿,长年无法康复,请了两位诊金高昂的人称“神医”的来看。开了不少方、用了不少奇特的药,却无一见效,最终父亲还是死了。而听说那神医还天天坐着骄子,生活好得很。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的批判。

对于当前社会上坑蒙拐骗的游医,我们要与他们斗争到底。辨明是非,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父亲的病读书心得体会 篇4

今日我读了《父亲的病》身有所感。

故事中,文中的“我”――鲁迅,他的父亲得了一种名为水肿的病。鲁迅找了一名“名医”――陈莲河,并花了大价钱让他来看病,而他的药引再没有任何科学依据还十分难找,大家都没见过。可是鲁迅还是都找齐了,找齐后,陈莲河又让鲁迅买他的灵丹,竟要两块,这在鲁迅当年是一笔巨款。之后,陈莲河出的药都没有用了,鲁迅也不再跟陈莲河周旋了。鲁迅的父亲立刻就要去世了,而衍太太却让他大叫父亲,鲁迅只好叫让父亲不得安祥离去。这件事使鲁迅一生十分后悔认为这是他最大的错误。

所以我认为社会都有一种心病。先说陈莲河吧。陈莲河医术并不高超,医德也十分差,他的药引十分稀有,明显是想要拖时间误诊,找到药引后却来不及救人,而他却得到了钱,并且他说话悬乎,装神弄鬼,弄虚作假,也很迷信,很容易误导他人骗到钱,所以在他眼中钱是胜过人命的。还有个人是错的,那就是衍太太,他太迷信了,不让鲁迅父亲安息。大家也因为迷信相信陈莲河。

所以,这是社会的病。

父亲的病读书心得体会 篇5

在学习了《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社戏》等文章后,我对鲁迅先生的文章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被他它们深厚的寓意所折服。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就是这篇《父亲的病》。

文章主要讲述了父亲生病后,鲁迅先生请来城中“最好”的医生为父亲治病,可治了没多久,这位医生便把事情推到了另一位“名医”身上。他们治病的方法同样新奇,治病的药引同样奇特,可是他们治病的的结果却同样失败。这不仅让先生对医生的情感从敬佩变为厌恶,也让先生的父亲经过几年的折腾后,还是离去了。读完文章后,我对医生的看法也发生了改变。医生原本是救死扶伤的职业,可有些人就以医生为名,坑蒙拐骗。不仅治不了人,严重的,还让他人丢失了生命,就像文中的两位庸医一样。他们是没有职业道德的(或许这根本就不是他们的职业),也是没有思想道德的。他们不尊重生命,通过他人的生命获得财富,真算得上是“谋财害命”!之所以感触很深,是因为我的父亲最近也在生病,可我父亲受到的待遇与文章中,先生的父亲的遭遇完全不同。父亲的胃病已经是老毛病了,可那天痛得厉害就去了医院。医院立刻安排了床位,连夜把正在休假的专科医生联系来给父亲急诊。那位老中医老练地望、闻、问、切,不一会儿找到了原因,就下了医嘱。这这那那总共只用了半小时。当父亲躺到病床上时,脸上早已没了前些时候的痛苦,很快就沉沉的睡了过去。日后医院的照顾更是十分周到,早晨七点半准时查房,中午可口的佳肴端到床前,深夜无论几时医生护士都能随叫随到。这样贴心的服务让我们感动不已。

晚上陪父亲散步时,突然想到,若先生的父亲处在我们这个时代,如果那时就有这样好的惠民政策,和这样健全的医疗体系,这样成熟的党,说不定老人家还能多享几十年的天伦之乐呢!新时期的我们在党的阳光下茁壮成长着,不仅要把自己发展好,也要励志感谢社会,报效祖国,成为一名好公民,亲近社会,服务国家!

父亲的病读书心得体会 篇6

《父亲的病》这篇散文我读过几遍,在不同时刻总有不同的见解。

因为庸医的误诊,父亲的病越来越重,最后不治身亡。在《朝花夕拾》里读到了青年的鲁迅有份深藏不露的志气。《父亲的病》里写到,在父亲因庸医愚昧而去世后,为避开那无聊的流言,也为了母亲,鲁迅毅然到陌生的他乡求学。在日本留学时,为了救国图存,毅然谢绝了藤野先生的极力挽留,又放弃自己的专业,孤独地投入艰难的文艺运动

虽然这一切在文中都只是轻描淡写,但是蕴藏在字里行间的那股无形的爱国热情,把每一位读者的心都点燃了,这是在许多作家作品中都找不到的感觉。

而鲁迅用讽刺的笔调写了庸医误人。以两个“名医”的药引一个比一个独特,表现了某些中医的故作高深,通过他们的相继借故辞去,表明父亲的病一步步恶化。通过家庭的变故表达了对庸医误人的深切的痛恨,在感叹中让人体会人生的伤悲。

在现代,虽没有了那时封建的中医思想及怪异的“药”来故弄玄虚,但庸医和名医的字眼不断出现在我们眼前,“以药养医”的故事仍然不断在上演。

以药养医是医院将药品加价后卖给消费者,在医疗服务价格受物价局制约的情况下,不得不通过药品销售维持医院运行。而虽说要在20_年前解决这问题,但直到现在,也有一群人付不起医疗费而“停诊”。

去看病,天价的药费、检测费,名医,我们不是李嘉诚。

父亲的病读书心得体会 篇7

鲁迅的童年之花虽然已凋谢,但在黄昏时仍能拾起来,在那里其中有一朵花,虽然不是姹紫嫣红,但它却让我感触颇深。这朵花就是《父亲的病》。

文章回忆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那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和草菅人命的实质。

由此,我联想到当时中国的落后,不仅仅仅是医学技术的低人一等,在思想观念上,综合国力上又何尝不是固步自封呢正如曾国藩在《原才》中的两句诗“风俗之原薄奚自乎自乎一二人之心之所向而已。”和“风俗之于人心也,始乎微而终不可御者也。”如果这两位“名医”就是《原才》中的“一,二人”那么中国更是难以走出落后的泥沼。

读后也暗暗佩服鲁迅的文笔,表面上冷静地叙述了事件的始末,却暗念着“言在此而意在彼”的巧妙讽刺,如握一管如椽之笔,蘸那满腔心血,将守旧势力骂得入骨三分。正如郁达夫形容鲁迅的文字:“鲁迅的文体简练得像一把匕首能以寸铁杀人,一刀见血。重要之点,抓住之后,只消两言三语就能够把主题道破。”

这篇文章更是提醒我们,当下应刻苦学习,提升素养,不断进取发展,使我们伟大的民族摆脱愚昧,繁荣富强,这才是我们交的最好的一份读后感!

父亲的病读书心得体会 篇8

重新翻开《朝花夕拾》这本散文集,寻着之前读到的文章内容,在一张精致的书签停留的地方,开始了今天要读的这篇文章:《父亲的病》。这篇文章确实先生杂文中的典型代表,读过这篇文章,便能更好的理解先生当初为何选择弃医从文,能感觉到先生那种以笔作枪的犀利!

