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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後贈與合同能否撤銷

贈與合同 閱讀(3.03W)

贈與合同公證後不能撤銷

公證後贈與合同能否撤銷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贈與合同成立之後的一定期限內,贈與人基於自身利益的保護,可以任意撤銷贈與合同。

根據該條的規定,說明贈與合同的贈與人可以在一定條件下行使撤銷贈與行為的權利。

(1)贈與人可以行使贈與撤銷權,但是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中,贈與人的撤銷權受到禁止,即贈與人在這些贈與合同中沒有撤銷權。

(2)贈與人行使撤銷權的時間界限是贈與財產的權利發生轉移之前,即在贈與合同成立之後,贈與財產或贈與憑證沒有交付之前,或者法定必須辦理有關的登記等手續辦理之前,贈與人可以行使任意撤銷權。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沒有任意撤銷權。

這主要是考慮到,在現實生活中,有些單位和個人出於種種目的,對於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表示願意向災區和貧困地區無償捐贈錢物等,但事後並未真正兌現,在社會上造成一定的負面的影響。對於具有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因為當事人之間有更深的道義上的情感,如果贈與人任意撤銷贈與,則與其原贈與目的相悖,所以在這種情形下,贈與人也不能行使任意撤銷權。

因此,經過公證的贈與,如果贈與人不交付贈與的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要求交付。

相關法律法規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一百八十條規定“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的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要求交付”。依據上述法條的規定,一般的贈與合同,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但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不可以撤銷贈與。如果股東到期不實施股權激勵,你可以要求其交付股權。另外需要提醒的是,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權變更應記載於公司的股東名冊之上,並應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

相關案例

【案情】

吳雄根今年63歲,與前妻育有兩個女兒。20xx年4月前妻去世,老人通過公證把房產贈與大女兒,並過戶到受贈人名下,但老人一直居住在裡面。為照顧老人起居,大女兒又請來了一個保姆。但沒想到的是,過了一個月,保姆與吳雄根結婚了,並想要回房產轉贈給保姆。女兒不同意,老人訴諸法院。

【分歧】

經公證的贈與合同是否可以撤銷?

第一種觀點認為老人還居住在房產內,雖其贈與合同經過公證,但老人仍可要回房產。

第二種觀點認為老人的贈與合同已經公證,且過戶。因此贈與合同不能撤銷。

【評析】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86條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此規定。該法第187條規定“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等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本案中,父女之間所簽訂的贈與合同系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內容亦不違法,而且還經過了公證,並辦理好了產權登記手續,依法應當認定為有效。因此吳雄根要求撤銷贈與合同要回房產缺乏事實和法律根據,法院不予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