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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车改细则最新消息

规章制度 阅读(2.31W)

根据安排,去年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接管的公车改革要基本完成。目前中央层面公车封存和补贴发放工作已基本完成,公务交通补贴已从上个月起开始发放。根据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车补”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公务员车改细则最新消息

【公车改革XX年全面完成】

历经20年,公车改革终于迎来重大转折。本年内,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基本完成车改;司局级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300元。

中办、国办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两个“车改文件”),明确了公车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两个车改文件提出,

XX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应力争基本完成;

XX年底前,地方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基本完成;

XX年底,公车改革全面完成。

路线图主要包括取消、补贴、拍卖三环节:

取消,取消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行政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

补贴,各级党政机关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中央国家机关的补贴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拍卖,取消的公务用车应采取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结果向社会公开。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涉及国家安全、维稳、机要通信、处突等无法通过市场化方式予以保障的车辆,“要根据工作需要和部门情况适当保留”。据其介绍,为确保本轮车改成功,两个车改文件提出了“六个不得”要求:

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

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

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

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

不得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

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