文章着实具有鲁迅先生的特点。文章的开头先从各路“神医”说起,那些神医的故弄玄虚,草菅人命给先生留下了极深的印象。但是这些回忆总归和先生自己关系不大的,但是先生的父亲得了胀气病后,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这便是真情实感的流露了。先生以其父亲的病穿线其中,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的过程,从他们的治病救人的态度,以及那些故弄玄虚的药引。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文中便讲述了鲁迅先生在年轻时,父亲患了水肿,长年无法康复,于是请了两位诊金高昂的人称的“神医”来诊断。开了不少方,甚至提出许多令人无法想象的药引,如:一对原配的蚂蚱、经霜3年的甘蔗等。有了这些本该出奇效的药引却无一见效,最终父亲还是死了。而听说那神医还天天坐着轿子,生活得很滋润。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刻画了当时那个年代庸医的无能以及社会的黑暗。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骗取他人金钱。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另大家满怀希望却有毫无作用。给人医病只为钱财而不顾医德。

读后也暗暗佩服鲁迅的文笔,表面上冷静地叙述了事件的始末,却暗念着“言在此而意在彼”的巧妙讽刺,其实鲁迅先生批判的又何止是那些庸医,先生更加深刻批判的是当时的畸形社会!那时的社会就如同先生的父亲一样病得很重。先生对于庸医的批判其实就是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的批判。通过这篇文章,或许我更能理解鲁迅先生弃医从文的原因了,比起生病,严重的就更是精神上的疾病。

父亲的病读书心得体会 篇9

《父亲的病》选自鲁迅的散文集《朝花夕拾》。看标题时内心本以为是只写出鲁迅对他父亲的悔恨,可鲁迅写的“病”不只是对于他的父亲更是对这一整个封建社会的迷信。

文中最终的‘他已经平静下去的脸,忽然紧张了,将眼微微一睁,仿佛有一些苦痛。’写出鲁迅为下文的懊悔埋下了更深的伏笔,但若少年时的鲁迅没有叫唤他的父亲,让他的父亲拥有片刻的宁静的话也会改变鲁迅的一生。

再来看看“名医”陈莲河,他只用抓住人们心中的一丝期望和人们心中的不死渴念,便会开始无限的利用。一开始他是以一个出诊的方式来无限的诈取金钱,再一来不知不沉中又将误命的事倒扣在少年时的鲁迅的头上,又唤来了一个衍太太来误导少年时的鲁迅。这一来误会了全部。

用我的语言来说就是:陈莲河只用抓信人们的心里和思维就能够干出一场“完美的‘犯罪’”。

鲁迅知所以要写出《父亲的病》是为让人走出迷信,不再让陷入‘犯罪’了让人们清醒,让社会清醒。

父亲的病读书心得体会 篇10

《傲慢与偏见》《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其实这本书,在七年级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

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文中的所谓“傲慢”就是指出身富贵、教养颇高、眼光锐利的青年达西的个性弱点;而所谓“偏见”是指出身中产阶级、教养颇好、机智聪明的小姐-伊丽莎白的精神弱点。一个眼光锐利,一个机智聪明,都属人中杰,但却都难免人性的弱点的纠缠。他们在一次的家庭舞会上初次见面,却因对彼此的印象不佳,一个态度傲慢,另一个心怀偏见。第一个印象先入为主,以后又加上女人们在旁闲言碎语,而造成了两人之间的爱恨情仇。伊丽莎白曾对达西说过:“我们的性情非常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沉默寡言,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就是因为这思想上的一致,才在婚姻中百般受到阻碍,同时也是因为这才最后促成美满的婚姻.伊丽莎白:如果放到现实社会,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但关心自己的姐妹.直接,偶尔不懂礼节,调皮一点.却是这样迷住了达西.最重要的是善于和敢于像比自己身份高的人说“不”。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这部小说中通过班耐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於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徵。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傲慢与偏见正是文字魔力结合感情升华的最佳表现。若说《红楼梦》是东方的贵妇人.《傲慢与偏见》则是西方的清秀佳人。

父亲的病读书心得体会 篇11

在寒假里,我经常看《大宇神秘惊奇》。《大宇神秘惊奇》是一本侦探加冒险的小说,一翻开它,我就一下子掉进了欢乐的海洋,无法自拔。

大宇是一个转学生,在学校里经常受同学欺负。可是,大宇非但不还手,还以自我超强的侦破本事,博得了大家的信任。还和三个“死党”:赵勇、李伦、刘畅,一齐侦破了无数让人摸不着头脑的谜案,成了远近闻名的侦探团。

从大宇身上,我明白了什么叫勇气,什么叫友谊,什么叫善良,什么叫毅力!最最让我敬佩的是他坚强的毅力。好几次看到他遇到困难,我都不禁为他狠狠地捏了一把汗,可大宇却总能冷静思考,迎难而上,想出一些妙招来解决困扰。

而我正是缺少了这种毅力,尤其是在兴趣爱好的培养方面。我以前学过围棋、舞蹈、钢琴等,刚开始总是兴趣很浓,学得又快又好,成绩突飞猛进。可是时间一长,就坚持不了了,怕苦怕累,不想学了。结果学什么都是虎头蛇尾,半途而废,学不到一技之长。唉,这可都是我缺少毅力的缘故啊!

此刻我在学吹笛子,虽然有时候练习很枯燥,累了烦了也想退缩。可是一想到大宇,我就努力坚持,我鼓励自我,必须要向大宇学习,做一个有毅力的孩子。有了大宇做榜样,我相信,我会一向坚持下去,不再当“逃兵”了。

父亲的病读书心得体会 篇12

最近一篇名为《何以笙箫默》的小说红遍了整个网络,空间、微信、微博等等媒介铺天盖地的信息扑面而来,同学们挡都挡不住。于是,上课、课间、校园里的小路上、寝室总能听到——《何以笙箫默》…… 渐渐地,渐渐地,渐渐地耳濡目染,我也成为了它的俘虏,加入了他们追剧人的行列,开始细细地品读起来。

首先,《何以笙箫默》这一篇名就引人发醒,耐人寻味。看似毫不相干的几个汉字组合在一起,怎么理解呢,不知道,从没见过这样摸不着头脑的篇名啊。于是带着这样地疑惑自然而然就融入到了小说之中。也许这就是以前语文老师讲解文章写法时常挂在嘴边的“巧设悬念,吸引读者眼球,引起读者兴趣的效果”吧。看了书才知道,原来书中的男主人公名字叫何以琛,女主角名字叫赵默笙,还有一个女的叫萧筱。篇名中的几个零散散的汉字总算找到了出处。尽管如此,读到这里还是不清楚这三个的人物关系。就这个问题在一次寝室的卧谈会上,寝室四人反复地研讨了一番。大哥说这么明显,三个人名必定是一场三角恋啊。三弟四弟连忙说,是是是肯定是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的三角恋关系。我则认为不然,没准其中一个女的是个大灯泡是桥梁作用呢。有这样的这样的想法是因为高中的经历。高中的几对情侣每一次的和解都是闺蜜的功劳。事实证明这个故事的剧情还是被我给猜对了。这样的新奇剧情,这也是这篇小说走红的另一大原因吧。

作者还用了倒叙的手法,先写默笙回国后的现状,给读者一肚子的疑惑急切地想知道默笙在机场期待的人是怎么样的,他们会有怎么故事呢;想知道默笙和萧筱是故友关系还好似甚为亲密,为何萧筱如此冷漠待默笙,这到底发生了什么……作者到了一个场景就抖露出一些他们的过去,不会全说出来,点到为止,达到意犹未尽的效果。

七年,七年光阴不算太长,但是对于年轻人来说这太关键了,太重要了。这七年是家庭、事业甚至是整个人生的决定期。以琛是一家著名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事业蒸蒸日上,如日中天。高大帅气,年轻有为的他显然是个黄金单身汉,成为众多少女的追求对象,以玫更是对他体贴入微,穷追不舍。但是他七年来一直在等默笙的出现,对她矢志不渝心里从来没有闯进第二个女人。对于默笙的不辞而别一走就是七年又是恨,这种又爱又恨的滋味能引起广大读者的共鸣,置身其中。默笙是善良的,在美国的时候自己都难保温饱问题,还是义无反顾地独自抚养邻居家的孩子,尽管这期间饱受了艰辛,还是坚持到底,知道邻居出狱。同时她对以琛也是不离不弃的,心里始终放着他。

他们俩七年来,从未联系过但还是深爱着彼此,不曾改变过。这是难得的,是许许多多的人所做不到的。我们身边有很多的情侣分手,有很多的夫妻离婚的实例。他们如果能像以琛默笙一样,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话,家庭是不会会更和睦,社会会不会更加和谐,人民的幸福指数会不会有所上升呢?我想答案是肯定的。

父亲的病读书心得体会 篇13

书籍是我们生活的导航,它教会我们去尊重他人也尊重自己,让贫乏和平庸远离我们。每当茶余饭后咀嚼着书籍中优美的文字,欣赏一个个动人的故事,都会让有所感悟。

打开一本好书,迎面扑鼻的是清香而深邃的气息,仿佛是那新翻耕的泥土散发出馨香。在若有若无的音乐声中,我能够随意想象,想象自己是蓝天,一望无际;想象自己是月夜,寂静美丽;想象自己是海浪,澎湃不息;读小说,我会随着主人公跌宕起伏的命运或喜或悲;读抒情的散文诗歌,我会在作者淡淡的忧郁中品味他们对生命、生活、自然的态度;翻阅简单诙谐的书,我能够尽情地放声大笑,把一切烦恼都抛到九霄云外…

读书是一件乐事,趣事,让人变得深沉达观。

任何物体都有承载它的器皿,唯有知识无垠无度。人们的大脑虽无法装入所有的知识,但能够尽量摄取,而的途径即为—读书。论及书籍,托尔斯泰曾坦言: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恰恰罗素·罗兰又说:“智慧,友谊是黑暗中的光亮,倘若没有钥匙,如何打开智慧之门,又何谈放射光芒?(人生感悟)可见,书籍,使人类告别愚昧混沌。读书看似平凡,实际上是人们心灵与古今中外一切民族优秀文化,智慧相结合的过程,也是继承与发展的过程。她不但能改变人的气质,还能使人树立更为健康人生观度,做一个忠于祖国,尊老爱幼之人,成为一个有仁德,有智慧之士。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情操为人处世。不辜负苍天赋予的生命,成为沧海中不可缺少的一粟。这对于人生的回答,对于国家的培养,对于父母养育之恩的回报,无疑读书是回报她们的方式之一。

读书是一种陶冶,是一种享受,领悟是心灵净化的快慰。

在茫茫人生芸芸众生中,不以荣辱待己,不论成败待人。不热衷追名逐利,使自己超凡脱俗,你会仰头看天,蓝天澄清,白云悠悠,释怀心里的郁结,应对现实,笑对人生。在物欲横流的日子里,品味古人谈的”知足常乐“,”人到无求品自高“的教诲,会注入一般清醒剂,快乐地生活着。当我因辛勤工作而收获甚微感到牢骚满腹时,书会告诉我要笑对生活,这时我会浑身充满工作的激情;当我遇到困难,想打退鼓堂时,百折不挠的居里夫人就会浮此刻我的眼前,激励我鼓起勇气继续努力;当我抱怨自己一无是处,”天生我才必有用“这句名言会告诫我,”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当我志得意满时,”一杯水的容量“会提醒我,看似满满的一杯水还能容纳100多个回形针,自己还有许多能量可挖掘;当我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时,屈原的”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就会在我耳畔响起…

以前书中体会过”怦然心跳“;以前在书中有一种”莫名感动“;以前在书中进行自我审视,也以前在书中看到人生百态……我只愿情绪伴书平和而宁静,灵魂伴书纯洁而超然。读书不是一种消遣的行为,而是提高自己的学识。我想带着目的去读书的效果会好一些。想想自己缺的是什么,就学习什么。自己少的,在别人那里也许就有,所以宽容多,理解就多!

父亲的病读书心得体会 篇14

每当别人说起被莫名其妙冤枉之类的事时,《狼种》主人公大灰那悲惨的一生便会在我的脑海中闪过。在《狼种》这个故事里,警犬大灰的忠诚,忍让,善良,常常使我感动;而哈巴狗们虚荣,猖狂,邪恶,又让我无比厌恶。

故事发生在警犬学校里一只名叫“大灰”的优秀警犬身上。由于它长得极其像狼,被送进了马戏团,扮演节目《智斗大灰狼》中讨厌的大灰狼。人们对狼的偏见,导致忠诚善良的大灰在马戏团中受尽了欺凌,耻辱,以及心灵上的虐待。有一次,《智斗大灰狼》节目组应邀去云南表演。途中,他们受到了云豹夫妇的袭击,在这次战斗中,大灰挺身而出,用自己的生命,捍卫了节目组的安全。

读了这个故事,谁不会为大灰所受的冤枉而叹息呢?它一只多么正直的警犬呀!不管从实力上还是从品德上讲,大灰都是理应受到最佳待遇的。可是,“好人有好报”的俗语却在它临死前的最后一分钟才生效。哎,可怜的大灰,一生受尽了委屈!

大灰的故事使我想起了一只母豺狗,这只母豺狗的命运和大灰雷同,也和大灰一样,有着金子般的心。它是一个边疆村民的宠物,漂亮,忠诚,英勇,顺从,听觉、嗅觉都很灵敏,比同村没一条狗比得上它。可由于它是豺狗,全村的村民都不喜欢它,被欺负,嘲弄也就成了母豺狗的家常便饭。可悲惨的是,它最后竟然莫名其妙地被村民们套上了罪名,竟然死在了村民的大棒下!真是可怜。但其实,在我们身边,不少人的一生也挺悲惨:因为出身于名声败坏的'家庭而被人冤枉,歧视,就算有实力,也找不到好的工作,更没有完整的家庭,已步入晚年了,却还未能退休,人生悲催。

父亲的病读书心得体会 篇15

暑假里我读了绘本《爷爷一定有办法》,故事中约瑟的爷爷可是一位慈祥勤劳,心灵手巧的人。无论遇到什么难题,爷爷一定有办法!他还是一位充满智慧,充满慈爱的爷爷。他可以为小孙子约瑟做出各种奇妙的东西,就像魔术师变魔术一样神奇。我可太羡慕小约瑟了,如果我也能有这样无所不能的爷爷就好了。

“难道你没有吗?”妈妈在一旁笑着问。我挠了挠头,想了想,对呀!我也有爷爷,我的爷爷黑黑壮壮的,脸上一直挂着笑容,从来不会生气的样子。他总是喜欢把我扛在肩头,让我比其他孩子看得更高,更远!爷爷就像一座大山;我心爱的自行车不小心摔坏了,爸爸妈妈也束手无策,我着急的哇哇大哭。这时爷爷带着工具箱来了,他“叮叮当当”一阵修理,自行车马上变得像以前一样跑得飞快,爷爷就像修车师傅;放学后我想玩羽毛球,可是没有人陪我一起玩,都在忙自己的事情。这时候爷爷来了,他擦掉手上的污渍,开始陪我打羽毛球。不一会儿他就累得喘着粗气,汗水直流。爷爷就像没有脾气的羽毛球教练;当我写作业遇到不懂的问题时,爷爷便会戴上他的老花镜,慢慢帮我仔细查找资料,就像一位孜孜不倦的老学者;我想吃冰激凌,、披萨还有肯德基,爷爷准会第一时间帮我买回来。爷爷就像阿拉丁神灯里的灯神,可以满足我所有的愿望。

原来我的爷爷比小约瑟的爷爷还要棒!不管我遇到什么难题,爷爷一定有办法!我爱爷爷,就像爷爷爱我一样多!

父亲的病读书心得体会 篇16

我们现代人读书真是幸福。古者,"著于竹帛谓之书",竹就是竹简,帛就是缣素。书是稀罕而珍贵的东西。一个人若能垂于竹帛,便可以不朽。孔子晚年读《易》,韦编三绝,用韧皮贯联竹筒,翻来翻去以至于韧皮都断了,那时候读书多么吃力!后来有了纸,有了毛笔,书的制作比较方便,但在印刷之术未行以前,书的流传完全是靠抄写。我们看看唐人写经,以及许多古书的抄本,可以知道一本书得来非易。自从有了印刷术,刻板、活字、石印、影印,乃至于显微胶片,读书的方便无以复加。

物以稀为贵。但是书究竟不是普通的货物。书是人类的智慧的结晶,经验的宝藏,所以尽管如今满坑满谷的都是书,书的价值不是用金钱可以衡量的。价廉未必货色差,畅销未必内容好。书的价值在于其内容的精到。宋太宗每天读《太平御览》等书二卷,漏了一天则以后追补,他说:"开卷有益,朕不以为劳也。"这是"开卷有益"一语之由来。《太平御览》采集群书1600余种,分为55门,历代典籍尽萃于是,宋太宗日理万机之暇日览两卷,当然可以说是"开卷有益"。如今我们的书太多了,纵不说粗制滥造,至少是种类繁多,接触的方面甚广。我们读书要有抉择,否则不但无益而且浪费时间。

那么读什么书呢?这就要看各人的兴趣和需要。在学校里,如果能在教师里遇到一两位有学问的,那是最幸运的事,他能适当的指点我们读书的门径。离开学校就只有靠自己了。读书,永远不恨其晚。晚,比永远不读强。有一个原则也许是值得考虑的:作为一个道地的中国人,有些部书是非读不可的。这与行业无关。理工科的、财经界的、文法门的,都需要读一些蔚成中国文化传统的书。经书当然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分,史书也一样的重要。盲目的读经不可以提倡,意义模糊的所谓"国学"亦不能餍现代人之望。一系列的古书是我们应该以现代眼光去了解的。

黄山谷说:"人不读书,则尘俗生其间,照镜则面目可憎,对人则语言无味。"细味其言,觉得似有道理。事实上,我们所看到的人,确实是面目可憎语言无味的居多。我曾思索,其中因果关系安在?何以不读书便面目可憎语言无味?我想也许是因为读书等于是尚友古人,而且那些古人著书立说必定是一时才俊,与古人游不知不觉受其熏染,终乃收改变气质之功,境界既高,胸襟既广,脸上自然透露出一股清醇爽朗之气,无以名之,名之曰书卷气。同时在谈吐上也自然高远不俗。反过来说,人不读书,则所为何事,大概是陷身于世网尘劳,困厄于名缰利锁,五烧六蔽,苦恼烦心,自然面目可憎,焉能语言有味?

当然,改变气质不一定要靠读书。例如,艺术家就另有一种修为。"伯牙学琴于成连先生,三年不成。成连言吾师方子春今在东海中,能移人情。乃与伯牙偕往,至蓬莱山,留伯牙宿,曰:‘子居习之,吾将迎师。‘刺船而去,旬时不返。伯牙延望无人,但闻海水洞崩拆之声,山林冥,群鸟悲号,怆然叹曰:‘先生将移我情。‘乃援琴而歌,曲成,成连刺船迎之而返。伯牙之琴,遂妙天下。"这一段记载,写音乐家之被自然改变气质,虽然神秘,不是不可理解的。禅宗教外别传。根本不立文字,靠了顿悟即能明心见性。这究竟是生有异禀的人之超绝的成就。以我们一般人而言,最简便的修养方法是读书。

书,本身就是情趣,可爱。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书,立在架上,放在案头,摆在枕边,无往而不宜。好的版本尤其可喜。我对线装书有一分偏爱。吴稚晖先生曾主张把线装书一律丢在茅厕坑里,这偏激之言令人听了不大舒服。如果一定要丢在茅厕坑里,我丢洋装书,舍不得丢线装书。可惜现在线装书很少见了,就像穿长袍的人一样的稀罕。几十年前我搜求杜诗版本,看到古逸丛书影印宋版蔡孟弼《草堂诗笺》,真是爱玩不忍释手,想见原本之版面大,刻字精,其纸张墨色亦均属上选。在校勘上笺注上此书不见得有多少价值,可是这部书本身确是无上的艺术品。

父亲的病读书心得体会 篇17

《彼得·潘》主人公是一个永远不会长大的孩子,他穿着用树叶和树浆做成的衣服,一张嘴的里面有珍珠般的小乳牙。——彼得。潘!

小说讲述的是:一天晚上,彼得·潘来到小姑娘温迪家,教会了温迪和她的两个弟弟约翰、迈克尔如何在空中飞行,并把他们带到了“永无岛”上。然后,她和她的弟弟们跟着彼得飞到了永无岛,历险就连连不断,他们遇到了印第安人、凶恶的海盗、漂亮的美人鱼。但是,达林太太很伤心,到最后,温迪还是选择长大,回到了自己的家中。

海盗船长詹姆斯·胡克作恶多端,他凶恶无比。因为彼得砍掉了他的右胳膊,所以,他用一个铁钩来杀人。小说中写道:一次,一个笨手笨脚的海盗不小心碰了一下他,就只听一声撕裂,一声惨叫,那个海盗的尸体便被踢到了一边。胡克却连嘴里的雪茄都没拿掉过。从这里我深刻地体会到海盗船长的残酷,没有人性。“战争”在不断地爆发着,海岛已无宁静之日。但尽管不幸事件接踵而至,彼得·潘却总能大显身手,化险为夷,想出巧计搭救出伙伴们。

彼得潘出生7天就讨厌长大而出逃,他和小仙子们住在一起,肯德辛公园是他们常玩的地方。但是,彼得却飞到了一个远离本土的岛上,带领着一帮遗失的孩子,住在地下的家里,与最坏的海盗詹姆斗争,与人鱼说笑,但是他们缺少一位母亲,所以彼得把达林太太的3个孩子诱惑到永无乡来,大女儿温迪成了小母亲,二儿子约翰与小儿子迈克尔也成了队伍的一员。数日后,3个孩子因为想家请求彼得送他们回家,其他的孩子也想跟着回到温迪的家,除了彼得。以后每年,温迪都会到永无乡去打扫游玩一星期,几年后,温迪长大了,她的孩子一代一代地被彼得接到永无乡,可彼得却还是那个满口乳牙的小男孩,一点也没变。

作者生动地描绘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小男孩——彼得·潘,他非常勇敢,他经常独身一人与海盗厮杀,敢戏弄威风凛凛的野兽。他被胡克的铁钩扎伤了,还坚强地跟胡克做斗争。他这种勇于向困难挑战、不屈服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作者不但写了彼得·潘的可爱之处,还主要描写了他的聪明、勇敢和机智。当孩子们被海盗抓去时,他利用胡克害怕鳄鱼的弱点,孤身一人闯过“鳄鱼关”;悄悄潜入海盗船仓库,搭救出伙伴们;又用计把胡克引入了鳄鱼的口中……。彼得·潘伸张正义,除去了“恶魔”,此次永无岛上恢复了宁静的日子。

彼得不想长大,为什么呢?我想是因为他想拥有一颗纯洁的心,不想被别人污染他的心灵。我也不想长大,因为我可以和小朋友快快乐乐的玩,过幸福的生活。

看了这本书,我真希望我也能遇到彼得·潘,和他一起飞到永无岛去探险,那一定是最惊险、最刺激的游戏。

父亲的病读书心得体会 篇18

在莎士比亚传奇般的一生中,有几个作品是广为人知的,如:《哈姆雷特》《李尔王》《奥赛罗》和《麦克白》。

《麦克白》与《李尔王》都是典型的政治悲剧,前者是自己使得自己丧心病狂;后者是使整个王国崩溃与个人的轻浮之中。我个人还是比较喜欢《麦克白》的。

《麦克白》中,有一句经典的台词:“用最美妙的外表把人们的耳目欺骗;奸诈的心必须罩上虚伪的笑容。”麦克白的一番话让我感到很诧异,

前文还是征战沙场所向披靡的爵士,现在就成了奸诈的反贼,这么大的转变,不仅仅是因为一个因素的。

凡是都有不可预测的一面,当可遇而不可求的事情出现在了面前,麦克白始终没有控制住自己的欲望,在权力的驱使下一步步地将自己推向了深渊。

在文中,有一个不可预测的外因,即为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鬼魂和巫婆。后来叱咤风云的麦克白正是听取了他们的预言。且不说麦克白对预言的反应,巫婆与幽灵究竟居心何在?她们究竟是好心还是恶意?作者莎士比亚在这里并未直接点明。我个人认为,巫婆和幽灵可能并非怀揣着善意,因为,一个人在不清楚前途是明是暗的时候,往往会更勇敢地走下去,无知者无畏嘛,而真正知道了自己未来的命运,反倒会适得其反,或乐极生悲或心灰意冷,至于对他人的影响,就只能从听取者的内心的角度来决定了。这些巫婆即使能预知未来,即使能通晓命运,但也无法预知人心。

出现了巫婆这个外因,才促使了内因——麦克白夫人对她丈夫的怂恿。如果麦克白的妻子并没有出现在主人公麦克白的生活中,如果麦克白并没有听取妻子的谬论,我们的主人公可能在凯旋归来的时刻被晋封为考特爵士,然后顺理成章地继承帝业,最后安然地度晚年。

如此说来,我们的麦克白反倒成为了波涛汹涌的海上的一叶孤舟,若不能随波逐流,就只能被无情地掀翻。他的人生充满了跌宕起伏,但是命运始终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麦克白因为没有主见而失去了生命。

说来说去,都离不开“欲望”,麦克白因为欲望失去了理智,他的夫人因为对权力的渴求操纵着麦克__墨登场,历史上的慈禧太后也有异曲同工之妙,戴了一个冠冕堂皇的面具,为了自己的欲望而牺牲他人。

每个人生来就有七情六欲,欲望是一把利刃,既不能拔刀自伤也不能被借刀杀人。

父亲的病读书心得体会 篇19

午后的阳光缓缓流动,手捧一本书,任目光轻盈地抚过书页,心灵在温暖的空气中感悟。——题记

自从看了一些书籍让我学会了很多,懂得了很多。

人需要目标:世界潜能大师说过:“成功等于目标,其他都是这句话的注解”。一个人的人生目标,就是他的心灵的寄托,有目标的人,是以身为箭,以心为弦,将自己的目标成功射去。大多数人之所以不成功不是因为懒惰,而是没有目标没有动力。大家都知道居里夫人吧,她是个有远大目标的人。寻找其他物质有没有放射线,每天在烟熏火燎中反复试验,经过三年又九个月终于提炼出0.1克镭。等其他人,我感悟到人不能没有目标,我也要向他们学习向自己目标奋斗,像居里夫人一样为自己的目标不断努力不能半途而废,要一直坚持下去。

做人要诚信:鲁迅说过:“诚信为人之本,”是啊,诚信是做人的基石,如果一个人连诚信都做不到,就不会令人喜欢。书中有位有这样一位老太太,一贫如洗。她东拼西凑地开了一家零件批发商店,多年之后竟然腰缠万贯。何以至此?因为她坚信“一毛钱”中有诚信,即每盒零件只赚一毛钱。有一次,买方算错了钱,老太太立即转了几趟车,亲自把钱送还。

如今,这位文盲老太太依旧过着多年前的清苦日子,依旧坚持“一毛钱”的诚信,丝毫未因富裕而“昏头”。有人问她为何这样做,她只是说:“我觉得舒坦。”是啊,做人必须得诚信这样才受人喜欢,才能舒心,回想自己以前做过不诚信的事真不好得向他们认错。这个故事让我感悟到在人生的道路上要待人诚信,这样才受人喜欢才能让别人信任。我们一定要遵守自己的承诺并且去做好它。

人需要感恩:我的生命是父母给予的,他们用无私爱默默的爱着我们,不图回报,只希望我们能快乐。可我们何尝懂得父母的心?看到书中一个家庭贫穷的女孩知到妈妈为了她付出了很多,努力学习考上重点大学回报父母。回想自己只会向父母要特别对不起父母。我感悟到我们要牢记父母的好,体会父母的辛苦,在生活中多逗他们开心。不忘父母的养育之恩,长大好好对父母。

书中让我感悟到许许多多的道理,我愿成一条小鱼在知识的海洋遨游,感悟其中的道理……我爱书,我感谢书,让我从中感悟到这么多。

父亲的病读书心得体会 篇20

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俺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俺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其中最为成功的有诸葛亮、曹操、关羽、刘备等人。《三国演义》以三国时期魏、蜀、吴三个统治集团相互斗争为主要描写内容。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曹操一生都属于十分大胆型的人物,也是十分奸诈的。他误杀了吕伯奢一家人,最后明知错了,还要继续杀了吕伯奢,其无情无义至此,陈宫便离他而去,曹操后来说的那句话耐人寻味:“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但反过来想想,如果当时他不赶尽杀绝的话,吕伯奢若真带了些人过来追杀他,可能曹操会就此退出历史舞台了。但是奸诈带来的只会是一时的小利,一直是奸诈的话,自然会遭到报应。后来董承一伙人便刺杀曹操,可惜事败了。后来陆续都有一些人刺杀曹操,但都因一些意外而失败了,否则这位曹阿瞒也不会叱咤风云了。曹操给我的启示就是,做人不能太狡诈。

与曹操截然相反的一个人物就是刘备了,他以仁义当先,他热爱百姓。刘备一生的行为都与曹操相反,曹操奸诈,刘备仁义。刘备在落难时,还带着百姓逃命,他管理一个新野,或是徐州,都是布施仁政,得到百姓的爱戴。

但不论是曹操还是刘备,他们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非常注重人才,曹操失了一个吕韦,祭奠时他不哭自己曹家的人,独哭吕韦。他的谋臣郭嘉死后,他也十分痛心。刘备则更重视人才了,起初赵云并不是刘家的将军,但他十分器重赵云,几次留他,后来终于归到了刘门下,才使得那个扶不起的阿斗两次脱险。徐庶被曹操“拐骗”到那边,在送别时,刘备哭着送别,还要砍掉挡在前面的竹林,后来徐庶才又回来推荐了诸葛亮。刘备三顾茅庐更是成为聘用人才的典范。

所以说,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需要招兵买马,寻找志同道合的人,一同创建事业,这才是成功之道。与之相反的例子便是袁绍了,照说袁绍与曹操一战的时候,拥有明显的军事优势,但袁绍为人不重视人才,有许多忠臣在身边也不知道。他如果听忠臣的话,那曹操怎么可能胜得了他呢?而他却听信一些小人的话,致使败给了兵力较少的曹操。

三国演义还让我学到:要善于听取好的意见,忠言逆耳。曹操赤壁之战为什么会败?我觉得还是因为没有听信好的意见,面对新来的庞统这个外人,他却毫不犹豫地相信了他的“连环计”,而面对另一个臣子对他的忠言,那位臣子大致说的是:“若敌人用火攻,如之耐何?”曹操答的大致意思是:“现在这个季节,不会刮东南风,如果用火攻,那便是烧他们自己的营了”。这也怪不了曹操,他又不像孔明这个气象专家能知风雨。但既然有人提了建议,曹操也应该有所警觉呀,不然也不会败了。另外一次就是刘备在一片靠近水的树林中安七百里连营,早有臣子向他提出建议,说敌人如果用火攻怎么办?但他没有接受,致使后来真的被陆逊七百里火烧连营。所以,能否正确听取他人的意见,往往决定着事情的最终成败。

三国演义中的一些人物,也给我许多启示。那些贪财,贪色的人,最终一定不会有好结果。董卓与吕布之所以会兵刃,还不是让一个小女子貂婵在中间挑拨离间,所以董卓便是败在了自己的好色上。曹操也有点好色,张绣投降后,曹操在营中寻乐,便找了张绣老婆来玩弄,后来张绣当然恼火,便暗算曹操,曹操幸亏命大,否则也被张绣结果了。

三国演义中,还可以学到许许多多的东西,比如研究历史的规律,分析人物性格,分析事情的前因后果成败原因。毛泽东就曾经读了五次三国演义,原因大致也在这吧。名著是经得起反复阅读,反复推敲的,好的名著伴人一生成长。

父亲的病读书心得体会 篇21

提起卡夫卡的短篇小说,人们就会立即想到《变形记》。

小说的主人公格雷高尔是一家的旅行推销员。在一个普通的早晨,他从不安的睡眠中醒来,突然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他的父母和妹妹看到他在早晨7点之后还没有走出自己的房间,都感到极度惊讶。随后,公司里的经理亲自登门询问他没到的原因。在家人和公司经理的催促下,他挣扎着起床去开门。可是他的变化越来越大,彻底变成了一只甲虫。他的新形象吓跑了经理,几乎吓晕了母亲。于是,格雷高尔被关在自己的房间里,因为家人看到他的感觉只有恐惧和厌恶,他成为家中的丑闻,成为亲人的累赘。最终家人不能再容忍他了,而他也由于长期不吃东西,最后悄然死去。

格雷高尔的变形仅仅是表面上的,他真正的内心仍然执著于以往的一切。例如:他早晨醒来后,脑子里仍然考虑的是他的差事,除了饮食上爱好的变化外,他几乎保留了以往的一切习惯,包括对墙上那幅画像的喜爱,为了阻止房中家具被搬走,他招来了父亲那只几乎令自己丧命的苹果。换言之,格雷高尔并没有发生本质上的“异心”。

“变形”了又如何?保持一颗乐观、向上的心态,生活依旧很美好,而心中的的理想也不会随之动摇,仍要执著的追求,但是,仍要认清现实的状态,搞不清楚状况的人,不容易获得成功与尊重。

作品中的主人公梦醒之后,发现自己成了大甲虫,全家惊恐,绝望至极。在我看来,没有比这更绝望的事情了,不过,还没有结束呢?孤独接踵而至。怎么办呢,面对无法改变的现实,一家人终于接受了它。妹妹很细心,妈妈也好言好语,哥里高尔感到温暖,温顺的配合着,事情似乎得到了缓解,不过,经济上的不堪重负把这个家拖垮了,心理上的负担也逼疯了他。哥里高尔想克制,却又克制不了。理智已经失控,回忆占据了所有,虽然是甲虫的躯壳,但人类的心无法让他逃避。他要作一个顶天立地的人,他无法忍受别人当他是恶心的爬虫,他渴望回到过去!但对过去又十分恐惧,以致于有些喜欢现在的生活了。矛盾的交织让他心力交瘁,最终死在自己房间地板上。

哥里高尔不是一个简单的小说人物,他是卡夫卡的写照。卡夫卡在写自己,写自己压抑的生活。

《变形记》中的人物都是小人物,是有血有肉的真实小市民。在能生存的前提下,他们会去关心别人,爱别人,但别人一旦破坏了自己的生活时,爱就不复存在了,留下的只有赤裸的冷酷。作品中哥里高尔的妹妹就是这样一个人物。

到最后,哥里高尔在痛苦的挣扎中,悲惨的死去了,生活又变回了原来的样子,或许还比原来好了一点。他的妹妹是跳跃着走的,似乎忘记了刚刚死去的哥哥,或许,根本就没这个人。

父亲的病读书心得体会 篇22

每个孩子都有疼爱自己的父母,有一个快乐的童年,有一个美满的家庭。但在《妞妞》里面的主人公小妞妞却只活到了一岁半。妞妞的妈妈怀孕后生下了她,小妞妞的到来让这个家庭的每个人都很高兴,小妞妞也像正常孩子一样成长着。但好景不长,在妞妞满月后的一天,妈妈抱着妞妞在灯光下游玩,忽然她发现妞妞的左眼在灯光一定角度的照射下,瞳孔会呈透明样,如猫眼一闪。后来妞妞去检查,医生说她得了眼底肿瘤,最多活不过一岁半,做手术会有很大的风险,这给了妞妞家人一个沉重的打击。妞妞的爸爸妈妈在经受许多折磨后,决定宁愿让妞妞开心地死去,也不愿让她痛苦的活。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没有导演编排,也没有演员演绎。无论是谁,读了这本书,都会为妞妞的不幸而伤心,我也是曾为了妞妞这个昙花一现的小生命潸然泪下。但是,这已是无法改变的事实了。在书中,我最喜爱的一段话是:“你的黑眼睛那么亮,那么爱看爱笑。可是,死神偏偏在其中筑巢,从那里向周围编结灰黄色的毒网。是呀,像妞妞这样可爱,活泼的孩子,上天非但不眷顾她,反而给了她的家人重重一击。这让我想到了我平常的生活,每天回家,妈妈在火边做着香喷喷的饭菜,爸爸在沙发上看报纸,我则和小妹妹在旁边玩闹。这让我感到我的生活多么幸福啊!

我想对所有人说:最重要的幸福就在你们自己身边,那就是平凡的亲情。一定要珍惜身边的亲人,朋友。如果你现在不珍惜,那么,当他们离开你时,你就会无比后悔了。

父亲的病读书心得体会 篇23

暑假里,我读了《开天辟地——中华创世神话》,对于其中的女娲造人章节,印象深刻,特别有触动。女娲,又称女娲氏、娲皇。根据神话记载,女娲人首蛇身,主要功绩是造人和炼石补天。盘古开天地后,世界上没有人,女娲觉得很孤独,于是就用泥土造人。她在地上挖了些泥土,和上水,对照着自己的影子捏了起来。

捏着捏着,捏出了一个小小的东西,模样跟女娲差不多,也有五官七窍,还长着两只脚。捏好后往地上一放,居然活了起来,女娲一见,满心欢喜,接着又捏了许多,她给这些小东西起了个名字“人”。这些人是仿造着神的模样造出来的,气质举动跟其他的生物不同,居然会叽叽喳喳讲起跟女娲一样的话来。他们在女娲身旁欢呼雀跃了一阵,慢慢地走散了。

女娲那颗寂寞的心一下子热乎起来,她想把世界变得热热闹闹,让世界到处有她亲手造出来的人,于是不停工作,捏了一个又一个,但是世界毕竟太大了,她工作了很久,双手都捏得麻木了,捏出的小人分布在大地上,仍然太稀少。她想出来一个好办法,就顺手从附近树上折下一条藤蔓,伸入泥潭,沾上泥浆向地上挥洒。读书笔记·结果点点泥浆变成一个个小人,与女娲用手捏成的模样相似,这样一来速度就快多了。女娲见新方法奏效,越洒约起劲,大地上就到处有了人,地球从此换了新貌,迎来了开天辟地的新时代。

父亲的病读书心得体会 篇24

《人与永恒》是周国平随手写下的点滴生活思考。这是他早期的一本书,是他在研究尼采的同时,随手写下的内心的点滴感思。起文笔随性,文字朴实。细细品来,觉得意义深刻。文字奇妙的排列组合竟散发出如此芳香凛冽的人生真谛,正如“哲学家生活在永恒中,诗人生活在瞬时中,他们都不会老”。我偏爱那些用随笔、格言、手记等散文形式写作的哲学家,我喜欢徜徉在哲学的散文天地里。这里较少独断的论证和说教,有更多的质朴和自然,更多的直觉和洞见。这里没有普洛克路斯忒斯之床,用不着为了体系的需要而拉长或截短活的感觉和思想。

托尔斯泰的伟大在于他那种异乎寻常的质朴和真实。学了《世间最美的坟墓》后,更加觉得他的朴素正是我所向往的,我喜欢这种朴素的感觉。我不喜欢太多的争吵,我喜欢平静的生活,与其浪费时间争吵,倒还不如在争吵的时候腾出时间来寻求真理。

在世界万物中,人是最大的谜,在人类心目中,永恒是最大的谜。展现了人生意义探求的广阔领域,生与死,爱与孤独,自然与生命,真实,美,等等,无不是人与永恒相沟通的形式与体验。人是唯一能追问自身存在之意义的动物,这是人的伟大之处,也是人的悲壮之处。因为意义没有确定的标准,寻求生命的意义,可贵的不在意义本身,而在于寻求。

从生到死,人的起点和终点都一样,人会遇见不同的路途风景,但人的情绪大多是相似的:快乐与悲伤,程度的不同只在于两者的界限区分不同,就这样形成两种人,乐观者与悲观者。对我们年轻人而言,生与死的两头都很遥远,无法感受生命开始的神圣,也无法感受死亡宣判的恐惧。我们只是在行走,一路寻找一路走,“生”在脚下延续,“意义”可能在心里,可能在脚印里,始终遍寻不见。但我始终相信,有自我感知,有精神品级,就足够。

爱是人生最美的梦,爱情一直是不朽的传说。人类想要幸福,把“爱情”当作终极象征的幸福,但世间好多的爱都不幸福,要么是难成眷属的无奈,要么是终成眷属后的厌倦,就如庄子云,“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相濡以沫,却让人厌倦到老;相忘于江湖,却让人怀念到哭。爱不是一潭死水,而是一股涓涓细流,时间在走,一切在变。没有什么人什么事会静止不动地等在原地。拥有的时候要懂得珍惜,失去的时候要懂得忘记,再铭记于心的曾经也只是过去,过去在去。回忆始终是时光赠予的最好的礼物,带着这份礼物,可以微笑着往前走。

爱与孤独一直是个矛盾,人怕孤独,这是大多数人的宿命。宿命的原因在于他们不理解孤独,孤独源于爱,无爱的人不会孤独,理解孤独的人学会珍惜自己,能领悟人生根本性孤独的人,便已经站到了一切人间欢爱的上方,不会做的奴隶,不会丢失自己。对人生深刻的感受大多是自我意识的产物,很难让别人懂你所懂,想你所想。所以,学会孤独,学会与自己交谈,听自己说话,就这样学会深刻。无聊者自厌,寂寞者自怜,孤独者自知。理解孤独的人,内心会冷暖自知,会眼神清亮,是一种智慧。

父亲的病读书心得体会 篇25

读书上苦涩的,只有尽自己所能,用心服从于读,才能理解其真谛。在欣赏中排出了体内的毒素,领悟人生的快乐,领悟人生的悲伤……这,是一味美剂。

此时让我苦不堪言,可忽然间灵犀骤通,让我望而止步,书山书峰,霎时成了膝下群岭,便在有“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快慰。这苦后之乐,岂是懒干读者所能体会的到的?

读书之乐,乐在自我体会中。

读书李白的飘逸、杜甫的沉郁、陆游的忧患、岳飞的壮志、东坡的豪迈、清照的戚愁,都尽收心底!

每当我读到“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感兴趣骨”时不禁愤怒慨叹,黯然沉思,每当我与“聊发少年狂”的老夫、“欲乘飞归去”的醉客、“雄姿英发”的豪杰相对时,豪迈之气顿生。“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的巾帼豪情。“待从头,收拾旧河山”的铁血丹心,无不令我激情飞扬。“暮春三月、江南草长、杂树生花、群莺乱飞”的人间美景,又常今我悠然神往,游目骋怀……不体会,岂有岂乐?

小彷短章,自是风格绮丽,鸿篇巨制,更显广阔深邃。《在国演义》笔力雄健,宏伟壮阔,把战争描写得千变万华,各具特点,被称为“形象的武经”,精彩有“智慧之书”使我领略到“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玄妙;《红楼梦》包罗万象,规模宏大,不失为封建末世的百科全书,灿烂群星的人物画廊,千种人生风情,万般生活境况,多方位、多角度地揭露了封建社会的种种罪恶和腐朽,展示了封建社会必然走向崩溃的历史命运。它们无不给我以登高望远,指点人生的乐趣,读书之乐,乐在细细品味中。

读书使人生充实,视野开阔,鲁迅教会我斗争,巴金教会我憎恨。冰心教会我真爱……

真是洋洋万言中自有人生真谛在。书里人生,人生书中。与作者同仇敌忾,与社会促膝交流。能品人生疾苦,能赏人生欢乐—

这便是读书滋味,这便是读书之乐。让我们的人生在阅读中丰盈吧!

父亲的病读书心得体会 篇26

学习是科技工作者创新研究方法、扩大研究视野、提高个人修养的重要基础。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选择学习就是选择了进步,选择读书就是选择了睿智。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构建和谐社会的形势和任务,应自觉把学习作为一种追求,把读书作为一种责任。这次利用全院组织读书活动机会,我广泛涉猎,开阔了专业视野,净化了心灵,促进我对科研和人生有了更深入的思考。我在初步的实践和探索中主要有三点体会:

体会之一:读书应该"志存高远",方能持之以恒。"有志始知蓬莱近,无为总觉咫尺远。"凡勤于读书者,都是志存高远者。周恩来曾教导我们,"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循着古人的足迹,聆听伟人的教诲,如沐春风,我深深认识到,只有把个人志向和国家命运结合起来,读书才能有不竭的动力;只有把学习当作提高修养、升华人格、增长见识、启迪智慧的必要手段,才能在社会建设中有真知灼见,始终走在时代前面。相反,有些科技工作者认为自己已是"车到马头船到岸",生活目标缺失,精神空虚,失去了学习动力。即便偶尔读书,也是浅尝辄止、隔靴搔痒。既不能解决科学研究中的实际问题,也不能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因此,多读书、读好书,既是励志需要,更是做人的良师益友。

清代学者陆陇其说过:"读书做人,不是两件事。将所读之书,句句体贴到自己身上来,便是做人的法则。"可见读书对人的世界观、人生观的影响之大。在全院近期组织的活动中,我先后读了《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苏菲的世界》、《中国汉文学史纳》、《中国小说史略》、《麦田里的守望者》、《工作就是责任》、《动植物入侵生态学》等书籍,尽管内容各不相同,但都能从不同角度提高我对生活的感知,提升我对人生的定位,提炼我对工作的感悟,确实是我的良师益友。读书进一步坚定了我做科研工作的志向,也让我深深感受到了本领恐慌和能力危机,不断鞭策我多读书、常读书、读好书。

体会之二:读书应该"学习致用",方能活学活用。读书的目的是学以致用。读书应该解决科研中的实际问题,把握生活中的幸福感觉。因此读书应该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随时发现科研选题、试验设计、项目推进、技术总结中的不足之处,多积累资料,多读一些科技前沿书籍,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攀登科技高峰的道路上充满荆棘,但知识犹如推土机,耕耘出一条践行的路。作为一名农田草害领域的科研新兵,读书不仅能让我渐入佳境,时常也能带给我花开有声的惊喜。

当然,读书也要增强生活的幸福感,要重视阅读人文、法律、社会科学等方面书籍的阅读,这类书籍解构社会、剖析心灵、指引生活方向,使我从思考中认识了自我,从领悟中增长了知识,从追求中获得了力量,从实践中体现了价值。但学海无涯,"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我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读书活动中去,让读书之花永远芬芳绽放!

体会之三:读书应该"深入思考",方能融会贯通。"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读书重在读、贵在思。读书者,应该常思考工作廉洁,控制欲望、抵制诱惑,以平常心,做老实事,争做优秀共产党员;读书者,应该常思考工作进展,细心观察,见微知著,创新方法,做好团队合作,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读书者,应该常思考生活和人生,给心灵让出一份宁静,让生活增添一份乐趣,享受阅读的乐趣,正确处理好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关系。思考给读书插上了翅膀,它山之石、芝麻之门,不断叩开科研殿堂,理论与实践交融并进。总之,"知识就是力量",要真正发挥读书的力量,就必须静下心来,沉下身去,反复阅读,深入阅读,真正心无旁骛地"学而时习之",力求在学习中增长才干,在学习中磨砺意志,在学习中陶冶情操。

培根曾经说过,读书足以怡情,足以长才。作为农业科学工作者,我们要常读书,常思考,并结合到实际工作中去,争创佳绩,去攀登一个又一个高峰!

父亲的病读书心得体会 篇27

《高老头》,这部小说出自19世纪法国伟大的批评现实主义作家巴尔扎克。理所当然的,这部小说也属于批评现实小说的范畴。

故事起于巴黎的一个名叫伏盖的公寓里。我们故事的悲剧人物高里奥老头就生活在这座简陋廉价的包伙公寓里。和其他一些不同性格的人。惟一的相同点就是他们都不是生活奢华的上流人士。虽然本书以“高老头”为题。但主线却是围绕着一位名叫拉斯蒂涅克的年轻人。毕竟,这样的悲剧是需要一个见证人。

高老头本来是一位面粉商,在退休时还是一位富裕的老人。但是又因为什么原因使他从伏盖公寓中的最高等房间住进最低等的房间,什么原因使他绞了他深切怀念的妻子的遗物,又是什么使他的身体日渐瘦弱?

所有的谜团都随着拉斯蒂涅克想方设法逐渐挤近上流社会而解开。高老头有两个嫁入豪门的女儿,雷斯托夫人和纽沁根夫人。当拉斯蒂涅克成为纽沁根夫人的情人,终于在上流社会崭露头角时,故事也接近了尾声。

这两个自私的女儿为了满足自己的物质需求,将他们的父亲榨干,直至父亲临终时,也迟迟不肯来看望自己的父亲。直到她们的生活也接近绝望时才来。可是这位无私的父亲早已气绝了。而她们淌出的泪水仍是虚假的。就算她们表现的如何真实。可是旁人仍是清楚的探清其中的虚假。高老头离开人世了。拉斯蒂涅克这位年轻人也完成了巴黎社会的启蒙教育,大彻大悟,然后向这个邪-恶的社会发起挑战。故事结束。起于这个简陋的公寓,终于这个简陋的公寓。

文字里的岁月是短暂的。却浓缩了时代色彩。极力表现了一个奢靡浮华的社会。刻画了许多鲜活的人物,他们虚伪,狡诈,虚荣……巴尔扎克用他文字的艺术给我们展现了一个令人眼花缭乱的社会,活动的,喧闹的,真实的社会。是当时资产阶级真实的写照。人们只为金钱而活的残酷。亲情,爱情,友情所有美好的情感在当时远远比不金钱,远远比不上上流的地位。人们之间的维系仅仅只有金钱。多么令人悲伤,多么让人痛斥,这个残酷而虚伪的社会。

马克思曾说过:“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赤裸裸的金钱关系。”我们悲剧的中心,高里奥老头。这个拥有崇高父爱的老头。他值得人赞美,他无私的为他的女儿奉献自己的一切。从一个富裕的面粉商变成孤独逝去的老人。而心安理得受着他给予一切的两个女儿给了他的父亲什么。是逐渐被败光的家产,还是在他临死前认清事实的绝望。我为这位可敬又可怜的老人感到痛心,悲哀,不值。可是这无私的父亲还是毫无怨言,只求他的女儿也能够爱的。这样简单的需求,他的女儿们却做不到。爱人究竟有这么难么,还是世人已经给利益蒙蔽了双眼。

但同时,悲剧导致的原因也有高老头的错误。他太过溺爱他的女儿。没有约束,没有责骂,尽由着他的女儿们任性。因此,她的女儿才会变得如此热爱物质享受,却永远也不能体味到她们父亲深切的爱,和无私的伟大。这种无私的溺爱,究竟是种悲哀。得不到回报也耗尽了自己的生命,也铸成了悲剧。但是酿就这悲剧到底还是那个弥漫奢靡之气的浮华巴黎。那个残酷冷漠的巴黎社会。

心中没有美好的情感,离开这人世时,是还能感到拥有金钱那样的的贪婪的满足,还是空空如也的悲惨心境呢,答案是理所当然的。

父亲的病读书心得体会 篇28

今天我读了《绿山墙的安妮》中的最为感动的一个故事”峰回路转“。不得不让我感动落泪。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安妮凭着自己的努力终于从女王学校毕业了,他本来可以去雷德蒙德读大学的,可是为了让绿山墙农庄能够留住,为了让玛丽拉能够享受晚年,放弃了读大学的机会,最终留在了绿山墙教书,这是绿山墙的每个人都惋惜不止。读完这个故事,我的鼻子酸酸的,眼泪还是脆弱的流出了眼眶,安妮为了别人舍弃了自己的前途,不过他没有为此气馁,而是继续朝目标奋斗,为自己的新计划努力着,他舍己为人的精神让我佩服。

通过这个故事,使我明白了每个人都要毫无畏惧的正是他的责任,其实责任也是一个对自己有帮助的因素。每当我们坦率面对它的时候责任总是对我们有帮助的。我现在也要向安妮一样,为自己的计划努力奋斗,相信多彩的生活会给我们十分丰厚的报答。离开一样美好的东西,还会有更好的东西在等待着,未来会像一条笔直的道路在我们面前延伸出去。我想我沿路可以看到许多里程碑。现在路上有个弯道。我不知道拐过弯去会有些什么,但是相信那里一定有最美的景致。那条玩到自有它的迷人之处。有没有翠绿光滑以及轻柔交错的光和影,令人耳目一新的风景。新的美感,拐过去是否还有许多弯道、山丘和山谷。想啊想,最后想到:人的一生如果一直一帆风顺,一定会感到乏味或寂寞的。经过一点挫折,受到教训,一点点的积累经验,到老时,才会感到有甜甜的感觉,才不会感到有愧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